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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文化对当代人的价值是什么思想精神4篇

时间:2022-12-15 10:30:04  来源:网友投稿

秦文化对当代人的价值是什么思想精神4篇秦文化对当代人的价值是什么思想精神  “我力图用《大秦帝国》以及我的其它理论著作,重新梳理、发现中国文明中的灵魂,发掘那些值得我们挥洒、继承的强大精神财富。我希望能为我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秦文化对当代人的价值是什么思想精神4篇,供大家参考。

秦文化对当代人的价值是什么思想精神4篇

篇一:秦文化对当代人的价值是什么思想精神

  “我力图用《大秦帝国》以及我的其它理论著作,重新梳理、发现中国文明中的灵魂,发掘那些值得我们挥洒、继承的强大精神财富。我希望能为我们的国家争取文明话语权。我并不直接切入当下中国现实,但是我在努力为中国寻找良性的文明平台。”

  孙皓晖:强势生存的民族精神是《大秦帝国》的灵魂

  《大秦帝国》的作者孙皓晖常年在海南写作,只有每年夏天回到故乡陕西。他的工作室位于距离大雁塔不远处的一栋写字楼内,这里林立的高楼大厦里到处是新兴的文化企业。

  孙先生的工作室并没有精致、复杂的陈列,只有一些来自朋友的书法作品。墙上尤其醒目的是“积微善时”几个大字,出处是荀子的《强国篇》。

  灰白头发,黑衣,白裤,一双布鞋,年过六旬的孙皓晖先生声音洪亮,握手时传递出的力道令人难忘。孙先生说,他自己与文学界走得很远,从来只是文学界的票友,他更愿意通过研究秦文化去追寻中国统一文明的正源。

  曾有中国文明史学家质疑孙皓晖的研究,说“这么大,这么复杂的问题你都敢研究?”孙先生这样回应:“宇宙不大吗?微观世界不复杂吗?即使这样,也有无数的科学家投身研究。如果没有他们的研究,怎么可能会有我们如今对宇宙和微观世界的认识水准。”他认为,作为一个真正的学者,研究工作并不在于问题的大小,而是要看是否有站得住脚的理论发现。

  三联生活周刊:您曾说过,《大秦帝国》是一部精神本位的作品。那么,这部书中所传达的精神究竟是什么?

  孙皓晖:大秦帝国这本书出版后,大学生、军人等各社会阶层的人都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同时它也受到很多批评。基于大家对《大秦帝国》不同的社会评价,我在一次作品研讨会上提出了“《大秦帝国》是一部精神本位的作品”这种说法。所谓精神本位,其内核就是思想性。思想是一种社会实体,是有成果表现的理论观念。《大秦帝国》表现了鲜明的思想观和价值观,以及丰富的精神内涵。从这个层面上,我称它为精神本位的作品。更重要的是,这部作品体现了中国前三千年的民族精神。

  精神本位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写作的理念、主张,二是内容中包含的秦时代蕴积的民族精神。虽然《大秦帝国》在艺术上也做出了一些尝试和探讨,但是我更看重它的精神理念——它要唤醒我们灵魂中失去的东西。很多读者通过《大秦帝国》暮然发现,我们还有过那样一个辉煌壮丽的时代,还有过这样高尚、朴实、壮勇的祖先。

  这部书的精神本位体现在它弘扬民族灵魂,体现了中国前三千年累积和爆发的精神力量。我采用了历史文学的写法,将秦时代民族生存的强势精神活生生表现出来。比如,变法的难度和曲折、法家的牺牲精神、危亡时刻挺身而出的英雄人物以及他们的命运。这种强势生存精神就是《大秦帝国》最重要的灵魂。

  三联生活周刊:读者和研究者都会评说您《大秦帝国》体现的历史观,这个问题由您自己评说,您会如何概括?

  孙皓晖:我有一篇文章《历史主义是理清中国文明史的根基》可以概括我的历史观。我主张的历史主义是——以历史实践为根本来检验历史事件的真理性。

  现在中国学者群流传的理念普遍是以“绝对道义”的标尺评判历史,这种做法脱离了历史的环境和背景,进而不去看某一行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社会的推进意义。例如,秦始

  皇修长城,耗费了民力,死了很多百姓,但试想如果不修长城,那么,匈奴入侵,国家动荡,战火烧遍中国大地,会有更多的百姓死于战争,甚至会亡国。这种民族灾难和国防工程的代价比起来究竟孰重孰轻?

  举着绝对道义的旗帜否定历史上的一切是在人文思想学界中弥漫的一种迂腐气息。实际上,这种做法使得我们的历史倒入虚无主义,好像我们的历史成为一片黑洞,没有可取之处,没有任何光明面存在。

  三联生活周刊:《大秦帝国》这部小说中,变革和改革是非常重要的主题。您如此潜心十余年在这么一个主题下书写历史,为的是与我们当下相映衬么?

  孙皓晖:我不是专门研究现实问题的作家或理论家,但是我的书和理念都是与现实相关的。我认为,更加深入地走进历史,理清我们的根基,现实问题自然迎刃而解。现在我所做的就是理清这个根基,这本身也就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

  有读者发现《大秦帝国》处处透露着强烈的现实感,我认为,确实如此。在历史大转折时期会涌现出许多的共性问题,秦时代已经提供了很多可借鉴的方法。战国时代的变法全面深刻,几乎接近于革命。那个时代提供的宝贵经验深埋在历史中,很少有人去研究。自从“独尊儒家”之后,思想理论界拒绝对春秋战国、秦帝国的正面意义进行研究。所以,当现在我们想要穿越时空,把那个时代的阳光呈现出来时,有些人就会觉得不适应,感到恐慌,觉得从远方发射来的阳光特别刺眼。这是很正常的现象,当人们对这段历史慢慢了解、熟悉之后,相信定会有所发现。《大秦帝国》便是通过对那段历史的书写给大家提供一个熟悉它的机会,使它走进国民的心田。

  三联生活周刊:您认为秦国施行法家,对此后的中国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孙皓晖:可以说影响非常深刻,在中国历史中,唯有秦国到秦帝国的150年是中国唯一的一段法治社会。

  总体上说,秦之前是“礼治”,从汉代之后是“人治”。只有秦时代150年是完整的“法治”,中国人对法治的最高理解就在这150年间。虽然它是战时法治,但是秦对于全面的社会形态都采用了“法治”。

  秦时代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很多独一无二的“法治”标志,比如,皇室成员从未担任过国家高官,皇室子弟不立功不能当官,不能进入政治领域。另外,一个典型的故事是,秦末之乱的时候,李斯和章邯组织了20万犯人组成的军队进行征战。这则史实给我们透露出秦的“法治”信息:第一,秦法非常严明、公平,少有冤案,否则犯人会出现逃跑、倒戈的现象;第二,说明秦帝国的国家威信非常强大。为什么秦帝国在末期风雨飘摇时还对国家如此信任?可以回过头看看商鞅变法的重要举措就是树立国家信用。

  我写《大秦帝国》与我的法学专业出身有很大关系,我曾经有一段时间专门研究中国法制史,这使我对秦帝国的本质有了深刻了解。正因为对这个基础的了解,才使我能够拓展开来,从法治文明拓展到文明形态、文明精神的意义上。

  对大秦帝国时代的追忆和怀念,实质上就是对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法治社会和法治精神的追寻,这也是未来中国完善法治社会的需要。现在中国立法的全面性已经足够,但是司法却存在很多问题。从商鞅变法中可以得到启示,虽然商鞅是一个“立法大家”,但他同时非常重视司法。商鞅有非常著名的言论

  “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意思是,任何国家都有法律,但任何国家都没有自动运行起来的法律,说明了法律要靠执行,所以他强调“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

  三联生活周刊:为什么您说在“礼治、德治、人治、法治”中,法治有最高的创新性?

  孙皓晖:法面对的是不断变化的现实领域,法最直接接触世界万千变化。如果说法是一道“防波堤”,那么它面临无数现实自然波浪的冲击。法是所有现实规范中能够最强烈表现社会要求的领域。法治的创新精神表现在两方面,第一,社会变化时,法如何适应社会、如何更好地调整社会,法会有较早的感应;第二,法对统治阶层的要求有直接反映。从时代潮流说,法应该是最具创新可能的领域。法学领域的创新性表现在根本的社会制度框架上。

  三联生活周刊:中国文明的正源所在是您极为重要的学术创建,您对这个问题有怎样的考证?

  孙皓晖:全面的表述应是“中国统一文明的正源”。从1993年我开始写《大秦帝国》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就非常清楚,这个观点在序言第一句便做出了表述。

  一般人喜欢说“中华文明”,但是在我的理论著作中做过详细论述:“中国”是比“中华”更古老的概念,在殷商时代就有“中国”的概念,而“中华”是在殷商时代才出现、成形,由孙中山把这个说法普及开来。

  所谓“中国统一文明”,是指秦以后,中国建立起统一政权、实施有效治理的中央集权制国家之后的文明。

  论证的证据有很多:秦在历史上第一个建立了统一帝国,它建立的统一制度是稳定、成熟的;清末之前的两千多年,任何朝代对秦政都是全面继承的,后期对秦建立的制度即使有一些小改动,但均没有完全推翻。比如,郡县制、中央集权、皇帝制等一些基本的制度框架从未改变,统一的文字、度量衡、官僚体系等一套国家文明体系,在秦时代已经沉淀得非常成熟。说它是正源,首先在于它为我们建立了一套可以流传下去的文明体系,另外,它是第一个,所以称为“源”。

  提“正源”二字是因为一般人认为中国文明从汉开始,很少有人从中国文明的方面肯定秦的作用。从西汉“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力图从中国文明史上抹去春秋战国、秦时代的积极意义。

  三联生活周刊:您会称自己是老秦人,您对自己这样的称呼体现了对秦人的文化认同。您认为秦人有哪些鲜明的特点?

