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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13篇

时间:2022-12-15 11:35:11  来源:网友投稿

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13篇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统战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镇(街道)统战工作事关基层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13篇,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13篇

篇一: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统战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镇(街道)统战工作事关基层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而有着相当积极的意义。本人在担任乡镇专职统战委员四年多的工作实践中深深体会到,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新形势下的镇(街道)统战工作,这是当前摆在我们每位统战干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镇(街道)统战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统战网络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虽然目前各镇(街道)均建立了一定的工作网络,网络触角已延伸到村乃至相关重点企业。但是由于统战工作务虚性强于务实性,加之统战网络的组成人员多半属兼职人员,一旦出现某种亟待解决的临时性任务和突发性事件,这时候的基层统战网络就不能很好的运作,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工作还是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在应付,个别统战委员由于所在的镇(街道)没配备好统战干事,开展工作时还会呈“个体户”状态。

  (二)宗教管理的难度依然还很大。当前宗教工作的主流虽好,但是宗教事务管理方面还依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是宗教信徒人数(包括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每年大幅度增加;某些宗教活动还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抵御外来宗教渗透的任务还很重;非通常性宗教活动和在宗教场所内举行的群体性大型文艺活动数日趋增多,宗教活动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宗教纠纷方面的来访件数日益增长,所涉及的纠纷类型呈多样化,不仅有宗教内部之间存在的矛盾,还有宗教场所与周边居民或宗族之间的纠纷;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还比较缓慢,宗教活动世俗化倾向比较严重。

  (三)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近几年温台地区,包括临海的非公企业迅猛发展,非公经济已成为当地经济的主体,因此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空间还很大。如何组建好镇(街道)基层商会和使其发挥作用,以及镇(街道)党委做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方式和方法等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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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中缺乏新型载体。多数镇(街道)统战干部感到工作中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想创新又苦于难觅到某种好的工作载体。如以至于出现了建立镇(街道)侨联或商会等基层组织后,往往“下文难续”;呈持续又递进型的各类活动难以设计安排,这势必影响面上工作的总体成效。

  二、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广大干部群众对统战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现各镇(街道)党委的统战工作与组织、宣传等工作相比,广大基层干部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多数人认为统战工作无事可干,只是“虚职”。更有甚者则认为统战委员就是专门分管宗教工作的,至于下企业调研牵头组织基层商会组建等工作就不可理解了。这些“模糊”的认识,给统战委员开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统战目标考核缺乏刚性指标。尽管现在县市对镇(街道)、镇(街道)对村都实行了统战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制,但是统战工作在党建中总100分制中不足7分,具体考评内容中务虚的多,考核时干部实绩难相比较。因而,统战工作较之其它或有“一票否决权”性质的工作,不仅难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更难引起各级主要领导的重视。

  (三)农村中“宗教热”不断升温已成现实问题。宗教工作可以说是基层统战干部工作的“重头戏”。但是在基层真正能把宗教工作做到实处的还比较难,究其原因还是宗教工作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宗教事务管理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对待宗教方面的问题尤其是敏感性问题要十分谨慎细致,不能出差错。相当多的基层干部对宗教工作知之不多,遇到宗教方面的问题不敢管、不愿管、也不会管。况且,宗教事务管理涉及各有关工作部门,一些上级职能部门的垂直机构也难以由镇(街道)协调,因此,镇(街道)的宗教管理工作中要想真正实现多方面参与、协同作战的工作机制还比较难。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制止小庵小庙建设回潮和制止乱翻建、乱扩建寺观堂点方面,有关部门难以用非宗教工作手段来对待,效果不明显。

  (四)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同镇(街道)级统战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干部使用安排上新手上得多,且多数同志系党群系统的中层干部提任转岗,/6

  缺乏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和统战干部开展工作应具的特殊“人气”,因此往往会导致这些同志光有工作热情,而碰到实质性工作就难打开局面。

  三、加强镇(街道)统战工作的几点想法

  (一)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明确基层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大力推进统战工作创新。在当前形势下,切实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很大程度取决于我们能否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为实现党的奋斗目标而共同努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基层统一战线的范围、对象构成和相互关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层统一战线的天地越来越广阔。我们知道统一战线历来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基层统战工作,就是要体现在基层统一战线要多做广泛团结、凝聚力量、促进发展的工作,动员基层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当好繁荣区域经济和促进当地生产力发展的领头雁;要多做沟通思想、化解矛盾、统一认识的工作,通过农村宗教工作、海外统战等领域稳步推进社会的繁荣、稳定和进步;要多做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工作,为基层统战对象办好事、办实事,使统战对象队伍不断壮大,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更加深入民心。要坚持与时俱进,力求推进基层统战工作创新,着力在观念、机制、方法创新方面进行探索。要实现基层统战工作方式的多样化,运用和依靠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开展各项工作,寓统战工作于联谊活动之中,渗透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

  (二)要加强领导,健全工作网络,为基层统战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镇(街道)统战工作是基层党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主动争取党委对统战工作的重视是做好统战工作的前提。镇(街道)党委要将统战工作的研究、协调、落实摆上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要探索党委领导下的统战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基层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在分工上明确统战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分管,统战委员具体分管,从而实现分工上的“双保险”。

  建立党管统战系列例会制度,全年至少要召开2次以上的党委专题会议研究统战工作,每季度的农村党建工作例会,均要对统战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做出明确的部署。推行统战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将镇(街道)的统战工作目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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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务分解到村,责任到人。同时相应建立目标考核落实督促机制,坚持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为了使镇(街道)级统战工作不在基层“断层”,还需要建立健全基层统战工作网络,镇(街道)本级设立统战办公室,配备好专职统战干事。要结合村两委换届或开展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之际,由镇(街道)党委发文明确要求各村配备统战联络员,并提出配备村级统战联络员的基本条件,必须由村党支部委员或村委会委员担任。同时视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选配好重点非公企业的统战联络员,壮大基层统战联络员队伍。

  (三)要找准载体,加强对统战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努力形成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对统战知识了解甚少的实际情况,我们要以宣传开路,创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如借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各类培训班之际,通过文艺汇演、悬挂标语和横幅、刊出宣传专栏等各种形式,宣传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和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镇(街道)统战工作的内容,准确地宣传统战工作的最新动态。同时要狠抓统战业务知识的学习,以学习这一形式深化统战宣传的层次。镇(街道)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要将统战知识列为学习内容,同时要结合镇(街道)各阶段的中心工作,运用机关干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统战知识,特别是要让机关干部知晓有关宗教和台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常识。对各村的两委、村企统战联络员要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对基层统战工作有新的认识。要结合各类工作会议,对统战工作的有关阶段性任务进行布臵和强调。要认真做好信息调研工作,及时到村企和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各方面情况,从而建立健全统战工作各方面的档案资料,适时向上级统战部门报送有关工作信息。要切实抓好统战系统的报刊杂志征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统战工作的宣传声势。

  (四)要积极引导,尝试推行规范化管理,力争使宗教工作向有序化方向发展。做好宗教工作无疑是做好乡镇统战工作的关键所在。我们要以保持本级宗教工作稳定态势为根本目标,进一步加强宗教日常事务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一要强化领导。镇(街道)要建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镇(街道)领导干部联系主要宗教活动场所、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等制度,强化镇(街道)领导干部的宗教工作责任制意识。要推行村级目标考核责任制,配备好村级宗教工作信息员,坚持形成宗教工作党政齐抓共管、各村各司其责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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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认真调研,分类应对,全面掌握本镇(街道)宗教工作动态。统战干部必须深入基层,全面掌握工作辖区内的宗教场所、信教群众的相关情况,把宗教工作的重心放在重点部位、重点人员上。要坚持注意把握宗教活动场所的最新动态,如在天主教、基督教一些重要节日来临之际,要组织镇村人员深入堂点了解教职人员和信徒的最新动态。镇(街道)统战干部还要加强与各宗教团体以及辖区内的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积极发挥他们作为联系广大信徒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便更好地引导广大信徒走爱国爱教之路。三是加强经常化管理工作。要制定出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责任书,并组织召开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组织他们学习宗教法律法规,使他们明确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要做好宗教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的结合文章,如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结合违章建筑清理活动,拆除新建的非法宗教活动场所,有效地巩固整治成果。要积极稳妥地调处宗教事务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进一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界的积极因素为社会服务,大力动员宗教界积极参与抗灾济贫、慈善公益事业。要努力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待遇,推选宗教界代表人士为镇(街道)人大代表,激发宗教界人士的工作热情。

  (五)要积极主动,认真做好海外统战工作、党派工作及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海外统战工作、党派工作及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是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将有助于扩大基层统战工作的影响面。我们要做好本区域和侨胞、侨眷、台胞台属的调查摸底工作,要以村为单位,专人负责,入户调查,建立镇(街道)侨情、台情的详细档案。同时,还要开展留学人员的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留学人员档案。其次要在建立上述各类档案的基础上,着手进行组建镇(街道)侨联等基层组织,可以通过这些组织更好地为侨服务,凝聚侨心。要认真协助上级统战部门做好党派工作,加强与镇(街道)范围内的民主党派人士的联系,还要开展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调查工作,建立镇(街道)党外干部和知识分子档案。

  要加强非公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开展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调查工作,建立健全镇(街道)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基本情况档案。要通过下企业调研,组织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开展联谊活动等形式,进一步密切与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沟通与联系,使党委更好地掌握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要相应提高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待遇,在镇(街道)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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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道)统战干部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推荐一定数量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担任镇(街道)人大代表及市政协委员,积极发挥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要视镇(街道)的实际情况,适时组建基层商会组织,为非公经济人士搭建一个互相交流的平台,使之成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要着眼于非公经济的发展,继续开辟基层商会组织发挥作用的渠道,鼓励非公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做大做强自己的企业,为加快本地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六)加强干部的自身建设,努力塑造良好的统战干部形象。统战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所交往的工作对象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在新的形势和任务面前,统战工作更不是务虚工作,而是实实在在同广大社会各界人士打交道的工作。特别是对基层统战干部而言工作量很大的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一项特殊的群众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对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甚至某个特定的领域,还有一些“斗争性”,这就需要统战干部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效率意识、协作意识,还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自身特有的人格魅力。如对待海外统战工作我们必须要有亲和力,对待宗教工作必须十分谨慎细致,对待非公企业领域的统战工作和党派工作就需要我们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和学识。从开展镇(街道)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来看,需要我们每位专职统战干部十分珍惜这个特殊的基层工作岗位,变工作压力为学习动力,适时给自己充电,及时更新知识结构,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做好基层统战工作的新方式和新方法。上级统战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统战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具体工作指导,密切关注基层统战干部的转岗使用,努力使乡镇级基层统战工作岗位成为青年干部成才的摇篮。200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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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时期经济社会结构随之发生重大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不断产生,以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新媒体人士、自由择业人员等为主体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大量涌现,党外知识分子队伍不断扩大,海外归国人员、回国投资和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及其亲属也越来越多,基层统战工作范围越来越广泛,统战成员越来越多。在新形势下,面对新的群体、新的任务,如何分类施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是当前基层统战工作迫切要解决好的问题。

  然而面对新形势和新情况,基层统战工作还存在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与新时期新阶段统战工作的目标要求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大统战工作认识有待提升

  一是对统战政策学习不够深刻。认为统战工作就是做团结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和侨胞、台胞工作,是为促进祖国统一服务的,与中心工作联系不大,对统战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没有将统战工作提到应有的位置,忽视统战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对统战工作认识过于片面。认为统战工作是务虚的,在新时期已过时,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不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模糊认识和麻痹思想,甚至步入民族宗教问题在本地不突出、不

  典型,出不了大事的误区。三是部分统战成员认识不到位。部分统战干部对统战工作新的定位认识不够,上进心不强,积极性低,对从事统战工作不用心,敷衍了事,简单应付,参政意识不强、参政议政能力有待提高。有些党外代表人士对本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了解不够,参政议政能力不强。

  二、大统战工作力量相对薄弱

  有的基层统战工作存在“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现象,一定程度上源于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投入不够、力量相对薄弱。一是统战工作专职人员少。基层统战部门存在编制较少、力量不足等客观问题,面对复杂、繁重、多样的新情况新问题,难以做到“专而不兼”,投入到统战工作的精力受限,工作大部分停留在应付阶段、主动创新少。二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统战干部队伍结构往往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年龄偏大、人员老化。多数乡镇、街道办没有配备专职统战委员,基本上是由副书记(副乡镇长、街道办副主任)兼任,懂经济、熟悉统战工作的干部较少,对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准,缺乏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三是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各种原因,党外干部在干部队伍中的比例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外干部选拔渠道不畅,数量不足,后备干部建设断层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

  三、统战工作的抓手赋予不够

  一是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虽然中央《条例》等上级规

  定都提出了“大统战”格局的要求,明确了成立统一战线领导小组的任务,但统战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统战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协调关系、联系的部门很多,但区域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联防联动与综合治理的整体作用未有效发挥。个别部门怕惹麻烦怕担责任,对一些事务绕着走、躲着走,存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没有形成稳固的基层基础和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管理方式还不够顺畅。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手段,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

  四、统战工作的保障不够到位

  一是经费投入不足。统战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有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成员数量逐年增加,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工作经费支出压力逐年增大,不少基层统战部门和统战团体的办公经费预算不足,有的缺口还不小,个别统战团体的工作经费甚至出现倒挂现象。二是场地等工作条件需要改善。部分基层侨之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地等平台载体受限于场地条件,没有充分发挥出团结凝聚统战对象、推动统战工作的作用。

篇三: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基层统战工作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统战工作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统战领域不断向基层延伸和拓展,统战工作愈来愈显得重要,且任务更加艰巨,要求和标准更高。因此,如何加强基层统战工作,这是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从八五五农场基层工作的实际来看,虽然统战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成为影响开展基层统战工作的一个突出因素。对此,结合基层统战工作的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统战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出一些粗浅见解。

  一、基层统战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统战网络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虽然目前各管理区均建立了一定的工作网络,网络触角已延伸到作业站乃至相关重点企业。但是由于统战工作务虚性强于务实性,加之统战网络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员,一旦出现某种亟待解决的临时性任务和突发性事件,这时候的基层统战网络就不能很好运作,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工作还是农场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在应付,统战工作就会陷入停滞状态,无法开展。

  (二)基层统战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当前基层统战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是制约开展统战工作的瓶颈。一是基层统战工作开展被动,完全听从上级布置,上级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年年工作都是按照一成不变的模式去干,缺乏有效活动载体,工作方式方法停滞不前,以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为终点;二是新老交替不能很好结合。由于每年都会有新鲜的血液注入,年轻人对统战工作了解不深、不透彻,而老一辈存在给年轻人让位心理,缺乏创新知识和动力,安于现状,导致开展工作进入照搬照抄模式,很难创新致使整个基层统战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上有差距。一是对统战工作的性质、地位认识不足。统战干部接受统战理论系统培训不多,对党的统战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战历史知之甚少,导致个别干部对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错误地认为统战工作过去重要,现在不重要;上面重要,基层不重要;二是对统战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新时期国内外形势变化了解不多,理解不深,既没有把基层统战工作提高到坚持和完善党的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也没有把基层统战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项重要任务来认识;三是对基层统战干部的责任感、成就感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统战岗位缺乏认同感,觉得出路不畅,前途不大,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对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情况把握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不断发生新的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不断产生或出现新的分化组合,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原工商业者逐年减少,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和自由择业人员等组成的新社会阶层日益形成,民主党派成员逐年增加,党外知识分子队伍不断扩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大量增加,来农场务工人员或定居人员越来越多,这些都成为统战工作的新课题。但基层统战工作往往满足于应付面上工作,在这些新阶层、新领域缺乏工作经验,缺乏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对新问题调研不足,对新情况把握不准,致使统战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三)基层统战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工作的难度。一是统战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非常强。统战工作是一项实现国家统一、维护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需要统战干部经常与各类统战对象交流沟通,达到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目的。统战对象的纷繁复杂,决定了统战干部必须具备各类统战知识,尤其是在处理一些较为敏感的问题时,更需要统战干部具备丰富的统战经验和高超的工作技巧,把牢政策,主动应对,因此,统战工作的难度较高,对统战干部的要求也相当高。二是基层统战工作的范围广、对象多。基层统战工作虽然人员缺乏,力量薄弱,但它所面临的工作范围依然涉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民族和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一切爱国力量,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其他各个领域。因此,如果要将工作做深、做细的话,只靠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是做不好的,需要基层管理区、作业站大力配合、协同运作,更需要社会力量的理解和支持。

  三、对策与建议

  (一)统一认识,明确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性。一是农场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地讨论统战工作。在部署全面工作时,把统战工作放到一定的位置,并认真督促检查统战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农场党委要重视统战工作,带头做统战工作,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活动,模范地贯彻执行统战政策。完善党政主要领导与统战对象的联系交友制度,与统战对象协商问题,听取意见,广交、深交朋友。三是农场党委中心组每年要组织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干部学习班、培训班,要将统战理论知识和统战方针政策列入必修课。四是要设立基层统战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农场财政预算,为基层统战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适应新形势,创新工作思路。要把握统战工作新形势,提高工作创新能力,更新观念,寻找新载体,搭建新平台,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开创农场统战工作的新局面。一是要实现思想观念创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观念上的创新,就谈不上统战工作创新。我们要树立超前意识和创新精神,要从传统的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只要符合人民利益和客观规律的,就要大胆地想,大胆地干。坚决摈弃墨守成规,故步自封的思想观念。二是要实现工作载体创新。要精心设计一些符合实际、可操作强的基层统战工作活动载体,增强基层统战工作的活力和凝聚力。如开展创建统战工作先进管理区、管理区统战工作基础年、统一战线为经济建设献计献策、动员统一战线各方面力量为农场贫困户、贫困学生开展献爱心活动。

  (三)健全网络,加强基层统战工作队伍建设。一是要减少统战干部队伍兼职现象。要实现所有管理区都配备一个专职的统战委员或统战干事,使统战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深入到统战工作中去。同时,要逐步扩大专职统战干部的比例。二是要提高统战干部队伍的稳定性。要求基层统战干部至少能在岗位上待上3年,减少干部队伍的流动性。同时,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使他们能安心在岗位上工作。

篇四: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思考

  基层统战工作是党的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基层工作的全局有直接的影响。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一个重要精神,做好基层统战工作关系到我国广大统战成员积极性的发挥,关系到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关系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关系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更关系到党的整个统一战线工作的全局。因此,加强基层统战工作,成为了新时期统战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在新的时期,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统战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对象不断增加。近年来,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和自由流动,农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越来越多;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以及社会成员的流动性增强,原在大中城市的一些统战对象越来越多地流动到乡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和自由择业人员增多,民主党派的成员有所增加,党外知识分子队伍不断扩大,统战工作不仅从上层延伸到基层,而且从政治领域扩展到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等领域,工作对象越来越多,如何做好这些人的工作,成为统战工作的一个新课题。

  (二)工作任务更加繁重。首先,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任务更加繁重。

  围绕发展抓统战,抓好统战促发展

  是统战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很重,需要统一战线更好地发挥人才优势、智力优势和联系广泛的优势,为当地经济社会的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力量支持。其次,维护社会稳定任务更加突出。我们现在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和矛盾凸现期,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不同信仰、不同民族等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矛盾趋于复杂,并且大量存在于基层。这些矛盾大量表现为人民内部矛盾,需要用统一战线工作的方法去解决。第三,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的任务日益加重。随着非公有经济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队伍的扩大,新的社会阶层人数越来

