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7篇

时间:2022-12-15 12:00:08  来源:网友投稿

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7篇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样本1】  中共二七新村街道党工委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7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17篇

篇一: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样本1】

  中共二七新村街道党工委

  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

  关于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七发【2011】11号

  按照《区委办和区政府办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市中办发【2011】9号)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济办发〔2011〕7号)要求,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制定辖区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原则,把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

  强、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两委”班子,不断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生机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努力提升社区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建设“金融商务市中、洁净宜居市中、文明和谐市中”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社区“两委”班子

  (一)职数配备。社区党组织成员一般设5—9职,其中设社区总支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7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一般设5职,其中设社区居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3名,兼职委员不受职数限制。

  (二)任职条件。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基层管理和社区建设,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社区党组织成员应具备必要的党务工作知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组成应坚持属地、就近原则,推行准入制度,提名候选人和自荐人员需通过考试考核方可参加选举。

  (三)结构要求。注重优化“两委”班子结构,在年龄、文化、性别、素质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增强整体功能。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5岁,对社区做出突出贡献、群众威信高、获得济南市模范居委会主任称号或省级以上荣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新进人员一般不超过40岁,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男性。

  (四)交叉任职。推行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

  员。

  三、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社区党组织和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同步进行,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基本完成。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选前准备阶段(2011年3月21日至2011年3月31日)

  1、成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指导和组织本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广泛调研,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2日前,将工作方案报街道党工委。

  3、进行动员部署。3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对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街道和各社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和文件精神,使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参与渠道、监督方式等,动员他们积极支持和参与换届工作。要特别注重与流动党员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联络沟通,切实维护好他们的民主权利。

  4、开展集中培训。加强对本次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切实提高业务指导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正式选举阶段(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5月20日)

  1、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社区党组织全面推行“公推直选”,由党组织、党员、群众公开推荐候选人,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

  会)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或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1)公开推荐。采取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员个人自荐、党员联名推荐、居民群众联名推荐等多种形式,按书记、副书记、委员岗位,广泛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社区党组织设报名处,负责汇总公推结果。10名以上党员可以联名推荐,50名以上居民群众也可以联名推荐。党员群众联名推荐的须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

  (2)资格审查。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

  (3)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召开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党员代表、居民群众代表、驻区单位代表和驻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民主推荐会。原则上在候选人推荐人选范围内按书记、副书记、委员岗位,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参加推荐会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代表不少于30%。被提名为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党员,应提供不超过1500字的书面介绍材料,并作一定时间的演讲。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工作,并汇总推荐结果。

  (4)确定初步人选并组织考察。各社区党组织根据街道党工委反馈的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情况,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超出社区党组织成员职数3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街道党工委负责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各社区党组织根据街道党工委反馈的考察意见,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6)组织选举。由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辖区单位党员不参加党员大会。党员人数在500人以上或所辖党组织驻地分散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选举前,党组织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应作自我介绍、竞职承诺,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选举时,可直接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也可先差额选举产生委员,再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公开计票,并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7)选举结果报批。选举结束后,选出的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2、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一般采用直接选举形式,由社区登记选民直接差额选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1)推选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以每一居民小组为单位,推选2—3名有选举权并居住在本社区的居民为代表。

  (2)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由5—9人组成,设主任1人,并预设候补委员。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应作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人选。

  (3)制定换届选举办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社区换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须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4)进行选民登记。选民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登

  记。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并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应提供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证明。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申请参加登记的,需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同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进行本社区选民资格审核、确认和登记造册、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

  (5)候选人提名和确定。候选人可由社区居民会议提名、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提名、居民小组会议推荐产生,社区选民也可自荐报名。提名候选人和自荐人员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考试考核合格后,成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当多于应选名额1—2人。

  (6)宣传介绍候选人。正式选举日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通过宣传栏、印制宣传材料等形式,客观、公正、全面地向选民介绍候选人。候选人也可在本社区就工作能力、优势特长、当选打算等进行自我宣传。

  (7)正式投票。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一般应采取召开大会形式,设立中心投票站,选举大会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过半数选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户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半数以上选票者当选。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是否有效,无效选票应计入选票总数。

  (8)公布选举结果。经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计算得票数后,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当场宣布当选人的姓名、职务、得票数以及其他得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并公告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区民政局备案,向当选人员颁发当选证书。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1年5月21日至2011年6月4日)

  1、按时交接工作。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在新一届社区“两委”组成后10日内,召集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完成公章、档案等交接手续。主动做好离任或落选班子成员的思想工作。

  2、健全组织体系。及时召开“两委”班子会议,明确内部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工作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居务公开小组等机构。

  3、完善规章制度。完善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健全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和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管理体制规范化建设。

  4、搞好总结验收。社区要填写有关统计报表,撰写换届工作总结报告,做好材料立卷归档等工作。街道要对所辖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四、组织领导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换届任务。

  (一)落实领导责任。街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要具体指导、统筹协调,街道党工委成员作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负责人,要投入足够的精力,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对社区情况特殊,更要提前做好,并保质保量完成各个选举工作环节,推动社区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街道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指导组、纪律检查组、安全保卫组、信访稳定组、宣传

  报道组,制定相应的工作职责,加强对选举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监督。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别社区不同情况,逐一制定和落实工作方案。对“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条件成熟的社区可先行选举;对情况复杂、问题较多的社区要加强指导,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待条件成熟后再组织选举,确保换届选举成功。

  (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由派驻指导组和各社区组织党员和参与竞争人员开展“换届我承诺”活动,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引导他们规范言行、严守纪律,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街道宣传报道组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网站等宣传阵地,通过编印宣传手册、宣传画、明白纸和工作问答等资料,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策、党员权利义务、换届选举程序办法等。要通过发放倡议书、公开信等形式,引导党员群众珍惜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各社区要根据街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1: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二七新村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名单

  附件3:二七新村街道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附件4:二七新村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附件1:

  二七新村街道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振华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魏志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成

  员:徐如芹

  人大工作室主任

  储

  波

  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彭旭晨

  纪工委书记

  张

  君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传钧

  办事处副主任

  钱秀刚

  办事处副主任

  纪

  民

  办事处副主任

  高保胜

  武装部部长

  李瑞民

  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鸿川

  社区服务中心副主任

  邵春雷

  二七新村派出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工委办公室,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钱秀刚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室电话:82746503、82746516。

  二七新村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协调指导组

  组

  长:

  储

  波、钱秀刚

  成

  员:

  闫小芳、戴小平、聂立超、由方、王炎秋、谷雨蔚

  工作职责:负责同上级组织部门和区级督导组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上级指示精神,做好上同下达的信息沟通工作;对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总体工作总体请况进行调度,协调各小组之间工作。指导各派驻指导组工作,建立工作制度,搞好骨干培训,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

  纪律监察组

  组

  长:

  彭旭晨

  成

  员:

  王

  婷

  主要职责:全面介入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环节,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及时调查和处理换届工作中违反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安全保卫组

  组

  长:

  邵春雷

  成

  员:

  陈

  峰

  驻各社区民警

  主要职责: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秩序,对治安混乱、选情复杂的提前介入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运用法律手段处置各种以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妨碍、扰乱和破坏选举的行为。

  信访稳定组

  组

  长:

  纪

  民

  成

  员:

  吴常品、刘新平、刘俊云、冯冉

  主要职责:积极与上级信访部门沟通,协助社区“两委”换届小组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信访接待和处理提前分析各种复杂情况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换届领导小组汇报。

  宣传报道组

  组

  长:

  彭旭晨

  成

  员:

  鲁晓辉

  各科室信息员

  主要职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做好选传报道;密切关注舆情、网情动向,防止个别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片面追求“新闻效应”,做不实报道,甚至恶意炒作;深入挖掘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先

  11

  进典型,把握好舆论引导方向。

  附件2:

  二七新村街道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派驻指导组名单

  序号

  负责人

  指导组成员

  派驻社区

  第一组

  储

  波

  高宝胜

  纪

  民

  闫小芳

  戴小平

  吴常品

  陈庄社区

  第二组

  铁一社区

  第三组

  钱秀刚

  聂立超

  铁二社区

  12

  第四组

  徐如芹

  刘新平

  梁南社区

  第五组

  李瑞民

  刘鸿川

  王传钧

  张

  君

  王

  晔

  王

  萍

  由

  方

  来

  坤

  梁北社区

  第六组

  建南社区

  第七组

  建新社区

  附件:3:

  阶段安排

  二七新村街道社区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配当表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时间安排

  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确定派驻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五个小组确定组长、成导组及派驻社区负责人。

  员和工作职责,向社区派驻指导组,确定包居负责人。

  摸清现有社区党员状要求社区党总支对党员底数进行摸底核实,结合选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推进表。前3月21日况;制定实施方案。

  准—3月31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区党总支班子公推直组织召开社区党员动员备

  日

  选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党总支班子成员的任职资大会及社区党总支会议,做

  格条件,动员社区党员、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积极参好宣传发动。

  与。

  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项政策法规及工作流程,培训工作人员

  提高业务指导和实际操作能力。

  推选采取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及所属党支公开推荐

  部、驻区单位党组织推荐,党员个人自荐、党员联名组4月1日(4月1日-3日)

  推荐、居民群众联名推荐等方式,按书记、副书记、织—4月15委员岗位,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

  实日

  施

  资格审查

  街道党工委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对候选人(4月4日—6日)

  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13

  全额定向民主推荐

  (4月7日-8日)

  组织考察

  (4月9日—12日)

  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4月13日)

  组织选举

  (4月14日)

  审批

  (4月15日)

  4月16日—4月17验收

  日

  总结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推荐会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代表不少于30%。街道党工委汇总推荐结果反馈给社区党总支。

  社区党总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后,由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

  社区党总支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党工委反馈的意见,按照不少于6人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社区党总支主持会议,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不少于五分之四。

  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党工委根据选举结果,对社区党总支班子成员审批,下发任用决定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收集相关资料,撰写换届工作总结报告,注意总结完善。

  做好材料立卷归档

  附件4:

  二七新村街道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配档表

  阶段

  时间

  工作安排

  1、成立办事处“第八届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包居科室,进行人员分工。

  阶

  段

  3月25日

  3、搞好本辖区户代表数量、驻地单位情况调查。

  动

  员

  宣

  传

  阶

  段

  4、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传达文件、部署任务。

  3月26日至5、搞好宣传发动,各居召开楼组长及居民代表座谈会,充分利用宣传栏、3月31日

  黑板报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6、召开办事处工作人员、居委会成员培训会:学习组织法、实施方案。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帮助居委会做好本次选举工作。

  2、各社区居要求

  1、各包居科室要切实准

  备

  3月21日至组

  4月18日至各社区进行入户调查登记,要求一户不漏,认真填写《户代表登记表》和织

  4月23日

  《社区单位代表登记表表》,于4月23日前交社会事务科。

  14

篇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经前进路社区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前进路社区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社区党支部配备要求

  1、职位职数:

  前进路社区党总支设2个党支部。

  此次党支部换届选举设支部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3名。

  2、参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全体正式中共党员。

  3、任职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群众观念牢固,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正派,善于做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3)服务群众能力强。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基层矛盾、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换届选举的方法和步骤

  1、成立社区党支部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社区党支部换届工作相关事宜。

  2、宣传动员,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宣传栏、公

  示栏、公告栏把“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程序、办法等广泛宣传,激发和调动党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公推直选热情。

  3、正式选举

  (1)、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2)、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3)、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划为序。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后边的小方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后边的小方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