  孙皓晖:老秦人是一个历史概念,也是一个地域概念,这个称呼在《大秦帝国》中彰显了人物的精神强度。我认为《大秦帝国》中体现的所有人物品格都可以称为老秦人的精神风貌。比如“勤耕、善战、守法、知书、敬贤”,这都是秦人的品格。秦这个族群在那个历史时期表现出的厚重、开阔、识大体,以及包容的胸怀,在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

  三联生活周刊:《大秦帝国》的题记写道“献给中国原生文明的光荣和梦想。”“原生文明”这个概念是由您首次提出的,您自己愿意如何解释这个词?

  孙皓晖:“原生文明”是指由构成中国文明根基的历史时期所创造出的文明,具体讲,是指中国前三千年的文明。由我们现在既定的文明往回追溯,我们文明的根就是原生文明。我认为中国前三千年的文明便是中国文明的根。

  三联生活周刊:从这句题记中,我们似乎也可以感到您于历史的某种个人情怀?

  孙皓晖:任何写作者不可能没有一点情怀。我崇尚的情怀就是一种英雄之风,崇尚正义精神、大道精神。我觉得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都需要具备这样的情怀,这是我们民族的基础,也是三千年前我们民族的灵魂。现今中国社会已经失去了许多先人留给我们的高贵的品格。古代的精神贵族即使沦落到非常凄惨的境况,还会保持自己高贵的气节,比如,决斗时的礼仪、战场上的姿态等等。从这些细节之处可以看到一个民族对自己文化的认定。

  我是一个不怕干扰的人,即使有朋友往来,送走朋友之后也能立马投入工作。我是一个书写秦时代的人,就要以那个时代的名士风格要求自己。如果一个人把写作看作一种无限神圣又无限脆弱的事情,那么,这种写作本身已经苍白到没有生命力,作品也自然不会有生命力。

  (摘自:三联生活周刊

  记者:李东然

  王璞)

篇二:秦文化对当代人的价值是什么思想精神

  秦文化、楚文化和汉文化

  “文化”一词的内涵是极为丰富的,因此,对它的使用,必须十分严谨而慎重。

  说到“秦文化”,必须认识,其意义是多重叠合的。它本是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区域文化,其分布的腹地、范围大致上是今中国西北部的陕西、甘肃一带。它为秦人(秦族)所有,存在于西部的诸侯国秦国的领地内。它又有一个很长的发展历史,经过许多世纪,达到顶峰,有一个极短的历史时期内成为以政治统一为背景的全国性的文化——这就是秦朝文化。

  春秋、战国期间秦国的占领范围不断扩大(到公元前3世纪初,已拓取今四川大部、湖北西部等地)。随着秦的军事征服、势力扩张、人员迁动,秦文化所影响和覆盖的地区不断扩大。在这样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中,秦文化对其他文化也有吸收,内容是越来越丰富的。

  到秦朝完成统一,实现了对全中国的统治,进而又采取许多措施巩固和发展统一,包括实行一系列的政策,有意识地统一思想、文化,以至于“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史记·礼书》指出:“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2],这是说,秦朝对六国文化是加以吸收而能予以兼容的。但是,秦朝在政治文化方面,确定的原则是不师古,不崇经,以法为治,以吏为师。推行这些政策的极致,就是实行“焚书坑儒”的野蛮举措,予文化以严重的摧残,对思想和学术自由更是沉重的打击。因此,秦文化对于中原传统文化又并非主要是“依古以来典法行之”。

  由于秦朝统治的时间很短,其目的在于统一思想文化的政策并未来得及完全实施,亦未取得预期的成效。与此同时,秦文化也未能在政治统一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其他文化予以充分吸收和消化。因此,在秦朝统一的短时期内,秦文化并没有和东方六国文化融为一体,其作为全中国的主导文化的地位,也没有来得及完全得以确立。在原属东方六国的广大地区内,各区域文化继续表现着它们的特色和活力。

  随着秦政权的被推翻,秦文化所依倚的政治支柱倒折了,秦文化也由文化融合的主体变为客体,其作为全中国统治文化的短暂时期也就宣告结束。不过,在代之而起的汉代,秦文化的要素继续存在,而且还保持着强有力的影响。“自秦以后,朝野上下,所行者,皆秦之制也”[3]。秦文化奠定了大一统国家形态和大一统国家观念的基础,也就是奠定了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基础。秦文化在中国历史上最有建树、对后世逐步发展起来的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最为深远的,应当说是它的政治文化、制度文化。

  战国以至于秦汉时期,经常有人注意并描述秦文化的一些特点。如魏国的信陵君说:“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仪德行”[4]。西汉初年,贾谊痛说“秦俗日败”,指出:商鞅变法以来,秦国一直是“并行于进取”,虽然“功成求得”,但却出现了社会道德水准严重下降的恶果,秦始皇又“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更把秦朝推向灭亡。《淮南子·要略》说:“秦人之俗,贪狠强力,寡义而趋势利”,司马迁也说:“今秦杂戎翟之俗,先暴戾,后仁义”[5]。这里所说的“俗”,部分地有我们所说的“文化”的

  含义。以上言论,虽然包含了对秦国或秦人的敌对心理,但却也揭示了秦文化的一些基本特征,如秦人因其长期生活的环境的影响,在性格上受戎翟即西北少数民族的影响,倾向于强悍好斗,为了达到目的,可以狠下决心,不惜一切。秦文化注重实效、功利,质朴而率直,不事虚浮,追求大和多,不停地拓展,主动性极强,为了实现某一目标,定会一往直前,不容任何困难和力量的阻挡。秦文化的这些特点,似已得到当今学者的普遍确认。

  汉文化,是取代秦文化而在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它是西汉皇朝的政治统治在全中国确立的过程中初步形成,然后又随两汉(前206—220)的历史进程进一步发展起来的。

  有的当代学者认为,汉文化就是楚文化。这一说法未免有点绝对化。但也因此提出了汉文化和楚文化的关系,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很有意义的问题。

  楚文化,也是先秦时代一种历史悠久的区域文化,在其早期,还是一种古老的民族文化(早期的秦文化也是如此)。楚文化,从时间上说,是随着南方的诸侯大国——楚国的发展而成熟起来的。从空间上说,又是随着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疆域的不断拓展而向广大的地区扩散的。像秦文化一样,楚文化也有自己的鲜明特色,它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和神话色彩,崇尚自由,富有激情,善于想像,善歌好舞,但也信鬼好祠,重神厚巫,原始文化的味道甚浓。

  楚文化的诞生和大发展是在江汉地区,这里属于长江中游。春秋时期,楚国曾有志北进,但遇到将它视为蛮夷的北方强国晋、齐的有力遏制。

  楚国因而改以东进与南拓作为战略目标。到战国初年,楚国向东扩展的势头很猛,基本占有了长江下游地区,其北界已接近黄河,东部属于吴越文化区的吴、越故地已归其所有。同一时期,其南界也达到或越过了南岭。

  然而,楚国又遭到来自西方大国秦国的严重威胁。到楚怀王(前328—前299)的后期,楚国在秦国的外交欺诈和军事进犯中,丢失了西北边境的土地。后来,形势益发恶化,楚国的都城郢(今湖北荆州市)也失守了。在战国后期,楚国的西界一再东移,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也移到了长江下游地区。与此同时,也发生了楚文化重心的东移。这一变动从历史记载中很容易看出来。一方面,楚国的都城先由郢迁到陈(今河南淮阳),再迁钜阳(一说在今安徽阜阳北,或说距陈不远),又迁到寿春(今安徽寿县)。楚国的政治中心已移到长江下游地区。与此同时,楚于前[44]1年灭莒,前306年灭越,前256年灭鲁,势力推进到东部沿海地区。楚国的贵族黄歇(春申君)的采邑位于大海之滨的江东,楚国的东境到达徐泗邹鲁一线,这里的居民都开始自称为楚人了。后来,西汉初年,刘邦改封齐王韩信为楚王,其所持理由是“齐王韩信习楚风俗”[6],韩信,是淮阴(今江苏清江市西南)人,他所封的楚国都于下邳(治所在今江苏睢宁西北),可见,早在战国后期,所谓“楚”的地域概念,重点已不是江汉一带,而是濒临大海的江淮之间了。

  综观战国后期天下大势的发展,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一“武”一“文”的两个东进,前者是秦军东向的凌厉的军事攻势,后者是楚文化的东

  渐,其影响从长江中游扩大到东部沿海地区。仅仅数十年时间,东部近海的邹鲁吴越一线,已是楚文化的天下了,从此以后,以“楚”的标志冠于这一带的一切,似乎并没有遭致当地居民的严重反感和强烈抵抗。

  秦汉之间最显赫的人物项羽、刘邦,都表现了鲜明的楚文化色彩。对于项羽来说,自有其原因,他的祖父项燕是楚国名将,因而对故国念念不忘;而刘邦所居的徐泗地区,原本离在江汉平原的楚国中心地甚远,但到战国中后期,楚国的势力已达邹鲁境内,这一带很快“楚化”。刘邦好楚声、楚舞、楚衣,信口吟出的也是很地道的楚辞,可以称得上一个楚文化迷。据载,“沛人语初发声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帝位,教令言‘其’,后以为常”[7]。由此可见,徐、泗一带在语言上也受到楚语的影响,而原非“楚人”的刘邦,对此十分欣然,并热心加以推广。

