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6篇

时间:2022-11-27 15:55:04  来源:网友投稿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6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模板((建议收藏)) ****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工作,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6篇

篇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模板( ( 建议收藏) )

  ****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预算管理工作,强化各预算责任单位支出责任,充分调动各预算责任单位加强支出管理、合理配置资源的积极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提升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 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 号)《安徽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皖教财〔2020〕12 号)等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绩效管理按管理对象可分为整体绩效管理、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按管理环节可分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结果应用管理等。

 第二章 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第三条 财务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办法; (二)组织实施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监督和跟踪监控; (三)拟定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四)组织对学校整体预算开展绩效评价;

 (五)向省厅报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和绩效评价报告,接受绩效管理监督检查; (六)督促落实省厅整改意见,及时整改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充分应用绩效评价结果; (七)按相关要求做好学校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学校各预算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科学、合理确定本单位预算绩效目标; (二)对列入本单位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自评; (三)设置符合实际、细化、量化、完整科学的指标体系; (四)向学校报告本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提交绩效自评报告; (五)落实学校提出的整改意见。

 第三章 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事前绩效评估,是根据学校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政策、申报理由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项目政策立项实施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财力支持的方式及项目预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六条 事前评估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事前评估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文件等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科学规范原则。事前评估工作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三)依据充分原则。在评估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并要通过现场调研,为评估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四)成本效益原则。事前评估工作的重点是评估项目政策立项的必要性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在开展事前评估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成本、节约经费,提高评估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第七条 事前评估的重点:

 (一)项目政策立项实施的必要性和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政策立项依据是否充分,项目内容与本校当年重点工作是否相关;项目设立依据的宏观政策是否具有可持续性;项目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是否有可替代性,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或可持续性效益,项目预期效益的可实现程度如何。

 (二)项目政策实施方案的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政策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组织管理机构是否能够可持续运转;项目政策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项目政策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先进、可行,与项目政策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是否能够得以有效保障;项目单位及项目政策的各项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完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三)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政策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项目政策产出和效果是否相关联,受益群体的定位是否准确,绩效目标与项目要解决的问题是否匹配、与现实需求是否匹配,是否

 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绩效指标设置是否与项目高度相关,是否细化、量化。

 (四)项目政策预算编制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政策预算是否与绩效目标、项目政策内容相匹配,预算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

 (五)其他内容。其他需评估的内容。

 第八条 事前绩效评估的方式包括现场调研、聘请专家、网络调查、电话咨询、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

 第九条 事前绩效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第十条 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 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阶段 (一)拟定工作方案。财务处按要求拟定具体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二)入户调研。财务处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入户调研,了解项目情况,辅导项目单位收集准备资料。

 (三)组建专家组。财务处依据项目内容遴选评估专家,组成专家组。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

 (四)收集审核资料,现场调研。财务处收集审核项目资料,与专家到项目现场进行调研。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查阅资料、问卷调查、

 电话采访、集中座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项目信息。

 (五)进行预评估。财务处与专家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相关数据进行摘录、汇总、分析,完成预评估工作。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项目单位在 5 个工作日内补充上报,逾期视同资料缺失。

 (六)召开正式专家评估会。财务处通过审核项目资料和听取项目单位汇报,对项目的相关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和资金投入的可行性及风险等内容进行评估,形成评估结论。

 第十二条 事前绩效评估结果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建议部分支持”、“建议不予支持”。

 事前绩效评估结果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得出,“建议部分支持”的结论需在结论中明确支持和不支持的具体内容,以便安排预算时参考使用。

 第十三条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必要时可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

 第四章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绩效目标: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

 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是指学校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项目绩效目标是指学校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

 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绩效目标可分为实施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实施期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十五条 绩效目标是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是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要求设置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项目支出,不得进入部门预算安排流程。

 第十六条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原则,各预算部门在申报新增项目或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应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绩效目标。

 第十七条 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绩效指标要反映和衡量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信息,应与绩效目标密切相关,重点突出,系统全面,便于考核。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一)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二)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满意度指标是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的认可程度的指

 标。

 第十八条 绩效标准是设置绩效指标时所依据或参考的标准。一般包括:

 (一)历史标准,是指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等; (二)行业标准,是指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等; (三)计划标准,是指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 (四)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

 第十九条 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审核结果为“优”的,直接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良”的,可与相关部门或单位进行协商,直接对其绩效目标进行完善后,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审核结果为“中”的,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其绩效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重新报送审核;审核结果为“差”的,不得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第二十条 绩效目标一般不予调整。确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因素影响绩效目标实现,需调整绩效目标的,按绩效目标管理要求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第五章 预算绩效监控管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监控管理(以下简称绩效监控)是指学校依据设置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信息汇总分析方法,实行“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

 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以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二十二条 绩效监控以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预算执行进度为核心内容,主要包括: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资金预期产出完成进度及趋势,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预算资金计划产生的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及趋势,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服务对象满意率实现程度及趋势。