  越多,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政治诉求更加强烈,做好他们的政治安排,正确引导他们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繁重任务。

  (三)工作要求越来越高。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不断产生或出现新的分化组合,这也影响到统一战线的内部结构发生了变化。一是知识层次越来越高。统一战线成员中的中高级知识分子日益增多。二是经济层次越来越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个人资产占统战部门联系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比例越来越高。三是社会层次越来越高。在统战部门联系的代表人士中,大多数都在各级人大、政协、工商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等组织中作了政治安排。总体来讲,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对象中的代表人物,较以往相比,他们无论在经济实力,还是在政治地位、社会影响力上都有很强的代表性。如何做好他们的团结教育工作,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二、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统战工作在基层有了较大的发展,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基层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在制约着基层统战工作的正常开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法宝

  意识淡薄,认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一些基层群众对于统战工作仍然存在

  不知统战工作是什么、不知统战工作做什么

  的认识,甚至认为

  统战工作可有可无

  。二是认为统战工作就是

  调研调研了解情况,念经拜佛抓一抓尼姑和尚,协调协调反映情况,没钱没权说了不算,因此对统战工作抓得少,管得少,过问得少,没有真正把统战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三是认为统战工作是

  软

  任务,是

  上层

  的事,乡镇级可有可无,不碍大事。认为

  统战统战,请客吃饭,没在统战部,地球照样转,出现对统战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四是认为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统战工作抓不抓关系不大,要不要无关紧要,忽略了统战工作具有较强政治性的一面,没有真正认识到统战工作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统战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难度大。统战部门自身

  权力

  不大,要办一点事,需要有权或有钱部门的支持,自然增加了工作难度。而

  且在统战对象工作过程中又只能采取协商、建议的方法,往往要多次协商才能一致。统战工作许多不是单靠统战部本身可以调节的,而是涉及方方面面的合作,在涉及统一战线的不少工作中,常碰到一些棘手问题,统战部想做好,却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赋予统战部哪些责与权不明确,办成一件事,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和努力,造成要办的事多和能办成的事少。

  (三)统战干部的配备、使用和交流得不到重视。一是基层统战干部配备明显不足,干部队伍整体老化,人员配备力量已不适应新时期统战工作的要求。二是年轻统战干部普遍不安心本职工作,认为在统战部工作无位无为,待遇低,工作难干。三是多数乡镇受编制所限,没有配备专职统战委员,配备的专职统战委员基本都是人人身兼数职,负责分管其他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名义上是专职,实际上是兼职。

  (四)部分统战对象素质亟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参政议政能力不强。大部分中高级党外知识分子平时注重潜心钻研多,对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决策部署不甚了解,所提意见和建议层次不是很高。二是少数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态度不够端正。一些非公经济人士为能成为党外代表人物,可以

  不遗余力,而进入后,却不能自觉履行职责,他们往往看重是党和政府给予的社会名誉或政治身份。三是部分对象文化水平不高。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大多是农民白手起家,从个体工商户中脱胎出来,带有明显的小农经济意识,缺乏现代化企业管理的理念、知识和水平。农村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由于科学文化水平不高,对宗教缺乏理性认识,对宗教的教规教义了解不深,知之甚少,一些宗教活动有时带有功利性和盲目性色彩。

  (五)统战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统战工作虽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但因其作用一般不能快速显现,领导对统战工作不愿投入。许多地方,统战工作经费的投入和争取,更多的依靠于统战部长利用个人的人脉资源争取或者是党政主要领导的照顾,缺少硬性的、经常的经费保障措施。

  三、加强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作为基层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凝聚人心、巩固基础,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加强,不可忽视,必须做好,不可懈怠。做好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应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切实提高对基层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基层党政班子成员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使他们了解统战、重视统战,进而支持统战,促进统战工作的扎实开展。建议制定具体措施,把统战工作纳入干部考察的一个重要内容,真正把

  有没有统战观念,懂不懂统战政策,会不会做统战工作,作为衡量一个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依据,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切实抓好统一战线社会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对统战知识了解甚少的实际情况,我们要以宣传开路,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统战知识、增强统战意识,营造良好的统战工作氛围。一是宣传部门要把统战宣传列入宣传要点和宣传计划。二是坚持把统战理论政策教育纳入党校的培训计划,使统战课成为培训党政干部和党员的必修课之一。三是要创新宣传载体,党报、党刊要设宣传党的统一战线专栏,广播、电视要有统一战线专题节目,使全社会进一步认知统战职能、熟悉统战知识、会做统战工作、高看统战部门。四是要培养宣传队伍,抓好撰稿、报送、播发等工作,推动宣传工作上质量;五是要拓宽宣传渠道,通过集中编发统战知识宣传资料、开展统战知识专题辅导、举办统战成果征文比赛、开展各层面的统战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明晰基层统战工作的定位,进一步明确基层统战工作的职能。一是以有为争有位。人们常说:

  有为才有位,有为与有位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给统战部门

  有位,才能使统战工作更好地

  有为

  。有充分发挥优势的舞台和空间,才能有效开展统战工作,充分发挥职能,落实统战政策,更好地服务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工作。二是要明晰工作重点。根据各地的统战资源情况,坚持突出特色、兼顾各方,突出抓好党外人士工作、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三胞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以及统战宣传信息调研等基础工作。三是要明晰工作职能。要紧紧围绕统一战线

  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

  的基本职能,同时,应将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放在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两个层面,加入维护和谐、助推发展两个中心职能,更好地体现党委统战工作服务中心、维护大局的作用。

  (四)切实建立完善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基层统战工作的制度建设。一是要理顺领导体制。主要领导不仅要参与研究、过问统战工作,还要亲自参与做统战工作。在党委的综合考核中真正将统战工作列入内容、明确一定的考核基分。二是要完善基层统战工作考评办法。对统战工作进行细化量化,提出具体要求和考评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使统战干部具体操作起来感到得心应手、忙而有序,从总体上提升基层统战工作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我发展的能力。三是要建立具体工作制度。如党委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制度,明确每半年研究一次,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党政领导同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有关部门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制度等。四是要建立组织机制。在党外干部的选拔中,统战部门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向组织部门优秀的党外干部人选。同时,通过两部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商量解决党外干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五)切实抓好代表性人物工作,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统战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团结教育的工作。因此,统战部门必须注重抓好代表性人物工作,最重要的是把物色、培养的工作做实,摸清底数,建立人才库,切实把那些与党同心同德、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代表性强和社会知名度高的各界代表人物,团结在自己周围,同他们加强联系,与他们交知心朋友,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呼声,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教育引导,尤其加大对新一代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力度,在新老党外人士中广泛开展

  传、帮、带

  活动,把好的传统和做法继承下来,发扬好。依托党校和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各界代表人士开展定期培训、专题培训、以会带训等,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发挥好他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六)切实加强统战部门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整体素质和水平。统战队伍的素质和形象,直接关系到地方、部门统战工作水平的高低。因此,必须坚持把统战队伍建设抓在手上,苦炼内功、外树形象,切

  实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社会形象好的统战干部队伍。一是要按照

  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要求

  选配统战部门的领导和干部,不能搞

  拉郎配

  或

  走了杨门将、留下老弱兵

  。二是要加强对统战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改变统战干部

  进难、出难、提拔更难

  的状况。要加强基层统战队伍建设,各乡镇要配备专职统战委员,大的厂矿、企业要有专兼职的统战委员或统战干部,并发挥其作用。三是要大力解决统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压住陈脚,稳定人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打好坚实的基础。四是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统战工作的过程其实就是为广大统一战线成员服务的过程,要想把社会各界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就要为他们搞好服务,最大限度地尊重、照顾和维护好他们的物质利益、社会利益和政治利益。要根据不同工作对象的不同需求,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多做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好事、实事,使党外人士真正把统战部门当成温暖、温馨的家。

  (七)切实改善统战部门工作条件,进一步为统战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基层统战工作相比上级的统战工作,除理维理念的差距外,更多的局限于工作环境、工作投入的制约。比如,基层人手紧、经费缺、硬件不优、保障不力的问题,影响极为严重。但多数是任务式的做工作,应付式的抓统战,造成了统战工作

  越到下头越缺少腿、越到下头越缺人做、越到下头越缺少经费做统战工作

  的客观事实。必须进一步争取同级党委重视,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激发自身工作活力,不断加大对基层统战工作在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真正做到有领导管事、有干部理事、有经费办事、有必要的装备保障工作开展。

篇五: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通用4篇)

  问题是指需要回答或解释的问题【名称】需要研究、讨论和解决的矛盾和困难[名称]键重点,[姓名]事故或麻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的文章4篇,欢迎品鉴!

  基层统战工作就是统一战线的关键组成部分,它为同时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起至着关键促进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统战工作呈现日益繁杂的趋势,统一战线领域不断向基层延展和开拓,统战工作愈来愈变得关键,且任务更加繁重,建议和标准更高。因此,如何强化基层统战工作,这就是我们研究的关键课题。从八五五农场基层工作的实际来看,虽然统战工作存有了一定的发展并获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基层统战工作的关键地位和促进作用还存有着相同程度的模糊认识,沦为影响积极开展基层统战工作的一个注重因素。对此,融合基层统战工作的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强化基层统战工作展开了调查研究,并明确提出一些浅显看法。

  一、基层统战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统一战线网络的促进作用没较好充分发挥。虽然目前各管理区均创建了一定的工作网络,网络触角已延展至作业东站乃至有关重点企业。但是由于统战工作诚然性优于务实性,加之统一战线网络的共同组成人员大多就是全职人员,一旦发生某种亟待解决的临时性任务和突发性事件,这时候的基层统一战线网络就无法较好运作,真正充分发挥其理应的促进作用,主要工作还是农场统一战线委员和统一战线干事在应付,统战工作就可以陷于停滞不前状态,无法积极开展。

  (二)基层统战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当前基层统战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是制约开展统战工作的瓶颈。一是基层统战工作开展被动,完全听从上级布置,上级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年年工作都是按照一成不变的模式去干,缺乏有效活动载体,工作方式方法停滞不前,以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为终点;二是新老交替不能很好结合。由于每年都会有新鲜的血液注入,年轻人对统战工作了解不深、不透彻,而老一辈存在给年轻人让位心理,缺乏创新知识和动力,安于现状,导致开展工作进入照搬照抄模式,很难创新致使整个基层统战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上有差距。一是对统战工作的性质、地位认识不足。统战干部接受统战理论系统培训不多,对党的统战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战历史知之甚少,导致个别干部对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错误地认为统战工作过去重要,现在不重要;上面重要,基层不重要;二是对统战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新时期国内外形势变化了解不多,理解不深,既没有把基层统战工作提高到坚持和完善党的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也没有把基层统战工作作为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一项重要任务来认识;三是对基层统战干部的责任感、成就感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统战岗位缺乏认同感,觉得出路不畅,前途不大,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对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情况把握住严重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不断出现代莱变化,代莱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和社会非政府不断产生或发生代莱分化女团,基层统战工作遭遇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原工商业者逐年增加,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和民主自由求职人员等共同组成的新社会阶层日益构成,派遣成员逐年减少,党外知识分子队伍不断扩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大量减少,去农场务工人员或移居人员越来越多,这些都沦为统战工作的新课题。但基层统战工作往往满足用户于应付面上工作,在这些崭新阶层、新领域缺少工作经验,缺少摸着石头过河的积极探索精神,对新问题调研严重不足,对崭新情况把握住不许,以致统战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三)基层统战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工作的难度。一是统战工作的政治性和政策性非常强。统战工作是一项实现国家统一、维护政治稳定的重要工作,需要统战干部经常与各类统战对象交流沟通,达到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目的。统战对象的纷繁复杂,决定了统战干部必须具备各类统战知识,尤其是在处理一些较为敏感的问题时,更需要统战干部具备丰富的统战经验和高超的工作技巧,把牢政策,主动应对,因此,统战工作的难度较高,对统战干部的要求也相当高。二是基层统战工作的范围广、对象多。基层统战工作虽然人员缺乏,力量薄弱,但它所面临的工作范围依然涉及派、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民族和宗教界爱国人士和一切爱国力量,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其他各个领域。因此,如果要将工作做深、做细的话,只靠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是做不好的,需要基层管理区、作业站大力配合、协同运作,更需要社会力量的理解和支持。

  三、对策与建议

  (一)统一认识,明确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性。一是农场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地讨论统战工作。在部署全面工作时,把统战工作放到一定的位置,并认真督促检查统战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农场党委要重视统战工作,带头做统战工作,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活动,模范地贯彻执行统战政策。完善党政主要领导与统战对象的联系交友制度,与统战对象协商问题,听取意见,广交、深交朋友。三是农场党委中心组每年要组织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干部学习班、培训班,要将统战理论知识和统战方针政策列入必修课。四是要设立基层统战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农场财政预算,为基层统战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二)适应环境新形势,技术创新工作思路。必须把握住统战工作新形势,提升工作创新能力,更新观念,找寻崭新载体,构建崭新平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积极探索中技术创新,缔造农场统战工作的新局面。一就是必须同时实现思想观念技术创新。观念就是行动的先导,没思想观念上的技术创新,就谈不上统战工作技术创新。我们必须践行超前意识和技术创新精神,必须从传统的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只要合乎人民利益和客观规律的,就要大胆地想,大胆地干。极力摒弃墨守成规,故步自封的思想观念。二就是必须

  同时实现工作载体技术创新。必须精心设计一些符合实际、可以操作方式弱的基层统战工作活动载体,进一步增强基层统战工作的活力和凝聚力。例如积极开展建立统战工作一流管理区、管理区统战工作基础年、统一战线为经济建设献计献策、动员统一战线各方面力量为农场贫困户、贫困学生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

  (三)健全网络,加强基层统战工作队伍建设。一是要减少统战干部队伍兼职现象。要实现所有管理区都配备一个专职的统战委员或统战干事,使统战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深入到统战工作中去。同时,要逐步扩大专职统战干部的比例。二是要提高统战干部队伍的稳定性。要求基层统战干部至少能在岗位上待上3年,减少干部队伍的流动性。同时,基层党支部要加强对统战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使他们能安心在岗位上工作。

  基层统战工作就是整个统战工作的基础和前沿阵地,搞好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事关基层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平衡。如何更加有效地积极开展新形势下的基层统战工作,就是当前摆到统战工作面前的一个关键课题。今年9月,为促进统一战线服务科学发展并同时实现自身科学发展,原阳县委统战部非政府4个调研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实行问卷调查和走访调查座谈的形式,在原阳全县范围,向统一战线各界人士派发调查问卷300份,废旧有效率问卷263份,并深入细致至全县8个乡镇的20余个村庄、2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和30余家企业,与社会各界统一战线干部、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宗教信息员等100余人展开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从中分析得出结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现状和存有的具有普遍性的注重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明确提出了具体内容的工作对策。

  一基层统战工作现状的问卷调查分析

  1、对统战部门、统战工作和统一战线政策的介绍程度

  26.2%的人对统一战线及统战工作比较了解,49.6%的人大致了解,15.5%的人知道一点,8.7%的人不了解。各界人士对涉及自身相关领域的统战政策法规的了解程度调查中,19.5%的人比较了解,39%的人大致了解,26%的人知道一点,15.5%的人不了解。在接受问卷调查的50名党政机关干部中,50%以上的人仅仅知道一点,甚至完全不了解统一战线及统战工作。

  2、与统战部门的沟通交流情况和介绍渠道

  42%的人与统战部门建立起了经常性联系,30%的人偶尔有联系,28%的人与统战部基本没有联系。其中,76%的人通过工作关系了解统一战线,16%的人通过新闻媒体,3.5%的人通过网络平台,4.5%的人通过其他渠道。

  3、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重新认识程度

  53%的人认为统一战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很大,22%的人认为作用较大,16.5%的人认为不太大,8.5%的人认为基本没什么作用。

  4、统一战线成员的利益主张

  34.5%的统战成员希望统战部门为其提供政治安排,26.5%的统战成员希望提供信息咨询,54.5%的统战成员希望提供政策传达解读,22.5%的统战成员希望通过统战部门实现法律维权。

  5、统一战线干部形象和须要强化的方面

  调查表明,72.6%的统战对象认为统战干部形象很好,21.4%的人认为较好,仅有5%的人认为一般,1%的人认为较差。

  6、对各民主党派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观点

  42.1%的人认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发挥较好,47.4%的人认为职能作用发挥一般,6.7%的人认为职能作用发挥不太好,3.8%的人认为职能作用发挥基本为零。

  7、统一战线干部对统战部门和统战工作的重新认识

  在接受问卷调查的30多名统战干部中,17.3%的统战干部认为统战部是无权无势的清水衙门,统战干部应该得过且过,53.6%的统战干部认为新形势下统战部越来越重要,统战干部必将大有可为,29.1%的统战干部认为统战干部流动慢、升迁空间有限。

  8、影响统一战线同时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

  57.4%的统战干部认为影响统一战线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机制体制不够健全,49.5%的统战干部认为是领导不够重视,40.8%的统战干部认为是工作方式不够创新,28.5%的统战干部认为是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偏小,34.5%的统战干部认为是统战部门自身建设相对薄弱。

  9、强化和改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关键

  78.3%的统战干部认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关键在于加强统一战线组织领导,构建大统战格局,45.7%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将统战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提高重视程度,62.5%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规范制度化建设,建立统战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的督查制度。32.7%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进一步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自身建设。

  10、强化统战部门自身建设的关键

  36.2%的统战干部认为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的关键在于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55.6%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20.8%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效能;10.4%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加强廉洁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72.5%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增加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二、调研中存有的具有普遍性的注重问题

  1、统一战线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的严重不足

  正像问卷调查表明,撰文的党政机关干部中50%以上的人对统一战线知之甚少。座谈交流中,一些统一战线干部充分反映,有的党政机关干部甚至指出统战部就是负责管理兵役工作的一个部门。

  2、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履职能力相对不足

  由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人才严重不足、与政府部门缺少正常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渠道、缺少理应的参政议政保障机制等原因,民主党派尤其就是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比较。数据表明,高达60%以上的人指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通常,或者不好,甚至指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基本为零。

  3、宗教界人士和未加入任何组织的普通人群的政治倾向问题

  出席调查的宗教界人士和未重新加入任何非政府的普通人群中,72%的人指出各党派、各界人士必须各行其是或者则表示无所谓。

  4、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出现失衡和空挡现象

  调查数据说明,除非公经济人士外,70%以上的新阶层人士对统一战线的介绍程度仅为晓得一点或者不介绍。一位县政协委员在座谈中则表示,自己在没被所推荐为政协委员之前,以为政协委员就是由政协议会选举产生,甚至以为统战部就是政协的二级单位。调查说明,这一重新认识问题在代莱社会阶层人士中普遍存在。

  5、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相对薄弱

  调查说明,在基层,海外统战工作机制体制比较通畅,虽然各地均设立了海外联谊会,但由于联谊会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不能获得确保,所以,基层海外统战工作还很不深入细致。调研中,仅有17%的人指出海外统战工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32%的人指出促进作用通常,51%的人指出促进作用不大

  三、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统战工作的注重程度比较。一就是部分基层党政领导对统一战线的法宝促进作用注重比较,未将统战工作列为关键议事日程,关心插手太少,严格执行指导太少,协助积极支持太少。二就是部分党政部门对统战工作思想上不注重、政策上不介绍、行动上不积极主动。三就是对统战工作遭遇的新形势重新认识不妥当。把统战工作认知为这更多就是中央和省委的事情、搞的就是高层人士的工作,与基层关系不大、与广大群众毫无关系。

