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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17篇

时间:2022-12-14 20:00:05  来源:网友投稿

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17篇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依法治国培训班讲话稿  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瞿开业  (2006年6月4日)  同志们:  【篇一:在依法行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17篇,供大家参考。

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17篇

篇一: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依法治国培训班讲话稿

  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瞿开业

  (2006年6月4日)

  同志们:

  【篇一:在依法行政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

  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我县依法行政进程,按照市法制办的统一要求,经过县政府法制办的精心组织和安排,皋兰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今天正式开班了。全县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高起点和深层次上来深刻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大意义,本着对政府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对待本次培训。对学习的内容要入耳、入脑、入心,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感、学有所获,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下面,我讲三方面意见。

  一、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培训的重要性

  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尤为重要,关乎依法行政进程,关乎行政机关的形象,关乎整个社会法律意识的形成。广大执法人员必须明确肩负的重任,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终身学法的理念,通过学习和研究,不断进行理论升华、知识更新,提高理论水平和法律素养,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使行政执法工作始终服务于法治政府建设的

  大局,进而推动政府法制建设朝着理性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治建设,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行政执法体系逐步健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对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深度不够,把握不准,造成执法程序混乱,执法文书制作、使用、管理不规范;有些执法部门受利益驱动,把行政执法当成增加经费来源的途径,使部门权力利益化,甚至知法违法;有些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导致一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现象在某些领域、行业不断发生。这些问题和现象直接影响到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影响到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势在必行。

  二、学以致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这次培训活动时间很紧、内容很多、要求很高。大家作为全县行政执法队伍中的一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回到执法岗位后,要将自己的所学使用到行政执法实践中,实现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馈理论的作用,促进我县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的整体提升。通过学习,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一些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能力不强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形成运用法律思维去思考问题、处理案件的良好习惯。我们举办这期培训班,首要目的就是要通过学习,让大家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做到心中有法,自学用法,有效解决执法人员主观意识执法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完备执法程序。当前,仍然有部分执法人员因为图方便、图省事,害怕行政相对人提出疑义,有意无意忽略执法程序中的某些步骤,甚至省略某些执法程序,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坚决不可取的。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遵循行政执法程序所要求的公正、公开、参和的原则,必须贯彻便民、利民的原则,必须在具体程序执行中努力体现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怕麻烦,敢于担责,切实保证程序正义。三是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目前,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因此,必须通过培训和学习,纠正实践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做法,做到正确使用、规范填制行政执法文书,切实做好执法基础性工作。

  三、端正态度,自觉遵守培训纪律

  这次培训班的授课老师都是长期致力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进程的法制工作者,他们视野开阔、理论素养高、研究能力强,授课内容丰富,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我们来说,是一次十分难得的学习机会。大家一定要端正态度,刻苦学习,积极思考,敢于提问,虚心请教,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要保持良好的学习气氛,认真听讲,认真笔记,深入学习。对老师提出的

  重点、难点要重点学习,反复思考,自身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教。要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保持积极主动的心态,不被动地接受学习内容。要善于抓重点,抓主线,通过把握重点,以点带面,提高学习的效果和质量。同时,这次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是发放行政执法证的重要环节,大家要自始至终参加整个培训课程,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凡无故不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执法证件一律不予发放或年检,不允许上岗执法。

  同志们,我们举办本次培训班,既是学习的过程,也是领取执法证件所必需的一项工作程序,培训结束后,要组织大家统一测试,只有测试成绩合格后,才能领取执法证,我希望大家能够虚心听讲,认真领会,提高学习效率,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最后,预祝培训圆满成功,祝各位同志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篇二:依法行政培训班讲话】

  在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今天我们在此举办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一是再给大家拜年,祝大家春节愉快;二是希望大家调整好节后工作状态,把心思和精力尽快转到工作上来;三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培训,帮助大家增强法制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新常态下酝酿新突破

  这次培训,是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之际,也是在我局机构改革基本到位,监管职能基本整合的情况下举办的,旨在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制环境。同时,也体现了局党组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大家一定要从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要适应法制建设新常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将“深入推进依

  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已经成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步骤。全局上下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不断加强自身法治能力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适应法制建设新常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是要构筑依法监管新格局。始终以“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为目标,依法履行职能,建设法治机关。在此次监管职能进一步整合后,我们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面临的考验更加严峻,大家要不断探索新的监管方式,不断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面抓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找准突破口,大胆创新监管机制,全力构筑依法监管新格局。

  三是要实现监管工作新突破。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发展置于法制建设大格局中去思考和统筹。在做好机关本级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执法监督,保障各项重大监管任务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对基层执法中发现的成绩和亮点,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认真研究,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确

  保各项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全面领会,作好表率,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课题,在座的各位不仅自己要学深学透,全面领会,还要作好模范。

  一是作好学法知法表率。当前,我们一些干部,法制意识还很薄弱,讲党的方针政策讲不过群众,讲法律法规讲不过群众,做起事来,不同程度的存在凭经验、凭感情的情况。归根到底,还是对法律法规不理解、不熟悉的表现。这次培训班参加人员都是局机关各处室的干部职工还有各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同志,大家的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是法律法规的直接执行者,也是群众认识食药监管、了解我们行政能力的窗口,大家一定要树立法治思想、提升法治思维,作好学法知法的表率。

  二是作好用法依法表率。学习法律,最重要的是把法律知识和行政实践紧密结合,和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紧密结合。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讲“蛮”不讲理,讲“横”不讲法的执法方式只会使矛盾难以化解,工作难以推动。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大家要将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严格行使公权、履行公职,严格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行为准绳,作好用法依法的表率。

  三是作好守法护法表率。正确处理好监管和服务的关系,树立“严格监管也是服务”的理念,严守纪律、坚持原则、依法办事,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公正。大家要凝聚正能量,把守法护法摆在更加突出

  的位置,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碰硬,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越雷池半步,自觉守法,作好守法护法的表率。

  三、入脑入心,学以致用,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大家从年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两天时间集中脱产学习,相信对于每位同志来说,都是十分难得的机会。此次培训班将重点组织大家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虽然时间短,但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安排紧凑。在这里,我就培训工作向大家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专心学习。局里此次从最高人民法院、区法制办、区党校请来专业师资授课,希望大家能够沉下心来,集中精力,专心学习。力争通过培训,使得大家在思想上有新提高,观念上有新转变,工作上有

  新突破。

  二是要端正态度。培训安排的课程,可能有些同志之前学习过,但法律法规知识要常学常记,希望大家能够端正学习态度,进行系统学习,做到温故知新,学以致用。同时要加强沟通交流,做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是要遵章守纪。磨刀不误砍柴工,希望大家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不论是有多年执法经验的老同志,还是刚刚走上岗位的新同志,都要既来之,则安之。自觉克服各种外界因素干扰,解决好工学矛盾,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来。自觉遵守各项学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和老干部处请假,同时,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关闭通信工具,尊重老师,尊重自己。加强组织纪律,以良好的学风和作风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最后,再次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预祝本次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篇三:在全市法制机构人员培训班上的讲话】

  在全县行政执法培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依法行政的全面推进,党和国家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更加艰巨和繁重,政府和部门的法制机构担当