  (4)、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5)、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6)、选举结果。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达到组成党总支的法定人数,但少于应选名额

  时,征得多数党员的同意,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7)、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正确,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

  (8)、大会投票结束后,应当场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9)、社区党支部选举领导小组收集好本届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资料进行存档。

篇三: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党办发[20xx]*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20xx]***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的通知》([20xx]62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选举办法》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实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群体拥护、思想好、办事公道、有文化、会管理、真心实意为群体办实事的人选进居委会班子,确保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成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组织机构

  (一)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政府成立以主管领导为正、负组长,相关部门、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换届选举工作,并下派工作指导组,协助居委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具体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并履行以下职责:

  1、宣传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2、制定本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方案;

  3、指导和监督居民委员会选举依法开展工作;

  4、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5、负责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推荐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6、受理选举工作中的举报和来信来访,并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

  7、检查验收和总结选举工作;

  8、负责选举工作中的其它事务。

  (二)成立社区居委会选举委员会。各社区成立选举委员会,主持居委会的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宣传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

  2、制定并实施本社区选举方案及方法;

  3、组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组织推荐和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情况;

  5、组织推选新一届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负责直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民登记;

  6、确定选举日期、地点和程序;

  7、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和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8、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9、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总结上报选举工作情况;

  10、办理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当退出社区选举委员会;空缺的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增补。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期限自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组成后10日内止。

  三、选举步骤

  全县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统一在20xx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

  (一)推选产生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上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由5-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全面负责居委会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向全体居民公告,并报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社区选举委员会由上届社区委员会主持。

  (二)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各镇和社区居委会要认真搞好选举前的培训。要对指导、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集中培训,组织他们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掌握换届选举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

  (三)选民登记。选举委员会对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进行资格认定,并认真做好选民登记,选民名单在选举日20天公布。选民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在选举日前5天向选举委员会申诉,选举委3

  员会在选举日前3天做出解释或答复。选民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四)推选社区成员代表。社区成员代表由社区居民、居民小组或户派代表推选产生。每届任期3年。社区成员代表一般按每20-50户推选1名代表或每个居民小组推荐5-10名代表组成。代表总数一般应在50名左右(最低不能少于35名)。社区成员代表名单应在选举日前20天前张榜公布,居民如有异议,应在选举日前5天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3日内依法做出解释或补正,社区成员代表以补正后为准。

  (五)提名确定候选人。

  1、本辖区年满18周岁的社区居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社区居委会候选人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择优入围、民主选举”的办法进行。各镇要通过公开选拔的办法,注重从大中专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公开选拔工作由县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试人员的笔试、面试、考核和资格审查结果应及时通知本人,被确定为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的,要以书面形式在选举日的前5天向社区居民公开。

  2、提名产生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出应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或居民小组推选的代表3人以上联合提出;也可由镇政府面向社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招聘推荐。推荐人数较多的,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代表大会,对4

  提名的或推荐的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前3天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地点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名单。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由社区成员代表推选补齐。

  3、提倡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交叉任职。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可以按照法定程序推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社区居委会成员。提倡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可由一人担任。但是交叉兼职要建立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的基础上,不搞“一刀切”。

  (六)选举办法

  1、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更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2、社区居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9人组成。其成员一般按照每300户配备1名的比例确定,1500户以上的每增加500户,增配1名,但最少不能低于3人,最多不超过9人。具体人数由各镇根据社区规模、人口等实际情况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3、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可召开社区居民大会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直接选举的社区,应由全体18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参加,规模较大或居住分散的社区可以同时设立中心投5

  票站和分站,但不能设流动票箱。每个投票站必须有3名以上的监票人。

  4、采取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应按照要求推选本届社区成员代表,组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委员会要在确定的选举日、地点依法组成社区成员代表召开选举大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时,只设一个投票箱。

  5、组织投票选举前,选举委员会要提名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唱票、计票等项工作。选民或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弃权票或另选他人。选民或代表自己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6、实行直选的社区,投票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将投票箱集中到选举中心会场,统一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实行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社区,应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当场公布。

  7、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社区居民代表超过三分之二,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参加选举的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如候选人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欠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8、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选举中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6

  三分之一。

  9、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当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各镇颁发《当选证书》,社区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上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七)罢免、辞职和补选。

  1、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定期向居民或居民代表报告工作,接受社区居民评议;对违纪违法和严重失职者,社区居民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有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联名或有10名以上社区居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各镇要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社区工作,对工作滞后、群众不满意,特别是违纪违法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经社区成员或居民代表按规定提出建议后,各镇指导社区依法组织罢免。

  2、罢免建议以书面形式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各镇政府提出,并写明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社区成员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罢免全体社区居委会成员时,各镇可以召开社区成员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3、社区成员、居民代表会议在审核罢免建议时,提出罢免建议者应当到会回答问题,被罢免者有权出席会议并进行申诉。

  4、辞职与补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职的,应当书面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由社区成员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就缺额进行补选。同时,报镇政府备案。补选的成员任期到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为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不经法定程序,都不得任命、罢免、7

  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八)建章立制,总结验收。

  1、健全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严格按照《居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宁党办[20xx]36号及宁民发[20xx]11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要及时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的各种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商共建等各项民主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健康协调发展。

  2、做好社区新老社区居委会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由各镇负责主持,原社区居委会干部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社区居委会。

  3、换届选举结束后,各镇要组织检查验收和总结。检查验收的具体内容是:①社区居委会是否依法选举产生;②选举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有效;③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机构是否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并符合实际;④是否制定了本社区办理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⑤换届选举档案、表册是否健全和归档。

  检查验收采取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查、各镇初查、县全面检查验收的方法进行。

  各镇要如实填写本《实施方案》后附的《居委会选举情况汇总表》(表一、表二),并将书面总结和汇总表一并上报县民政局。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严、政策性强的工作,关系到扩大城市基层民主、建设和谐社区的顺利推进,只有依法进行选举,维护广大居民群众的民主选举权力,才能完善居民自治,保证广大居民群众在基层社会事务管理中当好家、做好主,才能调动社区居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建设和谐社区的积极性。因此,各镇党委、政府要按照县委、政府《通知》要求,依法搞好选举工作;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作为下半年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积极主动地配合组织部门,做好调查研究,制定好本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充分发挥镇党委的领导作用。

篇四: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园林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桥委【2014】86号的文件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顺利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居民委员会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扩大民主,发挥和完善群众自治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换届选举范围

  凡在2011年通过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产生的居民委员会以及因故在第八届中期补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进行换届选举。

  (二)优化队伍结构

  1、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三有三带”为标准,严把人选的“政治关”,选拔致富能手、大学生、优秀务工经商人员、返乡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专业社工人才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干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居委

  会选举。多民族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2、优化班子文化结构。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原则上要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

  3、优化班子年龄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年轻干部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一般情况下,年龄超过50周岁且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不再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对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4、优化班子专业知识结构。优先选拔国家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充实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中。

  (三)严格把握候选人条件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

  能力;(3)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群众服务,有较高的群众威信;(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同一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候选人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推荐提名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1)工作能力差,完不成工作任务的;(2)工作态度恶劣,在居民中造成极坏影响的;(3)无故不上班、不请假,1年内累计达1个月的;(4)经常挑起事端,影响社区居委会内部团结的;(5)在社区考试中得分60分以下和群众满意率低于60%的。

  (四)严格控制职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

  (五)明确选举形式和选举时间。园林路北社区要完成社区居民直接选举,选举时间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三、严格按照方法步骤开展工作

  2014年10月至12月底,全面完成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群团组织的换届和工作交接。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4年10月15日-2014年10月31日)

  1、成立组织机构。社区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事先做好研究,特别是对居委会委员职数、候选人的标准、条件以及选举办法、选举程序等事项要事先研究,充分掌握。同时,全面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情选情以及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并与2014年10月22日前报镇党委审定后实施。

  2、加强宣传教育。社区要通过举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编排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居民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标准条件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选举舆论氛围。同时,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相关文件,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珍惜法律赋予的权利,增强民主法治意识,引导党员群众自觉抵制家族、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旗帜鲜明地反对拉票贿选等各种破坏选举的行为,真正把党委政府放心、群众信任、真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居民委员会班子。

  (二)选举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4年12月

  20日)

  1、依法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由5-9人组成;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推选产生。要引导群众把政治素质好、威望较高的人员推选为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倡通过法定程序将居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在本辖区及时公布,并报镇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予以免职。

  2、制定工作方案。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镇上的实施方案,根据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居民委员会成员现状,社区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增强选举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集思广益,针对选举流程中可能存在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制定预防风险工作预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做好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做好选民登记,确保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民,原则上从本镇户籍登记人员中产生,对户籍不在本镇,但在本辖区居住一年以上的公民,本人申请在居住

  地社区参加选举的,经居民会议讨论同意,选举委员会确定,应当予以登记;对户籍在本镇,但不在本辖区居住的居民,本人申请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参加选举的,经选委会确认,应当予以登记。同一选民只能在一个居委会登记,不能重复登记。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居民对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名单如有异议,应当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4、依法确定候选人。提名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应当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会议,由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居民小组或者户代表提名。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3名。根据提名候选人得票确定正式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地点和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

  5、组织居民委员会选举。居民委员会选举。直选的社区由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选民投票过半数,选举有效。正式候选人获得参投选票过半数,选举人当选有效。选举过程包括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选举办法、组织写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开选举结果等程序。选举大会投票点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处,代写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确保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

  特别要严格控制委托投票,选民因外出不能参加投票选举而委托他人代为投票的,受委托人应当是除正式候选人以外的居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验证员、监票员、发(唱)票员、计票员、代书员。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对委托投票情况进行公告,未经公告的委托无效。

  6、依法推选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代表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者居民小组推选产生。居民代表由居民按30户-50户推选1人标准推选产生。居民代表具体名额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居民小组长由居民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的任期与居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三)选举后续阶段(2014年12月21日-2014年12月31日)

  1、做好工作交接。新一届居民委员会依法产生后,上一届居民委员会要在10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须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移交内容应当包括居民委员会公章、办公设施、财务账目、固定资产、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应当移交的事项。对无故拖延移交的,由镇党委,镇政府责成限期移交;对拒不移交的,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组织、纪律、行政手段予以

  解决,也可由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裁决。因拒不移交造成的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加强居民配套组织建设。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结束后,居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等下属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主任。人口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下设委员会,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相关工作。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健全完善包括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居民“两委”议事规则以及“三议一表决”、财务管理、居务公开等制度,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以保证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民主自治等工作。

  (四)验收总结阶段(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10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镇党委、镇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社区要先一步按一下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自查:一查是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二查是否有违法违规和违纪行为;三查是否发挥了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四查是否建立了治保调解、居务监督委员会等配套组织;五查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六查是否按要求全面完成工作交接等。

  社区要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选举工作总结、有关选举情况统计表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等材料的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于2015年1月1日前报镇民政科和社区科。

  园林路北社区

  2014年10月21日

篇五: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XX街道

  关于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为做好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社区建设的一件大事,事关社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搞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对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加快社区建设步伐,加强和改进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我街道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本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城市社区工作大局,以增强社区班子整体功能、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大力选拔政治文化素质高、群众威信高和致富带富能力强、发展社区经济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居民委员会自治打下良好基础,促进城市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总的目标要求是:(1)按照区委要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2月开始,到2011年5月基本结束。先进行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再进行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2)社区“两委”成员素质能力明显提高,力争80%以上的党支部书记和70%以上的社区“两委”成员达到“双高双强”标准。(3)重视推选优秀青年、妇女和