  2、统战工作阵地的缺失。一是统一战线在基层党组织阵地中的缺失。特别是在信教群众集中的广大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与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沟通联系少,党的基层组织的独特优势、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统一战线在非公党组织阵地中的缺失。统战部在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开展中,主导作用

  发挥不够,造成在非公企业中统战工作的知晓率、影响力较小。三是基层统战工作网络的断链。乡镇统战委员都是身兼数职,而且随着人事变动或人员流动,统战工作人员的补充调整未能及时跟上。四是统战工作在相关政策落实上的被动。由于统战部门与有关部门在党外干部的管理协作中缺少主动权,相关政策规定缺乏刚性的实施细则,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力度明显不足,后备干部队伍没有形成合理的职级梯次。

  3、统一战线工作层面的过剩。一方面,就是代表人士与其他统一战线成员统战工作的过剩。各级统战部门的工作重点分散在各界代表人士,其他统一战线成员缺少交流联系平台、主张抒发渠道和教育培训机会。另一方面,就是代莱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过剩。代莱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偏重于非公经济人士,使民主自由求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被边缘化而无法及时介入。

  4、统一战线工作方法缺乏创新。面对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变化,有的地方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缺乏创新思维、创新意识,习惯按部就班,以“不变”应“万变”,不积极思考问题,不做深入研究,方式方法单一陈旧,等上级安排任务、靠上级帮助支持思想严重。

  5、统一战线自身建设的脆弱。部分统一战线干部知识结构老化、层次提高不快、技术创新意识不弱,直面崭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的应付能力严重不足。统一战线干部交流提拔容易,特别在基层统战部门,绝大部分统一战线干部在原职位、原岗位一干活就是十几年,很大地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发生理想信念的松懈。统一战线系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不足、内设科室不完善已沦为制约统战工作正常积极开展的因素之一。

  四、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1、全面构筑统一战线信息宣传网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稳固和发展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建议,把统战工作列入宣传新闻工作计划,持续加强统一战线信息宣传资金投入力度,对党内外各级领导干部展开统一战线理论宣传教育,通过包含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宣传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不懈努力构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统一战线信息宣传网络,全面提高统战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影响力,大力推进“小统一战线”工作格局的构成。

  2、健全完善统战工作机制体制。促使各级党委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委议事规则,摆上议事日程,将有关政府工作机构纳入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范围,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继续强化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会团体在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中的作用。针对新经济组织受多头、重叠、分散管理的现状,建议进一步明确工商联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推动社会团体、商会组织由政府管理转为市场引导。在党外干部选拔使用上,建议在贯彻落实中省相关文件的过程中,配套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刚性实施细则,并建立党外干部培养使用情况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各级党委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数量比例安排党外干部。

  3、不断加强统一战线系统自身建设。必须加强理论教育,不断提升统一战线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必须强化调查研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统一战线干部履行职责能力和水平。必须改良工作作风,践行统一战线干部保民务实廉能的良好形象。拓宽统一战线干部交流提拔渠道,创建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将统战部明晰为崭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会同部门,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剥夺适当职能权限,避免管理空档,尽可能为民主党派积极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创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确保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履行职责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时期经济社会结构随之发生重大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不断产生,以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新媒体人士、自由择业人员等为主体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大量涌现,党外知识分子队伍不断扩大,海外归国人员、回国投资和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及其亲属也越来越多,基层统战工作范围越来越广泛,统战成员越来越多。在新形势下,面对新的群体、新的任务,如何分类施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是当前基层统战工作迫切要解决好的问题。

  然而直面新形势和崭新情况,基层统战工作还存有存有一些亟须化解的深层次问题,与新时期新阶段统战工作的目标建议存有一定差距。主要整体表现在:

  一、大统战工作认识有待提升

  一就是对统一战线政策自学比较深刻。指出统战工作就是搞团结一致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和侨胞、台胞工作,就是为推动祖国统一服务的,与中心工作联系并不大,对统战工作的注重和积极支持力度比较,没将统战工作提及理应的边线,忽略统战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促进作用。二是对统战工作重新认识过分片面。指出统战工作就是诚然的,在新时期已过时,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重新认识严重不足,对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重新认识不妥当、认知不浅不皱,在一定程度上存有模糊认识和麻痹思想,甚至步入民族宗教问题在本地不注重、不典型,出来没法大事的误区。

  三是部分统战成员认识不到位。部分统战干部对统战工作新的定位认识不够,上进心不强,积极性低,对从事统战工作不用心,敷衍了事,简单应付,参政意识不强、参政议政能力有待提高。有些党外代表人士对本地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了解不够,参政议政能力不强。

  二、小统战工作力量相对脆弱

  有的基层统战工作存在“上面雷声大、下面雨点小”现象,一定程度上源于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投入不够、力量相对薄弱。一是统战工作专职人员少。基层统战部门存在编制较少、力量不足等客观问题,面对复杂、繁重、多样的新情况新问题,难以做到“专而不兼”,投入到统战工作的精力受限,工作大部分停留在应付阶段、主动创新少。二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基层统战干部队伍结构往往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年龄偏大、人员老化。多数乡镇、街道办没有配备专职统战委员,基本上是由副书记(副乡镇长、街道办副主任)兼任,懂经济、熟悉统战工作的干部较少,对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

  握不准,缺乏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三是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各种原因,党外干部在干部队伍中的比例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外干部选拔渠道不畅,数量不足,后备干部建设断层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外干部队伍建设。

  三、统战工作的切入点剥夺比较

  一是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虽然中央《条例》等上级规定都提出了“大统战”格局的要求,明确了成立统一战线领导小组的任务,但统战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统战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协调关系、联系的部门很多,但区域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联防联动与综合治理的整体作用未有效发挥。个别部门怕惹麻烦怕担责任,对一些事务绕着走、躲着走,存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没有形成稳固的基层基础和强大的工作合力。二是管理方式还不够顺畅。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有效手段,仅限于思想教育工作,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

  四、统战工作的确保比较妥当

  一是经费投入不足。统战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保障,有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成员数量逐年增加,组织规模不断扩大,工作经费支出压力逐年增大,不少基层统战部门和统战团体的办公经费预算不足,有的缺口还不小,个别统战团体的工作经费甚至出现倒挂现象。二是场地等工作条件需要改善。部分基层侨之家、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基地等平台载体受限于场地条件,没有充分发挥出团结凝聚统战对象、推动统战工作的作用。

  基层统战工作就是整个统战工作的基础和前沿阵地,搞好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事关基层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平衡。如何更加有效地积极开展新形势下的基层统战工作,就是当前摆到统战工作面前的一个关键课题。今年x月,为促进统一战线服务高质量发展并同时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x县委统战部非政府x个调研组,利用一个月时间,实行问卷调查和走访调查座谈的形式,在x全县范围,向统一战线各界人士派发调查问卷x份,废旧有效率问卷x份,并深入细致至全县x个乡镇的x余个村庄、x余处宗教活动场所和x余家企业,与社会各界统一战线干部、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宗教信息员等x余人展开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从中分析得出结论基层统一战线工作现状和存有的具有普遍性的注重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明确提出了具体内容的工作对策。

  一基层统战工作现状的问卷调查分析

  1、对统战部门、统战工作和统一战线政策的介绍程度

  x%的人对统一战线及统战工作比较了解,x%的人大致了解,x%的人知道一点,x%的人不了解。各界人士对涉及自身相关领域的统战政策法规的了解程度调查中,x%的人比较了解,x%的人大致了解,x%的人知道一点,x%的人不了解。在接受问卷调查的x名党政机关干部中,x%以上的人仅仅知道一点,甚至完全不了解统一战线及统战工作。

  2、与统战部门的沟通交流情况和介绍渠道

  x%的人与统战部门建立起了经常性联系,x%的人偶尔有联系,x%的人与统战部基本没有联系。其中,x%的人通过工作关系了解统一战线,x%的人通过新闻媒体,x%的人通过网络平台,x%的人通过其他渠道。

  3、对统战工作重要性的重新认识程度

  x%的人认为统一战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很大,x%的人认为作用较大,x%的人认为不太大,x%的人认为基本没什么作用。

  4、统一战线成员的利益主张

  x%的统战成员希望统战部门为其提供政治安排,x%的统战成员希望提供信息咨询,x%的统战成员希望提供政策传达解读,x%的统战成员希望通过统战部门实现法律维权。

  5、统一战线干部形象和须要强化的方面

  调查表明,x%的统战对象认为统战干部形象很好,x%的人认为较好,仅有x%的人认为一般,x%的人认为较差。

  6、对各民主党派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观点

  x%的人认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发挥较好,x%的人认为职能作用发挥一般,x%的人认为职能作用发挥不太好,x%的人认为职能作用发挥基本为零。

  7、统一战线干部对统战部门和统战工作的重新认识

  在接受问卷调查的x多名统战干部中,x%的统战干部认为统战部是无权无势的清水衙门,统战干部应该得过且过,x%的统战干部认为新形势下统战部越来越重要,统战干部必将大有可为,x%的统战干部认为统战干部流动慢、升迁空间有限。

  8、影响统一战线同时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

  x%的统战干部认为影响统一战线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机制体制不够健全,x%的统战干部认为是领导不够重视,x%的统战干部认为是工作方式不够创新,x%的统战干部认为是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偏小,x%的统战干部认为是统战部门自身建设相对薄弱。

  9、强化和改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关键

  x%的统战干部认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关键在于加强统一战线组织领导,构建大统战格局,x%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将统战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提高重视程度,x%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规范制度化建设,建立统战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的督查制度。x%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进一步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自身建设。

  10、强化统战部门自身建设的关键

  x%的统战干部认为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的关键在于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x%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x%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效能;x%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加强廉洁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x%的统战干部认为关键在于增加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

  二、调研中存有的具有普遍性的注重问题

  1、统一战线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的严重不足

  正像问卷调查表明,撰文的党政机关干部中x%以上的人对统一战线知之甚少。座谈交流中,一些统一战线干部充分反映,有的党政机关干部甚至指出统战部就是负责管理兵役工作的一个部门。

  2、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履职能力相对不足

  由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人才严重不足、与政府部门缺少正常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渠道、缺少理应的参政议政保障机制等原因,民主党派尤其就是基层组织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等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比较。数据表明,高达x%以上的人指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通常,或者不好,甚至指出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基本为零。

  3、宗教界人士和未加入任何组织的普通人群的政治倾向问题

  出席调查的宗教界人士和未重新加入任何非政府的普通人群中,x%的人指出各党派、各界人士必须各行其是或者则表示无所谓。

  4、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出现失衡和空挡现象

  调查数据说明,除非公经济人士外,x%以上的新阶层人士对统一战线的介绍程度仅为晓得一点或者不介绍。一位县政协委员在座谈中则表示,自己在没被所推荐为政协委员之前,以为政协委员就是由政协议会选举产生,甚至以为统战部就是政协的二级单位。调查说明,这一重新认识问题在代莱社会阶层人士中普遍存在。

  5、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相对薄弱

  调查说明,在基层,海外统战工作机制体制比较通畅,虽然各地均设立了海外联谊会,但由于联谊会在人员、经费等方面不能获得确保,所以,基层海外统战工作还很不深入细致。调研中,仅有x%的人指出海外统战工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存有很大的促进作用,x%的人指出促进作用通常,x%的人指出促进作用不大

  三、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1、统战工作的注重程度比较。一就是部分基层党政领导对统一战线的法宝促进作用注重比较,未将统战工作列为关键议事日程,关心插手太少,严格执行指导太少,协助积极支持太少。二就是部分党政部门对统战工作思想上不注重、政策上不介绍、行动上不积

  极主动。三就是对统战工作遭遇的新形势重新认识不妥当。把统战工作认知为这更多就是中央和省委的事情、搞的就是高层人士的工作,与基层关系不大、与广大群众毫无关系。

  2、统战工作阵地的缺失。一是统一战线在基层党组织阵地中的缺失。特别是在信教群众集中的广大农村地区,基层党组织与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的沟通联系少,党的基层组织的独特优势、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统一战线在非公党组织阵地中的缺失。统战部在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开展中,主导作用发挥不够,造成在非公企业中统战工作的知晓率、影响力较小。三是基层统战工作网络的断链。乡镇统战委员都是身兼数职,而且随着人事变动或人员流动,统战工作人员的补充调整未能及时跟上。四是统战工作在相关政策落实上的被动。由于统战部门与有关部门在党外干部的管理协作中缺少主动权,相关政策规定缺乏刚性的实施细则,党外干部实职安排力度明显不足,后备干部队伍没有形成合理的职级梯次。

  3、统一战线工作层面的过剩。一方面,就是代表人士与其他统一战线成员统战工作的过剩。各级统战部门的工作重点分散在各界代表人士,其他统一战线成员缺少交流联系平台、主张抒发渠道和教育培训机会。另一方面,就是代莱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过剩。代莱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偏重于非公经济人士,使民主自由求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被边缘化而无法及时介入。

  4、统一战线工作方法缺乏创新。面对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变化,有的地方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缺乏创新思维、创新意识,习惯按部就班,以“不变”应“万变”,不积极思考问题,不做深入研究,方式方法单一陈旧,等上级安排任务、靠上级帮助支持思想严重。

  5、统一战线自身建设的脆弱。部分统一战线干部知识结构老化、层次提高不快、技术创新意识不弱,直面崭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的应付能力严重不足。统一战线干部交流提拔容易,特别在基层统战部门,绝大部分统一战线干部在原职位、原岗位一干活就是十几年,很大地影响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甚至发生理想信念的松懈。统一战线系统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不足、内设科室不完善已沦为制约统战工作正常积极开展的因素之一。

  四、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1、全面构筑统一战线信息宣传网络。把统战工作列入宣传新闻工作计划,持续加强统一战线信息宣传资金投入力度,对党内外各级领导干部展开统一战线理论宣传教育,通过包含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体积极主动宣传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不断扩大统一战线的社会影响,不懈努力构成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统一战线信息宣传网络,全面提高统战工作的知晓率、参与度和影响力,大力推进“小统一战线”工作格局的构成。

  2、健全完善统战工作机制体制。促使各级党委把统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党委议事规则,摆上议事日程,将有关政府工作机构纳入统战工作协调机制的范围,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继续强化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社会团体在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中的作用。针对新经济组织受多头、重叠、分散管理的

  现状,建议进一步明确工商联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推动社会团体、商会组织由政府管理转为市场引导。在党外干部选拔使用上,建议在贯彻落实中省相关文件的过程中,配套出台更加具有操作性的刚性实施细则,并建立党外干部培养使用情况督查通报制度,确保各级党委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的数量比例安排党外干部。3、不断加强统战系统自身建设。要强化理论教育,不断提高统战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加强调查研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高统战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要改进工作作风,树立统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拓宽统战干部交流任用渠道,建立有进有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将统战部明确为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的牵头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赋予相应职能权限,避免出现管理空档,尽可能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建立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保障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履职能力。

篇六: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民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些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显现出来。下面是由分享的民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希望对你有用。

  一、基本情况

  嵩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北麓熊尔山、外方山之间,版土面积3008平方公里,56万人,县城距洛阳90公里,距省会郑州200公里,属国家级贫困县。由于版土面积大,人口多,且地处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比较滞后,贫困人口也相对较多。目前,我县共有各类民政对象31937人,其中:城市低保7100人、农村低保20338人、五保对象2833人、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1666人。

  二、当前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越来越加重视,随着民政部门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工作量不断加大,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我认为突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政工作领域拓宽、任务加大与民政人员少、编制增长滞后的矛盾亟待解决。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十余项职责增加到30多项,但是国家未出台相应的增加民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政策,使工作多、人手少的反差越来越大,特别是乡镇基层民政部门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就嵩县而言,全县16个乡镇,大的乡镇配备2个民政助理员,小乡镇只有一个人从事民政工作,根本无精力做好日益繁重的本职工作。

  二是在xx年各地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所有民政办公室被撤销并入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实施。乡镇民政办公室作为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第一站,工作神圣而光荣。而目前乡镇的计划生育、林业、水利、司法等七所八站均有单独的机构、编制和办公场所,唯独民政是合署办公。无单独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这种机制严重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是从工作职能看,乡镇民政在本来工作任务就重的情况下还存在兼职现象,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绝大多数同时承担着乡镇安排的驻点包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招商引资以及突击性工作任务,而这些工作的难度和压力远大于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只能挤时间去完成,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致使政策措施执行走样或流于形式。

  四是基层民政经费严重不足。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数目甚大,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异常紧缺。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下乡调研、各种表册印制等都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然而,上级下拨的民政工作经费均为专项资金,使用途径和范围受限,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

  严格落实政策、工作经费紧缺的双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五是民政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迸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在工作业务上,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部分群众未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要求救助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群众不符合救助条件,看他人受益而眼红,出现“拿着手机、戴着项链也想吃低保”的现象,致使救助额度相对于“需求”额度差距越来越大。在政策体制上,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且政策出台不平衡,诱发了涉军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符合条件的互相比享受的级别和等次,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趁机捞一份、并坚持认定自己有权享受,导致涉军人员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民政维护稳定的一大难题。

  综上所述,由于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紧缺,致使民政工作信息不灵,政策和法规宣传面不广,贫困对象救助不及时,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直接困扰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意见和建议

  1、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需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协作、城乡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协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才能促进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这一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足够的资金投入是完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各级政府应通过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积极拉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等措施,不断聚集更多的财力、资金,投入到以生活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民政事业建设发展上来。

  3、在乡镇恢复民政办或民政所机构,充实力量,稳定队伍。由于民政工作政策性强和业务性强,对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民政干部数量和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各乡镇至少配备3—5名专职民政干部,让民政干部有阵地、有职有权,以增强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议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强化落实。

  4、解决好县、乡民政工作经费问题。民政业务工作经费关系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是落实和执行政策的体现,也是规范使用民政资金、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矗建议上级拨入一定的民政工作经费,以保证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5、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素质,确保工作成效。针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多、管理服务对象多、牵涉业务多、资金量大以及对民政干部要求高的实际,要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专门组织全县民政干部集中培训,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举办民政干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丰富理论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道德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利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适应民政工作的需要。

  6、改善办公条件。请上级考虑给乡镇乡民政所适当配备微机、打印机和其它必要的办公设施,使基层民政干部从传统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根本上解决通讯靠“吼”、交通工具靠“走”、办公靠“手”的现实问题。

  当前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不仅存在于民政业务工作之中,更多的存在于对民政事业发展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领导保障、经费保障、设施保障、体制机制保障、法规政策保障等方面,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一般都是由于这些保障不到位造成的。正确认识薄弱环节,及时解决薄弱问题,是加快民政事业的发展的治本之策。

  一、主要的薄弱环节

  我们认为,当前民政工作主要有以下5个薄弱环节。

  (一)民政部门的地位与需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大背景下,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无论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还是“生产发展、生活富