  越来越重的法制工作任务,这就对在政府法制机构工作的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支和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政府法制队伍,愈加显得必要和紧迫。今天,举办我县行政执法培训会,旨在通过此次培训,提高全县政府法制机构干部的综合法律素质,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良好的基础,为实现我县经济的新发展、新跨越提供重要的法制保证。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确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作用

  政府法制工作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整个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根本性工作。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快法治国家建设进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1-

  作用。

  今天,在位的各位都是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只有认识和理解政府法制工作的性质和任务,并且充分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才能始终把握政府法制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得让人民群众满意、让政府领导放心。

  首先,政府法制工作是各级政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温家宝总理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而是

  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不单是法制机构的事,而且是政府所有部门职责内的大事。”可以说,凡是行政行为需要规范的地方,都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当前,我们要注重强化两个“全局观念”。一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对待政府法制工作要有“全局观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从政治上讲,我们的政府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根本目的就是保证行政权力始终为人民群众服务。从行政管理方面看,政府各项工作要贯彻好、落实好,除了加强组织领导外,关键在于加强政府法制建设,通过制度监督和责任约束保证政府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当前,一些乡镇和部门存在着有令不行、有禁-2-

  不止、政令不畅、效能不高的现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些地方和部门法制观念淡薄,法制工作做是还不够到位。因此,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就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二是政府法制机构在处理问题上要有“全局观念”。政府法制工作是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这就决定了政府法制工作不仅要紧密结合本机关的各项工作来进行,而且要求政府法制机构处理问题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忠实保证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政府法制机构要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和狭隘的“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划清界限,依法、客观、公正处理部门利益冲突、社会和行政机关利益冲突、老百姓之间利益冲突,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次,政府法制工作是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不是由哪个个人主观决定的,而是由我们所处的时代所决定的。社会越是进步,越是需要文明、民主和规范,就必然要求行政权力制度化、法制化。首先,政府法制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现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坚持依法执政,体现在政府工作中,就是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其次,加强政府法制工作-3-

  就是加强政府制度建设。政府法制工作通过制度建设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权力正确行使,实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三是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和社会转轨时期,人民群众越来越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政府法制工作必须针对新情况、新矛盾,通过法定渠道和方式,积极主动地参和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工作,为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第三,政府法制工作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责任重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通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去年5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对市县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和措施中,有的涉及政府法制工作,有的就是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内容。因此,依法行政能否落到实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制部门作用的发挥,因此,法制部门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4-

  第四,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一切为了人民这个根本出发点,处处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建设法治政府,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使政府工作人员摆正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防止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得到有效地贯彻落实。

  三、创新开展工作,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我市法制工作的实践充分证明,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是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关键。

  首先,要有创新思维,打破禁锢思想的传统理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过程就是对政府法制机构干部思想观念、思想水平和思维方式的改造过程。要建设法治政府,就必须培养造就一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适应和善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5-

篇二: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改革热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而攻坚克难。以下是整理的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欢迎大家阅读。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我作为人大战线上的一名新兵,面对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深感压力很大责任很重。人大工作性、政策性、知识性很强,特别是科教文卫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只有自觉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在真学、真懂上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努力学习人大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通过近期对四中全会和人大业务工作的学习和了解,我有以下三点初浅体会,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加深了对国家根本制度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中全会指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

  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就为在新的条件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第二、强化了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根本要求的认识。公报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更好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实践。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使人大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开展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要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难点问题不回避、敢介入,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要从法治层面调整和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第三,增强了对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紧迫性的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人大工作者也提出了新的考验。我们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只有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同时要具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克服困难,努力掌握依法履职所必备的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所以,我们要进

  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特别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和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更要学习好人大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使人大各项工作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勇于改革创新,增强创造活力,推动人大工作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切实担当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二:

  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改革热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攻坚克难。

  面对十分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第一年的良好开局,进一步坚定了全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凝聚起深化改革的广泛共识,增强了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必胜信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手段。公正司法是核心。全民守法是目的。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都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在学习了会议公报后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我国下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最大范围凝聚了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强了改革信心,意义重大、令人振奋。公报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把改革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增强参谋服务工作能力,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州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三: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坚持依宪治国演讲稿300

  今日中国,政通可以和,百业可以兴。

  科学发展观就象一盏具高挂在头顶上的明灯,照亮了我们这些正在寻求并开辟兴旺发达道路的年轻人。

  在这样一个时代里置放着自己,这就注定了我们必须承担起与时俱进,创新图强,持续追赶,精益求精的高标与时代重任!

  建设世界的人,舍少了他的什么人;兴于中国的人,对准了他的年轻人。

  青年是促进社会进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不可忽视的一个量。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的理想是法治中国梦。

  共产主义先驱李大钊曾说“年轻的人是生命中的王者”,“惟知跃进,惟知雄飞,惟知自由之精神,奇僻之思想,敏锐之直觉,活泼之生命,以创造环境,征服历史”。

  我们青年人是中华民族振兴的生力军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长征路上的突击手。

  那么,当怎样立足岗位,助力中国梦的实现呢?

  又是怎样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不普通的业绩?

  作为九江市中院的大法官,笔者以为青年法官应该坚持法治信仰。

  司法观念乃法官之魂,各国设立司法制度之最重要目的即在透过法庭这扇窗,给每位公民以正义之关怀,并平等地重视每位公民之权益。

  必须始终保持中立,谨言慎行,沉稳理性,既做到正义,又使人民群众看得见正义,感到正义,特别是使当事人感到程序正义。

  广大当事人在其生命中来到法院也许只有一次,而法官的职责是保证当事人不论输赢至少对我国司法程序表示赞同并予以尊重,让他们感受到程序上的公正对待,感受到理性上的文明礼遇。

  二要有实旄精神。

  “迟来的公正就等于是公正”,官司的延误让当事方长久地生活在动荡之中,这是一种煎熬,让当事方陷入官司的战车。

  “待草逢青,马逢己饥”,这难道不是一种司法拖延造成不良后果的意象——我比喻与我情难批判么?

  成功源于实,祸起于虚。

  我们希望我们戒眼不高,静得住,沉得住,从司法实践中学到知识,锤炼我们;希望我

  们在只争朝高的境界里勤奋地做我们的工作,踏踏实实地裁判每一个案子,使每一个当事我们都能真切地感受到法治所带来的公平与正义。

  当法治的中国梦照在现实面前时,真是雄关漫道真似铁。

  一代法官注定要艰难成长,就像中国法治化之路并非坦途,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但是我们要大声宣告:我们已经做过各项准备工作!

  “自信一生二百年,将当击水三千里。”

  只要将个人青年梦,法治梦,成功梦和伟大中国梦融为一体,人生一定会拥有更多辉煌。

  我相信,等中国法治梦想成真后,我们会对所做的贡献深感自豪。

  蓝天白云之下、青山绿水之中,我们九江中院人正用他们满腔的生命热情、燃烧的青春激情和勤劳、睿智的九江人民共同成长,共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璀璨华章,共迎更加光辉灿烂之未来。

  年轻的评委们,请大家一起鼓励,一起努力!