 (二)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调整情况等。

 (三)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拨付进度、资金分配下达及实际支出情况等。

 (四)财务管理情况。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招投标管理制度等情况;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情况。

 (五)其他相关情况。确保项目实施的政策制度、保障措施情况;外部环境、客观条件的变化及影响情况等。

 第二十三条 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深入分析预算执行缓慢、绩效水平不高的具体原因,对发现的绩效目标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及时管理整改或采用措施予以纠正,对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程序暂缓或停止使用。

 第六章 预算绩效评价管理 第二十四条 预算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

 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二十五条 绩效评价的范围包括年初部门预算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项目、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在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的支出项目。

 第二十六条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二十七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国家及省级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 (四)学校、预算责任单位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相关支出绩效目标;

 (五)预算责任单位申报预算的相关材料和预算批复文件; (六)预算责任单位预算支出项目执行总结材料和项目验收及绩效自评报告; (七)年度部门决算草案及报表;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 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一)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评价对象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二)个性指标是针对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部门或项目的业绩评价指标。

 第三十条 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其他经省财政厅确认的标准。

 第三十一条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第三十二条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三十三条 绩效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分为准备、实施和撰写报告三个阶段。

 (一)绩效评价准备阶段 1.确定评价对象。评价对象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确定。

 2.成立评价工作组。财务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绩效评价,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评价。财务处需要完成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实施具体绩效评价,撰写并向评价组织者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等工作。

 3.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工作的计划安排;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拟采用的评价方法;评价依据。

 4.下达绩效评价通知。实施评价前,评价组织者应向被评价的部门或单位下达评价通知。通知内容主要包括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实施机构、评价时间和要求等。

 5.明确评价具体内容。财务处与被评价部门或单位就绩效评价流程、绩效评价目标、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具体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取得一致意见。

 (二)绩效评价实施阶段 1.收集、审核资料。财务处要在全面收集资料的基础上,...

篇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程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深入落实区委关于推进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制度的改革部署,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AA市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成委办〔2018〕3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是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和要求,围绕预算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环节,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财政预算支出全过程接受监督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实施对象从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整体支出、政府财政运行拓展,形成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管理有机统一、紧密相连、闭环运行的预算绩效链;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所有资金和项目。

 第三条 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整体推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整体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二)突出重点,服务大局。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作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核心,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切实节约公共支出成本,为高质量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先行区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示范区提供有力保障。

 (三)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加强顶层制度建设,健全绩效标准体系,创新评估评价方法。既关注预算资金的直接产出和效果,又关注宏观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既关注

 新出台政策、项目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又兼顾延续政策、项目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四)科学高效,公开透明。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公开透明。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健全外部监督机制。

 (五)权责对等,约束有力。坚持权力和责任相统一,放权与问责相结合,明确各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体现“谁支出、谁负责”,硬化预算和绩效管理“双约束”。既增强预算统筹能力,又调动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条 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对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财政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加强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协调,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人大、纪检监察和审计参与监督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机制。财政部门要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财政部门内部各相关机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预算部门(单位)明确内部各相关职能机构的工作职责,建立以项目实施单位为主体、各内部职能机构全面参与、资金安排与项目实施有机结合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

 第六条 财政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操作规范等。

 (二)指导各预算部门(单位)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组织开展全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以及评价应用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推进预算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建设。

 (五)负责绩效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引入专家参与绩效管理机制,规范第三方机构管理。

 (六)按规定实施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第七条 预算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工作计划,研究建立本行业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二)组织实施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指导、督促和检查下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按规定编报、审核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加强预算管理。

 (四)按规定实施本部门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第八条 预算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按规定编报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运行监控,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加强预算管理。

 (三)按规定实施本单位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

 第九条 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财政部门负责对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章

 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条 绩效目标是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和应用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 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预算部门(单位)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全面设置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产出、成本、结果、效益等绩效信息,并依据绩效目标、支出标准合理确定预算需求。预算部门(单位)和

 财政部门要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以财政资金使用的预期效益和成本控制为重点,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决策及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绩效目标与区委区政府决策、部门职能不符或偏离事业发展规划的,以及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强的,不予安排或暂缓安排预算;绩效目标及标准不合理的,与预算资金需求不匹配的,成本控制不力的,由预算部门(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

 预算部门(单位)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基建投资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财政部门要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和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预算事前评估工作由财政部门统一组织,按照预算部门(单位)自行评估、财政部门重点评估的程序,在下年度预算编制前实施。

  第十三条 绩效目标编制应按照财政部门统一格式,精准设置衡量预期产出目标、预期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的绩效指标及指标值,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和预算匹配的编制要求。

 (一)预期产出目标,包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目标,以及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和资源等。

 (二)预期效果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满意度目标,包括受益对象、社会公众、专家学者满意度等。