  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单就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来讲,如果没有社会救助体系的支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没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石”。而且民政工作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对民政事业寄予了厚望,也给予了高度重视。近年来,民政工作的地位虽然不断提高,但这种提高是表面的、口头上的提高,没有很多实质性的提高。一般认为,地位的提高应该是说得起话,要协调能协调;干得了事,要资金有资金,要人员有人员。而民政工作现状是要协调难协调,人员、资金没有保障,这主要是因为民政部门的地位与需要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距。首先,民政工作最主要的职能是社会保障,而“社会保障”的帽子却带在劳动部门头上。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社会保险和优抚安置。社会保障体系的5大内容,民政部门有4项,劳动部门只有1项,但由于劳动部门有社会保障这块“招牌”,以致社会普遍认为民政工作主要是社会救助,是劳动部门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民政部门的职责与名称极不相符,从而引起社会认知的错位。其次,中央分管民政工作是副,各级政府分管民政工作是副省长,从政府领导层面上讲,就是弱势领导。近几年部里召开的会议基本没有国务院领导到场讲话,更没有政治局棠委出席。现在,各级政府需要落实的工作太多,都很重要。“工作重不重要,就看出席的领导”,很多民政工作本来应该是政府牵头的,却变成了民政部门一家

  的工作,这样上行下效,民政工作就变成了下级民政部门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而不是下级政府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导致民政部门在牵头协调时,缺乏党委、政府强有力的支持,部门协调难以到位,特别是无法争取配套资金和机构编制。再次,有些民政工作职责职能不很明确,部门职能交叉。如基层组织建设,本是民政牵头,但事实上,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人大、组织、纪委、农办等部门都在争着管事,而那些部门在组织和协调中比民政的权威都显得大,这样,民政部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牵头作用日渐削弱。又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教育部门对贫困学生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只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一个方面,但事实上,党委、政府对教育救助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视。因此,民政工作的地位与应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民政资金总量与服务对象的需求不相适应。从全国来讲,“十五”期间民政经费支出占中央财政的1.89%,湖南2%左右。但从救助的对象来讲,湖南一年救助和支助的对象达600万人以上,占全省总人口的近10%,也就是说,只安排了2%左右的钱,解决了近10%的人的困难,这种资金比例与服务对象比例的巨大反差,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民政事业发展远远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特别是民政对象的需求。湖南城市低保月补差66元,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特困户救助人均8.2元,基本起不到解困作用;农村低保还没有全面铺开,已开展了的救助标准也较低,这些都是由于民政资金严重不足造成的,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和民政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现有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员编制紧缺。近几年,民政工作增加了多项任务,而相对应的机构编制没有增加。如我厅低保处成立之初,只负责城市低保工作,编制4人,而近几年新增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等多项任务,以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量的协调工作,工作量增加几倍,服务对象扩大几倍,而人员编制一直没有增加。我省大部分市州民政局行政编制不到30人,却要承担大大小小60多项工作任务,导致有的工作只能应付了事,区县民政部门连应付都应付不过来。乡镇基层民政机构人员编制更少,事实上在乡镇落实的民政工作有近10项,而人员编制最多的也就2—3人,半数以上只有1个人,个别还没有专人,只有兼职干部,民政工作在乡镇实在难以落实到位。二是工作经费紧缺。一方面,原有工作经费就少得可怜;另一方面,新增的工作一般没有安排经费。有的地方为了开展好工作就只能变相的使用其它经费,甚至挪用专项资金;有的干脆不开会、不协调、不指导,任其发展,以致有的民政工作在基层发展很不平衡,落实得也不好。三是设施设备普遍缺乏。以我省为例,目前我省民政福利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数量不够,整体水平不高。如现有乡镇敬老院仅能集中供养4万多人,而全省有五保供养对象45万多人,集中供养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现有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老年公寓)89所,床位8986张,而城市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有近30万人,远不能满足这些人入住的需要;现有光荣院150所,入住3514

  人,而全省有入住要求且符合条件的对象达1.9万人;还有11个市州没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6个县应设而没有设立救助管理站。工作手段落后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有的县(市)没有必需的交通工具,更无救灾用车。如娄底市娄星区民政局,只有两辆超期服役的普通桑塔纳,救灾期间还不敢开到灾区,只能临时租车。还有的县级民政局的业务部门、乡镇民政所没有配备电脑,已有的还满足不了需要。许多基础信息和数据如低保、地名、婚登、优抚等都要从社区(村)、乡镇(街道)、县逐级录入汇总,如果基层没有这些设备,造成信息录入渠道不畅,影响办事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由于工作条件与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导致基层有的工作做不好,想做好的也没办法做好。

  (四)体制机制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近几年,民政部门提出构建“大民政”格局,并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好的效果。但这种体制机制的实际运行效果与工作要求相距甚远,还局限于“小民政”的范畴。一方面,绝大多数民政工作还是民政部门在独立承担,政府在其中的主导、协调、保障、推动作用不明显。另一方面,部门配合力度不大,民政部门责权利不统一。突出表现是民政主管的资金民政做不了主,民政资金的分配非财政部门同意不可,有的甚至由财政部门拿分配方案。民政部门由资金的使用管理部门变成了监督部门,管事的不管钱,责权利严重错位,直接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使用效益。如部里规定救灾资金省里要在5天内下拨到市州、市州在5天内下拨到县(市),但事实上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后,在规定时间内根本到不了位。还有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建设、村务公开、社区建设这一块,涉及多个部门,民政部门自己的工作都做得好,但其它部门的工作就不好调控,缺乏制约措施,这样一旦有些部门的工作做得不好,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受批评的还是民政部门。

  (五)民政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民政工作执法任务重,虽然近年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相对于依法行政来讲,民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滞后。一是层级较低。民政部门的执法依据只有少数几个是人大颁布的法律,绝大多数是国务院和民政部颁布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权威性和影响力较弱。二是硬性规定较少。民政部门对违法行为很少有可操作的硬性处罚规定,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强。三是立法空白点多。如去年以来开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市、县工作开展在先,中央、省的政策出台在后,各地都是在没有统一政策的情况下摸索前行,难免出现政策疏漏,待上级政策出台了,又可能出现上下不协调的问题,势必给基层工作造成被动。又如慈善事业,是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应该由政府主导且大力推动。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涉及慈善的专门法律法规,势必造成慈善机构设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两个主要执法依据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非营利性的界定、基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民间组织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重程序性、轻实体性,可操作性不强。目前,两个条例与国家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不一

  致的问题。同时,救灾救济、退役士兵安置、双拥优抚等政策法规都还不完善,需要政府自上而下进一步健全、规范。

  二、解决的建议措施

  上述5点是我们认为在客观上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的不利影响远远大于民政业务工作本身,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为此,提出以下4点建议和措施。

  (一)明确民政事业发展方向,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关于民政事业的发展方向,应定位于“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就是讲民政工作必须立足于为民政对象服务,代表政府切实做好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各项工作,这是民政部门的根本任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不能大力提倡社会化、市场化。在至少10年左右的时间内,为民政对象服务不是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能起很大作用的,还是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大社会”,就是讲民政工作中服务民政对象以外的工作,应该逐步推向社会,走社会化道路,民政部门主要在政策引导、协调和宏观调控上下功夫,而不要过多的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和部门干预,给予其充分的市场化、社会化的自由生存空间。另外,民政部门不能包揽太多的事情,对一些职能交叉、部门争权,而对民政部门又无关痛痒的工作,可逐步简政让权。特别是新增民政工作任务必须慎之又慎,在民政工作已太多太杂的形势下,已不宜再新增民政工作,否则,民政部门最终会成为“不管部”,即“什么也管不了的部门”。因此,民政工作主要任务应立足于5大块,即社会

  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社会事务管理。

  鉴于这样一个定位,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体制上应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而不是“政府主导”。党委领导,就是民政工作必须有一名党委棠委分管,这样协调才有力度,落实才能到位。政府负责,就是政府要有一名常务副职领导分管民政,民政工作所需经费特别是为民政对象服务所需经费,政府应足额承担,重要工作应由政府牵头协调,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效果好不好,政府应负起责任,为民政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支持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民政工作要协调难协调,要钱用没钱用的困境,民政工作才能实现由“弱势民政”向“强势民政”的转变。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理顺管理体制。一是要提高财政支出比例。民政工作做得好不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关键靠资金投入,这是民政工作的基础。有了钱,民政工作就好办,没有钱,民政工作就难办,这个问题在中西部地区尤为突出。目前,民政服务的对象占总人口的近10%,而投入不到2%,这也是有的民政工作难以再上新台阶的症结所在。因此,对民政资金的投入,要建立民政资金自然增长机制,要像教育、科技等经费的投入一样,有一个比例标准,在近两年内,财政投入民政资金的比例应该提高到5%以上,再逐年有所增加。二是要从根本上理顺民政资金管理体制。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民政资金应该由民政部门安排使用,有关部

  门只负有监管的职能,而不应插手民政资金分配使用,这一点不理顺,特别是到了市、县民政部门,民政工作将走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进”也“进”不得,因为对资金没有分配使用权,工作做不好;“退”也“退”不了,工作做不好,受社会和公众的指责。今后民政资金的下拨应由民政牵头,财政只能起到监管作用。三是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中央财政下拨资金时就应明确资金的0.5%—1%可用于补充工作经费的不足,这样基层工作才有余地,才有条件,才可避免挪用、截留民政资金的问题。

  (三)加强基层民政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一是要增加人员编制。省、市、县、乡各级民政部门都要适当增加干部编制,以我厅机关为例,平均1个人管一项工作,到了市一级,平均一个人要管2项工作,到了县一级平均1个人管3—4项工作,到了乡镇一级1个人管9—10项工作,甚至没有专人来做民政工作。对此,需要研究解决人手紧缺的问题,特别是今后凡新增民政工作任务,必须先解决机构编制,才能开展工作,否则,民政干部的承受能力会达到极限,最终要出问题。在解决乡镇一级民政工作力量方面,要紧紧抓住税费改革中乡镇机构改革的契机,配好机构和人员,否则,一旦失去这次机会,基层民政工作将难以翻身。目前,我省在益阳市开展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调整后的96个乡镇(街道)全部统一设置“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1—2名干部,3—6万人配备2—3人,6万人以上配备3—5人,较好地解决了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和机构不稳定的问题,我们准备争取在全省进行推广,从根本上解决全省

  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要分期分批为基层民政机构配备必要的设施。“十一五”期间,部里应考虑安排专项资金分期分批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县(市)民政局解决车辆、电脑等必要工作设施,为基层开展好工作创造条件,这也有利于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三是要加强各级特别是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要从上到下,分批组织各级民政干部进行培训,充分利用民政部门自己的培训资源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提高民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关心干部的成长和待遇,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较强能力、比较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四是要树立并大张旗鼓宣传民政干部典型。能在全国树立起来的典型不多,民政系统树立了“为民模范”周国知这个典型,非常感人,对民政系统干部起到了很大的教育作用,但宣传的连续性和力度不够。树立一个典型不容易,让社会永远记住一个典型更不容易。因此,要借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的契机,建立对民政典型的长效宣传机制,以此扩大民政工作影响。

  (四)加强民政法规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一方面,要加快民政立法,填补立法空白区,抓紧制定救灾、社会救助、慈善、区划地名管理等法律法规,同时抓紧修订一些不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部里在提请出台法律法规时应注意提高法律法规的层级,尽量以人大的名义出台法律,一般也应由国务院出台法规,提高民政法规的权威和影响。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民政执法应明确强硬的处罚措施。同时,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探索

  建立民政综合执法机制,对内对外开展执法监督,形成依法推进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民政是为民之政,长期以来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人民群众中积累了较好的形象和口碑。近年来,民政工作从幕后走向前台,引发社会聚集和舆论关注。对此,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要高度警觉、警醒,务必要深刻认识并积极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新情况、新环境、新形势。

  1全球化强化了政治性

  民政工作担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政治权、经济权和社会权利等重要使命,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关系民心向背、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公民的幸福指数、满意指数,直接体现一地、一国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民政工作搞得好,民政对象评价高,人民群众口口相传,势必给党和政府加分。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只有用全球化的视角,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政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勇于担当,才能防止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民政领域受损。

  2网络信息化提高了敏感性

  民政服务对象大多是困难群众,无论是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还是“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或孤儿,都是处境最可怜、最边缘的弱者,最让人怜悯、最引人关注。在民生幸福成为人们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高价值尺度的情况下,人们评判一地、一国的文明程度,不是看富人阶层的财富积累有多少,而看困难群体的生存保障水平怎

  么样,这是人们观照“社会短板”和政府良心的一面镜子。倘若民政工作出了问题,困难群体的底线权益受到伤害,最容易引发人们的同情心。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容易引起网络问责,产生不良后果。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只有警钟长鸣,恪尽职守,扎实做好工作,尽心服务好民政对象,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舆情危机的发生。

  3公共服务均等化凸显了脆弱性

  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消除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客观需要,也是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求。当前,面对众多的农村民政对象,基层民政部门要实现民政公共服务城乡同标、一视同仁,既需要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也需要弥补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还需要克服普遍人员紧缺、队伍老化与民政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要求不相适应等诸多困难。一方面,受财力约束和不良政绩导向驱使,有些地方政府对民政事业的配套投入和增量投入不到位,对民政工作、民政部门、民政干部重视不够,民政行业沉淀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地方民政部门对上争取的项目、资金支付十分有限,不足以维持正常工作运转,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一旦某项工作出现问题,往往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暴露出一连患的严重问题,形成恶性循环。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民政干部应积极建言,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深刻认识民政行业突出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并切实加以解决。

  4工业化、城镇化加重了责任性

  工业化应该是各行各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集约化,而不单是工业区、工业企业的扩张;城镇化应该是基于客观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自然而然的人口集聚及生产要素集中,而不单是农民搬迁进城。一个时期以来,不少地方推进低水平的工业化、城镇化,城市非理性“摊大饼”,大量农民因失地失业不得不向城镇迁居,不得不进城务工,有些农民虽进了城镇、进了企业,但其思想观念、劳动技能和年龄体力不足以支持自我谋生,随时都可能成为朝不保夕的困难群体。因此,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民政干部面临的服务对象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履责压力越来越大。必须主动适应发展形势,及时扩展民政服务,尽心尽力地保障和改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各类困难群体的生计。

  5全媒体时代增加了透明性

  在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多媒体等新媒体共存融合的全媒体时代,媒体的市场化、产业化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天然法则,导致了媒体竞争日趋白热化,促使媒体必须把自身的生命力、竞争力、吸引力建立在职业立场的人民性、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舆论监督的尖锐性和信息传播的时效性上,以求在满足公众需求、维护公共权益、建立社会公信的基础上实现生存发展。与此同时,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极大张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日益强烈,对政府公务人员及政府工作的监督越来越严,对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媒体的生存

  本能遇到公众的民主监督诉求,包括民政部门在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必将受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视域的舆论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也是最好的维生素。”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都要学会在严格的内外监督下工作,以充分的透明度获取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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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当前乡镇统战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2004年12月上旬,市委常委、统战部长王红带队,统战部门归口各单位参加,对我市10个乡镇办事处目前统战工作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掌握了乡镇统战工作基本情况和今年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今后工作思路进行了探讨。总的来看。全市基层统战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统战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思路,统一战线各个领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同时也发现,实际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基层统战工作的有效开展。因此,必须客观分析形势,发扬成绩,认清问题,修正不足,全面开创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的新局面。

  一、目前乡镇统战工作的现状

  1、党委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党委都将统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思想上重视,普遍建立了党委一把手负总责、党群副书记亲自抓、统战委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积极做好统战工作,调查了解统战工作情况,解决统战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促进了基层统战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2、认识提高,贯彻方针有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乡镇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路线方针、政策,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普遍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基层统战工作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不仅可有可无,而且大有必要,领导干部对统战工作认识的提高,为基层统战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突出重点,形成各自特色。各乡镇办的统战工作能够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重点推进,取得实际成效。总体上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工作,重点放在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上,有的以招商引资为重点,有的以发展民营经济为重点,有的以基层商会建设为重点,有的则以民族宗教管理为重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形成了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各具特色的局面。

  4、服务发展,经济领域统战取得新突破。一是围绕项目年建设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能够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的优势,宣传各地资源及优惠政策,吸引外地客商投资,如仙人渡镇通过优惠政策吸引仙人渡籍老板李从成回老家兴办光学玻璃厂,在享受优惠政策和满意的服务、良好的投资环境后,李从成又介绍浙江老板金江野投资3000万元兴建鑫泰反光材料厂,目前已完成一期投资800万元;二是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统战工作重点,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经济发展;三是发挥农村商会、协会和工商联分会优势,加快我市产业化进程,在规范运作、搞好服务、提高效益上下功夫,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5、网络健全,民族宗教管理迈上新台阶。各乡镇办按照“保护合法,取缔非法,防止渗透,打击犯罪”的指导思想,建立了乡、村、组三级宗教管理网络,并且配备了联络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动态,把握工作上的主动权。孟楼、竹林桥等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乡镇还注重处理好民族关系,解决回族群众实际困难,加强了民族融合,保证了社会稳定。

  此外,各地在发挥台侨联谊作用、培养使用党外干部等方面也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有效地实现了统战工作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和服务社会、服务大局的根本目的。

  二、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1、认识上有差距。一是对统战工作的性质、地位认识不足。统战干部接受统战理论系统培训不多,对党的统战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战历史知之甚少,导致个别干部对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错误地认为统战工作过去重要,现在不重要;上面重要,基层不重要;二是对统战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新时期国内外形势变化了解不多,理解不深,既没有把基层统战工作提高到坚持和完善党的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也没有把基层统战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强新时期农村党建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认识;三是对基层统战干部的责任感、成就感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统战岗位缺乏认同感,觉得出路不畅,前途不大,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2、队伍建设上有差距。一是基层统战干部人数与担负的任务不适应,基层统战工作面广、点多、线长,而乡镇统战委员都是身兼数职,且分工负责大量工作,过去配备的统战干事也因乡镇机构改革而不复存在;二是统战干部素质与统战工作要求不相适应,有的统战干部对统战工作职责知之不多,对统战理论业务知识一知半解,导致对统战政策把握不准,不会做、不愿做、做不好统战工作。

  3、工作方法上有差距。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对象、环境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目前基层统战工作的方式、方法却比较滞后。一是方法简单,缺乏创新,不能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教育等综合手段来开展工作,不能积极主动地将统战工作融入经济建设大潮中,缺乏生机与活力;二是工作载体上缺乏“抓手”,找不到统战工作与其他工作的结合点,不能将统战工作的各个领域有机结合,搭建新的载体和平台,做到软功硬做,虚功实做,实功真做,创新工作思路,积累基层统战工作经验。

  4、服务发展上有差距。围绕中心,服务发展是统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战部门有着联系广泛、人才荟萃的优势,应该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独特作用,但有的地方单纯地就统战论统战、抓统战,统战工作和经济发展“两张皮”现象还客观存在,围绕经济抓统战,抓好统战促经济的指导思想还不明确,缺少切入点,缺乏结合点。如何有效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地方发展,大脑里缺思路,工作上缺方法,行动上不主动。因此,做好基层统战工作,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在发展民营经济、发展农村经济组织、促进农民增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方面还大有文章可做。

  5、网络作用发挥上有差距。一是基层统战工作虽然组织健全,但实际操作却比较脆弱,时常出现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导致有的地方统战工作目标不具体,任务不明确,缺乏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遇有突击任务或检查,临阵磨枪,抓沙堵水,没有实际工作效果;二是基层三级宗教管理网络虽然健全,但运作效果不理想,尤其是村组两级,处在整个网络的“网底”部位,作用非同一般,但有的村组联络员却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对各宗教聚会点和信教群众基本情况不了解,上报信教群众数量与实际信教人数悬殊过大,在村组宗教活动的聚会地点、聚会人数、活动内容、活动规律和牵头人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盲点”,造成管理上的漏洞。