篇四: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

  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一:法律就是秩序。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日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暖和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遵守法律,唯有让遵守法律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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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遵守法律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遵守法律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遵守法律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官员贪腐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遵遵守法律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遵守法律。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7

  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遵守法律吗?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碰到类似的事时,常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的权利。但你知不知道,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进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你要知道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因为重要,所以遵守法律;因为需要,所以用法。同志们,亲爱的朋友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日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谢谢大家!

  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二:我心中的法治社会

  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一直到现在的大学,我的生活从未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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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脱离过关系,作为一个学生,放假期间在家,上课期间在学校,往返于家和学校之间,就算是在路途中也会有父母的接送,时刻生活在父母的关心下,生活在学校暖和的怀抱里,感觉到生活幸福,不仅拥有对个人人身安全的信心,更拥有对财物安全的信心。时时生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里,以至于对电视上、新闻里、社会中所听到的有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并没有更深刻的熟悉。听到“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个主题,我在想这是不是离我很遥远呢?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我们会听到因为一些人不遵守法律给他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而感到痛心。学生时代的我们没有机会去踏进社会感悟它的好与坏,我们就像是花朵倍受呵护。但是我们始终要踏入社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去打造自己的人生,我们不希望那些违法的事情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更不希望发生在自己的亲人、朋友身上,我们希望我们将来生存的环境是平安的、和谐的,所以我们要做遵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更要监督别人,勇于和不法之徒做斗争,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只有弘扬法治精神,才能促进社会和谐健康进展。我愿意为我心中的法制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网络安全是目前我们所接触到的重大安全隐患之一。前几年听同学说她辍学的堂妹去见网友,后来便再也找不到了,虽说网友会面的见面地点离家不过几百米,但却如人间蒸发了一般,她的叔叔婶婶整日打听堂妹的下落,奶奶整日哭泣至一病不起,一个家庭从此失去了快乐,家人整日担心女孩的生命安全,让听到的人无不痛心。也听说过有的同学因为会见网友而被传销组织非法控制,家人和学校都无法得知其下落,束手无策,幸运的同学可能最后会平安逃脱,但谁能保证大部分的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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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运的?网络这个词对我们来说并不生疏,作为大学生,电脑普及率高达90%,我们利用网络学习、写作业、搜学习资料,我们不能拒绝网络,不能拒绝进步,我们同样也不能忽略网络带来的危险。有很多人沉迷于网络聊天,进而网友见面,不管是学生还是社会上的成年人,被骗财的人屡见不鲜,也许有人会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是假如被骗的是生命呢?那将会是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尽管社会在进步,在政府和人民的努力下,不良现象得到了抑制,但是有些不法之徒仍然趁机危害社会,我们要从自身做起,做知法遵守法律的好公民,更要保护好自己不受到伤害,一旦受到不法伤害,要运用聪慧与其做斗争,弘扬法治精神需要社会上每一个人的力量,我心中的法治社会是一个没有欺骗,没有伤害的美好社会!

  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是大家所共知的。可是现实生活中,道路上出现的“横冲直撞”、“醉酒驾驶”等不良现象层出不穷,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瞬间被无情的车轮夺去,一场场车祸片刻发生,一幕幕悲剧令人万分痛惜,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不按交通规则行驶酿成的恶果,与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方向相差甚远。看到那些正直花季的少男少女失去双腿,看到那些在车祸中失去父母的孤儿无助的眼神,看到那些被车轮撵走的幸福,我真的想责问想痛斥那些醉酒驾驶的人,你们有什么权利剥夺别人的健康,剥夺别人幸福的生活?这样的人是可耻的。要想制止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就必须加强执法的力度,不让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人钻法律的空隙,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每个人都严格监督违法之徒,与其做斗争,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出一份力。我心中的法制社会是一个没有伤害,没有违法逃逸,人人把他人的生命当成自己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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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去疼惜,司机们都能做到饮酒不驾驶,驾驶不饮酒,一路安全的幸福社会。

  一直听说有很多人骂90后是没有羞耻心、爱心和同情心,冷漠的一代,90后这个称呼似乎是贬义的代名词。虽说我不是90后,但我并不认同这一观点,我认为这是非常片面的,无论是70后、80后、还是90后,每个时代的人都有好也有坏,一个人的品质不在于他出生于哪个时代,而在于他所生长的环境,在于他的父母、亲人,他身边的人是否给了他良好的影响。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应该为了他们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应该树立榜样,在社会经济进展的同时保证精神文明不落后。这样还会有90后这样那样的门事件吗?还记得世博会的安保人员被殴打事件吗?究其原因是这些人的道德底线出了问题,其法律意识的淡薄酿成了让社会寒心的悲剧,也更加反映出我们的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切实贯彻邓小平同志的“法制建设要从娃娃抓起,从学生抓起”的思想,让未来的花朵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道德素养。由此可见,法律的确是人类社会和谐的基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不竭源泉。我心中的法治社会是一个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

  建立一个文明、法制的城市是我们每个人心中的目标,只有了我们懂得了法律,了解了法律才能去遵守、去维护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一个懂法执法的好市民,只有我们自己先执法懂法,先成为了一个良好的榜样,这样,其他人才会跟着我们去做,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然而,建立一个法制社会这个如此重大的工程,仅仅依靠我们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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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不够的,只有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国水平。以思想文化教育为说服力来影响人们的思想熟悉和道德觉悟,以法治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政府要做好的事情,作为公民,我们要严格约束自己,为儿童、为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法治社会的建设人人有责。法制建设的加强能推动一个社会的进展,完整的法律体系,严明的执法机构能为我们的生活保驾护航,能增强我们捍卫法律尊严的意识,能促进人与人的和谐,能为和谐社会的到来搭建坚实的基础。

  法治建设加强了,没有人因为醉酒驾驶而置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没有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他人,人人为孩子、为他人树立良好的榜样,人人懂法、遵守法律、护法,和谐的社会离我们还会远吗?我坚信,我心中的法治社会必会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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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讲话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讲话稿1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讲话稿2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国,按规办事》。

  我国古代思想家管子曾说过,“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意思是善于治国理政的人,通过制定有效制度来管理国家,以达到众民皆服的目的。当今法制社会,强调依法治国,依法管理。作为企业,也必须要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

  大江东流,日月交替,万物生生不息,用规则演绎着生命的轨迹。火车之所以能奔驰千里,是因为它始终离不开两条铁轨;风筝之所以能高高飞翔,是因为它总是情系于手中的丝线;宇宙间无数颗恒星亘古不变的灿烂,是因为它们都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军队的战斗力来源于铁的纪律,学校的生命力来源于严格的校纪、校规。同样,企业的竞争力也来源于严格的规章制度。我国古代思想家管子曾说过,“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意思是善于治国理政的人,通过制定有效制度来管理国家,以达到众民皆服的目的。当今法制社会,强调依法治国,依法管理。作为企业,也必须要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

  大江东流,日月交替,万物生生不息,用规则演绎着生命的轨迹。火车之所以能奔驰千里,是因为它始终离不开两条铁轨;风筝之所以能高高飞翔,是因为它总是情系于手中的丝线;宇宙间无数颗恒星亘古不变的灿烂,是因为它们都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军队的战斗力来源于铁的纪律,学校的生命力来源于严格的校纪、校规。同样,企业的竞争力也来源于严格的规章制度。