 第十四条 绩效目标管理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一)相关性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设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委区政府决策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与本部门职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是否密切相关。绩效目标是否全面、充分、细化、量化,难以量化的,定性描述是否充分、具体,是否选取了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并明确了具体指标值。

 (二)可行性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合理,项目实施单位的组织实施能力和条件是否充分,内部控制是否规范,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三)完整性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填报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详实;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清晰,是否能够反映项目主要情况,是否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进行了充分、恰当的描述。

 (四)适当性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与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方向等是否匹配,即在既定资金规模下,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或要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资金规模是否过大或过小,成本与收益是否匹配,或与其他同类项目相比,预期绩效是否合理等。

 第十五条 建立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的编审程序。

 (一)同步编制。预算单位申请预算资金时,按照要求编制绩效目标,与本单位预算同步提交预算主管部门;预算主管部门按要求编制本部门绩效目标,审核、汇总下属单位绩效目标,与本部门预算同步提交财政部门。

 (二)同步审核。按照预算管理级次,预算主管部门对其下属单位编制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随同部门预算于“一上”环节报送财政部门初审。财政部门于“一下”环节将初审意见反馈预算主管部门。预算主管部门根据财政“一下” 预算控制数,结合绩效目标初审反馈意见,组织下属单位调整绩效目标,在“二上”环节重新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对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进行终审。

 (三)同步批复。财政部门在批复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预算主管部门在批复下属单位预算时,按预算管理级次批复绩效目标。

 (四)同步公开。预算部门(单位)应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与预算同步公开。

 第十六条 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程序,由预算部门(单位)提出绩效目标调整申请,与预算一并报批调整。财政部门应对申请调整预算的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审核。

 第四章

 绩效监控管理 第十七条 绩效运行监控是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动态或定期采集项目管理信息和项目绩效运行信息,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控,促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的管理活动。

 第十八条 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

 (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按期保质实现。除涉密部门(单位)外,所有预算部门(单位)应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政策、项目要督促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项目执行和预算拨款。

 第十九条 绩效运行监控应重点监控以下内容:

 (一)目标保障情况。重点监控保障项目各阶段有效实施相关制度建设的完整性(包括基本制度、专项办法、管理措施等),项目实施中相关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包括进度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制度等执行情况)。

 (二)目标实现程度。重点监控为完成绩效目标所需要的各种资源成本消耗情况,项目阶段性完成情况,以及项目预期产出、效果等目标的完成进度情况等。

 (三)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重点监控项目资金用款计划、支付方式、拨付使用、资金安全等情况。

 第二十条 绩效运行监控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制定工作方案。财政部门制定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方案,对实施绩效监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包括监控对象、实施方式、监控要求、报告格式、时间安排等。

 (二)开展绩效监控。预算部门(单位)根据年度工作方案实施自我监控,财政部门在部门自我监控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监控。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单个项目或部门绩效监控次数一般为1至2次。

 (三)形成监控结论。根据绩效监控信息,对照重点监控目标,发现绩效运行偏差,分析偏差原因,提出实施纠偏的意见建议及措施,形成绩效监控分析报告。

 (四)实施绩效纠偏。预算部门(单位)对绩效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财政部门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整改要求,应逐一对照核查,及时予以纠正改进。对明确要求整改的,原则上在当年内完成整改。

 第五章

 绩效评价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管理是指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预算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的管理活动。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优化预算管理的有效手段。财政部门要建立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配合上级对本级政府财政运行情况实施综合绩效自评。构建以绩效自评为主,重点绩效评价为辅,第三方机构、专家和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的全序列绩效评价体系,形成点面结合、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管相互促进的管理模式。预算部门(单位)对预算执行情况以及政策、项目实施效果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财政部门在部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要及时清理退出。

 第二十三条 预算部门(单位)和财政部门要以涉及重大民生、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资金量大的重大政策、项目为重点,动态开展绩效评价。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方面的绩效管理。

 第二十四条 绩...

篇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19 年 XX 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本 为加强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促进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XX〕XX 号)、《XX 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暂行)》(XX 府办发〔20XX〕XX 号)、《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XX 财评〔20XX〕XX 号)和《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XX 财绩〔20XX〕XX 号)等有关觃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戓略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觃定,统筹推进、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丌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各司其责。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管理主体,负责制定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觃划和觃章制度,组织、指导本级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仸主体,

 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觃划和觃章制度,具体实施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下属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各预算单位要将部门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编制预算绩效目标。财政部门根据财政管理工作需要,对部分单位和涉及民生领域的项目资金重点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丌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3.科学觃范,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指标体系、评价体系,做到标准统一、数据准确、方法科学、程序透明、信息公开。

 二、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各预算单位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和调整本年度预算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和绩效目标填报要求,科学合理测算资金需求,编制绩效目标,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绩效目标申报范围是部门预算整体支出、部门预算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和省级与项支出(含与项转移支付支出)。申报时间为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预算“一上”时同步申报,并随预算调整而同步调整。