  三、今后对策及建议

  针对调研掌握的情况,特别是基层统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了以下对策及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统战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面对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乡镇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统战工作的领导,列入议事日程,主要党政领导要经常关心统战工作,将统战工作拿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在工作上。基层统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搞好基层统战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对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与时俱进,把握时代脉搏,主动把复杂的关系在基层协调好,把突出的矛盾在基层解决好,把新生的力量在基层凝聚好,做好争取人心、凝聚力量、协调关系、维护稳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2、适应新形势,创新工作思路。基层统战工作要与时俱进,根据国际国内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创新,要把握统战工作方向,提高领导驾驭能力,把统战领域的工作开展同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观点;要把握统战工作新形势,提高工作创新能力,更新观念,寻找新载体,搭建新平台,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创新,开创乡镇统战工作的新局面。

  3、服务经济发展,拓展工作领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统战工作呈现出向基层延伸的趋势。因此,基层统战工作的舞台越来越广阔,触角也越来越长,服务经济发展、拓展工作空间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要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和台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搞好服务。尤其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双思”教育,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发展统一战线联系广泛的优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要广泛开展经济联谊活动,以情招商,以商招商,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加快经济发展。

  4、发挥商(协)会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基层商会和专业协会是新时期农村出现的一种新型的农民自愿组成的互助合作性组织,对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增加农民收入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强引导,培育发展;要积极探索“支部+协会”的新模式,巩固发展“协会+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支部抓协会、协会促基地、基地带农户,共同促发展的良性发展态势。通过农村商(协)会的健康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5、强化宗教管理,保持社会稳定。要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形成以地方党委领导的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机制,发挥宗教三级管理网络作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按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打击犯罪,防止渗透,特别是在取缔非法聚会上,要建立长效机制,避免出现“取缔-消失-复燃-再取缔”的恶性循环。要切实做到宗教工作重大活动依法化,日常管理制度化,制止非法迅速化,民族工作特色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6、提高干部素质,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统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通过举办统战干部培训班、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学习提高,开阔视野,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立场坚定、作风民主、知识广博、开拓创新。要把握自身建设需求,连好内功,增强凝聚力,增强发展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服务经济建设能力,提高统战工作效率,把我市基层统战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篇八: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作者:常永葆

  来源:《活力》2015年第20期

  基层统战工作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统战工作呈现出日益复杂的趋势,统战领域不断向基层延伸和拓展,统战工作愈来愈显得重要,且任务更加艰巨,要求和标准更高。因此,如何加强基层统战工作,这是我们研究的重要课题。从八五五农场基层工作的实际来看,虽然统战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基层统战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模糊认识,成为影响开展基层统战工作的一个突出因素。对此,结合基层统战工作的实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基层统战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提出一些粗浅见解。

  一、基层统战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统战网络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虽然目前各管理区均建立了一定的工作网络,网络触角已延伸到作业站乃至相关重点企业。但是由于统战工作务虚性强于务实性,加之统战网络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兼职人员,一旦出现某种亟待解决的临时性任务和突发性事件,这时候的基层统战网络就不能很好运作,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工作还是农场统战委员和统战干事在应付,统战工作就会陷入停滞状态,无法开展。

  (二)基层统战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当前基层统战工作创新意识不强是制约开展统战工作的瓶颈。一是基层统战工作开展被动,完全听从上级布置,上级指到哪里,就打到哪里,年年工作都是按照一成不变的模式去干,缺乏有效活动载体,工作方式方法停滞不前,以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为终点;二是新老交替不能很好结合。由于每年都会有新鲜的血液注入,年轻人对统战工作了解不深、不透彻,而老一辈存在给年轻人让位心理,缺乏创新知识和动力,安于现状,导致开展工作进入照搬照抄模式,很难创新致使整个基层统战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

  二、原因分析

  (一)认识上有差距。一是对统战工作的性质、地位认识不足。统战干部接受统战理论系统培训不多,对党的统战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统战历史知之甚少,导致个别干部对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错误地认为统战工作过去重要,现在不重要;上面重要,基层不重要;二是对统战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新时期国内外形势变化了解不多,理解不深,既没有把基层统战工作提高到坚持和完善党的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实现祖国统一的战略高度来认识,也没有把基层统战工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一项重要任务来认识;三是对基层统战干部的责任感、成就感认识不足,有的干部对统战岗位缺乏认同感,觉得出路不畅,前途不大,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篇九: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的问题与思考

  基层统战工作(本文着重指县级统战工作)是爱国统一战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基础环节,是团结各界人士为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党外“组织部”,是党的建设在基层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新的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挑战,出现了许多的新问题。对此,笔者根据多年统战工作的经历和体会,对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基层统战工作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新形势下基层统战工作存在的问题

  ⒈“法宝”意识淡薄,认识模糊。由于“左”的思潮影响,不少于部群众认为夺取政权“法宝”威力大,巩固政权“法宝”威力不明显,因而把统战工作看作可有可无的软任务,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有的认为,我们党已经成了执政党,统一战线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了,统战工作“过去重要,现在次要,在基层可要可不要”。有的认为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统战工作抓不抓关系不大,要不要无关紧要。甚至有的认为,统战工作就是“调研调研了解情况,念经拜佛抓一抓尼姑和尚,协调协调反映情况,没钱没权说了不算”、“没有统战部,地球照样转”。这种种看法反映了一些领导和群众对新时期党的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性质、任务理解片面,从而形成了对统战工作的作用、地位认识上的模糊和偏差。

  2016

  ⒉体制不顺,职能交叉重叠,难于形成合力。同级统战系统没有形成一个组织严密,工作制度完善的大统战系统——“统战口”。目前,统一战线归口管理从上到下是“五花八门”,有的台办属党委办口,侨办属于政府办口;有的台联划归台办,侨联划归侨办等等,“统一战线不统一”。由于“合力”未形成,抓工作的力度就欠缺,对于更扎实、更有效、更连贯地在基层贯彻执行新时期的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有效地解决工作中的难题,活跃统一战线的局面,都受到很大的影响。同时,由于统战工作对象具有多重社会属性,许多部门都有责任做他们的工作,统战部固然是做统战工作的重要部门,但不是唯一的部门,许多职能被有关部门取代,政出多门,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统战部门的地位和作用。

  ⒊权不到位,难有作为。统战部门处于经济建设和祖国统一的前沿阵地,责任重大,而实际工作中却是“一线部门,二线工作”。最明显的是,统战部与组织部、宣传部同属党委三大部,唯独统战部长没有担任同级党委常委,也没有落实好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的政策规定,减弱了统战部门的政治感召力,也使一些干部、群众产生错觉,认为领导能进入决策圈的部门,一定是重要的工作部门,而进不去的则是一般部门,有的认为担任政协领导职务,意味着“退居二线”,有的甚至认为政协副主席兼统战部长,统战部是在政协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统战部与政协之间的职能、工作性质、任务混淆不清,削弱了统战部作为党委职能部门的作用。从而客观上使党内与社会各阶层在观念上,对统战部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模糊,造成统战工作档次降低,2016

  说话份量不重,工作力度不够。

  ⒋统战部的自身“调控”能力差,工作难度大。统战部门自身“权力”不大,要办一点事,需要有权或有钱部门的支持,自然增加了工作难度。而且在统战对象工作过程中又只能采取协商、建议的方法,往往要多次协商才能一致。统战工作许多不是单靠统战部本身可以调节的,而是涉及方方面面的合作,在涉及统一战线的不少工作中,常碰到一些棘手问题,统战部想做好,但心有余而力不足,特别是赋予统战部哪些责与权不明确。例如,最明显的是关于党外干部的物色、举荐、培训和实职安排问题,为统战系统的相关部门、团体、党派的排忧解难问题等,都存在工作起来职责不够明确、权限不够清楚等问题,给统战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难度。因此,办成一件事,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和努力,造成要办的事多和能办成的事少。

  ⒌工作条件差,缺乏活力。这主要反映在“工作经费”问题上。统战系统的业务经费普遍紧张,业务经费除财政正常安排外,没有其它财源补充,给下乡、出差、接待、外出开会带来不便,制约了统战工作的开展,造成了统战工作活力不足。

  二、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⒈宣传力度不够。当前,统战宣传主要对象还是停留在对部分党政领导、统战对象和统战干部的狭小范围之内,处于封闭式的自我宣传的格局。每年-次向常委会汇报工作,既要传达全国、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还要总结上年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只能是灌输式的快讲。会议上大部分领导(除分管领导外)听2016

  了之后印象不深;对统战对象和统战干部的宣传,也属于“自拉自唱”,效果有限;对社会上宣传的深度、广度也不够,由于统战宣传工作措施乏力,体系不全,方式单一,力度不够,达不到普及和提高全党统战“法宝”意识的目的,人们对新时期的统战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模糊,观念淡薄,干部和群众心目中所占的份量减少。对统战工作的基本知识,甚至对统战工作“四项服务宗旨”逐渐淡化。

  ⒉认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忘掉”。谁都说统战工作重要,但在具体工作中除了完成上级有明确规定的任务外,其余的统战工作能推则推,能拖则拖。二是“由领导重视程度所决定”。对此,统战部门体会最深,领导重视统战工作,统战工作就能有声有色地开展;反之,统战部门使尽浑身解数,工作也难有起色。由于不少基层党政一把手对统战工作知之不多不全,加上集中精力搞经济建设,很难顾及统战工作这个“软任务”。三是“干好干坏都一个样”。统战工作没有硬性指标,工作成绩不可能立竿见影,没有评比表彰,缺乏压力,难以调动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⒊统战部职能弱化,制约和影响统战工作的开展。上下级统战部门各自为战,合力不够,同级统战系统的合力尚未形成,主要体现在没有形成一个组织严密、工作制度完善的大统战系统,即不构成“统战口”。随着侨、台、民族,宗教等部门从统战部门分离出去后,统战部变成了“空战部”。工作中“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政出多门,重复工作,扯皮推诿,“统一战线不统一”。作为党委从事统战工2016

  作的参谋和助手的党委统战部职责不够明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工作统战部能协调,有些则力不从心,想做好工作,又担心名不正,言不顺,招来非议,甚至产生内耗,产生矛盾。统战部门自身条件差,制约和影响统战工作的开展。统战部虽然是党委三大部门之一,但是它的实际地位与组织、宣传部门相差甚大。在人员方面,统战系统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的状况。部分干部“凭老经验,以老框框办事。缺乏开拓创新精神。随着统战工作的社会化,统战干部没有太多的专利。有职无权,人手少,经费严重不足,一些正常的公务活动难以保证,工作中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统战干部心理失衡,产生了自卑、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得过且过的错误思想,严重损坏了统战干部的形象。

  ⒋统战工作的方法不适应。一是以简单的行政手段开展统战工作,热衷于轰轰烈烈的搞几下形式主义的东西,想通过一、二个“大动作”把工作做好;二是重点不突出;三是载体不实,很多活动就局限于开会这种刻板的形式;四是措施不到位,没有监督体系,没有目标、没有考核,没有激励机制。五是统战干部缺乏系统的理论和业务培训,理论和业务素质不高,不能在岗位上得心应手地贯彻落实党委交办的各项统战任务,严重影响了统战工作的质量。

  三、做好新时期基层统战工作的几点思考

  ⒈以“三个代表”要求重新认识“法宝”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全党的统战意识。

  首先,应以我党的统一战线发展历史来重新认识“法宝”的地位2016

  和作用。党的发展历史证明,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得好,革命和建设就取得胜利,反之就受到挫折。“文化大革命”给统一战线造成严重的危害,给我们党和国家带来深重的灾难。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从党的历史经验教训中真正认识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认识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毛泽东同志说:“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共产党的这个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是固定不移的,永远不变的”(《毛选》第三卷页)。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要把人民群众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主体。

  第三,要正确认识新形势下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今天的统一战线已不再是过去意义上的阶级联盟,其范围已不再局限于政治领域,而是不断地向经济、文化等领域扩展;其工作对象也不再局限于上层,而是延伸到基层。目前,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所有制结构调整,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国际关系的变化,一些深层次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出现,在调节社会关系,处理人民的内部矛盾,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统战工作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新的形势给统战工作带来广泛性、包容性、社会性、群众性,也给统战工作发挥优势带来新的课题和注入新的生机。

  ⒉要加大统一战线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一是宣传部门要把统战宣传列入宣传要点和宣传计划。二是坚持把统战理论政策教育2016

  纳入各级党校、干校的培训计划,使统战课成为培训党政干部和党员的必修课之一。要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新时期统一战线必要性、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增强全党运用统一战线法宝的自觉性。三是坚持运用舆论工具,扩大宣传教育。党报、党刊、广播、电视作为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的阵地,应把党的三大法宝之一的统一战线列为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除了要及时报道统一战线方面的重大事件、重大活动之外,党报、党刊要设统一战线专栏,广播、电视要有统一战线专题节目,及时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报道统一战线的典型人物,先进经验,力求宣传报道做到生动形象,喜闻乐见。四是《福建统一战线》刊物是宣传统一战线的党内刊物,要列入党刊范畴,确定专人负责刊物的征订和发行工作,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五是要努力拓宽宣传渠道,不断探索新时期加强统一战线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使统战宣传充满生机与活力,如举办形势报告会、统一战线宣传周、统战方针政策咨询、统战知识竞赛等活动。

  ⒊建立完善机制,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制度建设。一是上级部门要尽快制订《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统战工作在全党工作中的地位,党委,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在统战工作方面的职责,统战部的职能等,以此作为统战工作的根本制度,作为规范党委、政府及其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统战工作的行为准则。二是把统战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一把手在统战工作方面的责任,并把工作任务量化、细化,制定考评标准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要把有没有统战观念,懂不懂统战政策,会不会做统战工作,作为衡量主要领2016

  导干部政治素质、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要以党委名义,由组织、统战部门定期开展对下级党政领导干部统战观念、统战政策、统战工作的考察,并将考察情况作为于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三是制订、修订操作性强、约束力大的具体工作制度。如党委定期研究统战工作制度,明确每半年研究一次,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培养选拔党外人士工作制度,要明确组织部、统战部在这项工作中各自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程序;政治协商和多党合作的各项制度,如党政领导同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通报会、协商会、座谈会、谈心会制度,政府有关部门与党外人士、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有关部门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制度等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四是制定统战工作检查督促和评比表彰制度。各级统战部门应每年至少组织检查一次统战工作开展情况,对贯彻落实好的地方和领导,要进行表彰。贯彻落实不好的,要给予批评。以此产生激励效应,调动方方面面的工作积极性,扩大统战工作的影响力,促使全党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统一战线工作的开展。

  ⒋实行归口管理,构筑大统战格局。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中发号)强调,统战方针政策要统一归口,对于担负统战任务的部门之间存在着工作交叉重复、协作不够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因此,在当前机构改革中,应该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下决心理顺统一战线工作机构关系,将统战、台办、侨办、民族、宗教、工商联、台联、侨联归口统战部管理,一个口子对党委负责。根据调研情况有几种方案2016

  可供选择:①各统战工作机构牌子不撤、级别不降、人员不减、与上级业务部门对口关系不变,采取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合署办公的办法;②党委统战部领导兼任其他几个部门领导或其他部门领导到统战部兼职办公;③成立统战系统党委(组),以党委(组)的名义领导、协调统战工作;④出台相应的文件,明确赋予归口管理后统战部在管理统战工作干部和有关工作制度的职责权限;⑤为了加强对归口管理单位的领导、协调,统一步调,统战部长应担任同级党委常委等。

  ⒌围绕中心工作,以有为争有位。首先,要克服“一线部门,二线工作”的思想。其次要树立“权小干大事”的思想。立足岗位,忠于职守,勇于进取,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创新工作局面,以自己的实绩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了解、认识、接受和认可。

  有为与有位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给统战部门“有位”,才能使统战工作更好地“有为”,保证统战部职能发挥得有质有量,统战工作在党委和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心目中也才真正有位。

  ⒍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一是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要求”以及“地方各级统战部长的任免、调动应征求上级统战部门的意见”等规定选配统战部门的领导和干部。不能搞“拉郎配”或“走了杨门将、留下老弱兵”。二是要加强对统战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改变统战干部“进难、出难、提拔更难”的状况。要加强基层统战队伍建设,各级机关党委应配备统战委员,各口党委要有专兼职领导,大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有专兼职的统战委2016

  员或统战干部,各乡镇、街道要配备专职统战委员,并发挥其作用。三是制定和健全干部岗位责任制。对干部的考核,使用有章可循,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标准。四是要大力解决好统战干部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压住阵脚,稳定人心;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开创统战工作新局面,打好坚实的基础。

  2016

篇十: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县民政工作调研报告及存在问题建议

  基层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县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

  批学习实践活动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了学习交流活

  动,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民政局领导班子带头深入基层开展

  调查研究。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相关股室工作人员

  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深入到全县

  18个乡镇民政所及部分

  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通过与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民政服

  务对象座谈,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

  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支持下,经全

  体民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县的民政工作有了新的进步

  和发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全市民政工作整体情

  况看,我县一些基础性工作与先进县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的工作开展也很不平衡。加之基层民政工作基础条件差,资金短缺,影响和制约了全县民政工作的整体推进。在新形

  势下如何夯实基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

  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于

  弱势群体和优抚对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民政事业发展和

  实践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矛盾和问题,亟待关注和加以解

  决。

  、基本情况

  我县为革命老区,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特殊的地理

  位置和

  自然、历史等方面原因,导致县内孤老单身、优抚对

  象、特殊困难家庭人员较多。

  据统计全县有贫困户

  13304户、30600人,五保户

  2198人,农村低保对象

  7937户、10779人,城镇低保户1627户、4283人,优抚对象3489人,其中

  伤残军人445人、老复员军人

  681人、病退军人1266人、三届147人、参战涉核人员

  421人、义务兵529人,为解决

  民政对象的实际困难,我局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

  宗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项民政事业的开展,救灾救济、婚姻登记、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工作得到了进一

  步加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发展,民间组织和社会

  事务管理切实加强,双拥创建、优抚安置和老龄工作稳步推

  进。全年共发放救灾资金

  103万元,救灾棉衣

  5000件,棉

  被500床,先后对7345户、9875人给予了救助,对

  257户

  看病难的农村特困户给予了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款

  27

  万元。城镇低保工作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新纳入

  低保对象85户、210人,对超出保障线标准的及时停保,全

  年共发放城镇低保保障金

  390万兀,农村低保发放保障金

  360万元,五保供养金

  216万元。商林、淮镇、县城中心敬老院

  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和抚恤金及定期定

  虽补助金全部发放到位,共发放保障金

  难”资金万元。

  通过调研民政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一是制度到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

  不断深入,县民政900余万元,解“三

  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补充和完善了各项

  工作制度,做到了民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同时建立

  了各项民政工作保障制度,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措

  施,为民政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管理到

  位。在救灾救济和城乡低保工作上,由上而下逐级申报,严

  格把关,办理程序和审批对象做到了上墙公示,实行阳光操

  作。对低保对象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三是组织到

  位。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十分重视,坚持把民政工作纳

  入全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

  考核、统一督促检查,形成了民政局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

  抓,分管领导和主管股室具体抓,社会各界共同抓的齐抓共

  管的局面,全县形成了上下一条线,纵横连成片的机制,保

  证了全县民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乡镇民政工作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基础,乡镇民政所是民