  楚汉之间,民间多乐楚声。对此,鲁迅认为:“盖秦灭六国,四方怨恨,而楚尤发愤,势虽三户必亡秦,于是江湖激昂之士,遂以楚声为尚。”[8]以此来解释楚文化的高扬,固合情理,但又必须看到,楚文化在东部滨海地区的长期浸染,早已取得显著的效果,乃是“楚声”大张更深层次的原因。反秦斗争初起之地是在“楚”,陈胜定国号为“楚”并以“张楚”作为政治纲领。秦二世也称陈胜等是“楚戍卒”[9]。项羽自称“西楚霸王”,他的政治旗帜依然是“楚”。刘邦继承陈胜等所开创的事业,他又曾受西楚霸王项羽之封。虽然他后来打败了项羽,但他并不以“楚”为讳。

  西汉就是在这样的浓厚的楚文化的氛围中建立的。汉初文化上的特色,确实是楚文化基本特点的表现。汉初政治上的指导思想是黄老之术,“黄”是依托的,“老”即老子,本是楚人。

  然而,尽管汉初楚声是如此高昂,但是,汉文化并不等于楚文化。汉文化不是对任何一种文化的全盘因袭和简单模写,它是在文化上全方位吸纳和扬弃后的更新和创造,其中包括对秦文化和楚文化的继承和改造。西汉在政治上取代秦朝的同时,对于楚文化是吸收的,但对秦文化也并不是完全弃置,同样也是既有继承,也有改造。笔者赞同袁仲一先生的观点:“兼并山东六国、建立统一的王朝后,秦文化传布到全国,成为后来辉煌的汉文化的基础”[10]。虽然秦朝存在的时间十分短促,秦朝文化只是昙花一现,但秦朝文化是长期积力蓄能而成,它有着内容上惊人的扩充和创新,故它并不因为存在时间短促而一闪即逝,相反,它有相当一部分内容转移到汉文化中,成为汉文化的重要成分,这是一种文化的借壳存身。

  汉文化固然不是秦文化,但也不是楚文化。汉文化是全新的综合性的新文化并非直接来源于单一的文化,而是继承多种文化而形成的。无论较之秦文化还是楚文化,它都更为开放,更具兼融性,内容更为丰富,气魄更为宏大。

  汉朝和秦朝一样,也曾是一个充满开拓精神和恢弘气魄的政权,汉文化和秦文化相比,至少有以下这些特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其一,无论是秦文化,还是汉文化,其最基本的特征,在于它们都有基本相同的政治文化和制度文化,而且对于它们来说,政治文化又都

  是诸文化要素中高于一切、支配一切的[11]。

  这两种文化有着基本一致的政治上的制度文化系统。秦朝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的、统治到社会基层、严格约束到每一个家庭和每一个人的政治统治。这就是后人经常所说的“秦制”。而汉朝,基本沿袭了这一整套制度。所谓“汉承秦制”,主要就是指的这种政治上的继承。

  “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损减,大抵皆袭秦故。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有变更”[12]。这就是说,西汉制度对秦制有因有革,而因袭的一面是主要的。汉朝建立后,最高统治者还是称皇帝,百官制度大体未变,政府的运行机制并无大异,皇帝、百官的行为方式也是基本相同的。以汉武帝刘彻的心理、行事与秦始皇作比较,更可以清楚地看到汉文化和秦文化的大同小异。

  其二,秦文化求实重实的质朴风格,汉文化也大体继承下来了。秦大建宫室苑囿,汉也基本如此。汉高祖刚刚取得政权,形势还没有稳定下来,刘邦本人还在为平定四方而奔走,而留守关中的相国萧何,就在长安建了宏丽的未央宫,其规模连身为皇帝的刘邦也觉得过分。但萧何对此的解释是:“且夫天子以四海为宜,非壮丽无以重威”[13],如此表述的这一文化心理就是秦文化的潜在表现。汉武帝时,也大治宫室苑囿,其规模已不亚于秦始皇时。武帝为他所宠爱的年轻将领霍去病所修的坟墓“像祁连山”,墓前的石刻,也是巨大而作风浑厚朴实,这和秦人的美感追求,基本上是相同的。

  其三,重鬼神,求异效(长生等),浓厚的迷信色彩,虽无发达的宗教,却有宗教式的狂热,这也是与秦文化、汉文化相似的。汉武帝之好鬼神,既像楚人,也像秦人,表面上许多地方像楚人,但就其大动作而言,是更接近于秦人之为的。

  如果把对中国传统文化观察的重点放在政治文化特别是其中的制度文化上,我认为,应当确信这样一个基本结论:“汉文化的主体乃秦文化”,并且,“从这种意义上讲,秦文化的的确确是近两千年中国文化之基石”[14]。

  但是汉文化与秦文化还是很不相同的。引用以上论点,并非意味着就要得出“汉文化就是秦文化”的结论。汉文化既不是楚文化,也不是秦文化。

  与秦文化相较,汉文化更具有开放性,更善于吸纳,也更有兼容的气量和能力。例如,汉文化就从齐鲁文化中吸收了丰富的政治文化营养,无论是在政治思想方面,还是在朝政礼仪方面,汉文化都比秦文化从齐鲁文化中吸收了更多的东西。较之秦文化,汉文化在浪漫气质上加强了,在这方面显然是受楚文化的影响更大。汉文化在尚实的同时,也增添了理性,在理性思辨认识水平上,较之秦文化有了显著提高。这是文化随时代进步的表现,这种提高和进步了的文化,也更适合时代的需要。

  西汉时期,许多有识之士曾一再对秦政进行反思,留下了大量的极为可贵的思想资料,这就是著名的“过秦”。“过秦”是一场深刻的历史反思,也是在反思基础上对政治的创造性的探索。“过秦”是全面的,其中也包括对秦文化的反复审思。在反思中,人们认识了秦文化的一

  些缺陷,探讨予以补正的措施。

  从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来说,汉文化表现出比秦文化更强的应变力和适应性。贾谊已经清晰地意识到,秦政之失在于“仁义不施,攻守之势异也”[15],也就是说,任何统治思想和政策都必须切合实际,适应具体的时势,不能一意孤行,也不能拘泥不变。汉武帝时,董仲舒提出“更化”的要求,也可以说是“过秦”思想的衍生。汉武帝到晚年也终于认识到“与民更始”的重要。两汉有作为的统治者都是注意经常调整政策,顺势而为的。从统治思想来说,汉初按照黄老思想,实行“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等一系列的宽松裕民政策,到武帝时期转为内行兴作、外事开拓的“有为”之治,到昭、宣时期又转变过来。总的说来,汉代统治者在掌握张弛节奏方面,已远胜过他们的前辈,因而能使社会矛盾不至于过于激烈。这也是西汉、东汉都能维持较长时期统治和稳定发展的基本原因之一。

  汉文化的多样性,较之秦文化要明显得多,它在这方面的优点也就可以较充分地表现出来。这个所谓的“霸王道杂”的汉家制度,也就是杂取不同学派的政治文化治国理天下,这个所谓的“杂”,就是对具有不同政治文化色彩的统治思想,广为吸纳,分别主次优劣,取其精华,兼容并包。

  就政治制度而言,汉初与秦代最显著的不同是实行郡国并行制。秦朝君臣曾就到底要不要行分封制而展开过争辩,其实,就当时的历史条件而言,无论是主张分封的淳于越,还是主张行单一郡县制的李斯,都是带有片面性的。秦始皇取策于李斯,主导的一面是对的、好的,但从六国分治到天下高度集权,跨度不能不说是太大了。这样一个“进步”是当时的历史所承受不了的。从秦政权灭亡的结果来看,事实上,采取这一制度的负面作用是不能否认的。

  汉朝就不是这样,郡国并行,中央政府直接掌管一部分地区,由同性诸侯王各自掌管一部分地区(开始还存在过一些异姓诸侯王,那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不久就基本上被消灭了)。诚然,这样做也有很多的问题,而且日后逐渐严重起来,但郡国并行,两种制度,可以使利弊互补而又互制,而且总体而言又有较大的迂回余地。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西汉初年的郡

  国并行制是适合的,有其存在的历史理由,不能因为其后来弊端日甚而完全加以否定。

  在文化的各个层次上,汉文化都善于兼并收蓄,因而有利于创新和发展,以文学为例,汉代文学迸发出巨大的活力和创造力。像贾谊,其政论文有秦文化的气魄,而其赋作则从楚文化吸取了更多的营养。正因为多源吸取,思想活跃,灵感大增,汉代文学的繁荣是秦代无法比拟的。

  就政治和社会生活而言,汉代也远较秦代开放,更加活跃,更加富于生机。汉政权成功地沟通了社会上层和下层的联系,最高统治者也和生活于社会底层的文人学士有对话的机会,从而能有效地把后者吸收到统治集团中来。从汉代社会精神风貌来说,也更显得豪迈洒脱。总的说来,汉代社会生活虽仍有如秦代那样的制约,但毕竟多了一些弹性和活力,而不是像秦代那样过分地僵硬。

  不过,成熟期的汉文化,也有较秦文化退步之处。例如,董仲舒之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16],以及在盐铁会议上表达出来的贤良、文学这类儒生的声音,反映出背离秦文化的功利主义的保守主义的倾向。东汉一代,文化中的“文”“德”有余而“武”“力”过弱。自汉武帝以后,大汉的发展有明显的转弱趋势。