  制度是人类自己制定的信条。制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例如法规、校规、交通规则等。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它的规章制度正如一个人要有健全的四肢,各司其职,按章办事就会具有协调性,反之就会出现不协调。所以一个企业想要保持它的稳定和效率,必须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依靠合理的制度和运营机制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并确定明确的岗位管理条例,让大家知道要做什么,怎么去做,又怎么能做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它做为员工行为规范的模式,能使员工的个人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同时又成为维护员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这是一个企业成熟的标志,也是企业平稳发展的保障。对于员工而言,按规章办事,是每个员工的职责,也是一个合格员工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沃尔玛在重庆销售假冒绿色猪肉,严重坑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沃尔玛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27名员工被警方拘捕,它在重庆所有的13家分店全部停业整顿15天,罚款269万元。我想其原因就是超市制定的制度不够健全,监管不够有力,我们期望经过整改,重新开业的超市,能够建立更加合理、完善的制度,以新的面貌迎接消费者。

  有这样一则寓言故事,名为《河水和河岸》,河水认为河岸限制了它的自由,一气之下冲出了河岸,涌上原野,吞没了房舍与庄稼,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它自己也由于蒸发和大地吸收而干涸。为什么寻求自由的河水最终失去了自由和他本身呢?那是因为它寻求的那种无拘无束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正所谓国不可一日无法,党不可一日无纪,家不可一日无规,企业不可一日无制度。试想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建立起一套规范性的管理制度,不按规章办事,领导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员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大家可以想像这个企业最终是缺乏凝聚力的一盘散沙,它就不可能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新制度、新起点、新变革、新境界,如今由三家公司合并成立的国投集团制定了一整套新的规章制度。只要我们大家都能够认真学习,接受约束,遵规守纪,从一点一滴做起,就一定能够汇聚起磅礴的力量,我们就会和我们的国投集团一起奔向成功的明天!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讲话稿3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应该带头遵守。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一行才离开。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我们都曾做过这样的一道题目: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回答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是这样说的,但未必能完全做到。当我们真正遇到类似的事时,经常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放弃了行使的权利。但你知不知道,这种息事宁人的态度是不明智的,是纵容他人的错误行为。既然我们学习了法律,就要善于运用,以法律之矛,攻违法之盾,敢于与黑暗势力作斗争,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因此,你要知道因为重要,所以学法;因为重要,所以守法;因为需要,所以用法。

  同志们,亲爱的朋友们请拿起法律的武器吧,让法律在我们心间长驻!最后,我想用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那就是“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我们没有理由拒绝好的秩序,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拒绝法律。

  谢谢大家!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讲话稿4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全新的,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

  (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

  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

  (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讲话稿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全会公报的这一重要表述,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极强的现实意义。

  突出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依据宪法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背离了根本。因权利而有法治,为保障权利而实行法治。人民的权利权益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着力点。宪法确立的公民各项基本权利,是各个部门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的源泉。保障民权,首先应当从宪法中寻找依据。部门法规定的公民的各种权利,都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具体展开。贯彻落实宪法,就要求全面落实部门法所规定的各项保护公民权利的规则和制度,完善权利保障的体系和机制。同时,法律中如果存在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不足或者不当限制的情况,必须依据宪法予以纠正。行政机关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侵害和妨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只有严格依据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才能够让宪法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强调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确保党依宪治国执政,这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关键。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前提是坚持“宪法至上”,“法律至上”。一方面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通过宪法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最近中央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的清理,检验的就是我们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是否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的问题,凡与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的地方,需要修改和废止,以保证党规与宪法、法律的一致性。做到党规与宪法和法律相一致,是我国宪法原则的体现,是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的要求。只有让党规既符合党章又符合宪法法律,才能保

  证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我国是一个坚持-领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是-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民主协商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既要按照党章、党规办事,更要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这就体现了党性与人民性的高度统一。

  明确了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这是四中全会的亮点。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权利,但以前都是没有激活的。四中全会公报提出,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这是对宪法监督机构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而具有现实意义的要求,侧重点就在于规范建构对具体法律、法规具有监控和审查意义的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使宪法具体条文及其整体精神能够贯穿进宪法以下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保障宪法有效实施和法律、法规合宪,保障行政、司法行为符合宪法。只有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机构真正担负起捍卫宪法的神圣职责和义务,才能为宪法全面有效实施提供最可靠、最根本的保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宪法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的规定,建构出具有明确法律地位、运行程序、管辖规则和行为效力的宪法解释和宪法监督的具体机构及其制度安排,以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此项职权的具体化、机构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篇六: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依法治国优秀演讲稿

  依法治国优秀演讲稿1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张家庄学区张家庄小学的牛艳芬。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之花绽放校园》。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是,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当今社会是法治的社会,学校要发展,离不开教育,离不开师德,更离不开法律的保障。作为班主任,要向学生贯彻学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迈好人生的第一步,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通过教育,要让他们从小就明是非,识善恶,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我班有一个学生李某,因为家庭环境优越,从小养成了花钱如流水的毛病。他的父母发现后,为了让他改掉恶习便开始限制他,给他很少的零花钱。但这早已不能满足他的胃口。渐渐地,他便去偷,由偷父母,偷同学,到偷邻居。由几元、几十元、到上百元。我了解情况后,曾几次找他谈心,给他讲一个个因不能控制自己而走向犯罪的真实例子。并且告诉他,如果他不能及时

  改正自己的错误作法,以后很可能会发展成为犯罪。他听后很后悔,向我保证说“老师,我一定改正,请您帮助我!”于是,和他谈心,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

  可是有一天,班里另一个同学书包里的十元钱不见了。于是,他马上被锁定为怀疑对象。我调查时,他矢口否认。第二天,钱有了下落,原来那个同学把钱放错了地方。但是李某觉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不明白大家为什么会怀疑他。我告诉他说:“要想让大家改变对你的看法,首先要改变你自己。这样,你才会取得同学们的信任啊!”他坚定地点了点头。从此以后,他果然改掉了恶习,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当中。教师节到了,我收到了他的贺卡:“老师,是您的教育让我不再懵懂、彷徨。您就像妈妈一样,让我感受到了温暖,看到了前方的.光亮!祝您幸福!”我热泪盈眶,是啊!看到这个在法制光环下重新振作起来的少年,我为自己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感到骄傲!