  学历层次比较高的人进社区“两委”班子,社区“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班子整体功能明显增强。(4)建立精干高效的运行机制,大力提倡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经过这次换届选举,党支部成员和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其中党支部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达到90%以上。(5)社区“两委”按期换届率达到100%,一次成功率达到95%以上。(6)社区“两委”成员中原则上不宜有直系亲属同时任职。(7)社区“两委”和社区干部任期目标承诺制、践诺奖惩制进一步完善,社区干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本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在2011年6月前基本结束。方法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各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推选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在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社区的“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街道将组织对

  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和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各社区居委会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2、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黑板报、阅报栏、社区简报和明白纸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选人标准、选举的程序和方法步骤等,让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应尽义务,提高参与选举、支持依法选举的积极性与自觉性,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街道党工委要在换届选举前与各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反复谈话。掌握了解各社区书记、主任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街道副科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对所包社区要调查摸底,掌握好每位社区干部的情况和党员群众的认可度,准确把握社情民意、群众思想动态和纳入视野的人选情况等。要适时召开调查摸底情况分析会,逐社区进行分析排查,对选举人员的构成、成功率、选民态度等情况要掌握,并制定相应的预案,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4、确定选举日并予以公告。村转居社区居委会应对在

  选举日年满18周岁,户籍在本居的居民(不包括农转城后迁入本居的,外来购买城镇户口的、无经济关系的和原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进行摸底了解,确定户代表,并在选举日的5日前张榜公布户代表名单;城市社区居委会由居民小组代表参加选举大会,居民小组代表由各居民小组酝酿协商产生。

  5、严格候选人条件。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真正把“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社区班子,提高社区“两委”班子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标准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2)思想解放,组织领导能力强,有较强的市场经济观念和开拓创新精神,带领居民发展经济的能力强。(3)热心为居民服务,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得到多数党员群众的认可支持。(4)思想品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奉公。(5)法制观念强,民主作风好,能够尊重民意,善于做群众工作。(6)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党支部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其他规定要求。

  以下人员不宜成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处理的、被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法被纪检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受到处罚的;参与或练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组织、煽动并参与无理越级上访的;在选举期间贿赂或威胁选民、伪造选票或阻挠、干扰、妨碍、破坏选举、违法许愿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合理确定社区“两委”成员职数。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社区实际,社区“两委”成员职数一般设3-5人。

  (二)投票选举阶段

  1、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

  (1)召开居民户代表或小组代表会议,上届居委会主任总结任期以来的工作,然后酝酿推荐候选人(差额一人)。候选人要经过反复协商,按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并在选举日3日前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2)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社区居委会成员。在

  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指导下,各社区居委会召开投票选举大会。正式候选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

  (3)选举大会应设秘密写票处、代写选票处和咨询处,确定代写选票人。不设流动票箱。并推荐出监票人、计票人。选举时因文盲、残疾等原因确实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由代写选票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选票。

  (4)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将票箱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将选票及结果报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封存。

  2、党支部换届选举:

  (1)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可在居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及时组织全体党员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新一届党支部选举工作由上届社区党支部或街道党工委委派专人主持,社区党支部的职数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各社区居委会情况确定。

  (2)候选人的产生。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正式党员,直接提名为社区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若当选为居委会成员的正式党员不足社区党支部候选人初步人

  选名额时,可参照居委会选举结果得票情况,采取党员推荐的办法补足应选名额。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后,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社区党支部成员的正式候选人。

  (3)正式选举。社区党支部成员的正式候选人经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召开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支部。

  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审批。

  (三)配套完善阶段

  1、健全组织。新一届社区“两委”产生后,要建立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共青团、妇联、工会等配套组织。在10日内组织选民推选产生居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委员会成员以及居民小组长、居务公开监督小组。

  2、完善制度。要制定完善新一届社区“两委”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财务、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等规章制度,制定居民公约。二是制定新一届社区“两委”的三年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计划、社区“两委”成员各自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制度,使各成员之间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清楚,保证社区“两委”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3、搞好培训。换届选举结束后,由街道党工委及时组织安排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参加培训。社区“两委”及时组织社区“两委”成员、下属委员会成员以及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参加街道组织的培训,以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

  4、做好交接。新一届社区“两委”产生后,在街道党工委的主持下,上一届社区“两委”要在七日内向新一届社区“两委”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和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交接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五份,确保社区“两委”工作顺利进行。

  (四)检查验收阶段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街道将对各社区居委会进行检查验收。各社区居委会要在6月中旬前及时把总结报告、文件资料、各种报表、制度、目标责任制等材料归档,搞好总结上报。

  四、坚持和完善社区“两委”任期目标承诺制和践诺奖惩制,加强对社区干部的管理、激励和监督

  社区“两委”成员正式当选后,要就公开承诺的内容,与街道党工委签定任期目标责任书,由街道党工委统一考核和管理。居委会和居委会主任要与居民代表签订书面任期目标责任书,报街道办事处备案。任期目标责任书,要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任职期间,未完成任期目标和兑现承诺的,或因不作为、失职等导致社区秩序混乱的,或在年度评议中不称职的,或违规决策和违反管理制度,给社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自身违反党纪、法律法规、受到处分和处罚的,社区“两委”成员要主动辞职。对拒不辞职的,是党支部成员的,由街道党工委免去其党内职务;是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这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周密计划,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切实保障居民行使权利,真正体现当家作主。要及时妥善处

  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具体工作中,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加强领导。要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切实把党的意图和群众的意愿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实施分类指导。为确保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在对社区组织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各社区居委会实际实施分类指导。

  3、严肃换届纪律,严格依法办事,确保社会稳定。这次换届选举自始至终都要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方针,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包办代替,选举工作必须按照法定时间、程序和要求进行,做到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要重视信访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耐心做好解释答复工作,决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要及时解决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因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得力,或违法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妨害党员、选民自由行使民主权利或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对暴力、威胁、贿赂或者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甚至恶势力,操纵、干扰选举的各种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4、认真做好离职人员的工作,巩固换届选举成果。经过这次换届选举,对因年龄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关政策,妥善解决好他们离职后的实际问题,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岗位的变化,顾全大局,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支持和维护好新任班子的工作和威信。

  本实施方案由街道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0年9月27日

篇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2016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2016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办事处关于做好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现就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总体目标,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为核心的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宣传发动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选好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扎实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增强和完善社区功能,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区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15年12月1日开始,2016年5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摸底阶段(2016年1月1日至2月28日)

  1.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社区均应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3.组织开展居民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社区的户数、人数、居民小组数、居民结构等基本情况。

  4.社区居委会人员配备。根据社区管户标准确定我区社区居委会应配备人员人数,提出人员配备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2月15日至3月31日)

  1.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利用电子屏、微信、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广大社区居民充分了解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三)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至5月31日)

  1.选民登记。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进行选民登记,努力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2.选举居民代表。在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居民小组长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或举手表决选举,也可以向居民户发放选票,回收计票方式选举。

  3.确定选举方式、时间、地点。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居民会议。根据本社区实际,按照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确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投票时间及地点。投票可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点的方式进行。

  4.做好候选人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公布候选人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应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和居民小组代表联合提名的方式。要积极拓宽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渠道,可以采取面向社会选聘大学生,推选原社区居委会优秀工作人员等方式。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街道党工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应多于或等于应选名额。

  5.筹备选举大会,做好选票印刷,办理委托投票,推荐监票、唱票、计票候选人等工作。

  6.根据居民会议确定的选举方式,组织选举。积极维护现场秩序,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

  严肃选举工作纪律,按时宣布选举结果,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由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名,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1.各街道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听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方式,对选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验收采取查看各类名册、选票、选举结果报告单等相关材料的方式,查看选举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应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验收报告。

  2.各街道办事处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总结选举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各街道办事处要于2016年6月15日之前,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要求

  我社区在选举工作中必须做到:

  1、严肃工作纪律,选举指导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

  2、严肃选举法律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宽松的民主环境。

  3、宣传发动到位。动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到选举工作中来;

  4、维护社会稳定。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复,信访问题得到准确解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在选举工作中做到与社区其他工作两不误。

  6、严肃选举工作纪律。要坚持依法办事,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要认真做好落选居干的工作,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20XX年10月

  上文为大家介绍的2016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你了解了吗?

篇七: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区将于2012年7月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切实搞好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增强选举工作的可操作性,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新时期下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的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治理结构,以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选举产生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班子结构合理、社区群众拥护、富有生机活力的新一届社区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巩固党在城市社区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体社区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社区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换届时,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倡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

  (二)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而又规范的工作。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

  法》、《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依法按章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三)充分发扬民主。要充分保障社区居民在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民主权利。候选人的确定,要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严禁包办代替。

  三、方法步骤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本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2年7月中旬开始,要求在9月上旬前基本完成。具体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准备工作

  1、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社区居委会的基本情况(人口数、户数、居民小组数、居民小组长数、社区成员代表数);(2)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现有职数,现任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姓名、职务、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3)社区类型;(4)社区党员群众对社区换届选举的意见和建设等。

  2、建立选举工作机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区、街道办事处要分别成立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

  社区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由上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上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因故不能主持的,由街道办事处派人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单数)组成,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上届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名单由街道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公布(公告一)。

  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1)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柯城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明确选举的指导思想、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确定选举日期、制定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等;(2)社区选举委员会要根据区、街道的选举办法和方案,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具体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拟订具体选举办法,经街道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公告(公告三)后组织实施;(3)关于选举方式。由各街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结合各社区实际情况确定。可采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也可采取户代表选举或直选方式选举。

  4、宣传动员。(1)宣传形式: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播手段,通过社区居委会选举宣传周、咨询日等活动,利用黑板报、标语、发公开信等方式进行宣传;(2)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有关选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社区居委会选举的意义、目的、内容、程序、办法和要求等。

  5、培训选举工作人员,使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政策精神,掌握选举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方法。

  (二)选民登记

  1、选民资格

  年满18周岁(选民的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的本社区居民(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在社区居委会选举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一般应当在其居住地的社

  区进行登记;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应持不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书面证明在实际居住地进行登记。

  户口不在本社区的社区工作者,在本街道辖区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不在户籍地选举证明,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后进行选民登记。

  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合法组织的负责人,凭单位委托书进行选民登记,其委托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委托书进行选民登记。

  2、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开始之前,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当发布公告,公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公告四)。社区选举委员会必须对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认真地审核和确认,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3、选举社区成员代表

  (1)划分居民小组。居民小组一般由30至100户居民组成。每个居民小组推选产生1名居民小组长。

  (2)选举社区成员代表。社区成员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的社区成员代表和社区辖区单位推选的若干名代表组成。社区成员代表的数量由各街道根据社区规模确定。辖区单位代表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社区成员代表的条件:必须为本小组有选举权的居民,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本小组居民服务,能够代表本小组居民的利益。社区成员代表的选举,可采取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选举,也可向居民户发送选票、回收计票等方式选举。

  社区成员代表选举产生后应与居民小组长一起予以公告(公告二)。居民小组长和社区成员代表应登记成册。

  4、公布选民名单

  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将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公告五)。采取直选方式的,公布全体选民名单;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公布户代表名单;采取社区成员代表选举方式的,公布社区成员代表名单。驻社区单位代表参选的,按照本社区确定的选举方式和参选方式公布其名单。

  5、受理居民申诉

  居民对选民名单有异议,应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5日内依法做出解释或补正,选民名单以补正后的名单为准。

  6、颁发选民证

  社区选举委员会应根据补正后的选民名单向选民发放选民证。投票选举时,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三)候选人的产生