  据说,北宋苏轼官翰林学士时,其幕下士曾以“柳郎中词只合十八七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来概括柳永、苏轼词作的不同风格。那么,我们能不能举出一些最能代表秦文化、楚文化和汉文化不同风格的事物来呢?这当然是不容易的,但我们不妨试试。或许,最能代表秦文化总体风格的是:《秦律》(原已失传,后因湖北云梦睡虎地秦简的出土而使之重现于世人面前)和“以吏为师”构成的法制文化体系,秦始皇巡游天下过程中留下的石刻及其文辞,始皇帝陵墓及其陪葬坑的兵马俑。最能代表楚文化的风格的自然是楚国的青铜器和漆器,是老庄哲学和楚辞,是楚国极富浪漫色彩的祀神歌舞,是出自楚人之口的“三年不蜚(飞),蜚将冲天”的气势和“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的不屈精神。而最能代表汉文化总体风格的,或许可以说是:汉赋,汉武帝时形成的用人选材制度,“天人感应”学说笼罩下的政治,《史记》及集中体现于其中的“究天人之际”的探索精神,盐铁会议上的辩论(其主要情况反映在《盐铁论》一书中),以“孝”为基础的儒家道德教育。如此例举,或致贻方家哂笑,但笔者姑妄为之,是否得当,敬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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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葛剑雄:《移民与秦文化》一文中已详辨“秦文化”,指出它一般包括了四种不同的含义:秦人文化、秦国文化、秦朝文化、秦地文化。文载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编:《秦文化论丛》第3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67—72页。

  [2]《史记》《正义》释“依古以来”为“依古以来典法行之”。

  [3](清)恽敬:《三代因革论》,《大云山房文稿》,卷1。

  [4]《史记·魏世家》。

  [5]《史记·六国年表》序。

  [6]《史记·高祖本纪》。

  [7]《史记·高祖本纪》《集解》引《风俗通义》。

  [8]《汉文学史纲》,《鲁迅全集》第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385页。

  [9]见《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

  [10]袁仲一:《从考古资料看秦文化的发展和主要成就》,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研究室编,《秦文化论丛》第1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8页。

  [11]笔者注意到黄留珠先生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他说:“秦文化最核心的部分,也正是其政治制度。”见《秦文化的南播》,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研究室编,《秦文化论丛》第二辑,西北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89—90页。

  [12]《史记·礼书》。

  [13]《史记·高祖本纪》。

  12

  [14]黄留珠:《秦文化概说》,《秦文化论丛》第1辑,第94页。

  [15]《过秦论》,《史记·秦始皇本纪》引。

  [16]《汉书·董仲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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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秦文化对当代人的价值是什么思想精神

  骊山坑儒谷与秦文化反思

  韩星

  【摘

  要】围绕秦始皇“坑儒”问题,集中对骊山坑儒谷的相关史实进行梳理。有别于过去学界多从政治方面对“坑儒”问题进行反思,主要从文化方面追根溯源,挖掘这一残暴行为背后的文化原因,发现坑儒与秦的文化传统有密切的关系。“坑儒”不仅对中国古代文化造成极大的破坏,也为后世帝王统驭国家开了恶例。%RevolvingaroundtheissueofburyingscholarsbyEmperorQin,thearticlepresentsrelatedhis-toricalfactsofScholar-buryingValleyatMountLi.Ratherthanreflectingupontheissuefromthepoliticalrespective,itmainlytracestheoriginoftheeventfromtheculturalaspect,exploringculturalreasonsforthetyranny,andfindingoutthatscholarburyingiscloselyrelatedtothecultureofQinDynasty."Buryingscholars"notonlycausedatremendousdamagetotheChineseancientculture,butalsosetanegativeex-ampleforlateremperorsinrulingthecountry.

  【期刊名称】《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卷),期】2014(000)002

  【总页数】6页(P3-8)

  【关键词】坑儒;坑儒谷;反思;文化原因;秦文化

  【作

  者】韩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北京100872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122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这是一段非常残酷的历史。史籍对此多有记载,历史学家也多有论述。但是各类书籍只对焚书作了详细记载,对坑儒一事则显得十分笼统。并且在坑儒的问题上,还出现了歧议:对于坑儒的次数,有的说只有一次,有的说有过两次坑儒;对于坑儒的数量,一说坑了460余个,一说坑了1600余人。更有说秦始皇只焚书,没有坑儒。在秦朝的历史上到底是否有过坑儒事件?“坑儒”的时间、地点、儒是指儒生还是指方士还是儒生和方士?坑儒与秦的迅速灭亡有什么样的关系?这一系列问题,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本文集中就骊山坑儒谷的相关史实进行梳理,反思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以及这件事情对秦乃至其后的中国历史文化有什么样的影响?

  关于秦始皇骊山坑儒一事,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记载云:“秦既焚书,患苦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令冬种瓜于骊山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人不同。乃命就视之。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这个悲惨的事件外人不得而知,一直隐瞒了二百余年之久。因为还没有发现有别的古籍有记载,所以有人怀疑其真实性。但是,卫宏是汉光武帝时的著名学者,是治学严谨的史学家、训诂学家,他的著作都是经过长期的深入采访、研究、整理才写出的,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他在这篇序言中披露此事,以他的治学态度,应该不是信口开河。再则我们知道东汉光武帝从小接受儒学教育,在征战时就重视儒学。每到一处就征集古代典籍,并且拜访当地著名的儒学人物,请他们当官或者封赏。即位后比较开明,好儒任文,以儒治国,重视学术研究,所以卫宏揭露的秦始皇第二次坑儒应该有很高的可信度,在后来的学术界得到了不少人的认同。唐朝张守节编写《史记正义》时将这段史料

  编入了史书。唐朝颜师古注《汉书·儒林外传》也引用了这段故事:“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老相传以为秦坑儒处也。”元代史学家马端临在《文献通考》卷四十《学校考》这样说:“始皇使御史案问诸生,转相告引,至杀四百六十余人。又令冬种瓜骊山,实生,令博士诸生就视,为伏机,杀七百人。”《文献通考》又云:其后秦始皇再坑儒生七百人于骊山脚下……秦始皇命人种瓜骊山山谷中之温处(即此鬼沟)……诸贤解辩至则(儒生们觉得山中种出瓜来不可思议,便前来观其真伪),伏机弩射自谷上填土埋之,历久声绝。传云,诸生阴魂不散,天阴雨湿,鬼声凄厉,村人称之为“鬼沟”。《太平御览》所引《古今奇字》记述也同意这一说法:“秦始皇密令人种瓜于骊山硎谷温处,瓜实成,使人上书曰:瓜冬有实。诏下博士诸生说之,人人各异。则皆使往视之,而为伏机,诸儒生皆至,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而填之以土,皆压死。”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关西道三·昭应县》:“坑儒谷在县东南五里。始皇以骊山温处令人冬月种瓜,招天下儒者议之,各説不同,因发机陷之。唐玄宗改为旌儒乡,立旌儒庙,贾至为碑文。”

  历史上人们借坑儒谷表达对儒生的同情和对这一历史事件的思考。坑儒谷秦时属内史,汉属新丰,汉代在这里建“愍儒乡”,以表对儒生的慰怀。唐明皇玄宗在这里建“旌儒庙”,命中书余人贾至撰文,颜真卿书碑,彰祭死难诸儒先贤,并将“慰儒乡”改为“旌儒乡”,以示旌表。晚唐司空图在《坑儒谷铭》中说道:“秦术戾儒,厥民斯酷;秦儒既坑,厥祀随覆。天复儒仇,儒祀而冢;秦坑儒,儒坑秦耶?”问题提得深刻,司空图认为焚书坑儒恶莫大焉,以至于受到天罚。宋又据原来碑文,重新刻碑作序。碑序中载:“坑儒谷在临潼城西南二十里,骊山平原横坑村。”《临潼县志·艺文》中收有明周弘禴《坑儒谷》一首:

  平吏封建尽销兵,烧却私书远筑城。

  七百竖儒同日死,不知谁是鲁诸生?

  今唐刻旌儒庙碑已毁,1970年于此遗址中,发掘出古唐刻儒生像一尊,现存临潼博物馆,这能够证明坑儒谷儒生之冢。经今人考证,坑儒谷古代叫古马谷,后来人们因此称其为坑儒谷。具体地点就在今临潼西南洪庆乡的洪庆堡附近。洪庆堡过去又叫灭文堡。当地民间还有许多说法,如说洪庆就是由洪坑改音而来的,洪庆堡南侧的簸箕沟里活埋过文人,每逢天阴雨湿,冤鬼悲号,孩子即使拾柴割草也不到那里。遗址所在地洪庆堡村民于1994年4月25日(古历3月15日),在这里隆重举行了坑儒遗址揭碑仪式。碑文末尾称:“居里乡人,悼念贤儒不辍。今勒石昭揭,志其崇文仰贤之志也”。

  为什么在秦始皇手里会发生坑儒这样的事情呢?一般都会说是封建专制制度使然。其实,除了现实政治原因以外还有深层的文化原因。学术界过去从政治方面的反思批判已经很多,笔者在这里主要想从文化方面进行追根溯源,挖掘这一残暴行为背后的文化原因。

  坑儒可以说与秦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政治文化传统有密切的关系。

  一般认为“秦文化”的意义是多重迭合的。狭义地说,它是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时期的一种区域文化,其分布的腹地、范围大致上是今中国西北部的陕西、甘肃一带。它为秦人(秦族)所有,存在于西部的诸侯国——秦国的领地内。从广义上讲,秦文化是指在秦人兴起、建国和统一的过程中形成、发展并不断扩充的各种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的总和,主要包括了秦族文化、秦国文化和秦朝文化三大部分。