  花朵是美丽的,它的美丽可以渗透到人的心灵深处。如果我们播下一粒法制的种子,那么就会升腾起一个生长的希望;如果我们播下一种行为习惯,那么就会收获一个法制梦想。亲爱的老师们,让我们做一轮红日吧,让法制之光在校园里闪耀!做一面旗帜吧,让法制精神在校园里飘扬!做一缕轻风吧,带来法制的缕缕清香!依法从教吧,让法制之花绽放校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依法治国优秀演讲稿2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

  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依法治国优秀演讲稿3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校共建平安校园》。

  众所周知,古往今来,上至国家集体,下至黎民百姓,谁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我们国家一直把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作为根本的治国方针。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治国如此,治校亦然。依法治校,用法制规范和保护我们的教育教学顺利进行已成为当今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

  中学生都是处在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易冲动、重哥们义气,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涨,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农村家庭为了改善生活,父母大多在外打工,造成家庭教育缺失。再者现在独生子女增多,家庭生活水平提高,不少家庭过分宠爱子女,无原则迁就子女的要求,养成子女唯我独尊,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利、任性、蛮横、等不正常的性格,当他们的需要得不到满足,就会不惜采用违法犯罪的手段铤而走险。

  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故事,他是我以前的一个邻居,名叫小军(化名),他有一个比他大三岁的哥哥,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常在外地打零工,对孩子的管理教育自然也就很粗放。由于经常不在家,总是怕亏待孩子,所以平时的零花钱就给的多一些,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毕竟是孩子,有了零花钱,兄弟二人经常上、抽烟。结交了一大帮狐朋狗友在一起瞎混。后来被父母发觉,真是又生气又寒心。为人父母的在外地如此辛苦的挣钱,却换来这样的结果,自然会很生气。大发雷霆之后,他们决定,从此零花钱一分不给。这兄弟俩上成瘾,为了5元上费,小军在校门口拦截低年级学生索要钱物,被欺负的学生找来一位高年级学生将小军吓跑。第二天,小军叫来哥哥和几位朋友,在上学路上截住那位高年级学生,争吵中,小军的哥哥拿起砖头朝那位学生头部砸去,被砸着当时就晕倒在地,后经检

  查颅骨塌陷。由于都是未成年人,没有判刑,但小军家赔偿其医药费3万多元。

  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显示,青少年犯罪已越来越成为全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我认为学校在这方面应加大宣传力度,专门请一些法律专家来为我们开座谈会,增强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律是一把双刃剑,要使同学们通过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

  实现依法治校,首先要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加强学生的权利意识。那么如何来做到这一点呢?我认为一是学法知法,二是守法护法,三是用法维权。我们学校在这一点上做的比较到位。学校法制教育课由校长及学校领导亲自担任,每位教师都是法制宣讲员。在法制课上师生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已成为我们学校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我们都熟记于心。目的是为了让学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负责。如今,遵纪守法、照章行事已成为我校师生自觉的行动准则,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更新教育观念,用法律保护全体师生的利益,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因此,我要说:依法治校,势在必行。功在当代,利泽千秋。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依法治国优秀演讲稿4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依法治国,按规办事》。

  我国古代思想家管子曾说过,“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意思是善于治国理政的人,通过制定有效制度来管理国家,以达到众民皆服的目的。当今法制社会,强调依法治国,依法管理。作为企业,也必须要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

  大江东流,日月交替,万物生生不息,用规则演绎着生命的轨迹。火车之所以能奔驰千里,是因为它始终离不开两条铁轨;风筝之所以能高高飞翔,是因为它总是情系于手中的丝线;宇宙间无数颗恒星亘古不变的灿烂,是因为它们都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军队的战斗力________于铁的纪律,学校的生命力________于严格的校纪、校规。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依法治国,按规办事。同样,企业的竞争力也________于严格的规章制度。我国古代思想家管子曾说过,“有道之君,行治修制,先民服也”。意思是善于治国理政的人,通过制定有效制度来管理国家,以达到众民皆服的目的。当今法制社会,强调依法治国,依法管理。作为企业,也必须要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

  大江东流,日月交替,万物生生不息,用规则演绎着生命的轨迹。火车之所以能奔驰千里,是因为它始终离不开两条铁轨;风筝之所以能高高飞翔,是因为它总是情系于手中的丝线;宇宙

  间无数颗恒星亘古不变的灿烂,是因为它们都按照自己的轨道运行。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军队的战斗力________于铁的纪律,学校的生命力________于严格的校纪、校规。同样,企业的竞争力也________于严格的规章制度。

  制度是人类自己制定的信条。制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例如法规、校规、交通规则等。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它的规章制度正如一个人要有健全的四肢,各司其职,按章办事就会具有协调性,反之就会出现不协调。所以一个企业想要保持它的稳定和效率,必须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依靠合理的制度和运营机制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并确定明确的岗位管理条例,让大家知道要做什么,怎么去做,又怎么能做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它做为员工行为规范的模式,能使员工的个人活动得以合理进行,同时又成为维护员工共同利益的一种强制手段。这是一个企业成熟的标志,也是企业平稳发展的保障。对于员工而言,按规章办事,是每个员工的职责,也是一个合格员工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沃尔玛在重庆销售假冒绿色猪肉,严重坑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沃尔玛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27名员工被警方拘捕,它在重庆所有的13家分店全部停业整顿15天,罚款269万元。我想其原因就是超市制定的制度不够健全,监管

  不够有力,我们期望经过整改,重新开业的超市,能够建立更加合理、完善的制度,以新的面貌迎接消费者。

  有这样一则寓言故事,名为《河水和河岸》,河水认为河岸限制了它的自由,一气之下冲出了河岸,涌上原野,吞没了房舍与庄稼,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它自己也由于蒸发和大地吸收而干涸。为什么寻求自由的河水最终失去了自由和他本身呢?那是因为它寻求的那种无拘无束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依法治国优秀演讲稿5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

  大家知道,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一切行为必需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法律。

  我们作为一个学校,讲依法治校就是这个道理.而作为学校的主体,同学们更应懂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要通过老师的引导,社会的教育,家庭的教育,更重要的是通过自身自身的努力,领会现代法律精神。

  首先,我们要加强同学的权利意识教育,我们都知道的《未成年人维护法》,但很多同学,对他的了解是肤浅的。我们要熟悉自身的权利,学会行使和维护自身的权利。这里蕴含着一个重

  要的道理:只有真正懂得权利的人,才会更加尊重他人的权利。一个人人真正懂得权利的社会,才是一个人人享受高度自由、文明的社会。学校也一样,而权利与义务是一个统一体,人没有了权利,或者被任意侵犯,而要他们去履行义务,这是不可能的。强调权利并不忽视义务。对权利的追求,会很大程度地调动大家学习成才的积极性,为自身的健康生长发明了有利的条件。其次,我们所进行的守法教育,是要使同学们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在行为上和情感上对法律的认识和尊重。从而促进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守法就是遵守法律。守法是维护权利,实现权利和发展权利。守法,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但权利是不能任意扩充的,否则你就是超越了法。比方,这几天来,我们发现个别同学,把教室里挂在墙上的老师、同学的照片摘下涂上脏物或乱划,请问有这个权利吗?假如,那个人是你的家长,你的兄弟胞妹,你作何感想?你应该是一个人,是个正常的人,那么这种作为就不是正常人做的事,按正常的司法解释,这样的行为犯有三种罪:一是破坏公共财物罪,应予拘留15天。二是严重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三是破坏公共治安罪,三罚了并罚,必需进行劳动教养和精神名誉赔偿5000元。

  所以说,只有在人人守法的有序的环境下,人们的权利才干最大限度地实现。

  同学们,培养法律精神的同时,我们同样要加强自身道德精神的培养,这样就能进一步促进现代法律精神的形成。在集体生活中,法律与道德都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是维护生活稳定和发展的两个必不可少的支撑点。道德精神是道德的灵魂,是法律精神的精髓。对我们来说这与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一致的、吻合的。法律通过立法可以推动道德的普和,严格执法可以弘扬道德精神。法制越健全,法律中的道德内涵越丰富,越人性化。可以培养我们的现代法律精神,必需与培养道德精神结合起来。