  1、候选人的提名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一般为本社区居民。社会公开招聘、并在本社区工作一年以上的社区工作者,可提名为所在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社区居委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9人组成。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知识,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具体人数和条件由街道办事处根据社区规模和工作需要确定并公示。

  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初步提名,可采取选民十人以上、户代表五人以上、居民小组代表二人以上联合等方式。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街道办事处推荐候选人。初步候选人推荐产生后要进行公告(公告六)。

  采取直选方式选举的社区,可视情况将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投票两个环节合二为一,即进行无候选人的选举。凡过半数选民参加投票,某一选民获得某一职务过半数提名票者,即为当选。如某一职务的被提名者,都没有获得法定的过半选票,则确定获得提名票多者为候选人,进行再次选举。再次选举时,就是有候选人选举了。提名的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人数,或者在某职务中,得到相同数量提名票的候选人超过规定差额数时,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召集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进行预选,按得票多少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以根据街道、镇的建议名单,通过召开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进行协商的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

  2、确定正式候选人

  社区居委会成员实行有候选人的差额选举时,社区居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数要比应选人数多1人,副主任多1至2人,委员多2至3人;如不按职务提名候选人,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数须多于应选人数3人以上。

  正式候选人的排名按所得提名票数由多至少顺序确定,若提名票票数相等,按姓氏笔划为序。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如被确定为社区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其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若因此使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人数少于5人或为双数的,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及时推选补足。

  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其名单应于选举日3日前按得票多少顺序在社区张榜公告(公告七),并向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报告备案。

  3、候选人的介绍

  社区选举委员会可在公共场所或明显位置规范张贴有关候选人

  的介绍材料,也可召开会议,安排正式候选人自我介绍或发表竞选演说,并回答居民提出的问题,演说词发表前要书面报社区选举委员会审议。社区选举委员会如发现候选人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应及时制止。

  4、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采取直选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选民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投票的,可在选举日前三日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经社区选举委员会核验并加盖社区选举委员会印章后,委托选举有效。社区选举委员会要及时做好登记,并予以公告(公告八)。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接受家庭成员以外选民的委托。

  被委托选民在选举投票日凭《选民委托投票证》领取选票,填写选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采取社区成员代表选举方式的,不得委托投票。

  (四)正式选举

  1、投票准备

  (1)印制选票。街道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根据社区居委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和投票方式印制选票。

  (2)公布投票时间、地点、方式。社区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3日前向居民公布投票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公告九),同时报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

  (3)布置投票场地。中心投票场应适当布置,并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票箱。

  2、选举大会

  (1)会议开始。选举大会主持一般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任担任。

  主持人先作自我介绍、宣布大会纪律、报告应到、实到选民数。如果符合法定人数(过半数出席),主持人宣布选举大会开始。

  (2)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主持人代表社区选举委员会向选民报告本次选举工作进展情况。

  (3)宣布选举工作人员。宣布经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秘密写票间监护人和代写人。各位选举工作人员佩戴标志上岗工作。

  (4)检查并密封票箱。票箱在使用前,监票人将选举大会会场的票箱(含流动票箱)当众检查是否为空闲,经选民认可后,当场贴上封签。

  (5)启封、清点选票。监票人当众拆开密封的“选票袋”,当众清点,并告知选民本次选举共印制选票张数。

  (6)讲解选票填写方法。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指定的讲解人(监票人)向选民介绍填写选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7)先行投票。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及工作人员先行投票。投票后,回到各自岗位,履行工作职责。

  (8)验证发票。为节省划票投票时间,选举大会可以设立验证发票处,有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一名负责验选民证;另一名负责发选票,并统计发出选票的张数。

  (9)秘密划票。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后,到秘密写票处填写选票。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10)投票、销毁剩余选票。选民划好选票后,应将选票对折投入票箱。投票结束后,把剩余选票当场当众销毁。

  (11)开箱验票。投票结束后要集中票箱进行开箱验票。开箱验票应在选民参加的情况下,由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执行,计算出收回总选票数,经社区选举委员会确认后,当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从票箱收回的总选票张数超过本社区选民总数一半以上和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总选票数,投票有效。

  (12)唱票、计票。

  唱票、计票前要整理分捡出无效的选票。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选同一个人担任两个以上职务(含两个)的选票无效;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选票无效。对于无法确定是否有效的选票,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研究确定其是否有效。无效选票计入选票总数。

  唱票人、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逐张进行唱票、计票。

  按选民登记有选举权的社区居民、户代表或社区成员代表过半数以上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超过该职位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相等,无法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票相等者进行再次投票,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当在选举日当日或者在选举日后的7日内,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投票。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采用全体居民、户代表选举方式的,所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采用社区成员代表选举方式的,所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选票总数的二分之一。

  (13)宣布选举结果,颁发当选证书。经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算得票数后,主持人当场宣布当选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其他得

  票人的姓名及得票数。当选证书可以当场颁发,也可以在选举结束后由街道集中颁发。

  3、封存选票、公告选举结果

  投票选举结束后,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要把全部选票(包括无效票)整理封存。在社区公告选举结果,公布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间(公告十),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三份,报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各一份,社区居民委员会存根一份备查。

  4、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召开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会议,明确内部分工。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居委会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的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社区议事协商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和社区财务、事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制定3年任期目标和当年工作计划,修改和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强化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意识。

  (五)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1、街道办事处存档内容

  (1)上级有关部门选举文件;

  (2)本级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简报、情况通报和宣传材料;

  (4)选举工作中的各种统计报表;

  (5)社区专职工作者参选情况统计表;

  (6)各社区居委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7)各社区居委会的居民小组长、社区成员代表名单;

  (8)选举工作总结。

  2、社区居委会存档内容

  (1)有关居民会议决议、公告;

  (2)社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居民小组长、社区成员代表名单;

  (4)候选人名单;

  (5)选票;

  (6)社区居委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7)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情况统计表

  (8)选举工作总结。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建立选举档案的工作应按照区档案局有关社区档案保存管理的要求进行。

  (六)总结与验收

  1、总结

  (1)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总结主要内容:选举工作基本情况、选举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2)召开社区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2、验收

  选举工作结束后,街道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要对选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区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可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验收可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听取社区选举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等方式;检查各类名册、选票、选举结果报告单和有关资料,看选举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有上访情况的社区,应到居民中了解真实情况,及时解决问题。

  四、组织领导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对这次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予以高

  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各辖区单位也要认真地做好配合,积极参与社区的换届,帮助和支持所在社区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在选举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同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和社区民主自治的原则,尤其要认真把握好推选社区社区成员代表、推荐确定候

篇八: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潭党字[2012]20号

  潭溪镇居委会党支部和第八次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潭溪镇居委会党支部和第七届居民委员会于2012年6月30日任期届满。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我镇于20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居委会党支部和第八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根据新党字[2012]88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换届选举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意见》(湘发[2011]7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社区党组织和第八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2]24号)等要求,以提高素质、改善机制、激发活动、推动工作为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证按照广大社区党员和居民群众意愿,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围绕选好配强班子、提高领导能力、促进社区发

  展的总体目标,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年龄轻、文化程度高、致富能力强、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人才,推选到社区居委会班子中来,不断增强居委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平安潭溪、和谐潭溪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普遍选举权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平等选举权原则。凡被确定为选民的居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即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投一张选票、一人一票,而且所有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

  3、直接选举原则。居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是指享有选举权利的居民,直接投票选举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委员。

  4、差额选举原则。居民委员会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主任、委员二种职务,应分别采用差额,不得混在一起,必要时可以分次投票。

  5、竞争选举原则。候选人之间为了争取居民信任可开展自我宣传、自我表现、主动承诺和相互竞争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在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下有序进行。

  6、秘密写票原则。居民委员会选举实行秘密的无记名投票,要设立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真实表达个人选举意愿。

  三、准备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居委会党支部和第八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孙爱华任组长,镇长钟晖,钟富春任副组长,张晶,黄莲莲,曾杰,周细田,孙屿琪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办负责人张晶兼任办公室主任。居委会要安排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运行。

  2、部署选举工作。2012年8月2日,镇党委、政府召开全镇居委会党

  支部和第八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具体布臵安排我镇选举工作。

  3、培训选举骨干。由民政办对居委会指导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学习省、市、县有关选举工作文件。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各居委会指导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选举任务、方法、步骤和选举法律程序。

  4、搞好任期财务审计。按照省委组织部等6单位《关于开展第八届居委会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农办[2010]43号)和新党字[2010]94号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第八届居委会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选举工作启动前要完成清查审计和相关责任追究工作,及时将结果向居民公布。

  5、抓好换届选举宣传工作。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做了部分修改。各居委会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宣传手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和中央、省、市、县有关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文件精神,让每个选民清楚民主选举的意义、原则、方法、程序和纪律等,把广大居民发动起来,积极参与换届选举。

  四、候选人条件

  明确条件标准。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要求,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把握好新一届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选拔推荐条件。(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二)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三)工作能力和身体状况能胜任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从严审查关。要严把资格审查关,防止不适合的人选进入居委会“两委”班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推荐提名为居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一)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教或者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法不予起诉)的;(二)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三)拒不履行居民义务的;(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列为重点治安对象的;(五)身体状况或工作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对于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对象,按照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湘

  人口[2007]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方法步骤

  (一)居委会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1、认真做好民主推荐工作。由镇党委召开社区党员大会,邀请社区干部、居民和驻区单位代表参加,听取现任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的基本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社区党组织班了成员所定职数一倍。在党员推荐的基础上,镇党委再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或居民会议、户主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确定委员初步候选人。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确定为委员初步候选人。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可以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进行自我推荐。

  2、严格做好组织考察工作。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委员初步候选人,镇党委要依照会职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列入考察对象,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应及时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组织做好大会选举工作。由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上届社区党组织工作,组织有选举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并及时召开新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大会要邀请部分居民代表列席会议监督选举过程。选举结束后,选举结果要及时报镇党委审批。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和推选居民代表(8月16日前完成)。

  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一般为7~9名,由居民会议、居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具体人数由本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居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居委会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居民选举委

  员会工作,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居委会民代表由5~15户中推选1人,或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5人,具体人数由上届居民代表会议决定。选举委员会和居民代表一定要有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代表,妇女代表要占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多民族居委会要有人数较少民族的代表。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要依法履行《选举规程》的相关职责,认真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8月20日前完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员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①户籍在本居委会并且在本居委会居住的居民;②户籍在本居委会,不在本居委会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居民;③户籍不在本居委会,在本居委会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该居委会选举的公民(但不得重复登记)。年龄的计算,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的确认,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未办理有效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为准。确认是否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为准。居住1年以上,计算的时间算至正式选举日。

  户籍不在本居委会,在本居委会居住1年以上的居民要求登记,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①有固定的居住房屋。包括自有或租借的。②有稳定的职业。因经商、务工、退职、退休等,有基本的经济收入。③履行相应的居民义务。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居委会务应履行的义务,包括纳税、服兵役、义务教育、保护环境、计划生育、公益事业等。④经本人书面申请,提交未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相关证明,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时,应对这类人员当选后的报酬以及享受居委会集体经济等有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登记:①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②无法表达意志的痴呆人员;③乡级以上党政机关临时在居委会工作的干部;