  秦族文化是秦文化的早期形态。秦人与戎狄长期杂居,处于战争环境中,生活方式一直以游牧人的文化传统为主导。春秋初期,秦文公三年(前763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汧千渭之会。”(《史记·秦本纪》)这种一次狩猎即七百人进行一年之久的活动,“正说明秦人在当时还保持着狩猎、游牧民族的古老传统。”[1]即使到秦孝公时期,商鞅变法以前,秦国仍然是“戎狄之教,父子

  无别,同室而居”(《史记·商君列传》),“与戎狄同俗”(《战国策·魏策三》)。因此,与山东各国比较起来,在文化上有显著的差距,在东方诸侯的心目中,秦人依然是个未开化的“夷狄”而受卑视。司马迁分析战国时东方各国批评秦国暴戾的原因:“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到献公之后常雄诸侯。论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者,量秦之兵不如三晋之强也,然卒并天下,非必险固便形势利也,盖若天助焉。”(《史记·六国年表序》)后来,人们常把秦国称为“秦戎”(《管子·小匡》),把秦和戎狄相提并论:“秦变于戎者也”[1],甚至被目为戎狄[2]。今天,有学者根据考古发现,也肯定了这一点:秦人“长期居于西垂,就难免与西方的羌戎同风同俗。洞室墓、屈肢葬和带铲形足端的袋足鬲被考古界视为秦、戎共同的文化现象,不无道理,进而把秦、戎文化视为同一文化系统,也未尝不可。”[3]

  秦国文化是秦在成为诸侯国以后形成的,主要特点是吸收周文化。秦襄公时被周王朝封为诸侯,始与中原各国“通聘享之礼”(《史记·秦本纪》)。但秦人吸收承袭周文化,大概在西周初年就开始了。根据赵化成、尚志儒、刘军社先生研究,其开始的时间更早[4],但是秦人全面地、迅速地承袭吸收周文化,丰富和发展自身文化,主要在秦受封列为诸侯之后。这一点已为秦文化研究者普遍指出,如黄留珠先生就认为在秦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周化”阶段:“秦国时期的周化阶段,自襄公至献公,共二十四代君主。此阶段以秦人吸收、继承周文化为特征。考古资料表明,秦人吸收周文化,早在西周时已经开始,但大量地全面吸收继承,则在秦文公十六年(前750)取得对戎战争的胜利,‘收周余民’之后。从此,可以说开始了一种‘秦人周化’运动。其结果,导致了穆公时代的繁荣昌盛,秦国步入了霸主的行列。”[5]还有学者通过考察秦国早期的墓葬,发现“秦立国后特别是到了平阳都邑形成前后,由于特定的文化环境,秦文化在此期间发生了一次大转变,出现了一个周秦文化的混合型的群体特征。”“汧邑、汧渭之会、平阳附近发现的

  秦墓表明,秦人在秦立国后的近百年里,在葬俗文化中,从用鼎制度,器物配置组合,器物造型及装饰风格,墓葬形制及葬式等方面,全面承袭了周人做法,反映出周文化对秦文化影响在这个时期达到了高峰。”秦人对西周文化的吸收基本上都是实用性的,局限于表层的器物文化,杂乱零碎,没有体会到西周礼乐文化完整的文化精神,甚至对这些还表现出怀疑、抵触。据《史记·秦本纪》记载,有一次,戎王派使臣由余来秦,秦穆公原本想让他好好参观一下秦国的宫殿、仓库等,以示夸耀。由余看了,却非常冷淡。秦穆公说:“中国以诗书礼乐法度为政,然尚时乱,今戎夷无此,何以为治,不亦难乎?”由余笑着回答:“此乃中国所以乱也!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及其后世,日以骄淫。阻法度之威,以责督于下,下罢极则以仁义怨望于上,上下交争怨而相篡弑,至于灭宗,皆以此类也。夫戎夷不然: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对由余这段贬华夏礼乐法度为政而扬戎狄不以礼乐法度为政的话,穆公听了非但不生气,还把由余当成“圣人”,千方百计地把他从戎王那里弄到自己这边来。这种情况在东土各国是难以发生的。由此可见,秦穆公对西周的礼乐文化的深层价值是不理解的,对礼乐之治表示出怀疑和不信任;相反,对戎狄文化那一套则仍然赞赏和信任。

  由于戎狄文化传统在秦占居主导地位,使得秦人在治国方略上推崇霸道,轻视王道。秦之推崇霸道是用切切实实的行动,而不是声明。如秦穆公用离间计使由余降秦,并用由余之计,“益国二十,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史记·秦本纪》)这是公元前623年,正是春秋争霸时期,而穆公成了五霸之一。到了秦孝公时期,他的求贤令吸引了在魏国不得志的商鞅。第一天,商鞅讲“帝道”,孝公一听就打瞌睡。第二次,商鞅讲“王道”,孝公听了,觉得比第一天讲得好一点,但仍然认为不可用。第三次,商鞅讲“霸道”,孝公听了大为高兴,连谈几天都不觉得疲倦(《史记·商君列传》)。这就非常典型地反映了秦人对霸道的钟情,对王道的冷漠,由

  此可见秦公的真意其实在称霸。秦始皇时期秦国政治的霸道趋向也是强烈的,他对韩非的崇拜就是证明。当他看到韩非撰写的《孤愤》、《五蠹》的时候,感叹地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为什么?《史记·李斯列传》载李斯:“乃从荀卿学帝王之术”。李斯与韩非子是同学,可以推测韩非在荀子那里所学与李斯应该接近,即帝王之术。韩非子的整体思想其实是为帝王论证的,所以非常符合秦始皇实行君主集权的口味,故而当他读到韩非子的文字时兴奋不已。

  至于秦国下层社会的文化生活状况,我们可以从出土的云梦秦简《日书》中得到了解。统计《日书》正文579条简文数万言,而作为人类文化基本标志的“书”字竟只出现了一次,被儒家视为至宝的“礼”字也只有一次,“君子”一词也只有在两条简文中出现,而同书中,作为经济、文化双重落后表现的“盗”字竟出现了21次之多。在《日书》中也找不到“德”、“仁”、“义”这一类表示道德伦理的字眼,而出现得最多的却是“吉”、“凶”、“福”、“祸”、“贫”、“富”、“利”、“害”等这些功利甚至有迷信色彩的概念。从这决非简单的文字计量和一般的观念分析,它实际上反映了秦国中下层社会文化的落后和人民的文化价值趋向。

  在秦文化的发展中,真正发生重大变化是在战国中晚期,即秦孝公以后到始皇帝的这一时期,法家思想在秦得到贯彻和施行,秦国政、俗为之一大变,开始形成了秦文化的一些基本特征。此后,在战国以至于秦汉时期这些特点经常引起人们的评论。《史记·魏世家》载魏国的信陵君说:“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而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史记·项羽本纪》还记载,秦末楚汉相争时,樊哙在鸿门宴上对项羽也说:“夫秦有虎狼之心,杀人如不能举,刑人如恐不胜。”西汉初年,贾谊痛说“秦俗日败”,指出:商鞅变法以来,秦国一直是“并行于进取”,虽然“功成求得”,但却出现了社会道德水准严重下降的恶果,秦始皇又“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新

  书·过秦上》),更把秦朝推向灭亡。司马迁也说:“今秦杂戎翟之俗,先暴戾,后仁义”(《史记·六国年表序》),《淮南子·要略》说:“秦人之俗,贪狠强力,寡义而趋势利”,《盐铁论·褒贤篇》也说:“秦以虎狼之心,蚕食诸侯。”这里多次说到“虎狼之心”,说明秦人凶残暴虐而无信义,也与“戎狄”有关,因《左传》闵公元年载,狄人伐邢,管仲对齐侯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这里戎狄被视为豺狼,因为它们贪而无厌。这里所说的“俗”,属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化”的民俗部分的含义。以上议论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秦人的一些性格特征,揭示了秦文化的一些基本特点,如秦人因其生存环境的影响,在性格上受戎翟即西北少数民族的影响,比较强悍,倾向好勇斗狠,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秦文化注重功利,强调实效,质朴率直,不事虚浮,追求大和多,主动出击,不断拓展,为了实现某一目标,会勇往直前,不怕任何困难和阻挡。秦人著述的《秦诗十篇》,王照圆《诗说》从音乐的角度比较了秦文化与周文化的差异:“秦晋诗音节皆入商声,殊少大和元气之妙。而秦尤雄厉,或以为水土使然。然溯其始,秦固周岐丰之地也。二南之作,为王化始基,周若彼其和平,秦若此其猛厉。何欤?且帝王不易民而治,彼强悍战斗之俗,独非忠厚仁让之道欤?此无他,古今之异宜,则政教之殊致也。”又曰:“秦晋之风多剽急,而少舒缓之体。与齐音正相反。”[6]总之,商鞅变法之后,秦文化与周文化可以说是分道扬镳了,逐渐形成了和周文化传统截然不同的一种全新法家文化体系,人们所说的秦“刻薄寡恩”、“尚首功”、“虎狼之国”、“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淮南·要略》)的这些特征,正是产生于这一阶段[7]。到战国晚期,秦文化已形成了以法家为主导的具有严酷特征、极端倾向的文化。

  以法家为主导的秦文化具有反智识反文化的倾向,其中主要是反儒。据《列子·说符》篇载:鲁人孟氏有二子,其一好学,其一好兵。好学者,以术干秦王。秦王曰:“当今诸侯力争,所务兵食而已。若用仁义治吾国,是灭亡之道。”遂宫而放之。