篇七: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法制平昌

  你我同行演讲稿——为民族的未来奠基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很高兴今天能站在这里与大家一同学习法制教育。

  在这里,我给大家讲两个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故事一:事情发生在一个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送往医院急救。此时,我们要思考两个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故事二:事情发生在一所职业中学,初二女生甲因为看不惯同年级的女生乙,一天在校门口双方遇上了,甲扇了乙一个耳光。乙就找读初三的哥哥丙帮忙,而甲也找了读高一的哥哥丁来帮忙,双方就约好时间利用吃晚饭时到外面解决问题,双方都带上自己的同伙在离学校较远的山上见面了,没说几句双方就打了起来,丁及他的同学将丙按倒在地,一顿拳打脚踢,丙不堪忍受就在地上摸起一把小刀一通乱砍,就在乱砍中砍伤了丁的手臂、刺中了丁的同学戊的大腿股动脉,鲜血直流,所有的同学停止了打斗,戊因为流血过多还没到医院就停止了呼吸,丁也被送到了市医院抢救。而丙也为他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故事讲到这里,我们不禁要想是什么原因造成现在的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归根究底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违法?哪些是违法行为?

  至此,我们不难理解,党的十七大为什么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其实十多年前,邓小平就强调:“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要使人们的法制观念从传统的桎梏zhì

  gù中解放出来,惟有大力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赋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职责。但法制教育喊了几十年,仍是学校教育的薄弱环节,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其他行业有不同,教育是未来的事业,发达地区教育的今天,就是我们教育的明天。中小学是开展法制教育的最佳场所、最佳阶段,中小学法制教育标本兼治,是共和国民主法制建设的奠基工程、希望工程。民主法制、公平正义,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深入人心,教育观念的更新势在必行。依法规范教育行为不可阻挡,作为教师,如果我们对此,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提高法律意识,就会被市场抛弃。没有这样的紧迫感,仅仅抱住过去的经验不放,必将重复落后挨打的历史。

  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全民素质,法制观念是国民素质中众多组成部分之一。培养一个法官、律师,不如整个民族的法律意识提高一小步。对中小学生进行素质教育,毫无疑问应树立中小学生的法律信仰。这是一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大事业,是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

  总之,对少年儿童进行法制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教育发展的必然,是社会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我们责无旁贷、别无选择。诸位朋友、诸位评委,各级领导,为法治之花开遍祖国大地,法治精神深入民心,让我们携手,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为孩子的一生奠基;为祖国的明天奠基;为华夏民族的未来奠基!

  谢谢,我的演讲完毕。

篇八: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依法治国国旗下讲话发言稿

  依法治国国旗下讲话篇一:

  同学们,在我们的心中,应当始终有两盏高悬的明灯伴随我们的一生:一盏是信仰,一盏是法律。无独有偶,上次国旗下的讲话我和大家探讨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那么它可以算到信仰这个范畴;而今天,我要和大家讲的主题是“依法治国”“学法,懂法,守法,做文明中学生”,很明显,这属于法律这个范围,所以,如果说信仰给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那么法律便是保障我们顺利前进的航标。那么,我将从以下三方面简单讲讲:

  第一、历史层面。

  周公制礼,韩非说法。“无规矩,不成方圆”。在人类文明历史演义的长河中,大凡有成就的人,无不明礼诚信,奉公守法。铁面无私的包拯忍痛斩亲侄,他的心中装的是律法。刚直不阿的孔明挥泪斩马谡(sù),他的心中装的是军法??

  世界第一部成文法《乌尔纳姆法典》,诞生于公元前21世纪末。岁月更替,几千年过后的今天,法,现在已渗透到了当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并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法无处不在,它是一个人的行为规范,是一个社会的均衡天平,更是一个国家的治理准则。正是有了法,才使我们得以远离丛林法则、自然法则,进入文明社会、法制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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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喜欢看TVB的警匪片或司法剧。印象最深的,一定会有那句话“你可以不说话,但你所说的第一句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很帅靓仔,有没有。社会需要崇尚法律的权威,因为

  “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

  __年,透明国际公布了一个世界贿赂地图,或者说世界贪污地图,颜色越深,腐败越严重。被调查的国家中,贿赂率最低的国家是,丹麦、芬兰、澳大利亚,同学们,可以看出一种向往么?贿赂率最高的是利比里亚、也门、肯尼亚,贿赂率至少70%。

  我们纵观历史,可以知道,任何一个法制混乱的地方,最后一定是国家失序,政府失能的地方。

  第二、国家层面。

  如果让改革开放的成果与人民群众共享,让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实现人治到法治的过程?如何让法制度观念深入民心?在现行利益制度下,我们必须看到依法治国,是改革的一块硬骨头。从国家层面,如果把这块骨头拿下,直接关系到我们炎黄子孙的未来。

  以来,中国共产党通过强化中央巡视、开通网上举报、践行八项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举措,依法依纪严惩党政公职人员的腐败腐化行为,赢得了广泛的民众支持和普遍的国际赞誉。但由于置身法外现象在我国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一些人不仅光明正大的享受法律以外的各种特权,而且还不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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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当回事,贪官们也正是看到了国家在依法治国上执行力不足弊端,钻法律空子,比如猎狐行动,海外追贪呀,大快人心.让罪犯无处可逃,从根本上杜绝那种犯罪的心,才能达到政治清廉吧。因此依法治国迫在眉捷。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全会的主题提出来了。我们的甚至亲上火线参与起草四中全会的决定,在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各项要点中,我简单取了以下几个,是值得我们中学生注意的: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三个共同推进,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十六字针。法律法网军方支持。

  第二、把第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设立“国家宪法日”,意识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意味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说以后所有公务员就职前,要摸着宪法宣誓与承诺,我想这一定比摸着圣经宣誓更靠谱。

  第三,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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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现实层面。

  一天,119接警中心接到报警电话,称某小区发生火灾,消防官兵迅速赶到现场,却并未发现任何火灾迹象。而此时,该市北面一个化工厂却真的发生了火灾,由于消防官兵未能及时赶到,扑救不够及时,造成了重大损失。事后经过调查,第一个报警电话原来是一名小学生处于好奇制造的恶作剧。同学们这位小学生他触犯法律了吗?一个小小的恶作剧竟然对社会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危害!恶作剧的背后,透露出法律意识的淡薄。

  两千多年前,孔子周游列国,传播中华文明!现在,南京某中学生在埃及神庙的浮雕上刻上“___到此一游”;一群中国人在法国卢浮宫外的水池中泡脚;著名的纽约华尔街的铜牛雕像,一群中国游客,骑牛留影;你是否感动羞愧?某些青年的网络留言,那是“一方有难,八方点赞。”学校门前,中国式过马路,那是“凑齐一拨,走一拨”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喝酒、沉迷网络、旷课、偷窃、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你是否觉得不文明呢?