  ④法律限制的人员。

  选民登记的方法按《湖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执行。在登记选民前要做好外出居民的联系工作,对每一位户在人不在的居民,要逐个由专人联系通知其回居委会参加选举,掌握其是否参加选举的意思,表示参加选举的要列入选民名单,表示放弃的可不列入选民名单。要做好联系记录,记录其是否回居委会参加选举、委托投票还是联系不上等情况,非联系不上居民必须有明确表示是否参加选举的依据(委托书、书信、电话记录等为依据),具体如何联络和需要什么证明,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在制定本居委会选举方案时确定,确保选民不能错登、漏登、重登。选民登记应在选举20天前完成。选民对名单有不同意的应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根据情况做出调整,调整后必须再次进行公告。选民名单公布后至选举日投票前,未登记在选民名单内的本居委会符合选民资格的居民突然回居委会要求参加选举的,选举委员会应在不影响正式投票选举的前提下召开会议同意其补登为参加选举的居民,计入参加选举的居民总数,并准予参加投票选举。

  第三阶段:候选人的产生和确定。(8月28日前完成)

  1、提名候选人。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由本居委会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即以居民会议或居民小组为单位由过半数的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按照规定的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职位职数和资格无记名投票直接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居民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四名。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由居民选举委员会向全体居民公布,各项职务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引导居民把办事公道、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心为民服务、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人提名为候选人。鼓励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居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体干部职工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竞争。把更多女性居民特别是居委会女代会主任及多民族居住居委会中的少数民族代表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确保居民委员会成员

  中至少应有一名妇女。

  2、候选人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前7日公布在居委会里显著位臵。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居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候选人资格按《选举规程》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审查,并予以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列为正式候选人,其缺额依据提名结果依次递补。居民委员会选举具体办法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示。

  3、候选人竞争。在正式候选人公布期间,居委会选委会组织选民见面、代表会、居民小组会等,向选民公布候选人情况,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发表任职演说,回答选民提问,但禁止通过私自走家串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拉选票,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在此前对正式候选人竞争行为作出规定,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予以公示,以规范正式候选人竞争行为。本次居委会委会选举不设自荐人。

  4、集中谈话。全面推动镇党委参与和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探索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即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第四阶段:正式投票选举居委会民委员会(9月13日)

  要全面设立秘密划票处,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障居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规范委托投票,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近亲属选民的委托,正式候选人不能接受委托,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本次居民委员会选举取消函投或电话、短信、电报委托投票,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须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居委会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并张榜公布,投票结束后,应当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居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居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必须严格按《湖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执行。

  五、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我镇广大居委会党员和居民群众

  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目前居民群众民主参与意识、参与热情和参与能力都得到锻炼和提高,这次换届选举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和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新规定,中央有新要求,宗族派性、黑恶势力的干扰,贿选和不按规定程序等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居委会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对在换届选举中出现恶性事件的,要追究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的责任。各居委会指导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具体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居委会要安排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确保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2、严肃换届纪律。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换届工作“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要求,明确居委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确保风清气正,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抵制不正当拉票和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程序监督,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范执行法定程序,建立镇党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以及居委会“两委”换届“全程签字”制度,选举各个环节,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加强社会力理对选举工作的监督。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居委会“两委”换届选举中的群众信访问题,对参与不正当竞争,妨碍和破环选举,对控告检举违法乱纪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坚决依法依纪处理,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3、统筹做好居委会“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与居委会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原则上先进行居委会党支部换届选举,再进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充分发挥居委会党支部在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过程的领导,确保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健康、有序进行。要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居委会干部职数,居委会党支部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为5人,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享受固定补贴报酬的居委会干部职数,提倡居委会组织成员和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居委会党支部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居委会党支部

  领导班子成员)制度,居委会党支部设臵5名支委委员。进一步提高民主公开程序和党员群众认可程度。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积极探索和推进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和居委会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模式,改善居委会干部队伍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增强居委会班子统筹能力和整体活动。要做好整章建制工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公开承诺工作,居委会党支部成员在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任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作出任期三年公开承诺,认真落实兑现;按照“一定三有”要求,镇党委将制定居委会干部绩效考核细则,加强督促检查,落实绩效与报酬、奖惩挂钩。

  3、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居委会级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做好新老居民委员会交接工作。原居民委员会要依法在规定期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产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一并交给新一届居民委员会。对拒绝移交或者无故拖延的,镇党委、政府将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耐心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各居民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居民自治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4、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纠正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在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居委会党支部和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居委会指导员要指导居民选举委员会对不正当或非法竞争行为裁定提前依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要根据本居委会经济状况和风俗人情,依法对贿选行为进行明确界定,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告。选举过程中,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助、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居委会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居民有权直接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居民委员会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居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居委会党员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假借选举之名,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2012

  中共潭溪镇委员会

  潭溪镇人民政府

  年8月1日

篇九: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共**自治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县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我镇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云南省〈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章依规办事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我镇社区“两委”班子民主选举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真正把居民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社区“两委”班子中,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城乡社会生活共同体

  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总体要求

  1.社区党组织设置

  按照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内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我镇公很、新村两社区均设为党总支部。

  2.职数设置

  (1)每个社区领取补贴的干部职数设置为5人。此次社区换届实行支书、主任“一肩挑”,设书记、主任1人,副书记1人,副主任2人,文书1人(本次换届我镇在选举文书中以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2)社区党组织设委员5—7人,其中: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5人;社区居民小组党支部设委员3—5人,其中:书记1人。

  (3)社区居委会成员原则上在本社区产生,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3—6人。

  (4)我镇公很社区和新村社区确保实现支书主任“一肩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交叉任职,两委班子成员中要确保有一定的妇女比例,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并通过法定程序当选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居

  民代表。

  3.任职条件

  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人际沟通、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社区的奉献精神;(3)遵章守纪、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热心为社区群众服务;(4)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胜任本职工作,能反映群众意愿,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5)工作认真、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社区群众中有一定威望并起模范带头作用;(6)为确保实行支书主任一肩挑,主任候选人必须是中共党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提名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外出不能回社区工作的;(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违章乱搭乱建的。

  二、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我镇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2016年11月2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选3/10

  举准备、选举实施、建章立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

  1.开展调查摸底。镇党委与抽调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公很、新村两个社区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和方法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届社区“两委”班子三年来的工作运行情况和“两委”班子状况,充分了解居民对社区“两委”班子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换届选举的态度等方面的情况,为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建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我镇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镇党委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相关事宜。

  3.开展财务清理。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之前,镇党委成立以镇纪委书记邱永平为组长,镇纪检审计办公室主任李加芳、镇财政所所长顾海平、镇社会事业办副主任宋云红、镇农经站工作人员李新成为组员的镇社区换届选举财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届社区“两委”班子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安排落实社区干部待遇和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社区干部待遇标准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月补助1550元,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分设

  的,月补助为1520元,副书记、副主任月补助1500元;社区干部年终绩效补贴为1000元。本次换届选举由镇党委协调县上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不足部分由镇人民政府筹集,确保换届经费落实到位。

  5.制定工作方案。镇党委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时间要求,成立选举工作机构,明确选举工作步骤和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6.培训部署。抓好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措施;鉴于我镇本次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两个社区,工作量大,为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我镇本次社区党组织和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分(公很社区、新村社区)两个片区同时进行。并从镇上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分赴两社区帮助、指导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依法选举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

  1.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具有极强的法律性、程序性,每一个环节都要发扬民主,依法办事,要重点抓好以下5/10

  四个环节的工作:

  (1)推选好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为保证选举的公正性,我镇成立公很、新村两个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分别负责社区换届选举事宜。推选工作在县、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党组织的指导下,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选。社区选举委员会推举工作由上届社区两委班子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代表会议推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7人。于11月30日公布选举委员会职责及成员名单。

  (2)确定选举方式,搞好选民登记。于12月2日公布选民名单,填发选民证。社区选举委员会要提前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选举方式可以是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参选,也可由户代表参选。选民登记与选举方式应保持一致。凡是采取全体选民参选的,应当登记公布全体选民名单;采取户代表参选的,登记公布户代表名单。要积极扩大直选的比例,进一步发扬基层民主。

  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具有选举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在居住地的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3)提名初步候选人,产生正式候选人。社区

  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水平,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正,身体健康,能热心为居民服务。社区居委会初步候选人的提出应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的方式。对候选人只有一次提名权,且提出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为拓宽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渠道,我镇采取面向社会招聘、留用原社区居委会优秀干部或面向社区居民推选等方式产生初步候选人,于12月8日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初步候选人产生后,社区选举委员会要认真做好候选人资格审查工作,及时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候选人提名情况,经过居民代表大会的充分酝酿,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于12月14日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及正式选举时间(2016年12月22日)、地点。

  (4)筹备召开正式选举大会,开好选举大会,搞好正式选举。选举社区居委会在召开社区正式选举大会前,要认真做好制作选票、投票箱等选举有关工作,同时负责召开选举大会,差额选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3—7名,在召开选举大会时选举社区居委会一要维护好大会的会场秩序,禁止任何人扰乱选举会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二要按照选举程序严密组织投票;三要在选举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为选民独立行使选举权提供便利;四要保证选举工作7/10

  公平、公正、公开,做到当众发票、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于12月22日公布当选人员名单。

  2.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

  我镇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本着以选好配强两个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优化社区领导班子结构为目标。要严格按章办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在坚持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程序的前提下,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原则上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社区党组织成员,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提高候选人的群众公认度。具体按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民主推荐。组织党员、群众提名推荐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党内推荐时,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把推荐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社区干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党内先形成统一的意志。群众参与推荐的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全体居民,也可以组织居民代表、户代表进行推荐,通过推荐,真正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推荐出来。党员推荐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正式党员参加,群众推荐票和党员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考虑。对于具备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条件的人选,在党内和群众中民主推荐时,要积极认真做好引导工作,把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确定为党组织书记人选,为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创造条件;对于已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并具备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举条件的党员,也要积极认真做好引导工作,为当选党组织书记和实现“一肩挑”创造条件。

  (2)组织考察。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的推荐情况,以党员、群众推荐票之和为重要依据,提出候选人考察人选名单,并组织力量进行严格考察。根据考察情况镇党委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在选举时,以上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的名义,提交全体党员进行酝酿和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要进一步拓宽发扬党内民主的渠道,既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走群众路线,又要坚决维护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使选举结果既反映群众意愿,又充分体现党员意志。

  (3)民主选举。我镇确定于12月25日为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严格按《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的程序,以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党组织。

  (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12月26日—12月28日)

  在新一届社区居委会组成后的3天内,镇党委主持做好社区新老班子的交接工作,按照相关程序监督和督促原社区“两委”干部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9/10

  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选举产生后,要分别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要及时建立健全社区的各种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商共建等各项民主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健康协调发展。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29日—12月31日)

  换届选举结束后,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自检自查。自检自查的主要内容为: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依法依章开展选举工作,居民的推选权、选举权、提名权、投票权等是否得到充分保障,选举工作中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新一届“两委”班子是否分别制定了三年任期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新一届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社区党组织换届是否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否完成。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将自检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选举情况统计表于12月29日前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迎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检查验收。

篇十: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XX社区居委会

  关于做好第八届“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XXX社区第七届居委会于2010年底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居委会选举办法》)、《中共重庆市XX区委办公室、重庆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XX委办发〔2010〕61号)、《XX区第八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XX委办发〔2010〕62号)精神,为认真做好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合社区实际,经社区党委、居委会研究决定,拟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要求和“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原则,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优秀人才选进新一届居委会班子,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提高居委会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一区一基地”、打造“内陆香港”和推进XX“四个区”建设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居委会成员结构进一步优化,年龄层次更趋合理,文化程度比上届有所提高;思想素质更加过硬,领导发展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