  政工作的基层单位。近年来乡镇民政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职

  能被消弱、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规范、工作落实难的问题。

  主要表现一是工作任务与力虽不相适应。有的乡镇只配备

  名民政干部,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的矛盾突

  出,人少事多,工作忙不过来,制约了民政工作的开展。二

  是有的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民政工作是一项

  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党委、政府综合协调。三是办公条件差,工作经费困难。

  具体到实际民政工作,有些方面力度不够。一是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不够。1、部分乡村政务、村务公开工作存在

  重形式、轻内容;

  重表面、轻实效;重集中、轻民主现象。

  2、群众希望知晓和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的不够。二是

  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不够。1、部分乡镇报灾不及时;2、城乡

  社会救助工作还面临不少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社会救助

  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

  3、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待

  1、低保政策宣

  进一步加强。三是城乡低保工作力度不够。

  传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有些群众对低保政策、标准、程

  序不清楚。2、家庭收入核实难。隐性就业、弹性就业及隐

  性收入难掌握。3、“人情保”“关系保”仍有存在。

  三、几点建议

  要使基层民政工作提档升位,我们认为各乡镇党委、政

  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

  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将民政事业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与其他事业同规划、同统筹、同协调、同发展。一是加大民

  政工作宣传力度,深化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但要宣传

  民政工作的广泛性、服务性、重要性和复杂性,还要广泛宣

  传民政工作在以人为本、扶贫济困、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

  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乡镇民政队伍的综合素

  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政治型、实干型、业务型和创新型的高素质乡镇民政干部队伍。三是

  加大为基层民政队伍排忧解难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民政部门要着力解决乡镇民政干部在工

  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环境。

  逐步加大

  对民政事业资金投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

  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上级民政部门要

  经常深入基层,重点检查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办

  事程序是否规范,真正使乡镇民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具体

  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政务、村务公开力度。一是进一步规范乡村政务公

  开工作,内容要实,不流于形式;二是公开的内容要简单易

  懂,让村民一看便知。通过实实在在的政务、村务公开,切

  实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

  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力度。一是要严格落实救灾应急预

  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保证查灾报灾任务的完

  成。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应急体系,确保救灾工作及时

  有效。

  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对低保条例的宣传力

  度,让低保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二是规范操作程序,实行

  阳光作业,将“申请、入户核查与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公开”五个环节作为申办农村低保必须履行的程序来

  抓;三是科学测算收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

  四、体会

  通过对乡镇民政工作的调研,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民政

  的根基在基层,民政的晃点和经验在基层,矛盾和I可题也反

  映在基层,只有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才能了解和掌握基

  层的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才能立足实际,探索研究和提

  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才能够真正转变观念和作风,切

  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把党

  和政府的温暖和关

  爱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民政部门才能树立好形象,民政

  干部才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民政事业才会有更大发展。

  二oo九年四月十三日

篇十一: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民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有些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也显现出来。下面是由分享的民政工作存在的不足,希望对你有用。

  一、基本情况

  嵩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北麓熊尔山、外方山之间,版土面积3008平方公里,56万人,县城距洛阳90公里,距省会郑州200公里,属国家级贫困县。由于版土面积大,人口多,且地处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比较滞后,贫困人口也相对较多。目前,我县共有各类民政对象31937人,其中:城市低保7100人、农村低保20338人、五保对象2833人、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1666人。

  二、当前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越来越加重视,随着民政部门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工作量不断加大,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显得重要。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我认为突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政工作领域拓宽、任务加大与民政人员少、编制增长滞后的矛盾亟待解决。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十余项职责增加到30多项,但是国家未出台相应的增加民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政策,使工作多、人手少的反差越来越大,特别是乡镇基层民政部门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就嵩县而言,全县16个乡镇,大的乡镇配备2个民政助理员,小乡镇只有一个人从事民政工作,根本无精力做好日益繁重的本职工作。

  二是在xx年各地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所有民政办公室被撤销并入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实施。乡镇民政办公室作为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第一站,工作神圣而光荣。而目前乡镇的计划生育、林业、水利、司法等七所八站均有单独的机构、编制和办公场所,唯独民政是合署办公。无单独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这种机制严重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是从工作职能看,乡镇民政在本来工作任务就重的情况下还存在兼职现象,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绝大多数同时承担着乡镇安排的驻点包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招商引资以及突击性工作任务,而这些工作的难度和压力远大于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只能挤时间去完成,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致使政策措施执行走样或流于形式。

  四是基层民政经费严重不足。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数目甚大,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异常紧缺。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下乡调研、各种表册印制等都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然而,上级下拨的民政工作经费均为专项资金,使用途径和范围受限,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民政部门承受着

  严格落实政策、工作经费紧缺的双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五是民政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迸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在工作业务上,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部分群众未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要求救助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群众不符合救助条件,看他人受益而眼红,出现“拿着手机、戴着项链也想吃低保”的现象,致使救助额度相对于“需求”额度差距越来越大。在政策体制上,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且政策出台不平衡,诱发了涉军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符合条件的互相比享受的级别和等次,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趁机捞一份、并坚持认定自己有权享受,导致涉军人员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民政维护稳定的一大难题。

  综上所述,由于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紧缺,致使民政工作信息不灵,政策和法规宣传面不广,贫困对象救助不及时,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直接困扰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意见和建议

  1、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需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协作、城乡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协同。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才能促进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这一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足够的资金投入是完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各级政府应通过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积极拉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等措施,不断聚集更多的财力、资金,投入到以生活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民政事业建设发展上来。

  3、在乡镇恢复民政办或民政所机构,充实力量,稳定队伍。由于民政工作政策性强和业务性强,对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民政干部数量和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各乡镇至少配备3—5名专职民政干部,让民政干部有阵地、有职有权,以增强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建议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强化落实。

  4、解决好县、乡民政工作经费问题。民政业务工作经费关系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是落实和执行政策的体现,也是规范使用民政资金、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矗建议上级拨入一定的民政工作经费,以保证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5、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素质,确保工作成效。针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多、管理服务对象多、牵涉业务多、资金量大以及对民政干部要求高的实际,要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专门组织全县民政干部集中培训,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举办民政干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丰富理论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道德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利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适应民政工作的需要。

  6、改善办公条件。请上级考虑给乡镇乡民政所适当配备微机、打印机和其它必要的办公设施,使基层民政干部从传统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根本上解决通讯靠“吼”、交通工具靠“走”、办公靠“手”的现实问题。

  当前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不仅存在于民政业务工作之中,更多的存在于对民政事业发展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领导保障、经费保障、设施保障、体制机制保障、法规政策保障等方面,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一般都是由于这些保障不到位造成的。正确认识薄弱环节,及时解决薄弱问题,是加快民政事业的发展的治本之策。

  一、主要的薄弱环节

  我们认为,当前民政工作主要有以下5个薄弱环节。

  (一)民政部门的地位与需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大背景下,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无论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还是“生产发展、生活富

  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单就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来讲,如果没有社会救助体系的支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没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石”。而且民政工作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对民政事业寄予了厚望,也给予了高度重视。近年来,民政工作的地位虽然不断提高,但这种提高是表面的、口头上的提高,没有很多实质性的提高。一般认为,地位的提高应该是说得起话,要协调能协调;干得了事,要资金有资金,要人员有人员。而民政工作现状是要协调难协调,人员、资金没有保障,这主要是因为民政部门的地位与需要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距。首先,民政工作最主要的职能是社会保障,而“社会保障”的帽子却带在劳动部门头上。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社会保险和优抚安置。社会保障体系的5大内容,民政部门有4项,劳动部门只有1项,但由于劳动部门有社会保障这块“招牌”,以致社会普遍认为民政工作主要是社会救助,是劳动部门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民政部门的职责与名称极不相符,从而引起社会认知的错位。其次,中央分管民政工作是副,各级政府分管民政工作是副省长,从政府领导层面上讲,就是弱势领导。近几年部里召开的会议基本没有国务院领导到场讲话,更没有政治局棠委出席。现在,各级政府需要落实的工作太多,都很重要。“工作重不重要,就看出席的领导”,很多民政工作本来应该是政府牵头的,却变成了民政部门一家

  的工作,这样上行下效,民政工作就变成了下级民政部门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而不是下级政府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导致民政部门在牵头协调时,缺乏党委、政府强有力的支持,部门协调难以到位,特别是无法争取配套资金和机构编制。再次,有些民政工作职责职能不很明确,部门职能交叉。如基层组织建设,本是民政牵头,但事实上,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人大、组织、纪委、农办等部门都在争着管事,而那些部门在组织和协调中比民政的权威都显得大,这样,民政部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牵头作用日渐削弱。又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教育部门对贫困学生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只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一个方面,但事实上,党委、政府对教育救助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视。因此,民政工作的地位与应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民政资金总量与服务对象的需求不相适应。从全国来讲,“十五”期间民政经费支出占中央财政的1.89%,湖南2%左右。但从救助的对象来讲,湖南一年救助和支助的对象达600万人以上,占全省总人口的近10%,也就是说,只安排了2%左右的钱,解决了近10%的人的困难,这种资金比例与服务对象比例的巨大反差,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民政事业发展远远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特别是民政对象的需求。湖南城市低保月补差66元,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特困户救助人均8.2元,基本起不到解困作用;农村低保还没有全面铺开,已开展了的救助标准也较低,这些都是由于民政资金严重不足造成的,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和民政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现有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员编制紧缺。近几年,民政工作增加了多项任务,而相对应的机构编制没有增加。如我厅低保处成立之初,只负责城市低保工作,编制4人,而近几年新增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等多项任务,以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量的协调工作,工作量增加几倍,服务对象扩大几倍,而人员编制一直没有增加。我省大部分市州民政局行政编制不到30人,却要承担大大小小60多项工作任务,导致有的工作只能应付了事,区县民政部门连应付都应付不过来。乡镇基层民政机构人员编制更少,事实上在乡镇落实的民政工作有近10项,而人员编制最多的也就2—3人,半数以上只有1个人,个别还没有专人,只有兼职干部,民政工作在乡镇实在难以落实到位。二是工作经费紧缺。一方面,原有工作经费就少得可怜;另一方面,新增的工作一般没有安排经费。有的地方为了开展好工作就只能变相的使用其它经费,甚至挪用专项资金;有的干脆不开会、不协调、不指导,任其发展,以致有的民政工作在基层发展很不平衡,落实得也不好。三是设施设备普遍缺乏。以我省为例,目前我省民政福利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数量不够,整体水平不高。如现有乡镇敬老院仅能集中供养4万多人,而全省有五保供养对象45万多人,集中供养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现有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老年公寓)89所,床位8986张,而城市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有近30万人,远不能满足这些人入住的需要;现有光荣院150所,入住3514

  人,而全省有入住要求且符合条件的对象达1.9万人;还有11个市州没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6个县应设而没有设立救助管理站。工作手段落后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有的县(市)没有必需的交通工具,更无救灾用车。如娄底市娄星区民政局,只有两辆超期服役的普通桑塔纳,救灾期间还不敢开到灾区,只能临时租车。还有的县级民政局的业务部门、乡镇民政所没有配备电脑,已有的还满足不了需要。许多基础信息和数据如低保、地名、婚登、优抚等都要从社区(村)、乡镇(街道)、县逐级录入汇总,如果基层没有这些设备,造成信息录入渠道不畅,影响办事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由于工作条件与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导致基层有的工作做不好,想做好的也没办法做好。

  (四)体制机制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近几年,民政部门提出构建“大民政”格局,并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好的效果。但这种体制机制的实际运行效果与工作要求相距甚远,还局限于“小民政”的范畴。一方面,绝大多数民政工作还是民政部门在独立承担,政府在其中的主导、协调、保障、推动作用不明显。另一方面,部门配合力度不大,民政部门责权利不统一。突出表现是民政主管的资金民政做不了主,民政资金的分配非财政部门同意不可,有的甚至由财政部门拿分配方案。民政部门由资金的使用管理部门变成了监督部门,管事的不管钱,责权利严重错位,直接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使用效益。如部里规定救灾资金省里要在5天内下拨到市州、市州在5天内下拨到县(市),但事实上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后,在规定时间内根本到不了位。还有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建设、村务公开、社区建设这一块,涉及多个部门,民政部门自己的工作都做得好,但其它部门的工作就不好调控,缺乏制约措施,这样一旦有些部门的工作做得不好,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受批评的还是民政部门。

  (五)民政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民政工作执法任务重,虽然近年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相对于依法行政来讲,民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滞后。一是层级较低。民政部门的执法依据只有少数几个是人大颁布的法律,绝大多数是国务院和民政部颁布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权威性和影响力较弱。二是硬性规定较少。民政部门对违法行为很少有可操作的硬性处罚规定,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强。三是立法空白点多。如去年以来开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市、县工作开展在先,中央、省的政策出台在后,各地都是在没有统一政策的情况下摸索前行,难免出现政策疏漏,待上级政策出台了,又可能出现上下不协调的问题,势必给基层工作造成被动。又如慈善事业,是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应该由政府主导且大力推动。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涉及慈善的专门法律法规,势必造成慈善机构设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两个主要执法依据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非营利性的界定、基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民间组织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重程序性、轻实体性,可操作性不强。目前,两个条例与国家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不一

  致的问题。同时,救灾救济、退役士兵安置、双拥优抚等政策法规都还不完善,需要政府自上而下进一步健全、规范。

  二、解决的建议措施

  上述5点是我们认为在客观上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的不利影响远远大于民政业务工作本身,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为此,提出以下4点建议和措施。

  (一)明确民政事业发展方向,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关于民政事业的发展方向,应定位于“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就是讲民政工作必须立足于为民政对象服务,代表政府切实做好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各项工作,这是民政部门的根本任务。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不能大力提倡社会化、市场化。在至少10年左右的时间内,为民政对象服务不是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能起很大作用的,还是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大社会”,就是讲民政工作中服务民政对象以外的工作,应该逐步推向社会,走社会化道路,民政部门主要在政策引导、协调和宏观调控上下功夫,而不要过多的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和部门干预,给予其充分的市场化、社会化的自由生存空间。另外,民政部门不能包揽太多的事情,对一些职能交叉、部门争权,而对民政部门又无关痛痒的工作,可逐步简政让权。特别是新增民政工作任务必须慎之又慎,在民政工作已太多太杂的形势下,已不宜再新增民政工作,否则,民政部门最终会成为“不管部”,即“什么也管不了的部门”。因此,民政工作主要任务应立足于5大块,即社会

  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社会事务管理。

  鉴于这样一个定位,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体制上应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而不是“政府主导”。党委领导,就是民政工作必须有一名党委棠委分管,这样协调才有力度,落实才能到位。政府负责,就是政府要有一名常务副职领导分管民政,民政工作所需经费特别是为民政对象服务所需经费,政府应足额承担,重要工作应由政府牵头协调,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效果好不好,政府应负起责任,为民政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支持和保障。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民政工作要协调难协调,要钱用没钱用的困境,民政工作才能实现由“弱势民政”向“强势民政”的转变。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理顺管理体制。一是要提高财政支出比例。民政工作做得好不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关键靠资金投入,这是民政工作的基础。有了钱,民政工作就好办,没有钱,民政工作就难办,这个问题在中西部地区尤为突出。目前,民政服务的对象占总人口的近10%,而投入不到2%,这也是有的民政工作难以再上新台阶的症结所在。因此,对民政资金的投入,要建立民政资金自然增长机制,要像教育、科技等经费的投入一样,有一个比例标准,在近两年内,财政投入民政资金的比例应该提高到5%以上,再逐年有所增加。二是要从根本上理顺民政资金管理体制。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民政资金应该由民政部门安排使用,有关部

  门只负有监管的职能,而不应插手民政资金分配使用,这一点不理顺,特别是到了市、县民政部门,民政工作将走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进”也“进”不得,因为对资金没有分配使用权,工作做不好;“退”也“退”不了,工作做不好,受社会和公众的指责。今后民政资金的下拨应由民政牵头,财政只能起到监管作用。三是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中央财政下拨资金时就应明确资金的0.5%—1%可用于补充工作经费的不足,这样基层工作才有余地,才有条件,才可避免挪用、截留民政资金的问题。

  (三)加强基层民政力量,改善工作条件。一是要增加人员编制。省、市、县、乡各级民政部门都要适当增加干部编制,以我厅机关为例,平均1个人管一项工作,到了市一级,平均一个人要管2项工作,到了县一级平均1个人管3—4项工作,到了乡镇一级1个人管9—10项工作,甚至没有专人来做民政工作。对此,需要研究解决人手紧缺的问题,特别是今后凡新增民政工作任务,必须先解决机构编制,才能开展工作,否则,民政干部的承受能力会达到极限,最终要出问题。在解决乡镇一级民政工作力量方面,要紧紧抓住税费改革中乡镇机构改革的契机,配好机构和人员,否则,一旦失去这次机会,基层民政工作将难以翻身。目前,我省在益阳市开展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调整后的96个乡镇(街道)全部统一设置“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1—2名干部,3—6万人配备2—3人,6万人以上配备3—5人,较好地解决了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和机构不稳定的问题,我们准备争取在全省进行推广,从根本上解决全省

  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二是要分期分批为基层民政机构配备必要的设施。“十一五”期间,部里应考虑安排专项资金分期分批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县(市)民政局解决车辆、电脑等必要工作设施,为基层开展好工作创造条件,这也有利于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三是要加强各级特别是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要从上到下,分批组织各级民政干部进行培训,充分利用民政部门自己的培训资源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提高民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关心干部的成长和待遇,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较强能力、比较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四是要树立并大张旗鼓宣传民政干部典型。能在全国树立起来的典型不多,民政系统树立了“为民模范”周国知这个典型,非常感人,对民政系统干部起到了很大的教育作用,但宣传的连续性和力度不够。树立一个典型不容易,让社会永远记住一个典型更不容易。因此,要借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的契机,建立对民政典型的长效宣传机制,以此扩大民政工作影响。

  (四)加强民政法规建设,强化依法行政。一方面,要加快民政立法,填补立法空白区,抓紧制定救灾、社会救助、慈善、区划地名管理等法律法规,同时抓紧修订一些不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部里在提请出台法律法规时应注意提高法律法规的层级,尽量以人大的名义出台法律,一般也应由国务院出台法规,提高民政法规的权威和影响。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民政执法应明确强硬的处罚措施。同时,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探索

  建立民政综合执法机制,对内对外开展执法监督,形成依法推进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民政是为民之政,长期以来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人民群众中积累了较好的形象和口碑。近年来,民政工作从幕后走向前台,引发社会聚集和舆论关注。对此,各级民政部门和广大民政干部要高度警觉、警醒,务必要深刻认识并积极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新情况、新环境、新形势。

  1全球化强化了政治性

  民政工作担负着保障人民群众生存权、政治权、经济权和社会权利等重要使命,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关系民心向背、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公民的幸福指数、满意指数,直接体现一地、一国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民政工作搞得好,民政对象评价高,人民群众口口相传,势必给党和政府加分。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只有用全球化的视角,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民政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勇于担当,才能防止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民政领域受损。

  2网络信息化提高了敏感性

  民政服务对象大多是困难群众,无论是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还是“三无”人员、流浪乞讨人员或孤儿,都是处境最可怜、最边缘的弱者,最让人怜悯、最引人关注。在民生幸福成为人们衡量社会进步的最高价值尺度的情况下,人们评判一地、一国的文明程度,不是看富人阶层的财富积累有多少,而看困难群体的生存保障水平怎

  么样,这是人们观照“社会短板”和政府良心的一面镜子。倘若民政工作出了问题,困难群体的底线权益受到伤害,最容易引发人们的同情心。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容易引起网络问责,产生不良后果。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只有警钟长鸣,恪尽职守,扎实做好工作,尽心服务好民政对象,才能从根本上防止舆情危机的发生。