  因此,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我们中学生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精神信念,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鉴定捍卫者。

  1、要学法懂法。例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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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学生守则》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小学生守则》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在学生上网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

  2、要知法守法。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讲废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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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要宣传法律。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守法,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灵活手段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依法行使公民的监督权。

  “依法治国”“学法,懂法,守法,做文明中学生”

  同学们“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文明校园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今天的讲话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依法治国国旗下讲话篇二: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讲的题目是:增强法制意识,促进健康成长。

  1999年,依法治国就写入了我国宪法,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等法律措施正在全社会开展。本学期我校依法治校工作也拉开了序幕,依法治校的理念正深入到我校的各个管理领域。刚才,赵校长已宣布了对吴某同学的严重处分。我作为学校法律干事,特提出如下三点法律意见:

  一、一点说明: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

  在人的一生中,从法律角度来看,有三个重要年龄界限,依次为14岁、16岁、18岁。

  我国刑法责任年龄作了如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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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即完全无刑事责任时期;

  (二)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即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即只对法定的八种恶性犯罪负刑事责任。这法定的八种犯罪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

  死亡、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毒和贩卖毒品。

  (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对任何犯罪均承担刑事责任。

  十八岁,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主要是政治权利(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与完全民事权力的获得。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法律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在座的同学,这三个年龄界限都将在中学阶段度过,每位同学必须明确自己的责任。

  二、一点分析,即对吴某同学的偷盗行为的法律分析:

  对于我校学生吴某的盗窃行为,我提出如下具体的法律意见:

  (一)从犯罪主体分析,吴某在去年十月初,即刚入高一时就已满十六岁,已经是一个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对一切犯罪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二)从犯罪的主观意图分析,吴某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三)从犯罪的客体分析,其行为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违反了其必须履行的他人财产不可侵犯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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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义务;(四)从犯罪的客观方面分析,客观上通过秘密手段使他人对自己的财物失去了控制,多次偷窃且数额较大(2022年元、5000元、__元)。

  根据以上分析,学生吴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触犯刑法。学校本着教育、保护和管理学生的原则,对其免于报案,但对其给予勒令退学的严重处分,是合情合法的。

  三、对全校学生的一点建议:

  各位同学,我们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又身处在来自各方面诱惑较大的社会之中,所以对于同学们而言,有些时候在认定某种行为是合法、违法还是犯法,往往只是一闪念之间。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啊!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我真心希望同学们: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用法律武器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建议大家,不断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促进自己健康茁壮地成长。

  依法治国国旗下讲话篇三: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本月是我区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月,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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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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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

  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16年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欢迎大家参考!

  2016年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一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

  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

  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

  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

  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

  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

  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

  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

  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

  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

  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

  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

  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

  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2016年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二

  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

  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

  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

  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的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

  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

  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

  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记住"学法用法,从我做起"!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2016年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三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与重大发展,也是党的十五大对全民族的杰出贡献。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深刻地揭示了依法治国的科学含义,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依法治国作为一个规模宏大的法治系统工程,其内涵十分丰富。

  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等,都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各级司法机关依法办事,实现司法公正,则是依法治国方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动态表现,是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现。

  一、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坚持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灵魂。

  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贯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案,实现法律所追求的社会正义。

  "法不仅仅是思想,而且是活的力量。

  正义女神一手持有衡量权利的天平,另一只手握有为权利而准备的宝剑。

  无天平的宝剑是赤裸裸的暴力,无宝剑的天平则意味着法的软弱可欺。

  "①天平与宝剑共同构筑了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理想和信仰,也是法治社会的崇高目标。

  公正是司法的最高价值,司法公正是实现法治的保证,也是司法独立的基础和原因。

  ②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执行,只有司法公正,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才能确保国家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只有司法公正,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而不公正的司法,则是对法治的否定和背叛,是司法权滥用的结果,它不仅混淆了是非,而且会造成人们对法律权威性的怀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就无从谈起。

  只有司法公正,树立法律权威,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邓小平同志科学地借鉴了各种经验与教训,特别是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经验和借鉴了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惨痛教训,科学地提出并论证了树立法律权威的极端重要性,并为在中国实现和树立法律权威做出了贡献。

  早在1978年,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首次提出"为了保障民主,必须加强法制。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新党章总纲中也再次重申"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以后邓小平在多次讲话中又反复指出"一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两个人的声望上面是很不健康的,是很危险的,不出事没有问题,一出事就不可收拾。

  "这就是说,邓小平一贯不主张"个人至上",而强调法律权威,并在讲话中多次使用"法律权威"一词。

  因此可以说,树立法律权威是邓小平依法治国思想的核心。

  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在题词和讲话中强调法治和法律权威问题。

  现在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权威无疑是个核心问题。

  法具有最高的权威性,这不仅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性所决定的,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树立法的权威性有赖于完善的制度,通过制度保障法的尊严,发挥法的作用,实现法的价值,通过制度来限制人的随心所欲,规范人的行为,避免"人治"对法的权威性的损害。

  司法执法制度是法的权威性能否树立的关键,司法公正与法的权威性有着直接的关系。

  如果说一次犯罪是污染了水流的话,那么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污染了水源。

  西方哲人的这一比喻是形象的,更是发人深思的,它告诉人们司法不公会带来怎样的恶果。

  二、推进司法改革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根本。

  当前司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没能提供应当提供的救济;公民的法律信仰阙如;司法公正未能达到必要的程度;司法未能有效遏制腐败,司法部门本身亦受到腐败的侵蚀;执行难往往使司法判决成为一纸空文。

  这些不良司法现象的产生,除了各种社会外部原因以外,主要产生于司法制度本身。

  因此,笔者建议应主要围绕信仰、专业、独立、公正、统一这五大目标,对有关司法制度作相

  应的改革。

  但颇令人遗憾的是,"在缺乏理论和知识准备的情况下,许多改革所起到的常常是负面的作用。

  ""我们与法制发达地区之间在司法制度上最大的差异乃是,在中国,建立在法律知识专业化和司法人员职业化基础上的司法独立还是一个正在争取的目标,维护这种独立的相关制度还远未建立,学术界与司法实务界之间还没有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

  "③"司法的良窳关系着民心的向背,司法能获得人民的信赖与尊重,是社会得以发展的重要力量。

  "④因此,"只有将每一项改革建立在坚实的知识基础之上,今天的改革才不至于成为明天的改革对象。

  "⑤在司法改革的方式上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切实推进人权教育,造就一群被法律重塑的新型公民。

  "要特别强调司法独立不是司法者的一种特权,而是国人的一项基本人权。

  独立的司法是实行法治的民主自由社会的一个必不可少的要求。

  这种独立意味着司法功能的行使不受行政或立法部门的干涉,但并不意味着法官有权恣意妄为。

  司法独立更多的是正义享受者的一项人权,而不是司法者自身的一项特权。

  "⑥在强调司法改革不是司法者的"专利",司法独立也非司法者攫取自身利益而"独舞"工具的同时,必须真正下大力气开展全民法律教育决非行政当局"运动式"的普法教育,而是公民发自肺腑地汲取法的养分,法治规制下的政府则提供开展法律教育的平台,即做好服务工作,以期从灵魂上重塑和改造那些历来漠视法律的大多数民众绝非贬抑,实在是现实如此!。