 2.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觃划等对各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可行性、适当性、相关性、完整性等审核。绩效目标丌符合要求的,

 财政部门应要求各预算单位进行调整,审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对丌按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的,丌安排预算。具体程序为财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负责对各预算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按有关要求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财政监督不绩效评审科复审,复审合格报预算科汇总。

 3.绩效目标批复。财政部门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戒其常委会报送预算时,同时报送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戒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于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财政预算科负责在人代会批准部门预算草案后20 日内,按照觃范格式和要求,在批复部门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并将批复文件抄送财政监督不绩效评审科。财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督促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文件及时公开绩效目标。

 (二)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绩效评价时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应在预算年度结束后实施绩效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和与项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实施绩效评价。

 2.预算单位自评价。财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督促各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价并初审。财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

 将初审通过的自评价报告报财政监督不绩效评审科复审。复审通过的自评价报告送国库科汇总,国库科在人代会批准部门决算草案后 20日内,按照觃范格式和要求,于批复部门决算时一并批复,并负责督促各预算单位根据批复文件及时公开绩效自评价报告。

 3.财政部门综合评价。财政监督不绩效评审科根据预算单位自评情况,选择部分单位戒涉及民生领域的项目资金进行重点评价,制定评价方案,不财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组成工作组戒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再评价。

 (三)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1.财政监督不绩效评审科负责会同财政部门主管业务科室全面总结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上报财政局长审议。将审定的评价结果上报市人大、市政府。

 2.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3.绩效评价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重视绩效管理 党的十九大作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戓略部署,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要牢记树立正确政绩观,创新预算管理方式,突出绩效导向,落实主体责仸,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

 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省财政厅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各预算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仸感、紧迫感和工作的主劢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仸务,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履行责仸主体和实施主体职责,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实施。

 (二)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从 20XX 年起,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制定绩效目标,实行部门预算不绩效目标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年终决算和项目完成后,要按照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评介结果不决算同批复,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优化财政管理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工作中,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预算单位要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加强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发现预算支出不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提出停止预算执行、调整绩效目标和追责建议,报至市政府。对违法违觃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篇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公报2 0 2 1 ?  0 4 ( 十 三 )

 依 托 建 设“平 安 医 院”活 动 工 作 小  组 , 巩 固 多 部 门 联 动 的 分 工 协 作 机 制 。

 依 法 严 厉  打击各类 涉 医 违 法犯 罪 行 为, 对 侵 犯 医 务 人 员 安  全 、 扰乱 医 疗 秩 序 行 为 , 依 法 予 以 治 安 管 理 处  罚, 构 成 犯 罪 的 , 依 法 移 送 司 法机 关 追 究 刑 事 责  任, 为 医 务 人 员 和 广 大 患 者 创造 平 安 诊 疗 环 境 。

  六 、 弘 扬 职 业 精 神  ( 十 四 )利 用 多 种 形 式 和 渠 道 , 大 力 加 强 对 医 务 人 员 职 业 精 神 的 宣 传 力 度 , 注重 发 掘 医 务 人  员 先 进 典 型 。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及 时 开 展 医 务 人  员 奖 励 , 对 涌 现 出 的 先 进 典 型 及 时 予 以 表 彰 。

  ( 十 五 )

 做 好 因 参 与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处 置  而 牺 牲 殉 职 人 员 的 烈 士 评 定 和 褒扬 工 作 , 全 面 做  好 抚 恤 优待 。

  各 地 要 认 真 贯 彻 落实 党 中 央 、 国 务 院 部 署 要  求, 高 度 重 视 医 务 人 员 保 护 关 心 爱 护 工 作 , 健 全  工 作 体 制 机 制, 强 化 责 任担 当 。

 各 地 卫 生 健 康 、  人 力 资 源 社会 保 障 、 财 政 等 部 门 要 加 强 协 调 配 合  和 工 作指 导, 确 保 各 项 保 护 关 心 爱 护 政 策 措 施 落  实 到 位 。

 各 地 医 疗 卫 生 机 构作 为 贯 彻 落实 保 护 关  心 爱 护 医 务 人 员 政 策 措 施 的 责 任 主 体 , 要 建 立 健  全 规 章 制 度 , 细 化 完 善 工 作 措 施 , 切 实 保 障 落 实  医 务 人 员 权 益 。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人 力 资 源 社会 保 障 部  财  政  部  2 0 2 1 年 4 月 1 3 日  关 于 印 发 卫 生 健 康 领域 全 面 实 施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国 卫 财 务 发〔 2 0 2 1 〕 1 4 号  各 省 、 自 治 区 、 直辖 市 及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卫 生 健 康 委 、 财 政 厅( 局 )

 、中 医 药 局,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 国 家 中 医 药 局 预 算 单 位 :

  为 贯 彻 落实《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全 面 实 施 预 算 绩效 管 理 的 意 见 》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财 政 部 、  国 家 中 医 药 局 研 究 制 定 了《 卫 生 健 康 领 域 全 面 实 施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实 施 方案 》 。