  这虽带有寓言和小说的性质,却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秦王对儒家思想的态度。从秦孝公三年(前359)到孝公二十四年(前338)这20多年中,是商鞅之法大行时期。商鞅的基本思想是不师古而师今,主重农战,反智反文化,在变法中更强化和固定了秦文化的“反文化”特征。商鞅以儒为“六虱”、五蠹之一,祸国的十大罪恶中儒占其九,对儒家是坚决排斥的,儒家思想是商鞅批判和打击的主要对象。《商君书·去强篇》中说:“国有《礼》、有《诗》、有《乐》、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悌、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因此,只有与儒离远些。他反对儒家的礼乐教化:“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礼乐,淫佚之征也;慈仁,过之母也。”(《商君书·更法》)“国强而不战,毒输于内,礼乐虱官生,必削;国遂战,毒输于敌国,无礼乐虱官,必强。举劳任功曰强,虱官生必削。”(《商君书·去强》)“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孝弟;曰诚信、贞廉;曰仁、义;曰非兵、羞战。”(《商君书·靳令》把儒家的《诗》、《书》、礼、乐等等都看作是人身上的虱子样的寄生虫,儒家所贵的仁义礼乐会带来国家的衰弱乃至灭亡。因此,在商鞅变法过程中,儒家就会有反应,至少前后经历过两次法家与儒家的大辩论、大论战。一次是变法之初甘龙、杜挚与商鞅就礼治和法治关系的辩论。甘龙说:“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商君书·更法》)主张法古循礼。商鞅批驳说:“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商君书·更法篇》)杜挚站在甘龙的立场上继续争辩说:“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站在法治的立场上进行了反驳:“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礼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从而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篇》)即认为时代已经变化,礼法也应因时而变。另一次是十年之后变法取得初步成效时,宗室贵族多有怨望,其代表人物赵良与商鞅的辩

  论,他指责商鞅变法以及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是:“今君之见秦王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非所以为名也。相秦不以百姓为事,而大筑冀阙,非所以为功也。刑黥太子之师傅,残伤民以骏刑,是积怨畜祸也。教之化民也深于命,民之效上也捷于令。今君又左建外易,非所以为教也。君又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人而无礼,何不遄死。’以诗观之,非所以为寿也。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事者,非所以得人也。”(《史记·商君列传》)这里从“非所以为功”、“非所以为教”、“非所以为寿”、“非所以得人”几个方面批评了商鞅,并引用诗书希望他悬崖勒马,改邪归正,摈弃暴力,实行德礼,但是商鞅听不进去,一意孤行,最后导致身败名裂的悲惨下场。司马迁后来这样评价说:“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于秦,有以也夫!”(《史记·商君列传》)这是一个总结性的评价,也是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

  秦统治者对东方儒家所重视的仁义、礼乐是很轻视的,秦国任用六国的士人,也是以中原功利之士为多,东方齐、鲁学人,很少有入秦的。当时荀子考察了秦国,对其“无儒”现象颇为不满,对秦的霸道结局有预测:“力术止,义术行,曷谓也?曰:秦之谓也。”(《荀子·强国》)《集解》杨倞注云:“力术,强兵之谓;义术,仁义之术。止谓不能进取霸王也。言用力求则止,用义求则行。”秦用力求霸,确实成功了,然当止而不知止,后来走向极端,导致灭亡。

  秦王朝建立以后,统治者以法家思想为指导,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禁绝人们议政,在意识形态上以法家思想为一统,而法家提倡“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把人们的思想意识简单地统一在法律之中和官吏身上。秦始皇重用著名法家人物李斯为相,大力加强法制

  建设,使秦王朝“皆有法式”,“事皆决于法”(《史记·秦始皇本纪》),形成了以律、令、式、法律问答、法律文告及程、课、廷行事等多种法律形式。《睡虎地秦墓竹简》表明,秦代的法律制度不仅在形式上条目繁多,法网严密,而且在内容上广泛而具体,企图通过法令与刑罚来禁止文化和思想传播,甚至“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史记·秦始皇本纪》)秦人迅速富强,最后取得政权,与法家思想的立竿见影有很大的关系,但秦王朝的迅速崩溃,也与法家思想的严苛残酷分不开。法家政治取得最后统治之日,也就是它迅猛走向垮台之时,这就是法家政治运作的辩证法。对于秦的迅速灭亡,汉初儒者有许多反思和批评,如陆贾就明确指出:“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乃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8]贾谊认为秦之速亡,就在于取得政权以后仍然以法治诈力为统治的指导思想和方法,而没有改弦更张。“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堕,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9]秦曾经那么不可一世,但很快在农民起义的烈火中土崩瓦解,其原因就是不施仁心,行仁政。董仲舒议论到:“至秦则不然。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于下也。”(《汉书·董仲舒列传》)因而造成“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书·食货志》)的局面,致使强秦速亡。

  儒、墨都不见容于秦王朝,而儒生和知识分子的抗秦意识更加强烈,他们要坚守自己的文化阵地。李斯说道:“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史记·秦始皇本纪》)儒生们拒绝接受秦强加给他们的以法家为主的文化,他们歧视秦文化,以古非今,以中原先进的文化非议国家政治,抵抗秦的文化统一政策。正

  如有学者所说:坑儒“起因不能简单的归结到他的个性方面,仅仅宣判他是个暴君就可结案,它的根源在于文化发展不平衡。政治上的优越性和文化上的自卑感,错综交织在他的个性里,而博士儒生们有意无意间表现出来的文化优越感,不仅刺激了他那过分敏感的政治神经,而且也嘲笑了他的文化抱负,当他从对东方文化的向往转化为绝望时,他就要摘下圣王的面具而开杀戒了。”[10]秦始皇违反了文化的基本规律和普遍的道德原则,采用急风暴雨的政治性手段,大刀阔斧地想尽快完成思想的统一,忽视了文化体系之间有深深的鸿沟存在,没有考虑到平抚文化的裂痕需要一定的时间,结果适得其反。

  对于坑儒的直接后果,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说得很明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陈涉之王也,而鲁诸儒持孔氏之礼器往归陈王。于是孔甲为陈涉博士,卒与涉俱死。陈涉起匹夫,驱瓦合適戍,旬月以王楚,不满半岁竟灭亡,其事至微浅,然而缙绅先生之徒负孔子礼器往委质为臣者,何也?以秦焚其业,积怨而发愤于陈王也。”在司马迁看来,秦始皇焚书坑儒,对当时人们研究“六艺”是个致命打击。陈胜起义之时,山东一带的儒生毅然参加了陈胜的义军,孔子的八代孙孔鲋(字甲)就做了陈胜的博士,后来与陈胜一起遇难。陈胜虽不过是一介民夫,但在这些儒生的帮助下,不出旬月便建立了自己的政权。儒生们之所以不顾君臣大义纷纷跟随陈胜造反,就是因为秦始皇的文化专制主义政策剥夺了他们进行学术研究的权利,使他们无以为生,忍无可忍,终于追随陈胜走上了武装反抗秦朝暴政的道路。

  坑儒也可以说是政治与文化、政治家与思想家、学者的一次较量。秦始皇帝的作法显得野蛮和残酷。他不仅对中国古代文化造成极大的破坏,也为后世帝王统驭国家开了恶例。明清的文字狱就是步其后尘者的典型。文化虽然暂时被压制,而由此激起的其他方面的反弹则会形成历史的惯性,后世对秦王朝的批判使得秦政始终处于被否定的地位,很少有思想家公开推崇法家,也罕见帝王以秦始皇自居。但是,应

  该客观地看到,在法律—政治制度上则有“汉承秦制”之说,至近代谭嗣同在《仁学》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两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但是,今天我们反思这个问题,应该看到,其实两千多年来秦政只是在政治和法律制度层面的实行,而在思想文化层面则是儒家思想占绝对的统治地位,引导着中国文化的发展方向,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秦政走向暴虐和专制。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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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秦文化对当代人的价值是什么思想精神

  秦文化的历史价值及其现代性转换

  摘要:秦文化的文化时空指涉包括秦族文化、秦国文化和秦王朝文化,秦文化以法家思想为其理论基础,在推动中国封建社会建立及其封建国家政权组织方式的构建等方面起到了奠基式的“创生”作用。秦文化,法家文化和齐鲁文化,儒家文化一样,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为补充。时至今日,秦文化中勇于开拓、强毅果敢、不畏艰险、敢为人先、质直尚筒、崇法尚同等优秀的文化要素,仍然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优秀的文化之石。

  关键词;秦文化;法家文化;封建制度;文化基石

  以法家思想为其理论基础的秦文化,在推动中国封建社会建立及其封建国家政权组织方式的构建等方面起到了奠基式的“创生”作用。然而,不但在自汉以来两千多年的史学评价中,秦人,秦史,秦文化被贴上了野蛮残酷的文化咒符,而且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兴起的“国学热”的文化浪潮中,秦文化,乃至法家文化对中国社会历史进步,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贡献,都被有意或者无意地淡化遮蔽。在某些学者文化心理的潜意识层面里,认为秦族、秦国、秦王朝没有文化,更谈不上有文化贡献,即便是有一点文化,也是以“严刑峻法”为特色的暴政文化,代表着野蛮暴力的落后文化。甚至在普通民众普遍的文化认知里,都认为秦政是暴政,秦文化是暴力文化,基本乏善可陈。一个普遍而恒定的基本认知是,秦国统一天下,只是武力战胜,而不是文化战胜。其实。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秦国统一天下,从军事角度来看,固然是武力战胜,但实质上真正起作用的是文化,是文化的力量。人是文化的动物,文化规范和决定着人的主观能动性。文化的先进与否,决定着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秦国的发展史以及统一天下的实践再一次正明,秦文化并不是落后文化,落后国家也可以通过“创造性转换”吸纳先进社会的文化,跳跃既定阶段,赶超那些貌似繁荣,但实际发展已经濒临极限的国家。这就是文化进化的潜力法则——落伍者的特权。