  2、基层民主不断发展。提高居民选举意识,扩大基层民主,实行全面直选,直选面达到100%,选民登记率达到100%,参选投票率达到80%以上,力争一次性选举成功。

  3、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三项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居委会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居委会成员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4、选好第八届社区居委会领导班子。根据渝中区有关社区居委会人数设置的规定,本社区居委会选出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5名。

  二、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从2010年10月开始,至2011年4月结束,根据全区统一安排,社区选举日定为2011年1月8日。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从2010年10月至2010年11月,主要任务:

  1、建立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小组。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小组的工作任务是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居民情况;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传达市、区换届选举工作文件精神;抓好选举工作人员和骨干培训;搞好居民群众宣传发

  动;总结第七届居委会进行任期目标、清理社区资产,做好届满审计准备工作;配合街道办事处民主测评居委会成员。

  工作人员分工:居委会主任XX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制定、选举工作人员培训和选举工作筹备等工作。

  社区党务工作者XXX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督查处,设置公开举报电话:XXXXXXX。

  居委会副主任XXX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利用标语、宣传画、宣传站、宣传日、板报墙报黑板报、月报栏、广播等载体,报道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社区警长XX、居委会综治委员XX负责安全保障工作: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处理社区换届选举中的居民矛盾纠纷。

  低保员XXX、XX负责环境卫生工作:组织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周边环境卫生的清理和维护,营造干净整洁的换届选举环境。

  民政委员XXX负责物资保障工作:做好换届选举的后勤保障工作。

  社保员XX负责资料统计工作:整理居委会换届选举资料、做好选民登记、统计和汇总上报,分发选民小区选票。

  2、依法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按照《居委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代

  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过半的人员组成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下段户籍、下段干部、居委会工作人员、专职党委副书记和支部书记、上届居委会主任、成员、专职社会保障员、低保员、巡防队员、居民小组长和居民积极分子等组成,正式委员7人,候补委员3-5人。11月16日社区居委会张贴第一号公告,宣告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3、确定选举工作方案。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立后,即召开会议通过本社区的选举工作方案;确定候选人提名方式。

  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情况,本社区常住户籍人口2166人,户籍人口流出2240人,流动人口流入5548人,流出和流入人口超过常住的户籍人口三倍以上,绝大多数居民对本社区居委会工作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了解不多,候选人提名和正式候选人确定以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为好。

  (二)民主选举阶段

  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主要任务是:依法选举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社区成员代表、居民小组组长。

  1、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本社区有16个选民小组,各选民小组登记员于12月19日公告前,对2011年1月8日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身体健康的本社区居民、本社区户籍人口外出居住的居民进行登记;居住在本社区自有房

  屋1年以上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需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户口不在本社区人员参选申请书》,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再进行登记。选民不愿登记的,要充分尊重本人自愿放弃权利的意愿,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2、做好候选人提名工作。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90%以上居民代表参加提名选举,过半以上代表同意的候选人,于12月23日进行张榜公告。

  根据全区新任居委会成员条件的统一规定,新任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民主、联系群众、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身体健康、高中以上文化、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条件。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连任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90%以上居民代表参加提名选举,过半以上代表同意的正式候选人,按照获得提名票数多少的顺序和差额原则确定,分别确定主任2名、副主任3名、委员6名作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于2011年1月3日张榜公告,并张榜正式投票日公告。

  居民选举委员会中的成员被提名为社区正式候选人后,其职务自行终止,并依法递补候补委员,并于2011年1月3日同时张榜公告。

  4、严格正式候选人标准。根据《居委会选举办法》和有关规定,3年内的两劳释放人员、被开除党籍处分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接受处理或处理时间未满3年的人员,在居委会或居民小组任职被依法罢免、辞职或职务自动终止的人员,有重大问题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不列为正式候选人的人选。

  5、召开社区选民投票大会。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民投票大会:一是要严密组织,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维护好选举会场秩序。二是候选人和候选人的直系亲属、配偶不能作为选举工作人员。三是确定大会主持人1人,推选总监票员1人,监票员2人;总计票1人、计票员2人;代书员1名;票箱护送员3人;秩序维护工作人员6人。四是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五是设流动票箱1个,票箱监票人3人。六是严格委托投票程序,不得随意扩大委托投票人员的数量和范围。七是认真做好选票的讲解、发放工作,耐心解答选民的疑问,尽量减少废票,提高选举的成功率。八是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集中到中心会场当众验证开箱,公开唱票、计票,保证选举公开、公平、公正。九是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十是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结果报告签字。十是选民人数参选过半、同时得票超过参选人数一半以上的人员当选,并张榜当选人员名单公告。

  6、召开第八届社区居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2011年1月13日,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进行人员分工,研究工作。

  7、依法选举居民代表、社区成员代表、居民小组组长。2011年1月28日前,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根据《重庆市第八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手册》,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和社会单位会议,按照程序选举居民小组长1—2人,按照单位大小推选单位代表10—20名;各个居民小组分别召开居民会议推选2—3名居民代表。

  (三)建章立制阶段

  1、第八届社区居委会产生后,2011年1月28日召开第一次居民代表会议,宣布委员分工,讨论通过3年任期目标、社区居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规章制度、居民公约。

  根据《重庆市第八届村(居)委会选举工作手册》,社区居委会要建立和完善社区“两委”联系群众“三项制度”、重庆市城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规则、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职责、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民会议制度、社区共驻共建制度、社区居务公开制度、社区财务管理制度、社区档案管理制度、社区居委会廉政制度、民主评议居委会干部制度、社区听证会、民情恳谈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社区居规民约,以及制定居委会3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等制度和章程。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3月—4月,主要任务是:

  1、做好自查总结工作。2011年3月前,社区居委会组织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以及工作总结,做好区、街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2、2011年4月,按照社区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选举档案的整理和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迎接区、街指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事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广大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关系到社区的稳定问题。社区党委、居委会要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加强团结协作,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和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加投票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地进行,圆满完成本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二)搞好宣传工作。做好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宣传发动是关键,社区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利用社区文化长廊、标语、宣传画、广播站、夜间喊话、板报墙报黑板报等载体宣传选举法规和知识;组织社区文体队伍开展喜闻乐见的活动,吸引居民群众参加;向广大社区居民群众宣传《居委会组织法》、《居委员会选举办法》,大力宣传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政策和要求,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形成正面引导的声势,深入居民群众家庭,使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出浓厚、良好的换届选举氛围。

  (三)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要针对当前社区外出居民多、流动人口多、年底任务多的特殊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做好信访接

  待工作。社区党委和居委会全体成员要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居民群众,认真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反馈情况。二是注意发现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选举委员会成员要及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三是建立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对选举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政府,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XXX社区居委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社区第八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表

  阶

  段

  准备阶段(2010年10月-2011年1月)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

  工作时限

  2010年11月15日备注

  推选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社区居委会

  前

  清理社区居委会资产

  总结第七届居委会任期目标工作

  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

  张贴第一号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告

  张贴第二号开展选民登记公告

  社区居委会

  社区居委会

  2010年11月30日前

  2010年11月

  社区居委会

  2010年11月12日

  居民选举委员会

  11月16日

  民主选举

  阶段

  (2010年12张贴第三号户口不在本社区的人员申请参选公告

  张贴第四号选民名单公告

  居民选举委员会

  11月19日

  居民选举委员会

  居民选举委员会

  12月19日

  12月23日

  月-2011年1月)

  张贴第五号选提名候选人名单公告

  张贴第6号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告

  张贴第7号调整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告

  张贴第8号正式投票日公告

  召开社区投票选举大会

  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1年1月3日

  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1年1月8日

  张贴第9号正式当选人员名单公告

  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1年1月9日

  推选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代表(40至80名)

  制定居委会3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建章立制

  完成居民会议制度、居民代表会议阶段

  制度、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居2011年2月10日-20

  社区居委会

  2011年1月31日前

  社区居委会

  2011年2月1-10日

  (2011年2务公开制度以及居委会财务管理、社区居委会

  日

  月)

  审计、民主评议、廉政、档案管理等制度的制定。

  制定居民公约

  社区居委会

  社区居委会

  2011年2月底前

  2011年3月10日前

  检查验收

  组织自查和总结

  总结阶段

  完成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2011年3月-4月)

  工作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迎接区、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检查

  社区居委会

  2011年3月15日前

  社区居委会

  2011年3月20日前

  11

篇十一: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更新:2018-11-1914:54: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办事处关于做好第九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现就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总体目标,以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为核心的社区自治组织建设为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宣传发动广大居民群众广泛参与,选好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优化班子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扎实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增强和完善社区功能,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区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

  12月1日开始,5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摸底阶段(1月1日至2月28日)1.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社区均应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3.组织开展居民调查摸底工作。摸清社区的户数、人数、居

  民小组数、居民结构等基本情况。

  4.社区居委会人员配备。根据社区管户标准确定我区社区居委会应配备人员人数,提出人员配备方案。

  (二)宣传动员阶段(2月15日至3月31日)1.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利用电子屏、微信、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广大社区居民充分了解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应尽义务。

  (三)具体实施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1.选民登记。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居民家中进行选民登记,努力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2.选举居民代表。在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居民小组长主持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或举手表决选举,也可以向居民户发放选票,回收计票方式选举。

  3.确定选举方式、时间、地点。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召开新一届居民会议。根据本社区实际,按照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确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投票时间及地点。投票可采取设立中心投票站和若干投票点的方式进行。

  4.做好候选人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公布候选人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应采取有选举权的居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和居民小组代表联合提名的方式。要积极拓宽社区居委会候选人渠道,可以采取面向社会选聘大学生,推选原社区居委会优秀工作人员等方式。居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街道党工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

  联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应多于或等于应选名额。

  5.筹备选举大会,做好选票印刷,办理委托投票,推荐监票、唱票、计票候选人等工作。

  6.根据居民会议确定的选举方式,组织选举。积极维护现场秩序,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严肃选举工作纪律,按时宣布选举结果,选举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由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名,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产生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1.各街道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访谈、听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方式,对选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验收采取查看各类名册、选票、选举结果报告单等相关材料的方式,查看选举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验收结束后,验收组应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交验收报告。

  2.各街道办事处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总结选举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3.各街道办事处要于

  6月15日之前,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向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三、工作要求

  我社区在选举工作中必须做到:

  1、严肃工作纪律,选举指导组成员必须服从安排。

  2、严肃选举法律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创造宽松的民主环境。

  3、宣传发动到位。动用一切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动员、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到选举工作中来;4、维护社会稳定。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信访问题,安排专人负责,做到群众信访件及时回复,信访问题得到准确解释,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在选举工作中做到与社区其他工作两不误。

  6、严肃选举工作纪律。要坚持依法办事,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7、要认真做好落选居干的工作,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完成。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篇十二: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成立选举机构,部署选举工作阶段

  (一)成立街道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1、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需要对社区规模进行调整的需制定社区规模调整方案并上报,待市政府批复后组织实施;

  3、组织社区选举骨干培训,深入社区进行现场指导。

  4、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三)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

  在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指导下,由当届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在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中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2或4人。

  (四)张榜公布社区选举委员会名单(选举公告第一号)

  二、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选举工作阶段

  (一)社区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进行工作分工,研究选举工作计划,制定本社区选举工作方案.