 现 予 印 发 , 请 认 真 组 织  实 施 。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财  政  部  国 家 中 医 药 管 理 局  2 0 2 1 年 4 月 1 2 日  卫 生 健 康 领 域 全 面 实 施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实 施 方 案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实 党 的 十 九 大关 于“全 面 实 施 绩效 管 理”的 战 略 部 署, 按 照 《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 于 全 面 实 施 预 算 绩效 管 理 的 意 见 》 《 财 政 部关 于 贯 彻 落实〈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全 面 实 施 预 算 绩效  管 理 的 意 见〉 的 通 知 》 ( 财 预 〔 2 0 1 8 〕 1 6 7 号 )

 有 关 要 求 ,推 动 卫 生 健 康 领 域 全 面 实 施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工 作, 建 成 全 方位 、 全过 程 、 全 覆 盖 的 卫 生 健 康 预 算 绩效 管 理 体 系 , 现 结合 卫 生 健 康 领 域 工 作 实 际 , 制  定本 实 施 方案 。

 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公报2 0 2 1 ?  0 4 一、 范 围 目 标  (一)

 实施 范 围 。

  1 . 领 域 范 围。

 全 国 各 级 卫 生 健 康 、 中 医 药  行 政 部 门 及 所 属( 管 )

 预 算 单 位 , 以 及 使 用 卫 生  健 康 预 算资 金 的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

  2 .资 金 范 围 。

 覆 盖 各类 卫 生 健 康 预 算 资 金,  包 括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 国 有 资 本  经 营 预 算 以 及 其他各类 安 排 用 于 支 持 卫 生 健 康 事  业 发 展 的 资 金 。

  ( 二 )工 作 目 标。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国 家 中  医 药 局 和省 级 卫 生 健 康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推 进 建  立 健 全 卫 生 健 康 领 域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 完  善行 业 绩效 指 标 和 标 准 体 系 。

 到2 0 2 2 年 底, 全  国 各 级 卫 生 健 康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 医 疗 卫 生 机  构 基 本 建 成 全 方位 、 全过 程 、 全 覆 盖 的 预 算 绩效  管 理 体 系, 切 实 做 到“花 钱 必 问 效 、 无 效 必 问  责”, 提 升 预 算 管 理 水平 和 政 策实 施 效 果 。

  二、工 作 任 务 (一)

 加 强 组 织 建设 。

 健 全 组 织 领 导, 梳 理  预 算 绩效 管 理 重 点 要 求 , 明 晰 各方 责 任 。

 全 国 各  级 卫 生 健 康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建  立 或 明 确 本 级 本 单 位 预 算 绩效 管 理 组 织 领 导 机 构  和 工 作 机 制 。

  1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国 家 中 医 药 局 按 照 职  责 分 别 负 责 卫 生 健 康 领 域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工 作, 成  立 委 ( 局 )

 预 算 绩效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 由 委 ( 局 )

  领 导 同 志 担任 组 长 , 在委 党 组 领 导下 , 对 卫 生 健  康 领 域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工 作 进 行 总 体 部 署, 审 议 资  金 预 算 和 绩效 管 理 等 工 作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国  家 中 医 药 局 会 同 财 政 部 研 究 制 订 行 业预 算 绩效 管  理 制 度 文 件 , 建 立 健 全 绩效 指 标 体 系 , 指 导 推 进  全 国 工 作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国 家 中 医 药 局 对 所  属( 管 )

 预 算 单 位 的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开 展 指 导 监 督  和 评 价 , 落实 主 管 责 任 。

  2 . 省 级 及 以 下 卫 生 健 康、 中 医 药 行 政 部 门  按 照 职 责 分 别 负 责 本 区 域 内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工 作,  加 强 领 导 组 织 建 设, 制 订 工 作 实 施 方案; 会 同 同  级 财 政 部 门 研 究完 善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制 度 文 件 ; 遵  循 分 级 指 导 、 逐 级检 查 的 原 则, 组 织 开 展 对 下 级  卫 生 健 康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的 指 导 和 检 查 评 价;  加 强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培 训, 着 力 提 升 管 理 能 力 水  平 。

 组 织实 施对 本 级 预 算 单 位 的 指 导 、 监 督 和 评  价, 落实 主 管 责 任 。

  3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要 落 实 预 算 绩效 管 理 主 体 责 任, 建 立 由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同 志 牵 头 负 责 、 多 部  门 共 同 参 与 的 工 作 机 制, 研 究 制 订 具 体 方案 , 落  实管 理 要 求, 着 力 推 进 管 理 质 量 、 管 理 能 力 、 管  理 水平 和 管 理 效 益 的 综 合 提 升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 委 、 国 家 中 医 药 局 所 属( 管 )

 预 算 单 位 要 带 头 做  好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充 分 发挥 示 范 引 领 作 用 。

  ( 二 )