  3公共服务均等化凸显了脆弱性

  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消除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客观需要,也是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求。当前,面对众多的农村民政对象,基层民政部门要实现民政公共服务城乡同标、一视同仁,既需要解决资金投入问题,也需要弥补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还需要克服普遍人员紧缺、队伍老化与民政公共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人性化要求不相适应等诸多困难。一方面,受财力约束和不良政绩导向驱使,有些地方政府对民政事业的配套投入和增量投入不到位,对民政工作、民政部门、民政干部重视不够,民政行业沉淀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多;另一方面,地方民政部门对上争取的项目、资金支付十分有限,不足以维持正常工作运转,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门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一旦某项工作出现问题,往往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暴露出一连患的严重问题,形成恶性循环。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民政干部应积极建言,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深刻认识民政行业突出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并切实加以解决。

  4工业化、城镇化加重了责任性

  工业化应该是各行各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集约化,而不单是工业区、工业企业的扩张;城镇化应该是基于客观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进步自然而然的人口集聚及生产要素集中,而不单是农民搬迁进城。一个时期以来,不少地方推进低水平的工业化、城镇化,城市非理性“摊大饼”,大量农民因失地失业不得不向城镇迁居,不得不进城务工,有些农民虽进了城镇、进了企业,但其思想观念、劳动技能和年龄体力不足以支持自我谋生,随时都可能成为朝不保夕的困难群体。因此,地方各级民政部门、民政干部面临的服务对象越来越多,任务越来越重,履责压力越来越大。必须主动适应发展形势,及时扩展民政服务,尽心尽力地保障和改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各类困难群体的生计。

  5全媒体时代增加了透明性

  在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移动多媒体等新媒体共存融合的全媒体时代,媒体的市场化、产业化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天然法则,导致了媒体竞争日趋白热化,促使媒体必须把自身的生命力、竞争力、吸引力建立在职业立场的人民性、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舆论监督的尖锐性和信息传播的时效性上,以求在满足公众需求、维护公共权益、建立社会公信的基础上实现生存发展。与此同时,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极大张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日益强烈,对政府公务人员及政府工作的监督越来越严,对党务政务公开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媒体的生存

  本能遇到公众的民主监督诉求,包括民政部门在内的各级党政机关必将受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视域的舆论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也是最好的维生素。”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都要学会在严格的内外监督下工作,以充分的透明度获取群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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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当前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的困难与建议

  一、基本情况嵩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伏牛山北麓熊尔山、外方山之间,版土面积3008平方公里,56万人,县城距洛阳90公里,距省会郑州200公里,属国家级贫困县。

  由于版土面积大,人口多,且地处山区,社会经济发展比较滞后,贫困人口也相对较多。

  目前,我县共有各类民政对象31937人,其中:

  城市低保7100人、农村低保20338人、五保对象2833人、优抚对象及建国前老党员1666人。

  二、当前基层民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民政工作越来越加重视,随着民政部门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工作量不断加大,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也越来越显得重要。

  尤其是基层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基层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也显现出来。

  我认为突出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民政工作领域拓宽、任务加大与民政人员少、编制增长滞后的矛盾亟待解决。

  民政工作已由传统的十余项职责增加到30多项,但是国家未出台相应的增加民政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政策,使工作多、人手少的反差越来越大,特别是乡镇基层民政部门处于严重超负荷状态。

  就嵩县而言,全县16个乡镇,大的乡镇配备2个民政助理员,小乡镇只有一个人从事民政工作,根本无精力做好日益繁重的本职工作。

  二是在2005年各地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所有民政办公室被撤销并入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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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民政办公室作为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第一站,工作神圣而光荣。

  而目前乡镇的计划生育、林业、水利、司法等七所八站均有单独的机构、编制和办公场所,唯独民政是合署办公。

  无单独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这种机制严重制约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是从工作职能看,乡镇民政在本来工作任务就重的情况下还存在兼职现象,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绝大多数同时承担着乡镇安排的驻点包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招商引资以及突击性工作任务,而这些工作的难度和压力远大于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只能挤时间去完成,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致使政策措施执行走样或流于形式。

  四是基层民政经费严重不足。

  近年来,上级拨付地方民政部门的专项资金数目甚大,但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异常紧缺。

  低保、五保、优抚对象、救灾救济资金的发放、下乡调研、各种表册印制等都需要大量的工作经费,然而,上级下拨的民政工作经费均为专项资金,使用途径和范围受限,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

  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策、工作经费紧缺的双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五是民政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给民政工作带来了新的压力。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迸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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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作业务上,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部分群众未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要求救助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群众不符合救助条件,看他人受益而眼红,出现“拿着手机、戴着项链也想吃低保”的现象,致使救助额度相对于“需求”额度差距越来越大。

  在政策体制上,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且政策出台不平衡,诱发了涉军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符合条件的互相比享受的级别和等次,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趁机捞一份、并坚持认定自己有权享受,导致涉军人员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民政维护稳定的一大难题。

  综上所述,由于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紧缺,致使民政工作信息不灵,政策和法规宣传面不广,贫困对象救助不及时,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直接困扰着民政事业的发展。

  三、意见和建议

  1、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需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协作、城乡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协同。

  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才能促进民政事业的不断发展,这一运行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2、足够的资金投入是完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

  各级政府应通过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积极拉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等措施,不断*****更多的财力、资金,投入到以生活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民政事业建设发展上来。

  3、在乡镇恢复民政办或民政所机构,充实力量,稳定队伍。

  由于民政工作政策性强和业务性强,对民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要求高,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民政干部数量和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解决好有人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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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问题,各乡镇至少配备3—5名专职民政干部,让民政干部有阵地、有职有权,以增强民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强化落实。

  4、解决好县、乡民政工作经费问题。

  民政业务工作经费关系到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各级民政部门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和必要保障,是落实和执行政策的体现,也是规范使用民政资金、保障民政资金专款专用的基础。

  建议上级拨入一定的民政工作经费,以保证民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5、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素质,确保工作成效。

  针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多、管理服务对象多、牵涉业务多、资金量大以及对民政干部要求高的实际,要加强对民政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专门组织全县民政干部集中培训,采取走出去参观学习、举办民政干部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培训,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丰富理论水平、提高业务技能、加强道德建设、筑牢思想防线,以利更好地为民政对象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适应民政工作的需要。

  6、改善办公条件。

  请上级考虑给乡镇乡民政所适当配备微机、打印机和其它必要的办公设施,使基层民政干部从传统的手工操作中解脱出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根本上解决通讯靠“吼”、交通工具靠“走”、办公靠“手”的现实问题。

  镇民政工作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基础,乡镇民政机构是民政工作的最基层单位。

  近年来,乡镇民政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职能被削弱、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规范、工作落实难的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们组织专班,深入全市9个县(市、区)20多个乡镇,对乡镇民政工作现状进行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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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主要有“四难”:

  一是机构进编定位难。

  日益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与机构改革的矛盾突出,机构进编定位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二是争取领导重视难。

  有的乡镇领导,嘴上说起民政工作重要,但在领导力量、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实质性问题上重视不够。

  三是工作协调难。

  民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综合协调。

  有的乡镇领导力量较薄弱,不便于工作协调。

  四是工作落实难。

  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工作任务与力量不相适应。

  一些乡镇仅1名民政干部,人少事多,工作忙不过来。

  ②工作经费困难。

  ③调控手段无力。

  要使乡镇民政工作提档升位,我们认为必须坚持“两个纳入”,加大“四个力度”:

  “两个纳入”就是将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将民政事业纳入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与其他事业同规划、同统筹、同协调、同发展。

  加大“四个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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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大民政工作宣传力度,深化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不但要宣传自身工作的广泛性、服务性、重要性和繁杂性,还要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在以人为本,扶贫帮困,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民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乡镇民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建设一支学习型、政治型、实干型、业务型和创新型的高素质乡镇民政干部队伍。

  三是加大排忧解难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解决乡镇民政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争取党委和政府配齐配强民政工作人员,每个乡镇配备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干部2人以上从事民政工作。

  要把那些政治思想好、能力素质高、工作扎实认真的干部配备担任民政工作。

  要尽量解决必要的办公设施,逐步加大对民政事业资金的投入,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完成,保障社会稳定和困难群众生活。

  四是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严格依法行政。

  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经常深入乡镇,重点检查各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发放,办事程序是否规范,工作手段是否合法,真正使乡镇民政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民政工作的社会职能多,涉及面广,代表的都是老百姓的实际利益、根本利益,都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终极目的;各项工作都饱含着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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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基层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的形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

  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这都需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协作、城乡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协同。

  从多年工作情况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要满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变化的客观要求,促进民政工作不断发展,这一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是投入上有不协调因素。

  足够的资金投入是完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

  县市级党委、政府应通过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积极拉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等措施,不断聚集更多的财力、资金,投入到以生活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民政事业建设发展上来。

  近年来,各县市民政部门惠及千家万户的民政资金投放总量逐年增长,但从其供给渠道和使用结构等方面来看,很不协调。

  从供给渠道看,向上争取部分约占90%以上,地方财政投入约占

  6.8%左右,社会投入约占

  3.2%左右,地方投入和社会投入严重不足。

  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民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里支持,近年来,按照上级规定地方应予配套而实际未能落实到民政部门的资金数目甚大,造成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与工作制度不相适应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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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使用结构看,用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多,用于社会事业发展少,用于内部管理少,用于公共服务部分更是紧缺,使用结构失衡。

  从工作保障看,上级下拨的民政工作经费均为专项资金,使用途径和范围受限,而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对千头万绪的民政业务来说只能是勉为其难,杯水车薪。

  民政部门承受着严格落实政策、地方配套不足、社会投入过少、工作经费紧缺的四重压力,严重影响了民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力度。

  三是力量配置有不配套现象。

  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单个民政对象身上,切实改善民生,必须要有稳定的物力和人力保障。

  近年来,随着民政职能的延伸和业务的拓展,各基层民政部门关于城乡低保、婚姻登记、流浪乞讨救助、民间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均成立了相关职能机构,设立了专职办公场所,部分乡镇设立了社区低保工作站,民政工作力量得到一定充实。

  但从总体看,仍存在力量严重薄弱、软硬件设施不配套等不容忽视的现象。

  从人员配置看,各民政局机关科室、二级单位、乡镇民政办均处于工作超负荷状态。

  在2005年左右各地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所有民政办公室基本上被撤销并入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乡镇民政工作“机构无帽子,门口无牌子,办公无章子,办事无票子”,且人员更换频繁、整体素质待提高。

  乡镇民政办公室作为民政工作的最基层,是掌握民情、倾听民声、反馈民意的“前沿阵地”,是把党和政府温暖送给广大困难群众的第一站,目前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民政职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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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设施配备看,民政部门部分二级单位无固定办公场地,或办公设施落后,有的靠租赁房屋办公,部分社区低保工作站无固定场所,办公条件差,严重影响了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民政事业的发展。

  从工作职能看,部分机构存在兼职现象,其中以基层民政部门最甚。

  乡镇民政办公室绝大多数同时承担着乡镇安排的驻点包村、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招商引资以及突击性工作任务,并与其工资挂钩,而这些工作的难度和压力远大于民政工作,民政工作只能挤时间去完成,处于被动应付状态,致使政策措施执行走样或流于形式。

  四是对象需求呈不断扩增之势。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加快,各种利益关系更加复杂,一些深层次矛盾逐渐汇集迸发,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凸显涌现,特别是民政工作对象的需求不断增长,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各种合理、不合理的诉求交织,给民政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矛盾。

  在工作业务上,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济弱助困力度不断增加,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部分群众未能共享改革的成果,要求救助的呼声越来越高;部分群众不符合救助条件,看他人受益而眼红,出现“坐着小车也想吃低保”的现象,致使救助额度相对于“需求”额度差距越来越大。

  在政策体制上,相关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含金量不断提高,且政策出台不平衡,诱发了涉军人员的心理不平衡,符合条件的互相比享受的级别和等次,部分不符合享受条件的想趁机捞一份、并坚持认定自己有权享受,导致涉军人员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成为民政维稳的一大难题。

  正确把握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研究、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是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之

  一。

  解决上述问题,有的需要各地民政部门自身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动适应;有的需要当地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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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需要上级、国家在相关政策和制度设计上作进一步的改革调整;有的需要更多层次、更多数量、更大范围的社会参与,需要整个社会关注度的提高。

  当前民政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及解决措施来源: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时间:

  2008-07-2907:

  58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当前民政工作的薄弱环节不仅存在于民政业务工作之中,更多的存在于对民政事业发展起至关重要作用的领导保障、经费保障、设施保障、体制机制保障、法规政策保障等方面,业务工作的薄弱环节一般都是由于这些保障不到位造成的。

  正确认识薄弱环节,及时解决薄弱问题,是加快民政事业的发展的治本之策。

  一、主要的薄弱环节我们认为,当前民政工作主要有以下5个薄弱环节。

  (一)民政部门的地位与需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

  在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大背景下,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

  无论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还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

  单就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来讲,如果没有社会救助体系的支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得不到解决,就没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基石”。

  而且民政工作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承担了重要职能,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因此,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对民政事业寄予了厚望,也给予了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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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民政工作的地位虽然不断提高,但这种提高是表面的、口头上的提高,没有很多实质性的提高。

  一般认为,地位的提高应该是说得起话,要协调能协调;干得了事,要资金有资金,要人员有人员。

  而民政工作现状是要协调难协调,人员、资金没有保障,这主要是因为民政部门的地位与需要发挥的作用存在较大差距。

  首先,民政工作最主要的职能是社会保障,而“社会保障”的帽子却带在劳动部门头上。

  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社会保险和优抚安置。

  社会保障体系的5大内容,民政部门有4项,劳动部门只有1项,但由于劳动部门有社会保障这块“招牌”,以致社会普遍认为民政工作主要是社会救助,是劳动部门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部分,民政部门的职责与名称极不相符,从而引起社会认知的错位。

  其次,中央分管民政工作是副总理,各级政府分管民政工作是副省长,从政府领导层面上讲,就是弱势领导。

  近几年部里召开的会议基本没有国务院领导到场讲话,更没有政治局常委出席。

  现在,各级政府需要落实的工作太多,都很重要。

  “工作重不重要,就看出席的领导”,很多民政工作本来应该是政府牵头的,却变成了民政部门一家的工作,这样上行下效,民政工作就变成了下级民政部门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而不是下级政府落实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导致民政部门在牵头协调时,缺乏党委、政府强有力的支持,部门协调难以到位,特别是无法争取配套资金和机构编制。

  再次,有些民政工作职责职能不很明确,部门职能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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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基层组织建设,本是民政牵头,但事实上,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中,人大、组织、纪委、农办等部门都在争着管事,而那些部门在组织和协调中比民政的权威都显得大,这样,民政部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牵头作用日渐削弱。

  又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教育部门对贫困学生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只是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一个方面,但事实上,党委、政府对教育救助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视。

  因此,民政工作的地位与应发挥的作用不相适应,影响了民政事业的发展。

  (二)民政资金总量与服务对象的需求不相适应。

  从全国来讲,“十五”期间民政经费支出占中央财政的

  1.89%,湖南2%左右。

  但从救助的对象来讲,湖南一年救助和支助的对象达600万人以上,占全省总人口的近10%,也就是说,只安排了2%左右的钱,解决了近10%的人的困难,这种资金比例与服务对象比例的巨大反差,直接带来的后果就是民政事业发展远远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特别是民政对象的需求。

  湖南城市低保月补差66元,落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特困户救助人均

  8.2元,基本起不到解困作用;农村低保还没有全面铺开,已开展了的救助标准也较低,这些都是由于民政资金严重不足造成的,制约了民政事业的发展和民政职能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现有工作条件与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人员编制紧缺。

  近几年,民政工作增加了多项任务,而相对应的机构编制没有增加。

  如我厅低保处成立之初,只负责城市低保工作,编制4人,而近几年新增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城市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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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养、敬老院建设等多项任务,以及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量的协调工作,工作量增加几倍,服务对象扩大几倍,而人员编制一直没有增加。

  我省大部分市州民政局行政编制不到30人,却要承担大大小小60多项工作任务,导致有的工作只能应付了事,区县民政部门连应付都应付不过来。

  乡镇基层民政机构人员编制更少,事实上在乡镇落实的民政工作有近10项,而人员编制最多的也就2—3人,半数以上只有1个人,个别还没有专人,只有兼职干部,民政工作在乡镇实在难以落实到位。

  二是工作经费紧缺。

  一方面,原有工作经费就少得可怜;另一方面,新增的工作一般没有安排经费。

  有的地方为了开展好工作就只能变相的使用其它经费,甚至挪用专项资金;有的干脆不开会、不协调、不指导,任其发展,以致有的民政工作在基层发展很不平衡,落实得也不好。

  三是设施设备普遍缺乏。

  以我省为例,目前我省民政福利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数量不够,整体水平不高。

  如现有乡镇敬老院仅能集中供养4万多人,而全省有五保供养对象45万多人,集中供养率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现有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精神病院、老年公寓)89所,床位8986张,而城市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有近30万人,远不能满足这些人入住的需要;现有光荣院150所,入住3514人,而全省有入住要求且符合条件的对象达

  1.9万人;还有11个市州没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6个县应设而没有设立救助管理站。

  工作手段落后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有的县(市)没有必需的交通工具,更无救灾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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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娄底市娄星区民政局,只有两辆超期服役的普通桑塔纳,救灾期间还不敢开到灾区,只能临时租车。

  还有的县级民政局的业务部门、乡镇民政所没有配备电脑,已有的还满足不了需要。

  许多基础信息和数据如低保、地名、婚登、优抚等都要从社区(村)、乡镇(街道)、县逐级录入汇总,如果基层没有这些设备,造成信息录入渠道不畅,影响办事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

  由于工作条件与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导致基层有的工作做不好,想做好的也没办法做好。

  (四)体制机制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近几年,民政部门提出构建“大民政”格局,并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取得了好的效果。

  但这种体制机制的实际运行效果与工作要求相距甚远,还局限于“小民政”的范畴。

  一方面,绝大多数民政工作还是民政部门在独立承担,政府在其中的主导、协调、保障、推动作用不明显。

  另一方面,部门配合力度不大,民政部门责权利不统

  一。

  突出表现是民政主管的资金民政做不了主,民政资金的分配非财政部门同意不可,有的甚至由财政部门拿分配方案。

  民政部门由资金的使用管理部门变成了监督部门,管事的不管钱,责权利严重错位,直接影响了资金的及时到位和使用效益。

  如部里规定救灾资金省里要在5天内下拨到市州、市州在5天内下拨到县(市),但事实上经过各级财政部门后,在规定时间内根本到不了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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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村务公开、社区建设这一块,涉及多个部门,民政部门自己的工作都做得好,但其它部门的工作就不好调控,缺乏制约措施,这样一旦有些部门的工作做得不好,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受批评的还是民政部门。

  (五)民政法律法规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

  民政工作执法任务重,虽然近年出台了不少法律法规,但相对于依法行政来讲,民政部门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滞后。

  一是层级较低。

  民政部门的执法依据只有少数几个是人大颁布的法律,绝大多数是国务院和民政部颁布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权威性和影响力较弱。