  (二)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标语、一封信、板报等形式向居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宣传和发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竞选.(三)合理划分居民小组,以100户左右为一个居民小组,并将居民小组的设置情况进行公告(选举公告第二号)。

  (四)推选居民代表和小组长。推选工作由现任居民小组长或调整后的居民小组临时负责人组织,社区选举委员会派人监督.通过召开居民小组会议投票、举手表决或入户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其中获支持率最高者为小组长.居民代表数额按照每个居民小组2—3人的原则确定,但每个社区居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50人.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产生后,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三号),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

  (五)确定选举方式。社区选举委员会在街道换届选举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过半数参加),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民主决定本社区的选举方式和投票选举日期,同时决定本社区选民登记的起止时间、方式、地点以及选民登记员并公告(选举公告第四号),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

  (六)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员对本社区有选举权资格的居民进行登记、审查和确认。

  (七)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采取直选方式的,公布确认的全部选民名单;采取户代表方式的,公布确认的户代表选民名单;采取居民小组代表方式的,公布确认的居民代表选民名单。选民名单于投票选举日的10日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五号).

  (八)张榜公布候选人条件,组织候选人报名和推选工作。

  (九)确定正式候选人。在居民小组提名和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社区选举委员会对每个被提名者和报名者,按照候选人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产生初步候选人.经过民主协商,根据较多数居民或居民代表的意见,由社区选举委员会在初步候选人中确定正式候选人.也可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上,采取无记名投票预选,在初步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顺序产生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票样五)。正式候选人名单及投票选举日期、地点于选举日3天前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举公告第六号),同时报街道选举指导小组备案。

  (十)候选人的介绍。投票选举日前,允许候选人开展竞选活动。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统一组织,可采取组织介绍和自我介绍两种方式。

  (十一)投票选举

  1、正式候选人确认后,由市统一印制选票,由街道发放各社区。

  2、办理委托投票。按照办理委托投票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布置投票场地。选举大会会场布置要庄严、隆重、悬挂会标.

  4、采取居民代表方式选举的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采取直选或户代表选举的,可召开选举大会,也可不召开社区居委会选举大会(按选举规程中选举大会程序操作).

  5、颁发当选证书。宣布选举结果后,由街道领导或委托的代表及时向当选者颁发《社区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

  (十二)封存选票、公告选举结果(选举公告第七号)

  三、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完善组织体系、规范制度阶段

  (一)社区选举委员会协助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建好档案

  1、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公告;

  2、社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选民花名册和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名单;

  4、被提名和报名的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

  5、选票;

  6、社区居委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7、选举工作总结。

  (二)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应当在选举结果公布之后的5日内召开(社区选举委员会自行解散)

  1、成立各工作委员会;

  2、进行工作分工;

  3、研究工作规划、工作计划、规章制度;

  4、修订完善社区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

  四、街道总结上报、验收阶段

  (一)街道存档内容

  1、上级有关选举文件;

  2、本级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选举中的请示报告、上级对重要问题的批复;

  4、简报、情况通报和宣传材料;

  5选举工作中的各种统计报表;

  6、各社区居委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7、各社区居委会的居民小组长;

  8、选举工作总结。

  (二)总结选举工作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并将总结报告及有关报表上报区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街道对其进行检查验收,区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篇十三: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XX年城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第三届城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

  按照省委、州委和县委的统一安排,今年底至明年初,将依法进行第三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城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是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城市社区党组织是我们党在城市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在城市的执政根基。切实做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在社区的执政基础,提高社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对于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广大居民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对于推进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和谐社区建设进程;对于推进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和谐,促进社区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化镇党委及县属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搞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好省委、州委和县委的有关精神,全面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要求,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第三届城市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明确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

  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为目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搞好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社区党组织换届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社区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提高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凝聚力、战斗力,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和谐社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目标任务。一是积极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与居民小组长交叉任职。要抓住社区“两委”换届契机,通过法定程序和党内有关法规,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二是每个社区总支委员会班子中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干部,全县社区“两委”委员的年龄、文化、民族等各项比例均有所改善,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与居民小组组长“一肩挑”的比例有所提高。三是全面推行“两推一选”。要在社区党组织的换届选举中,加大“两推”的工作力度,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先由党员、干部群众分别推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提高

  候选人的群众公认程度。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努力确保社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委、州委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推进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积极提倡在有条件的社区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肩挑”,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班子。要高度重视优化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结构,注意选拔致富能人、经济发展明白人、大中专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党员进入党组织班子。要通过换届,选好配强党组织班子,尤其是选配好党组织书记。拟推荐为社区党总支书记候选人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党性强,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性和较强的影响力,工作业绩突出;中共正式党员,身体健康,年富力强,高中以上文化。妇女、少数民族和特别优秀的人选,在年龄、文化程度条件上可适当放宽。拟推荐为社区党总支委员候选人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有一定的威性和影响力;中共正式

  党员,身体健康,年富力强,初中以上文化。工作中,要注重引导,把好选人关。对于具备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条件的人选,在党员、干部群众民主推荐时,要认真做好引导工作,把干部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推选为党组织书记人选,为实现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创造条件。要注意宣传推荐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的主要情况和先进事迹,确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致富和带领社区居民致富能力强,有民主法制意识,办事公道,社员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拔为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要因地制宜,按照有利于做好“两委”换届工作的要求,合理安排“两委”换届的顺序,社区党组织的换届原则上安排在居委会换届之后。有条件实行“一肩挑”的社区,拟推荐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先参加居委会选举,当选居委会主任后,再确定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如果选不上居委会主任,原则上不再作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当选的居委会主任是党员,且具备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条件的,可推选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要积极鼓励、帮助、支持党员参加居民小组长、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居民代表的选举,引导居委会成员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居民小组党组织成员,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与居民小组长“一肩挑”。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不减少社区干部职数。

  以加强妇女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三培养”措施。社区党组织换届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选拔优秀的妇女党员进社区党组织班子,积极鼓励、支持妇女党员参加居民代表及居委会委员、居委会主任的选举,确保每个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至少有1名妇女干部,特别要注重在三人四岗中有一定的妇女干部。在居民小组党支部班子成员、居民小组组长、副组长中,妇女的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要继续加大“三培养”力度,注重在优秀居委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中发展党员,加紧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干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换届结束后,要从履职能力、思想认识、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入手,采取多种形式,对新一届社区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贯彻执行党在社区各项政策的能力,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发展经济、增收致富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促进和谐的能力,真正成为带领社员建设和谐社区的带头人。

  以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对新班子的管理。新一届社区党组织班子产生后,尤其是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居委会主任的,要帮助社区党组织成员明确分工,制定好任期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保证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监督管

  理,特别是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形成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机制。对于因居民利益纠纷、财务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社区党组织发挥作用难、社区事务管理难的社区,要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采取措施,对症下药,较好地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作用。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这次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开化镇党委及县属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明确责任,加强指导。

  要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规定和措施,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指导。要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抓紧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社区“两委”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要抓紧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努力组建一支作风实、业务精、责任心强的第三届城市社区换届选举骨干队伍。要建立完善县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度,抽调工作组驻社区指导工作,县、镇要实行定点指导,确保每个社区都有专人负责,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第三届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精心组织,严格把关。

  要因地制宜,深入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宣传发动、组织群众推荐和党员推荐、确定人选方案、正式选举等各个主要环节的工作。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帮助广大党员群众深刻理解省委、州委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精神,认识社区党组织成员和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的重要意义,增强民主法制意识,了解政策法规,有序参加换届选举工作。在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工作中,要严格把好人选关、程序关、进度关,在党内推荐时,要注重发扬党内民主,把推荐工作与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社区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党员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党内先形成统一意志;组织干部群众参加推荐时,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参与推荐的范围,参与推荐的可以是有选举权的居民代表、小组干部,也可以组织户代表进行推荐;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时,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程序都严格依法进行,充分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

  严肃纪律,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有针对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及时做好落选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

  群众来信来访,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非组织活动,尤其是家族势力、宗教势力的干预和贿选等问题,要严肃查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篇十四: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开封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6.04.26?

  【字

  号】汴政[2006]26号

  ?

  【施行日期】2006.04.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选举

  正文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政〔2006〕2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市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已满。为保障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开封市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望各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开封市第六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我市第五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任期已满。为做好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河南省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规定,特制定我市第六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国家、省、市有关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扩大社区居民民主参与度为核心,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稳定的工作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努力建设一支年富力强、有较强工作能力和较高文化程度、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高素质社区干部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水平,为全面振兴开封、建设和谐开封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社区居委会换届是依法选举、深化社区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和政治建设、全面推进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选举在党组织和政府领导下有序进行。在选举过程中,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同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把握正确的工作导向。选举中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2.坚持依法选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各区政府要依照《组织法》及上级文件和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做到依法选举、严格程序,并根据社区的实际,提出具体的操作性指导意见。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依法按章办事问题发生,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选举程序。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和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推选和选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不得任命、委派,切实把好居民代表推选关、候选人推荐和确定关、居委会成员投票选举关,制止和纠正有法不依、以言代法、压制民主的做法,确保选举质量。为充分体现社区民主自治原则,使人民群众充分行使人民民主权利,各区要积极探索直接选举的有效方式,扩大直接选举居民代表、直接推选候选人、直

  接选举居委会成员的覆盖面。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以扩大直选和户代表选举面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每个区都要有一个社区实行直选,户代表选举面要达到社区总数的10%以上。

  2.严把候选人提名和投票选举关,努力建设一支年纪轻、能力强、文化程度高的高素质社区干部队伍。社区居委会成员原则上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二)主要任务

  1.社区居委会人员组成

  本届社区居委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7人组成。社区居委会成员具体人数根据社区规模和辖区内常住人口数来确定,户数在1500户至3000户配备5至7人,3000户以上的,每超过500户增加1人,但总数不能超过9人。

  2.选举产生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社区居民和驻社区单位推选产生。社区居民代表一般按每30-50户推选1名或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1-2人的比例产生,驻社区单位可按每单位1-2名的比例产生,2000户以下不少于50人,2000户-3000户不少于70人,3000户以上不少于100人。居民代表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热爱社区工作,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

  3.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本人自荐或社区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对推荐的候选人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进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张榜公布。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本社区的居民,奉公守法,年富力强,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有较高文化程度和较强工作能力。

  4.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召开社区成员大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采取

  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将选举结果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四、换届选举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全市第六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2006年8月底全部结束。各区可根据这一时间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安排具体选举时间,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组织法》和省《办法》的规定,规范运作。具体步骤为:

  1.准备工作阶段。各地要建立各级选举组织领导机构,调查摸清社区情况,制定好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抓好社区特别是直选和户代表选举社区的选举工作。要组织各级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组织法》、省《办法》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文件,抓好培训,明确和掌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选举程序、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

  2.宣传发动阶段。各地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做好发动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明确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明确选举的程序和办法,积极参加换届选举。要发动社区组织和社区党员、社区居民代表、居民小组(楼道)长做好宣传工作,利用会议、讲座、黑板报、宣传栏、演出、标语和致居民一封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做到入户到人,人人皆知。

  3.组织选举阶段。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区要切实做好指导和组织工作,及时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把握好选举居民代表、提名确定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主要环节和步骤,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进行选举。

  4.完善机制阶段。新一届社区居委会产生后,要按照要求设立五个下属委员会:社区劳动保障和福利委员会、社区治安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计划生育和环保卫生委员会、社区群团工作委员会、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要制定好社区居委会3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好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及下属委员

  会的职责和制度。要重新讨论制定《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各项居民自治和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社区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轨道。

  5.总结验收阶段。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于9月上旬对全市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合格的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当选证书》。各区要做好工作总结,于8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市民政局。要抓好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干部的上岗培训,做好与上届社区居委会的交接工作,全面开展社区建设,为建设和谐社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组织领导