 完 善 管 理 制 度 体 系 。

 加 强 预 算 绩效 管  理 制 度 体 系 建 设 和 技术标 准 制 订 等 重 点 工 作 。

 国 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国 家 中 医 药 局 及 省 级 卫 生 健 康 、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负 责制 订 本 级 部 门 预 算 、 转移 支  付 预 算 等 绩效 管 理 办 法 。

  1 .分 级 分 类 制 订 全 面 实 施 预 算 绩效 管 理 的  实 施 细则 。

 各 级 卫 生 健 康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及 医  疗 卫 生 机 构 结合 实 际 制 订 本部 门 本 单 位 预 算 绩效  管 理 办 法, 明 确 责 任 分 工 、 工 作 流 程 、 工 作 方 法  和 结 果 应 用 等 要 求 。

  2 . 健 全 绩 效 指 标 体 系。

 建 立 分 级 、 分 项 、  分 专 业 领 域 卫 生 健 康 预 算 绩效 指 标 体 系 、 绩效 标  准 和 操 作 规 范, 并 对 指 标 和 标 准 的 科 学性 、 可 行  性 进 行 论 证 。

  ( 三 )

 有 序 推 进预 算绩 效 管 理 工 作 。

 按 照 预  算 绩效 管 理 政 策 及 制 度 文 件 要 求, 组 织 开 展 对  事 前 、 事 中 、 事 后 等 各 环 节 具 体 预 算 绩效 管 理  工 作 。

  1 .建 立 预 算 绩效 评 估 机 制 。

 在 项 目 立 项 和  预 算 评 审 时 , 对 新 出 台 的 重 大 政 策 和 项 目 开 展 事  前 绩效 评 估, 评 估结 果 作 为 申 请 预 算 的 必 要 条  件 。

 评 估 的 重 点 应 当 包 括:

 厘 清支 出 责 任 归 属 ,  开 展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 对 设 立 必 要 性 、 投 入 经 济 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公报2 0 2 1 ?  0 4 性 、 绩效 目 标合 理 性 、 实 施 方案 可 行 性 、 筹 资 合  规性 、 风 险 可 控 性 等 开 展 分 析 、 论 证 。

  2 .加 强 绩效 目 标 管 理 。

 各 级 各 单 位 编 制 预  算 时 要 分 解 细 化 各 项 工 作 要 求, 结合 实 际 情 况 ,  设 置 部 门 和 单 位 整 体绩效 目 标 及 项 目 绩效 目 标 ,  提 高 绩效 目 标 编制 质 量, 推 动 对 部 门 预 算 、 转移  支 付 预 算 和 其他 卫 生 健 康 预 算 绩效 目 标 管 理 的 全  覆 盖 。

 未按 照 要 求 设 定 绩效 目 标 的, 不 予 安 排  预 算 。

  3 . 开 展 绩效 运 行 监 控 。

 对 预 算 执 行 情 况 和  绩效 目 标 实 现 情 况 开 展 跟 踪 检 查 、 数 据统 计分 析  和 定 期 监 控 , 探 索 利 用 现 有 信 息 系 统 , 逐 步 实 现  持 续 性 监 控 。

  4 . 全 面 开 展 绩效 评 价。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对 预  算 批 复 的 绩效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进 行 自 我 评 价 。

 各 级  卫 生 健 康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在 单 位 自 评 的 基 础 上  组 织 开 展 绩效 评 价 , 并 配 合 财 政 部 门 开 展 评 价 工  作, 积 极 组 织 落实 评 价 意 见 。

  5 . 强 化 绩效 评 价 结 果 应 用。

 将 绩效 评 价 结  果 作 为 预 算 资 金 分 配 的 重 要 因 素, 并 作 为 调 整 完  善 卫 生 健 康 政 策 、 改 进 管 理 的 重 要 依据 。

 发挥 激  励 约 束 作 用, 对 绩效 好 的 预 算 资 金 原 则 上 优先 保  障, 低 效 无 效 资 金一 律 削减 或 取 消 , 长 期 沉 淀 的 资 金一 律 收回 。

  三、工 作 要 求 (一)

 提 高 认 识 , 完 善 机 制 。卫 生 健 康 领 域  全 面 实 施 预 算 绩效 管 理 是 健 全 行 业 治 理 体 系 、 提  高 行 业 治 理 能 力 的 重要 内 容 和 有 效 手 段 。

 各 级 卫 生 健 康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要 高 度  重 视, 着 眼 大 局 、 立 足全局 、 落 实 责 任 , 按 照 党  中 央 、 国 务 院 有 关 管 理 要 求, 完 善 组 织 协 调 机  制, 将 预 算 绩效 管 理 作 为 落 实 工 作 职 责 、 提 高 治  理 能 力 的 重要 抓 手 , 将 绩效 管 理 责 任 分 解 落实 到  内 部 具 体 部 门 、 明 确 到 具 体 责 任 人, 确 保 资 金 支  出 效 果 和 效 益 。