  二是硬性规定较少。

  民政部门对违法行为很少有可操作的硬性处罚规定,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强。

  三是立法空白点多。

  如去年以来开展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市、县工作开展在先,中央、省的政策出台在后,各地都是在没有统一政策的情况下摸索前行,难免出现政策疏漏,待上级政策出台了,又可能出现上下不协调的问题,势必给基层工作造成被动。

  又如慈善事业,是社会救助的有益补充,应该由政府主导且大力推动。

  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涉及慈善的专门法律法规,势必造成慈善机构设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影响慈善事业的发展。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两个主要执法依据是《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非营利性的界定、基层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民间组织享受的优惠政策以及政府对民间组织的培育扶持等方面缺乏明确规定,重程序性、轻实体性,可操作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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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两个条例与国家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如《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不一致的问题。

  同时,救灾救济、退役士兵安置、双拥优抚等政策法规都还不完善,需要政府自上而下进一步健全、规范。

  二、解决的建议措施上述5点是我们认为在客观上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薄弱环节,这些薄弱环节的不利影响远远大于民政业务工作本身,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为此,提出以下4点建议和措施。

  (一)明确民政事业发展方向,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

  关于民政事业的发展方向,应定位于“小政府,大社会”。

  “小政府”就是讲民政工作必须立足于为民政对象服务,代表政府切实做好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各项工作,这是民政部门的根本任务。

  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不能大力提倡社会化、市场化。

  在至少10年左右的时间内,为民政对象服务不是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能起很大作用的,还是必须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

  “大社会”,就是讲民政工作中服务民政对象以外的工作,应该逐步推向社会,走社会化道路,民政部门主要在政策引导、协调和宏观调控上下功夫,而不要过多的给予项目、资金扶持和部门干预,给予其充分的市场化、社会化的自由生存空间。

  另外,民政部门不能包揽太多的事情,对一些职能交叉、部门争权,而对民政部门又无关痛痒的工作,可逐步简政让权。

  特别是新增民政工作任务必须慎之又慎,在民政工作已太多太杂的形势下,已不宜再新增民政工作,否则,民政部门最终会成为“不管部”,即“什么也管不了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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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民政工作主要任务应立足于5大块,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服务、基层组织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社会事务管理。

  鉴于这样一个定位,民政事业的发展必须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体制上应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而不是“政府主导”。

  党委领导,就是民政工作必须有一名党委常委分管,这样协调才有力度,落实才能到位。

  政府负责,就是政府要有一名常务副职领导分管民政,民政工作所需经费特别是为民政对象服务所需经费,政府应足额承担,重要工作应由政府牵头协调,为民政对象服务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效果好不好,政府应负起责任,为民政职能的充分发挥提供支持和保障。

  只有这样,才能逐步改变民政工作要协调难协调,要钱用没钱用的困境,民政工作才能实现由“弱势民政”向“强势民政”的转变。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要提高财政支出比例。

  民政工作做得好不好,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落实得好不好,关键靠资金投入,这是民政工作的基础。

  有了钱,民政工作就好办,没有钱,民政工作就难办,这个问题在中西部地区尤为突出。

  目前,民政服务的对象占总人口的近10%,而投入不到2%,这也是有的民政工作难以再上新台阶的症结所在。

  因此,对民政资金的投入,要建立民政资金自然增长机制,要像教育、科技等经费的投入一样,有一个比例标准,在近两年内,财政投入民政资金的比例应该提高到5%以上,再逐年有所增加。

  二是要从根本上理顺民政资金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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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民政资金应该由民政部门安排使用,有关部门只负有监管的职能,而不应插手民政资金分配使用,这一点不理顺,特别是到了市、县民政部门,民政工作将走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进”也“进”不得,因为对资金没有分配使用权,工作做不好;“退”也“退”不了,工作做不好,受社会和公众的指责。

  今后民政资金的下拨应由民政牵头,财政只能起到监管作用。

  三是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

  中央财政下拨资金时就应明确资金的

  0.5%—1%可用于补充工作经费的不足,这样基层工作才有余地,才有条件,才可避免挪用、截留民政资金的问题。

  (三)加强基层民政力量,改善工作条件。

  一是要增加人员编制。

  省、市、县、乡各级民政部门都要适当增加干部编制,以我厅机关为例,平均1个人管一项工作,到了市一级,平均一个人要管2项工作,到了县一级平均1个人管3—4项工作,到了乡镇一级1个人管9—10项工作,甚至没有专人来做民政工作。

  对此,需要研究解决人手紧缺的问题,特别是今后凡新增民政工作任务,必须先解决机构编制,才能开展工作,否则,民政干部的承受能力会达到极限,最终要出问题。

  在解决乡镇一级民政工作力量方面,要紧紧抓住税费改革中乡镇机构改革的契机,配好机构和人员,否则,一旦失去这次机会,基层民政工作将难以翻身。

  目前,我省在益阳市开展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调整后的96个乡镇(街道)全部统一设置“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配备1—2名干部,3—6万人配备2—3人,6万人以上配备3—5人,较好地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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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和机构不稳定的问题,我们准备争取在全省进行推广,从根本上解决全省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要分期分批为基层民政机构配备必要的设施。

  “十一五”期间,部里应考虑安排专项资金分期分批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县(市)民政局解决车辆、电脑等必要工作设施,为基层开展好工作创造条件,这也有利于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更好的落实。

  三是要加强各级特别是基层民政干部的培训。

  要从上到下,分批组织各级民政干部进行培训,充分利用民政部门自己的培训资源优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提高民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同时,要关心干部的成长和待遇,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较强能力、比较稳定的民政干部队伍。

  四是要树立并大张旗鼓宣传民政干部典型。

  能在全国树立起来的典型不多,民政系统树立了“为民模范”周国知这个典型,非常感人,对民政系统干部起到了很大的教育作用,但宣传的连续性和力度不够。

  树立一个典型不容易,让社会永远记住一个典型更不容易。

  因此,要借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召开的契机,建立对民政典型的长效宣传机制,以此扩大民政工作影响。

  (四)加强民政法规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一方面,要加快民政立法,填补立法空白区,抓紧制定救灾、社会救助、慈善、区划地名管理等法律法规,同时抓紧修订一些不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部里在提请出台法律法规时应注意提高法律法规的层级,尽量以人大的名义出台法律,一般也应由国务院出台法规,提高民政法规的权威和影响。

  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对民政执法应明确强硬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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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探索建立民政综合执法机制,对内对外开展执法监督,形成依法推进民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1、社会救助工作三对矛盾日益显现:

  一是大量困难群体的存在与建设“千亿合肥”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

  合肥市现有困难群体中还有相当部分在短时期内仍难以靠自身能力走出困境,而且由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收入差距等原因,还有一些正在形成的困难群体,如失地农民、单亲家庭、城市流动人口等。

  二是困难群体多方面的救助需求与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

  除吃、穿、住等基本生活的救助需求外,贫困家庭医疗难、子女上学难、住房条件差、打官司难等特殊困难使救助需求多元化。

  三是社会救助工作的快速发展与相关的支持保障系统不健全的矛盾日益显现。

  社会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项目和涉及到的相关部门随之增多,使民政部门的工作更加繁重艰难。

  2、基层民政队伍素质、工作条件与担当繁重救助任务不相适应。

  全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现有民政行政人员381名,其中年龄在50岁左右的占70%以上;专科以下学历占80%,民政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

  各乡、镇(街道)民政机构撤销,“民政任务有增无减,民政人员有减无增”,使得县区民政工作推动难,乡镇民政工作落实难。

  3、农村在乡老复员军人医疗住房问题亟待解决。

  4、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偏小,标准偏低。

  如肥西县摸底排查全县人均年收入625元以下的绝对贫困户为9172人,省下达的指标为7795人,还有近1400户符合条件的特困户得不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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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五保供养经费缺口较大。

  从全市来看,按农村五保户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费计算,共需

  3969.24万元,减去省财政对合肥市农村五保户的专项补助1390万元,尚存在缺口

  2579.24万元,扣除县、乡、村统筹部分,全部经费缺口至少1/3。

  6、退伍安置工作难度越来越大,接收单位拒收现象增多,实际上岗率偏低;三县安置周期过长,自谋职业补偿标准偏低。

  (安徽省民政工作的重心和着落点在基层,服务对象在基层,归宿在基层。

  新时期繁重并复杂的民政工作任务,与亟待进一步加强和发展的基层民政组织之间存在很多不协调。

  这种现象如不及时予以解决,将会严重制约民政事业的发展。

  一、存在问题一是基层民政组织难以承受激增的民政工作任务。

  近年来,随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不断加强,民政工作任务激增,工作领域越来越宽,服务对象越来越广,基层民政组织难以承受。

  以肥东县为例,近几年来,新增了灾民倒房重建、社区建设、城乡低保、“515”敬老工程、城乡医疗救助、老龄工作、送温暖工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上海落户二代人员补助发放等事关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公共服务内容,民政业务工作计算起来大项有60多项,小项有80多项,民政服务对象也是日益增多,其中五保8829人、农村低保33557人、城市低保4015人、优抚对象3205人、上海落户定补对象590人。

  此外,各项民政业务工作的内容又不断丰富,增加了许多工作量,而这些工作都要靠基层民政工作者去落实、去完成,如城乡低保实行动态管理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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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发生灾情要亲临一线查灾、核灾,灾民倒房重建要加强督察,五保、低保、救灾等保障资金要打卡发放等。

  二是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大都超负荷运转。

  各乡镇和开发园区在2002年机构改革后,乡镇将民政业务划入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不再设立,民政工作人员编制大的乡镇2—3人,小的乡镇只有1--2人,有的只有1人。

  同时有的民政干部还兼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合管办主任、文化站长、残联理事长、村支部书记等职,有的还参加乡镇中心工作、包村驻点抓计划生育、抓拆迁,这种超负荷运转状况直接导致基层民政工作任务重与人员少的矛盾更加尖锐。

  三是基层民政工作条件亟待改善。

  民政部门肩负着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重要职责,然而,无论从办公设施、工作待遇或者经费保障等方面,基层民政干部的工作条件与所从事的工作业务量不相对称。

  主要表现在:

  办公设施缺乏。

  基层民政部门仍然沿用原始手段开展各项业务,查灾、报灾、核灾依靠口述手写;优抚、低保、特困户管理仍是手工操作;低保、优抚等重要档案资料无处存放。

  工作经费短缺。

  近年来,基层民政工作经费并未随着民政业务工作的拓展而随之增加,许多专项工作都难以落实工作经费。

  工作待遇低。

  民政部门归属政法口,承担着大量民政业务工作,同样起着维护着社会稳定的作用,却未享受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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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建议一是加强组织建设。

  设立基层民政事务所,乡公务员编制。

  增加人员编制,5万人以上的乡镇民政事务所设置4—6人,不少于4人,5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所设置2—4人,不少于2人。

  二是增加财政投入。

  增加省市县财政投入,每年拨给乡镇专项民政工作经费,5万人以上乡镇2万元,5万人以下乡镇1万元,由省市县按比例承担。

  三是提高人员待遇。

  由于基层民政工作量的增大,必须提高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待遇,以提高工作积极性。

  民政事务所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一般人员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

  四是加强人员统管。

  人员由乡镇在公务员中选备,民政事务所设立后,归县区民政局统管,由县区民政局参照计生部门对乡镇计生办的管理模式对基层民政工作者进行考核、调配、使用。

  (肥东县民政局宋孝祥)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民政部门责无旁贷。

  这是民政事业发展的良好机遇,也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要做到困有所济、灾有所救、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幼有所抚,是和谐社会的最低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感到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目前,民政部门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大都是能够尽职尽责的,但当前民政部门所处的地位和工作条件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

  建议宣传等部门对于民政部门的工作以及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给予大力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政、支持民政,使民政部门更好地为广大困难群众服务,更好地为构建和谐安徽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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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存在资金匮乏、机构人员薄弱的问题。

  比如,很多乡镇基层没有专人负责民政工作,也没有相应的机构设置;农村特困救助、农村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工作的开展存在着资金等困难。

  建议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的经费投入,推动救助体系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打下社会基础。

  同时,安徽省委常委会已作出决定,“将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更名为乡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由省编委按程序研究办理”,请有关部门抓紧落实。

  加大对慈善事业的呼吁和支持。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发展慈善事业”,这是多年来“慈善事业”这一概念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上。

  慈善公益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实现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

  一。

  与经济发展速度相比,目前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是相对滞后的,与全国相比,安徽的慈善事业更加落后。

  呼吁政府把促进慈善公益事业发展作为一项职责,多为慈善公益事业发展解决实际问题,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统筹安排慈善公益事业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资金投入,促进慈善事业的快速发展,更好更多地救助困难人群。

  (安徽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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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民政局统战工作存在的不足

 民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问题

  1、民政经费发放渠道不十分畅通。“一卡制”发放给撤并后的大乡镇民政工作减轻了工作负担,方便了民政对象取款,这也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可是,由于是各镇政府与各代发机构以协议的方式确定发放机构的,往往会因单方毁约,而造成民政经费不能及时发放下去,势必影响民政对象的生活。六郎镇邮政局原来代发各种民政事业费,但后来不愿代发五保生活补助款(原因是他们认为一来麻烦;二来无利可图;三来不是涉农补贴,执行不执行无所谓)造成2010年5~6月两个月五保生活补助款未及时发放下去。

  2、民政工作经费不足。撤并乡镇以后,各镇均成立了民政办,但隶属于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几乎没有工作经费,下村包干交通费已远远满足不了现今民政工作的需要,导致民政助理员不敢下村、不愿下村,象城保、农保、五保、优抚对象等民政对象的审定必须下村入户核实的也往往无法进行,准确性、公正性大打折扣。

  3、年龄结构呈老化趋势,专职不专。由于现在乡镇中心事务较多,民政干部“拉郎配”现象严重,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民政工作上,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加之年龄老化,精力不济只能穷于应付。

  4、民政办力量薄弱。现今民政工作头绪多、任务重、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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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难度大,各镇民政办普遍人手少事务多,往往处在超负荷运转状态,导致任务完成的质量,各种对象的准确性,数据的科学性大打折扣。

  5、民政助理员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民政干部知识面窄,专业知识缺乏,特别是协调能力以及文字能力明显不足;视野宽广,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民政干部占极少数。有的民政助理员虽然从事民政工作多年。但由于年龄、文化等关系,思路狭窄,仍跳不离过去的发发钱,拜拜年的老传统工作摸式。特别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这些民政助理员无法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6、培养交流的力度不佳。一方面民政助理员存在年龄偏大、兼职较多,另一方面还存在着培训交流力度不到位的问题。民政助理员由于经常下村进户业务忙人手紧,平时学习民政政策法规的时间不多,又没有参加过正规培训,普遍存在还未培训就上岗现象。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不到位。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还没有把民政工作提到重要地位,在指导思想上沿袭旧式传统的老方式,错误地认为民政助理员是发发钱、拜拜年的老做法。因此,在安排民政助理员时,往往把那些能力弱,工作难打开局面的同志安排到民政办,民政办当作是一个“养老”的部门,正因为乡镇主要领导层传达、贯彻民政政策深度不够,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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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得乡镇民政办难以引入优秀人才。导致不少年轻乡镇干部认为“民政工作只适合老同志工作的部门”,使人感到在民政办工作提拔机会少,难以实现自己价值,民政工作没有盼头。如此一来乡镇民政工作无长远计划目标,缺乏主动性、创造性,普遍存在着一种多栽花,少栽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

  2、乡镇民政助理员数量配置不足。众所周知,乡镇民政助理员,是承担民政工作最前沿的工作者,他们直接同人民群众打交道,是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落实者,因此民政助理员配置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这个大局。然而,从目前全县实际情况看,民政工作繁多与民政助理员短缺的矛盾十分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基层民政事业的发展。一些乡镇在92年撤区扩镇并乡前是一个乡镇一个民政助理员,撤扩并后由二至五个乡镇合并成一个镇,也只三、四个民政助理员,且任务还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严,可想而知,面对盛市、县民政部门下达的大量民政工作任务时,一个镇光凭二、三个民政助理员承担如此大的工作量,显然有点力不从心,有些乡镇民政助理员要么无暇顾及,要么草草应付了事。

  3、考核激励机制不够完善。首先,在干部提拔上,乡镇民政助理员普遍不具有优势,民政助理员提拔到领导岗位的几乎为零,导致干民政工作缺乏内动力。其次,在工作考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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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上,虽然已将民政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工作的整体工作考核中,但所占分值较少,不能引起乡镇政府的高度重视。

  4、乡镇民政助理员的专业结构和学历结构不够合理。目前普遍存在着倒金字塔型结构的现象。上级部门分工较细,可谓一应俱全,而对于乡镇民政办来说显然是千条线汇集到一根针之中的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具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历水平高的民政助理员屈指可数。

  三、对策建议

  1、切实提高加强乡镇民政助理员队伍建设的认识。加强乡镇民政助理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乡镇民政助理员作用,关键要切实加强乡镇民政助理员队伍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民政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乡镇民政工作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领导应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基层民政助理员工作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从而制定有利于乡镇民政助理员自身发展的政策、措施,使乡镇民政助理员工作有干头也有盼头,切实制定有利于关心、帮助、扶持民政助理员安心积极工作的工作待遇,努力形成关心民政助理员工作,关爱乡镇民政助理员的浓厚氛围。

  2、逐步改善乡镇民政助理员队伍的结构。首先要切实加强乡镇民政助理员队伍的结构,做到定职、定编、定位、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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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岗,改变乡镇民政助理员严重超负荷的状况。上级主管部门要为乡镇民政助理员大声疾呼,帮助他们落实好政治待遇,解决好生活困难,排除后顾之忧,使他们全心全意做好民政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做贡献。其次要改善乡镇民政助理员年龄文化等方面的结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政助理员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把年轻有为的同志选配到民政助理员岗位上来,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民政助理员队伍。第三,要积极抓好选配乡镇民政助理员的渠道,要以政绩论优劣,及时把优秀人才选拔到民政助理员岗位上,以形成一支改革、务实、优质、高效的民政助理员队伍。

  3、切实加大培训力度。从所周知,乡镇民政工作由于面向基层,具有政策性、群众性、社会性、多样性等特点,对乡镇民政助理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因此必须把加强乡镇民政助理员的岗位培训作为提高民政助理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民政助理员的调任,必须经过上级民政局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上岗。在培训内容上,要结合形势、面对实际,针对当前乡镇民政工作存在的难点、热点、焦点等问题,切实加强民政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方针、政策的培训,在培训方式上,要改变过去“以会代训,以老带新”的在岗培训模式,要建立“短、快、实特点的培训新模式。”即培训时间要短,培训节奏要快,培训内容要实,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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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方法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民政业务知识辅导答疑,使民政助理员能学以致用的培训形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使乡镇民政助理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使基层民政执法工作得到加强,使基层民政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基层民政地位和形象得到进一步巩固。

  4、健全考核奖励机制。要坚持和完善乡镇民政助理员工作考评奖惩机制,努力将乡镇民政助理员考评列入乡镇党委组织部门综合考评体系,与职务提升,交流使用,物质待遇挂钩,对在历年民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和被县民政部门评为先进的民政助理员,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要制定乡镇民政助理员责任考核办法,推行基层民政助理员的监督约束机制。县民政部门要积极向乡镇党委推荐优秀民政助理员。县委组织部门要重视加强对乡镇民政助理员的培养,逐步形成县民政部门推荐和组织选拔的互动机制,切实把作风过硬、素质全面、工作踏实、实效明显的优秀乡镇民政助理员培养好、使用好,不断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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