  本次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全市将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社区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换届选举日常工作指导,形成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级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认真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方案,稳妥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保障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宣传、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各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加强工作指导,具体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各社区要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选举工作。

  由于工作需要,在此次换届选举中将有一批社区干部从现任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他们曾为党和国家及社区居民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级领导要站在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高度,做好思想工作,从思想上、生活上对他们进行关心和照顾,主动热情

  地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对那些长期从事居委会工作、退下来后没有收入来源的,应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经费由各区政府解决。

  各区、街道办事处要及时研究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对指导不力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破坏选举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随时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市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要认真研究探索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篇十五: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支部换届方案

  2020年4月19日

  中共中兴路街道工委

  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各社区党支部任期届满,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为圆满完成社区党支部换届工作任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党组织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构建和谐社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新华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以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理顺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大力推行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扩大党内民主,改进干部选任方式,拓宽选人渠道,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办事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能够带领群众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的优秀共产党员选拔到党支部领导岗位上来,为实现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二)总体要求:一是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在7月5日至7月31日完成。二是全面推行“两推一选”换届选举工作,即: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候选人,再由党员大会选举的程序进行。三是党支部委员职数的设置按照精干高效和“一肩挑”的原则,从严把握职数名额。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及委员4人;具体设置社区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四是积极推行书记、主任“一肩挑”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五是新一届社区党支部领导班子中,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5岁以下的党支部书记分别达75%、65%左右,力争实现80%、70%。

  二、党支部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为本社区党组织在册党员。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尊重群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能胜任基层党的工作,能较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

  4、党支部班子成员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支部书记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

  5、根据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别优秀的,经街道党工委批准,可适当放宽基本条件。

  3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7月5日至7月31日)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为圆满完成中兴路街道社区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街道党工委决定成立由杨国平书记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具体负责党组织换届选举、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同时成立指导组。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换届工作,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于7月8日前报办事处党政办。

  (二)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7月6日至7月8日)

  一是办事处于7月6日召开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组织学习党内关于换届选举的文件和有关方针政策,对指导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二是社区党支部研究作出换届的决定,向党工委提出换届选举请示,写明换届选举理由、选举时间安排、新一届支委名额等(设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2至4人);三是社区党支部要通知外出党员回来参加换届选举。

  (三)宣传发动、起草工作报告(7月9日至7月12日)

  各社区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结合党员、群众思想实际,过好选举前的组织生活,向全体党员讲清换届选举的意义和要求,统一思想。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内关于换届选举的文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件和有关方针政策,吃透精神,严格按党内规定办事。要采取组织召开动员会、张贴公告、印发资料、出黑板专刊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宣传动员工作,在党务公开栏或醒目位置公布拟推荐的名额和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事项,重点要充分讲清党支部换届的重要意义,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组织起草好党支部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本届党支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情况,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对新一届党支部工作建议等。

  (四)民主测评推荐,确定考察对象(7月13日至7月15日)

  民主测评推荐的范围主要是党员、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测评推荐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推荐人选的条件。街道党工委将抽调相关部门的精干人员组成指导组,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居委会成员和居民代表参加的推荐大会,在推荐大会上,按照推荐条件提出推荐要求,发放测评推荐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党员推荐和其它层次人员推荐投票情况要分别计票统计。原则上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候选人正式人选,要按初步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1名的比例,按照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五)考察确定正式候选人(7月16日至7月20日)

  指导组在一定范围内同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进行访谈,全面了解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情况。经过考察,指导组要逐一汇总考察5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情况,并提出意见,填写初步人选简历报党工委。党工委要召开会议研究,对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把握,对照任职条件,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研究提出候选人人选,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经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对党员群众反映有意见或有问题的候选人,党工委将派人核查,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任职的方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六)组织选举(7月20日至7月26日)

  1、会前准备。党支部在指导组指导下准备选举办法草案,并按姓氏笔划为序印制支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选票,确定该次党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因外出无法回来或长期卧病不起,确实无法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经党工委批准,可不列入应到会党员数),并报街道党工委核准。

  2、召开党支部选举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会议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召集,由上届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程:⑴上届支部书记作工作报告;⑵组织党员讨论支部工作报告;⑶宣读、经过选举办法;⑷举手表决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设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监、计票人从不是委员候选人中推选);⑸宣布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⑹监票人检查票箱,并加封;⑺按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分发选票,多余的选票剪角作废;⑻说明填写选6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票方法、应注意的问题和投票顺序;⑼依次进行投票;⑽投票完毕,当场清点票数,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⑾计票;⑿公布选举情况(即收回选票数、废票数,有效票数,每个被选举人的得票数)⒀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宣读当选人名单。

  3、召开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党支部书记。新一届党支部班子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选举书记、副书记,确定党支部委员分工。会议由上届党支部推荐一名新当选班子成员主持,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支委成员出席。主要议程:一是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内容包括介绍上级党组织对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党员、群众代表推荐情况、考察建议名单,支委酝酿讨论,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从不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委员举手表决经过),无记名投票选举,监票人公布得票情况,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被选举人获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支部委员的半数方能当选)。二是由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讨论研究各委员的分工情况。

  4、选举结果报批。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的社区党支部由新当选支部委员会按程序向街道党工委履行报批手续,待街道党工委批复选举结果后召开党员大会,宣布新一届党支部班子成员及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六)换届选举后续工作(7月26日至7月31日)

  7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1、社区党支部对换届选举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并将选票送交街道党工委进行保存,于7月31日前交《中兴路街道社区党支部班子情况汇总表》到办事处党政办。

  2、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支部书记共同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3、组织移交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选举工作指导组的监督下,选举后5日内上届党支部要将支部公章、支部会议记录、上级下发的文件资料以及支部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移交。

  4、抓好培训和建章立制工作。新一届党支部班子上任后,街道党工委要及时组织新当选的党支部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促其尽快进入角色。同时,要同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5、工作总结。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社区党支部写出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街道党工委。总结内容包括开展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社区党支部工作交接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对加强社区党支部班子建设的建议和打算等。请各社区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于7月31日前交给办事处党政办。

  四、加强领导,确保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强化督促指导,提供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街道党工委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包社区领导干部要深入到社区指导党支8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部换届选举工作,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积极推行“两委”交叉任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工作思路。二是把评议推荐当作关键环节抓紧抓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严格把关。三是选举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贿选、拉选票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把党的主张转化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四是对那些故意扰乱选举秩序,导致换届不能正常进行的党员,要给予党纪处分。五是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解释和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二)坚持正面宣传,严格责任追究

  此次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章依法办事,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公开,不搞神秘化;坚持把择优权交给党员和群众,不搞行政命令,不搞内定人选。要尊重多数党员的民主选择,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要坚决维护《党章》赋予党员的选举权利,使选举结果既反映群众的意愿,又体现党员的意志,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中共中兴路街道工委二○○九年七月五日

  92020年4月19日

篇十六: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锦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8.03.04?

  【字

  号】锦政办发[2008]17号

  ?

  【施行日期】2008.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选举

  正文

  锦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四日

  锦州市第八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七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7〕91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辽宁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

  主题,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探索建立社区干部“考试入围、面试确定、选举产生”机制,高标准、高质量依法选好、配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建设和谐锦州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证。

  二、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全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2008年3月中旬开始到6月底前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3月中旬-3月底)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张庆民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王伟国、市委组织部部长杨晓光、市人大副主任李振洪为副组长的全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各县(市)区和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建立健全领导工作责任制。换届选举工作经费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2.搞好教育培训。换届选举前,市里将举办换届选举培训班,对县(市)区换届选举骨干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并掌握操作规程,提高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依法组织、指导、监督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举办培训班。

  3.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全市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拟在3月底召开。各县(市)区和街道办事处也要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社区公示栏、信息板等多种媒体和载体,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换届选举宣传教育活动,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步骤和投票方法,确保他们享有更多、更

  切实的民主权利,确保居民参选率达到法定数量。

  4.认真调查摸底。对那些社情复杂,管理薄弱的社区,要加大工作力度,进行重点指导,认真排查问题,积极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5.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对于先选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后选社区居委会成员的,首先要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然后依法参加居委会的选举;对于先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后选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拟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首先参加居委会主任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要通过选举,努力使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选举阶段(4月上旬-5月下旬)

  1.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社区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成员由7-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社区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拟定选举方案;公布社区居委会的职位和职数;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投票具体地点和时间、投票方式;登记选民以及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规定的推选程序担任社区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能硬性规定或由组织指定、委派选举委员会成员。选委会成员中被依法确定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即失去在社区选委会中的任职资格。在换届选举前,各街道办事处要将所辖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统一收缴保管。

  2.进行选民登记。为完善城市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将全部采取户代表参加的方式进行。居住在辖区内的居民每户派一名代表;驻社区单位可推选1-2名代表。针对我市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人口流动以及人在户不在和户在人不在等实际情况,应遵循经常居住地、不重复登

  记、民主决策等原则进行登记,做到不错登、不漏登。对选民资格认定有争议的,由社区选委会讨论决定。

  3.公开招聘社区干部。为了通过民主选举,把那些遵纪守法、年富力强、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办事公道、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的人选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干部。由市里统一出题,各县(市)区组织报名和考试。

  4.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参加统一考试并入围的人员,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面试。各县(市)区要制定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面试标准,在政府领导下,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由民政、人事、监察等部门领导组成的面试小组,并吸收有关街道的书记或主任参加。按照户籍所在地原则,确定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参加选举,因街道(社区)参加招聘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名额不足时,可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整,原则上不得跨区。面试合格者,作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

  5.召开选举大会。积极动员群众亲自投票,不得办理委托票;使用流动票箱时,每个流动票箱必须要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监管,同时街道办事处要指派1名干部具体负责;规模较大或居住分散的社区,可以同时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站;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6.成立居委会所属机构。新一届居委会产生后,要及时推选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楼、栋、院长)。社区居民代表一般按每20-40户推选1名的比例产生,也可以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3人产生,驻社区单位可按每单位1-2名的比例产生,代表总数不得少于50名。居民小组长(楼、栋、院长)的设立数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

  新一届居委会产生后,街道办事处要在3日内主持新、老居委会班子交接工作,帮助指导召开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联席会议,对居委会成员做出分工,合理设置下属工作委员会,建立以居民(单元)组长、院长、楼长、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为主体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开展各项工作做好组织准备。要制定3年任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是建立健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和《社区自治章程》等。原居委会应当于10日内将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居委会。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和街道办事处要层层上报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做好选举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的居委会进行逐一验收;县(市)区要对每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检查验收;市里要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要限期改正或重新组织选举。

  三、加强领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广大社区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对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素质,推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要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县(市)区和街道办事处要成立选举工作委员会,指导好社区成立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开展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

  县(市)区和街道办事处,特别是纪检监察部门作为查处贿选案件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贿选案件的查处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领导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防止在没有搞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人为炒作问题的发生;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各级公安部门要依法维护换届选举的工作秩序,对蓄意破坏选举工作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强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力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三)要严格依法进行换届选举

  居委会换届选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辽宁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针对各地实际认真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抽调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强、熟悉选举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的人员组成指导组,具体指导每个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按程序、依法有序进行。

  (四)要层层建立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

  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考核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对选举工作搞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因指导不力未能按时完成选举任务和出现严重违法现象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要及时整理换届选举档案,做好换届选举信息的呈报工作。2008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将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换届统计及相关信息报市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十七: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Word文档仅供参考

  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全镇Word文档仅供参考

相关热词搜索: 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

版权所有:安华文秘网 2009-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安华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安华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091171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