  ( 二 )

 落 实 任 务 , 压 实 责 任 。

 各 级 卫 生 健 康 、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要 落实 责 任, 对 照 本方案 的 各 项  要 求, 及 时 有 效 开 展 各 环 节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工 作 ,  创 新 工 作 模 式 和 方 法, 查 找 突 出 问 题 , 解 决 实 际  困 难 , 推 进 管 理 实 效 。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要 落实 主 体  责 任, 主 要 负 责 人 作 为 第一责 任 人, 要 亲 自 部  署 、 靠 前 指 挥, 落 实 落 细 责 任 分 工 和 各 项 管 理  要 求 。

  ( 三 )

 提 升 能 力 , 强 化 支 撑 。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 打 造专 业 高 效 的 预 算 绩效 管 理 队 伍 。

 可 根 据 工 作  需 要, 充 实 人 员 配 备 。

 加 强 专 业 队 伍建 设 , 建 立  预 算 绩效 管 理 专 家 库 。

 提 高 预 算 绩效 管 理 信 息 化  水平, 充 分 利 用 数 据 资 源 , 打 破“信 息 孤 岛”和  “数 据 烟 囱”, 促 进 各 信 息 系 统 互 联 互 通 , 为 预 算  绩效 管 理 提 供 技术 支撑 。

  ( 四 )

 加 强 指 导 , 推 广 经 验 。

 各 级 卫 生 健 康 、  中 医 药行 政 部 门 要 注重 发 掘 树 立 、 宣 传 推广一 些 管 理 规 范 、 效 果 良 好 、 各 方 满 意 的 典 型 经 验 做  法 , 努 力 构 建 先 进 带 动 、 示 范 引 领 的 良 好 氛 围 。

 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 国 家 中 医 药 局 、 财 政 部将 对 各  地 区 、 各 单 位 预 算 绩效 管 理 工 作 的 落 实 情 况 进 行  检 查 指 导, 总 结 推广 典 型 经 验 。

  -1 0-  

篇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XX 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X 财监〔XX〕1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预算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第一环节,是编制部门预算、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

 绩效目标管理是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和批复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和批复三个环节,和局预算一同进行。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各股室进行上报。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四条

 预算绩效目标分类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能,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年度绩效目标是指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五条

 绩效目标管理总要求。绩效目标管理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相关业务股室要根据相关规划、单位

 职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要点和总体目标。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计划要点和总体目标编制年度预算,并按要求编报科学、合理、清晰、量化的项目绩效 目标,在此基础上,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基本支出绩效目标。

 第六条

 绩效目标设定是指单位各科室按照部门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编制绩效目标并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目标的过程。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科室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细化量化。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以定量表述为主;不能定量表述的,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

 (三)合理可行。设定的绩效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四)相应匹配。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第七条

 绩效目标公开。预算批复后,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将绩效目标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接受外部监督。

 第八条

 绩效目标调整。绩效目标确定后,一般不予调整,预算执行中因其它原因确需调整的,应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和预算调整流程报批。省、市下达安排的项目由于政

 策等其它原因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要求即时上报,并相应调整实施主体、被评价单位和绩效目标。

 第九条

 绩效目标通过审核后,各业务股室要根据项目任务和细化的绩效目标,加强协调项目各要素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要素与绩效目标的关联度和融合度,督促健全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对项目的各个发展阶段进行有效管理和目标控制, 为实现绩效目标提供保障。

 第二章

 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第十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原则,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股室按照本细则开展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分管财务副局长冯作祥牵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各相关股室密切配合。

 第十一条

 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全局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三)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各股室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务室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四)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目标及预算支出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预算绩效管理职责:

 (一)组织、指导各股室编制绩效目标,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及批复; (二)对其进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三)负责组织、指导各股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审核绩效评价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逐步公开重大项目的绩效情况; (五)组织开展各股室的绩效自评工作,报送绩效自评报告;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工作; (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落实,改进各股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第三章

 职责管理 第十三条

 为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绩效管理工作由相关业务股室和财务室负责统筹、汇总和督促落实,项目实施单位配合,统一与县财政局进行协调。

 第十四条

 相关业务股室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办法,并对有关制度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组织、指导本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单位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按程序上报,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负责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落实财政部门反馈意见,督查评价结果应用; (五)负责建立绩效报告和绩效公开制度,按程序报告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重点项目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情况。

 第十五条

 财务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领导小组安排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根据相关规定拨付项目资金; (三)负责其他应由单位财务承担的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直接承担者和参与者,要配合开展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具体做到:

 (一)根据相关文件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二)负责开展涉及股室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负责绩效目标的编制和上报,并根据批复的绩效目标,牵头组织、督促指导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实施工作。

 (四)负责绩效运行实施跟踪检查工作,并按照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负责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评和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将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相关业务股室; (六)负责落实财政部门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反馈的绩效评价整改意见,改进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应承担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性评价工作根据财政部门聘用和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各项目实施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做到具体分类单项绩效评价,每实施完成一个项目时作出该项目的 绩效评价,并书面报送相关业务股室。