  中国封建社会的文明进程表明,历代封建王朝并未摈弃秦政治,以法家文化为理论核心的秦文化,“尊儒尚法”“儒法表里”一直为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者所践行。毛泽东曾经一针见血地揭示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统治的政治奥秘:百代犹行秦政法。(一说为“秦政事”)客观地讲,秦文化,法家文化和齐鲁文化,儒家文化一样,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为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贯彻统治阶级的意志,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尊儒尚法”体现了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融合统一。在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和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中国封建社会的盛衰周期也表明,大凡一个王朝如果只用法政(法治),或者只用德政(人治),并且将法政(法治)或者德政(人治)运用到极致的时候,那么国家政权就会有倾覆的危险。如果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史学态度,科学理性地研究秦文化,那么,我们就会发现,秦文化中勇于开拓、强毅果敢、不畏艰险、敢为人先,质直尚简,崇法尚同等优秀的文化要素,仍然是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优秀的文化之石。我们认为,如果说中国文化是一座光辉灿烂的文化圣殿的话,那么构筑这座大殿的,就不仅仅是儒家这块文化之石,它同样需要法家、道家、兵家、农家等传统文化的优秀因子为其奠基之石。因此,全面系统地提炼和审视秦文化的文化特质,探索秦文化的现代性转换途径,开发秦文化文化资源,使之作用于西安的文化软实力建设,是一件极为迫切和极为有意义的文化工程。

  一、秦文化的文化时空指涉及其涵含的内容

  秦文化的文化时空指涉包括秦族文化、秦国文化和秦王朝文化。它是以秦部族文化为根系,以秦国文化为主干,以秦王朝文化为冠盖的中国传统文化。那么,秦族文化、秦国文化、秦王朝文化都有那些具体的文化内涵呢?

  我们认为,所谓秦族文化,是指秦部族先后在东夷时期及其西垂时期所创造的文化,这一时期秦文化的主要特征是由游牧文化走向农耕文化,其中游牧文化比重很大,特征极为明显。秦人是崛起于东海之滨,以玄鸟为图腾的东夷族的一支,属于马背上的民族。在夏商周时代,以“调训鸟兽”,养马见长,秦的先祖伯益之所以被当时的部落联盟首领舜赐为赢姓,受封于“秦”(山东泰莱地区),就是因为“调训鸟兽”有功。夏时,秦人远祖伯益因与夏启争位失败,秦部族被流徙到西垂(天水市礼县一带),到商时,秦人的祖先蜚廉和恶来事纣,以武勇见幸,周穆王时秦赵的祖先造父为御,有功于周,受封赵城,为赵之先祖,周孝王时秦的祖先非子被为周之附庸国,都是因为秦人善于养马,“马大藩息”,所以说,这一时期的秦族文化,本质上是游牧文化。

  正因为是游牧文化,所以秦部族的制度文化,部族管理模式,就与以农业文化为主体的中原文化有着质的不同,中原文化是农业文明,重农,轻商,不轻启战端。而秦部族是游牧文化,逐水而居,以战立族,视战为习常之事。所以,秦族的首领继承制,就不是宗法制度下的嫡长子继承制,而是“兄终弟及”,或者是“择勇猛者而立之”,秦的首领都是以勇以武见长的人物,而且大多都是死于战阵之上。新王都是“裂土而居”,重建新都。因此,秦族的精神文化,主要是尚武,“起居饮食所歌谣者,皆战也。”秦部族在西垂(甘肃礼县大地湾一带),与同为游牧民族的戎狄为邻,为了争夺生存资源,经常性地发生战争,因此,秦族尚武、尚战,贵奋死(忘生轻死),以战死为吉祥。秦族的风尚和习俗,重事功而轻伦理,崇厚利而少仁义。在物质文化方面呈现出的特质是,祟尚简朴实用,粗重厚实,尚大唯多。

  现在我们再来看秦国文化的特征。秦国文化在文化本源上,属于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这一时期,由于秦襄公将兵救周,获得了周平王的诸侯之封,秦人受封于岐周之地,与西戎争战一百多年,最后收周余民,据周之地,所以农耕文化比重增大。至秦孝公时,商鞅变法,奖励耕战,移风易俗,重农重战,“上首功”,“无军功,虽富贵不得芬华”,从事农业生产做出贡献,亦可授于与军功相等的爵位,所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高,农业文化开始渗入秦政治。与此相对应的是秦国的政治制度文化有了很大的改变:即由以战立族,以战立国,变为以法立国,以耕战立国,法为国体,农战为国本。其君位传承制度,也由兄终弟及渐变为兼

  以嫡长子继承制,从秦献公时起,郡县制,客卿制,官僚体制开始萌芽并且成为秦国的基本制度。在精神文化层面,秦国文化中的“尚法,尚战,尚农”,功利主义色彩极浓,如秦王政之于实施“疲秦计”的韩国间谍郑国,之于写《谏逐客书》客卿李斯等,不管国别身份,不管出身贵贱,只要你说的,你做着千丝万缕血缘关系的宗法之封,比如鲁国,晋国,燕国,都是周朝的同姓诸侯国,齐国是助周灭商的功臣吕尚(姜姓)的诸侯国,就连楚国的先祖鬻熊,也做过周文王的老师,鬻熊的孙子熊绎也是由周成王分封的。而秦是非血缘的因功而封,所以始终不为山东六国接纳,融不进中原文化圈。这就是秦孝公所谓的“诸侯卑秦”,不与秦国通“聘问”之礼的深层文化原因。简要地讲,秦族文化与中原文化异质有三:一是“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也就是一大家子男女老幼住在一问屋子里。无男女长幼,上下尊卑之分;二是尚贤不分亲疏贵贱。山东六国也变法,也“选贤与能”,但是,这种“贤能”之士,绝大多数都是和国君有着血缘关系的王室贵族,如齐桓公时的相管仲,虽然也是举于士,但他的祖先是姬姓的后代,与周王室同宗,父亲管庄是齐国的大夫。齐国的重要大臣,都与齐国国君有着“亲戚”关系;晋文公的相,狐偃,就是晋文公重耳之舅,与晋同祖;楚国的用人制度也是“昭旧族,爱亲戚”,所以吴起任楚令尹,实行变法,最后不得不身死法废。而秦国之尚贤,不分亲疏远近,秦国之王室贵族“无军功,虽富贵而不得芬华。”三是君位继承长期不分嫡庶。如前所述,秦人首领和国君之继承,始终没有丢掉“择勇猛者而立之”的传统,即便是在吸收了中原文化之后,也没有彻底改变这一君嗣习俗。秦孝公、秦庄襄王,秦二世,都是按这一传统而继承君位的。此外,秦人在吸收周文化的同时,大量吸收了游牧的戎狄民族的文化,并与各自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独立、质朴、尚武、剽悍、粗犷、坚韧的民族性格。秦俗与关东六国习俗差异很大,秦人墓葬多为东西向,葬式为卷屈特甚的屈肢葬,有别于六国流行的南北向仰身直肢葬。从秦兵马俑服饰中可以看出,秦人的服饰与胡服极为相似,尤其是骑兵的服饰,其靴属于皮革制作,窄袖短腰仍以带钩具带束腰,并取前开襟形式,甲衣也长及腹际,这种装束均便于乘骑作战。秦将军俑所戴曷冠,也是胡人习俗。

  4.秦文化的军事性特点。秦文化可以看成是军国主义的扩张文化,其军事性特征极为明显。秦国军制,比别国完备。秦国实行了“军功爵”的政策,“连坐”法,“告奸”法,以军功升进,士兵出外作战,打胜的有赏。打败的有罚,所以人人奋勇,为求军功。《苟子?议兵》日“齐之技击不可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遇秦之锐士。”。而且秦国军事人才辈出,如吕不韦,商鞅,都不仅是安邦之文臣,更是治军之能将。商鞅、吕不韦都曾经多次领兵为将,攻略魏楚之地,张仪破六国之从约,范睢以远交蚕食韩魏;此外如白起、王翦、王贲等,皆一代名将,为秦统一作战,建立赫赫军功。尤其是商鞅变法,移风易俗之后,秦国民众普遍具有了好战、重战、乐战的心态与功利主义的价值观。正如《商君书》中所说的那样:“民之见战也,如饿狼之见肉也”,“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韩非子?初见秦》中也记载了当时秦人尚武尚战的精神,其中说秦人“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这种民众文化心理的变化,给秦国带来的勃勃生机,士兵力战于阵,农人力耕于田,妇女力织于室,人人畏法,个个尊令,数十年间,秦国的国力大大增强,铿锵崛起。