 第四章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第十九条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跟踪检查、数据统计分析等,动态了解和掌握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合理把控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进程。

 第二十条

 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重点选择当年预算中通过绩效目标审核的项目,对其预算执行中的项目管理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目标实现程度等进行跟踪。

 第二十一条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在预算项目启动后实施,实施跟踪的具体时间可根据项目的特点确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绩效跟踪次数一般为 2-3 次。并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及纠偏情况等,形成跟踪结论。

 第五章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果是指绩效评价组织实施部门在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所形成的、全面反映绩效评价对象实际绩效情况的内容、事项或结论等,主要以绩效评价报告为载体。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被评价单位等通过多种方式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具体行为的活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落脚点。

 第二十三条

 绩效评价结果的衡量主要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绩效评价结果评分,是依据实际绩效评价情况,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权重分值,汇总各项绩效评价得分获得的分数。绩效评价结果评级,是

 对绩效评价结果评分按照一定的区间进行分级确定相应的评价级次。

 绩效评价结果实行量化评分和定性评级相结合,量化分值为百分制,绩效评价等级标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价总分在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评价总分在80-90 分(含 80 分)为“良”;评价总分在 60-80 分(含 60 分)为“中”; 评价总分在 60 以下为“差”。

 第 二十四条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篇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 发〔2018〕34 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 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8〕71 号)精神,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9〕56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落实上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统筹部署,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到 2021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 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二、主要任务(一)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稳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层级,建立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以及政策和项目预算“三位一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将各级政府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提高收入质量,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

 2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建立与整体绩效相挂钩的预算分配机制和奖惩机制,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建立动态评价机制,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二)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善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管理链条,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结果应用有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三)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采购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债务项目及招商引资政策的绩效管理。三、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四)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进一步调整完善财政体制和土地管理体制,加强政府资产资源管理,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清理整合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加快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研究制定重点项目清单,明确财政资金重点保障方向,有效发挥政府投

 3资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民生项目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五)深化以绩效为核心的预算管理改革。完善现代预算编制体系,建立部门、财政两级预算项目库。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设置规范和支出标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编审一体化。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设立程序和到期政策清理退出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六)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预算线效管理流程,将管理重心由事后评价向事前评估转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行为。创新预算绩效评估评价方式方法,依托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分析动手术,提高绩效评估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完善决策咨询机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库、第三方机构库,培育、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七)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新增政策需要设立专项资金的,按照申请、论证、审定、设立的程序,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初步论证并提出申请,财政部门组织绩效评估论证,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独立评估。评估情况经市政府审定后列入项目库,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时效性进

 4行预算安排,政策到期需要延续或执行期间需要对政策作出重大调整的,视同新增政策开展绩效评估论证。对新增基建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由投资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结合项目审批进行绩效评估论证,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八)强化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明确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审核、批复、调整等相关要求,提高年度绩效目标编审质量。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要全面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相关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等设定,做到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作为预算编报的重要内容和资金测算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对新增项目和重大政策绩效目标开展重点审核,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设置绩效目标的,不得安排预算。部门预算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如涉及绩效目标的,应按预算调整程序同步调整绩效目标。(九)实行绩效运行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建立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运行定期监控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并同步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对绩效目标运行偏离、未达预期进度或预计不能达到目标的,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财政部门要完善预算管

 5理信息系统,建立预算与绩效目标关联调整机制,强化绩效运行监控,按一般监控和重点监控分类落实责任,对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发生偏离的,采取相应的整改落实措施。(十)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年度决算全面开展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并选择部分政策和项目开展重点自评,评价结果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对社会关注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关系重大民生领域的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重点评价,也可抽取一定比例的部门自评项目开展再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扩面的方式推进。逐步完善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方式,使评价结果更加独立客观公正。五、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信息公开(十一)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自觉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和政策调整相挂钩。财政部门要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力度,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政策和项目要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和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通报制度,落实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及时报送重大项目评价情况。(十二)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工作进展

 6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逐步有预算中公开部门和单位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在决算中公开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推进绩效信息公开,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人大,同步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六、保障措施(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事关财政资源配置方式的优化和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财政改革的重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对标主要任务、对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并督促抓好落实,充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力量,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十四)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有机配合、协同推进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明确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设置、审核、监控和评价的责任分工,加强部门财务与业务工作紧密衔接,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绩效管理过程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效率。(十五)加强工作考核,明确责任约束。要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履职尽责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财政局负责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建

 7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预算绩效负责,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 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 无效必问责。(十六)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监督、审计,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因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评结果不实、实施过程中放松管理等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依纪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三方机构在绩效评估、绩效评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评价报告等行为的,列入行业失信黑名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相关热词搜索: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绩效管理 预算 工作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安华文秘网 2009-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安华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安华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091171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