  5.以客为卿的用人制度,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为我所用,不问出处,不咎既往。唯才是举,重才轻德。如郑国修渠,百里奚,尉缭子,赵高,范睢,姚贾等人,或为敌国间谍,或为奴隶罪徒,或为声名狼藉之平民。秦国由弱变强、取威定霸、统一海内的原因很多,其开放的、独树一帜的“客卿制度”是重要原因之一。对此,宋代学者洪迈有精辟之论:“七国虎争天下,莫不招致四方游士。然大国所用相,皆其宗族及国人,如齐之田忌、田婴、田文,韩之公仲、公叔,赵之奉阳、平原君,魏王至以太子为相。独秦不然,其始与之谋国以开霸业者,卫人公孙鞅也。其他若楼缓为赵人,张仪、魏冉、范睢皆魏人,蔡泽燕人,吕不韦韩人也,李斯楚人。皆委国而听之不疑,卒之兼并天下者,诸人之力也。”孔子谈到秦穆公时有这样一段话:“秦国虽小,其志大;处虽辟,行中正。身举五爵之大夫,起缧绁之中,与语三日,授之以政。以此取之,虽王可也,其霸小矣。”从秦孝公以降迨至秦王政,秦国每世必有异国人执掌军政。每代都有宾客出将入相,异国人才已成为活跃在秦国政坛上的一支十分重要的群体。

  秦文化的文化缺失,具体呈现为:

  1.排他性。秦文化中价值观念定势,使得秦王朝奉行文化征服而不是文化融合,秦人的文化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没有改变和调整,导致了秦王朝的灭亡。任何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都应该是与时俱进的,都应该是“吐故纳新”,这样才能“日新日新日日新”。否则,就变得僵化,保守,变成历史前进的绊脚石。比如,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以前,应该是“革命意识”,打破一个旧世界,这个时候,温良恭敬俭让是行不通的,因为没有人愿意把政权恭手相送的。革命胜利后,应该具有建设意识,应该是建设自己家园的建设者的心态,建设一个新世界,时代,任务·对象变了,相应的文化意识也应该有所变化。秦始皇和毛泽东犯的一个错误,就是继续革命,专制专政,把曾经支持过他的人民当成敌人,或者说用对敌人的态度方法对待人民。

  2.内耗性。秦帝国的统一只是形式上的地域统一,统一了中华文明,而没有完成思想文化上的统一,秦王朝意识形态没有统一,社会各阶层的文化意识是分裂的,没有统一的全民意志,就形成不了统一的国家意志。这时秦始皇想统一,但方法不对,不是兼容并蓄,而是用野蛮的手段,对持不同政见者的议论,即便是“偶语”也弃市。其实,秦王朝建立之前,秦国的丞相吕不韦组织门人写过一本书,叫做《吕氏春秋》,做的就是文化思想统一的工作,但后来因人而废书,(秦始皇与吕不韦的文化思想的冲突)因人废言,丧失了秦文化自我更新、更生的机会。

  3.趋异性。本来是趋同。任何一个王朝建立之初,都有一个或长或短的文化趋同期,但秦却是趋异。由于秦王朝建立以后,秦的统治政策,政治文化,或者说统治者强力推行的社会核心价值,和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不一致,所以就产生文化离心力。就是秦文化缺少凝聚力,秦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集权主义、功利主义、实用主义,没有构建起大一统的全社会成员所共遵共享的核心价值观,统治者的意志,没有变成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上下阻隔,离心离德。本来,秦王朝统一后,息兵罢战,休养生息,是社会大众的普遍要求,但是秦王朝没有及时调整统治思想,统治理念及统治方法,尽管有些举措是形势所迫,比如北上防胡,修长城,开发南岭等等,但是这种与社会大众心理预期目标相悖的举措,无疑是引起社会反抗的主要原因。这是秦文化当中先天性的缺陷,或者文化DNA复制的结果。

  三、秦文化历史贡献及其现代性转换

  1.秦文化的历史贡献。秦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大贡献是封建政治制度及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确立。秦文化规定了中国社会两千多年的历史走向,深重而长久地影响着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构成了中华民族恒定的文化结构,尤其是其创造性地转换并将其改造为国家政权组织形态的中央集权和以郡县制为基础的官僚体制,构成了中国封建最有效的社会管理模式,更是在强化中华民族凝聚力、维护中华民族统一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文化贡献。

  2.秦文化现代性转换的路径。秦文化的传承之道只有一条,即“创造的转换性”,其方法是“综合创新”。周有光老先生呼吁,文化传承不是要复古,而是要创新。温家宝总理说,如将不尽,与古为新。所谓创新,也不是一定要平地起高楼。世界上的新事物都是从旧事物里脱胎换骨而来的,所以,对秦文化的继承,也要走“承古开新”之路,综合创新。秦文化的承古开新,“转换性的创造”,有以下四点是值得关注的。

  (1)法制精神;尚法,崇法,尊法,唯法是依

  现代社会在本质上,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应该弘扬秦文化的法治精神,尚法,崇法,尊法。在国家治理的日常实践中,唯法是依,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切实落实到制度上,用法来维护和实现“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起,我们党一直强调法治,以法治国,这是治国理念的一大转变,一大飞跃。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不矛盾,两者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现在,我国的各项法律制度已经比较完备,通过法律确定各种具体社会管理的规范条例已经基本到位,但是执行不力,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十分严重。因此,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持之以恒地开展普法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让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成为各级政府和全体公务人员的行政理念和行为规范,促使全社会公民形成自觉遵法、守法、尚法、依法处理社会事务的良好风气。

  (2)实用理性:尚质,唯实,去虚,拿来主义

  在当代中国,全社会的实用理性不强。从总体上看,求真务实,还没有真正成为全社会认同并践行的社会主流意识,某些地方政府不惜以破坏政治生态和民族生存生态为代价,片面追求政绩,追求轰动效应,导致地方政治生态恶化,自然生态恶化。某些社会阶层穷奢极欲,肆意挥霍社会财富,践踏社会公德底线,以丑为美,以怪为新的畸形社会现象屡见不鲜。作为中华民族和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根本目标是为了实现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从社会文明进步的角度来看,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诚实劳动,获得有尊严的体面的生活,要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实

  现全面自由的发展。为此,在政治体制改革层面,我们要对先进的政治制度,政治理念,政治伦理,像秦人那样以大无畏的自信心态,以追求事功的实用理性,大胆引进,主动拿来,加以改造,为我所用。现在我们对外的物质文化,拿来主义用得彻底,对外的精神文明成果吸纳和运用,就显得有些缩手缩脚。比如,公平正义,自由民主平等这些全人类创造的具有普世价值的文明成果,我们就要有主动吸纳,兼容并包的胸怀,有创造一个新政体的气魄,要有创造欲望,要弘扬创新精神。

  (3)创新品格:吸纳,变革,创造,自主意识

  创新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秦人是一个创新意识最强的族群。秦文化的最大最重要的创新就是中央集权的封建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夏商周时代,就其统治模式来看,仍然是族群统治,靠的是血缘和族源关系。周王朝所封的公、侯、伯、子、男等各级诸侯国,都是“大宗”的拱卫。华夏民族的真正形成,并以国家形态呈现出来,这一统治模式由秦始皇开创。秦王朝创造了真正国家意义上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统治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讲,秦人的创造欲望最强,是最善于吸纳,融汇,变革和创造的。在当代中国,我们应该继承秦文化中的这种创新精神和创新品格,走出文化自我封闭,唯我独好的误区,对于现行制度中不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坚决予以剔除,激活文化创生力,继承传统文化,创造新文化。

  (4)事功精神:开疆,改造,重建,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有其局限性,但它并不是坏的东西。儒家也讲功利主义。春秋时鲁国大夫叔孙豹称“立德”、“立功”、“立言”为“三不朽”,孔子也说过“宁为大人儒,不为小人儒”之类的话。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对功利的向往和追求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任何时代人们的普遍心态和需要。社会主义追求富强,也即追求功利,必然要求坚持功利主义。毛泽东指出:“唯物主义者,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世界上没有什么超功利主义,不是这一阶级的功利主义,就是那一阶级的功利主义。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功利主义者。”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功利主义建立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基础之上,而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革命功利主义”或“无产阶级的功利主义”,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的功利主义。无产队级的先锋队就是在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过程中,建功立业。秦文化中开疆拓土,改革求新,奋发图强的文化精神,无疑是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光大的。

  (5)规范品格:科技,规范,标准,全面统一

  科学理性,规范意识,民族责任,是秦物质文化生产最显著的一个特点。秦帝国建立以后,秦始皇多次颁布法令,统一衡器和量具。云梦睡虎地发现的秦墓竹简《工律》中规定,“为器同物者,其小、大、短、长、广亦必等。”其实,从商鞅变法开始,秦就开始了度量衡的标准化工作。其措施,一是度量衡统一进位,规定单位。秦规定度的单位是寸、尺、丈、引;量的单位是桶、斗、升、合;衡的单位是铢、两、斤、钧、石。二是制定统一的标准度量衡器,分发各地。1979

  年出土的四川青川秦田律木牍,定以240方步为亩,百步为顷,并就阡陌,封埒,畛制设置制定了具体的技术规范。秦王朝还制定了许多经济立法;例如在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秦朝制定了《田律》,在官营手工业方面,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数量,秦朝制定了《工律》、《均工律》、《工人程》等法律令,为了保证质量,还要求制作人在器物上刻上自己的名字与籍属,以保证官营手工业作坊各种手工业产品的质量。在市场贸易管理方面,为了维护正常的贸易,秦朝制定了有关商品价格、货币比价、度量衡误差限度等法令,如《金布律》、《关市律》等。秦人这种强烈的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切实保证了产品的质量,比如从秦兵马俑坑中发现的弩机,其部件规格相同,可以互相拆用,修复后现在都可以用,每个箭簇的误差不超过一毫米。秦人的这种规范品格和规范意识以及责任意识,是我们今天需要继承的。

  (责任编校:李亚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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