  要知道"真正的法治绝不仅仅在于冷冰冰的条文、威凛凛的法官、硬梆梆的警棍和空洞洞的判决,而是有一群被法律重新塑造过的新型公民,他们信仰法律,把司法独立视为天理,并愿意尽力去捍卫,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能说我们的司法改革成功了,才能说司法被真正‘归位’了。

  "⑦

  2、改革法学教育制度和法官任职资格制度,大力提高法官的专业水平。

  法学教育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承担着培养法律人才、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目前,我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它应有的地位和作用还有差距,法学教育的"产品"―法学人才在政治、经济、司法等各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尚不尽人意。

  因此,有必要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提升

  法学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并从观念和制度两个层面为法学人才在各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法学教育机构与司法实务部门应是一种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共同体关系正如有的学者所称法学家和求法律家同等重要,均系专家,各有所长,而不可"文人相轻"、相互攻诘贬抑,各行其是。

  在法官的挑选上应当切实遵循独立、能力和正直的原则,注重被挑选对象的品德操守与业务技能,改变过去那种片面强调政治素质轻视业务素养,重使用轻培训的传统做法。

  在对法官业绩的评价上,也亟需更新观念,改变过去那种论资排辈、重行政级别轻专业技能、重温驯听话轻个性飞扬在此作褒义使用,特指刚直不阿、有创造精神,不愿随波逐流敢于面对职业带来的寂寞与孤独,实践法治精神,追求法之公平正义的法官的旧的做法,努力为法官提供一个宽和、严谨的人文环境。

  3、建立垂直的法官任免体制,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法官不应受到弹劾和降职、免职。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特别是法院院长受制于同级领导机关是无法守好这道防线的。

  因此,应下大决心建立垂直的法官任免体制,确立对法律负责的信念,确保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在人类司法的发展史上,没有哪一种法律理念像司法独立那样,推动着司法的法律化、职业化进程;也没有哪一种制度像司法独立那样,锻造着法律运作的政治空间和专业意蕴。

  "⑧司法的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基石,是法院公正履行审判职能的内在要求。

  为了实现司法独立的价值要求,法院和法官要具备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能力和抗干扰能力。

  自上而下完善司法体制的设置,正确解决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等影响独立司法的现实问题,为依法独立审判提供体制保障、经济保障、法官资质保障及身份保障。

  4、改进审判指导方式。

  上级法院可以通过不影响下级法院独立审判的方式指导审判工作,提高司法水平。

  如以讨论、讲座、会议等形式,交流司法工作经验,研讨疑难案件,提出新的法律见解,统一对审判实践的看法等等。

  上级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还可以发布司法规则、制定司法解释、编纂案例注意此"案例"非彼"判例",判例更彰显法官的智慧,更耐人斟酌、考量。

  如此方可以提高基层法官的水平,并增强其独立意识,以维护司法整体的独立性。

  在强调法院独立审判的同时,也应加强调查研究,与时俱进,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个人的独立。

  过去无论是合议庭还是审判委员会,我们总是过多地强调了法官集体的智慧,殊不知,没有个体的小智慧哪来集体的大智慧,经典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司法个案的多姿多彩也势必要求办案法

  官敢于独辟蹊径,依凭自己的社会经验和司法理念作出相应的判断。

  这种判断理应获得尊重,在有些地方的裁判文书改革中已公开合议庭少数人的意见,但仍觉不够,因为那些隐藏在裁判文书背后的庭务会、审判长会、审判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大多未亲历具体个案的庭审,还在对案件裁判结果施加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合议庭具体成员的意见也只记载在案卷副卷中,而该副卷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无权阅看的。

  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大多数民事案件的"两审终审"制,且规定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似乎这样规定对应了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地位,也反映着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所审理案件的复杂性。

  但从笔者十多年的法院工作经历来看,这种制度的设计有着先天的不足性,因为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均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从理论上笔者认为不同级别的法院在案件审判上应当是地位均衡的,不应存在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具体个案上指手画脚的现象,上级人民法院所审理的案件也未必一定比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更疑难复杂,尤其是在我国现行审级制度下,案件的分配多少有些"利益驱动"的成分经济纠纷案件尤烈,故此,在当前上级人民法院在承办越来越多案件的同时,也就顺理成章地无力履行监督、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责了。

  笔者建议在将来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应采取列举式具体规定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所受理的案件中可以采取独任审判制,以符合审判实践规律,也有利于调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法官的司法能动性,提升其业务技能,增强其审判权威,也有利于更好地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司法公正就法院而言就是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

  从近年来人民法院的执法情况看,可以说绝大多数法院工作人员是能够做到公正执法、秉公办案的。

  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少数法院和少数工作人员中确实存在着执法不公甚至枉法裁判的问题。

  究其原因,不外两个方面从外部执法环境看,社会上种种不正之风对人民法院执法活动的干扰和影响是非常普遍的。

  当事人通过各方面的关系托人说情,请吃送礼;一些地方领导干部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也给法院执法造成了很大障碍。

  从内部因素看,主要是一些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不高,立场不坚定,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人情的拉拢,导致枉法裁判;此外,有的法官审判业务素质不过关,运用法律有偏差和失误,也容易造成执法不公。

  为此,"要使每一位审判员都成为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灵活的思维方式、丰富的司法经验、广博的社会阅历、高尚的人格和职业操守的优秀法官。

  "⑨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每一名职业法官的追求目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方针正在进一步落实。

  法律作为管理国家的重要手段,日益对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保证司法公正,对促进社会主义

  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建设至关重要。

  四、加强监督制约,保证司法公正,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监督。

  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法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

  ……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严惩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使监督充分发挥作用,既要切实使监督机构能行使监督职能,更要在制度上保障公民行使监督权。

  当前在加强监督制约,防止司法权力滥用上,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全面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二是如何从制度上保障公民行使监督权。

  邓小平同志关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制度有一系列重要论述,他明确提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

  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监督的思想也批判地继承了西方理论家提出的权力制约学说的合理因素。

  即,国家权力机关同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关系,不是几权鼎立的关系,而是决定和执行的关系,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制约和被制约的关

  系,同时又是分工合作的关系。

  江泽民同志说"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这种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支持和促进。

  "实践已经证明,人大监督制度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行之有效的国家制度。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意志进行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监督。

  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来说,它是最高层次、最有权威的监督;同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同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的监督相比较,在本地区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其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它们的监督机构,都必须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

  当然,对司法权的监督也应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对于非法干预法院独立办案的,人大应予以制止,支持法院实现司法公正。

  关于公民的监督应当看到,公民是最广泛的监督主体,在不危害国家的安全和不侵犯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应当逐步扩大公民参加政治活动的权利范围,增强国家机关活动的透明度、公开性,使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享有较充分的知情权。

  鉴于国家机关侵犯公民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应当建立完善的权利救济制度,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权利及时、公正、有效的救济来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实现司法公正,同样离不开公民的监督。

  人民法院一方面要通过公开审判增加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另一方面,也应积极建立、健全一些必要的制度,如法官违法违纪举报制度、当事人评议法官制度等以确保公民监督权的实施。

  总之,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不仅要求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作为公民的行为准则或规范,更重要的是,法治的存在以其本身的价值取向为支柱,它蕴含着人类对公平、文明、秩序、和平等理想的追求,要求法从制定到实施的整个过程,对任何社会主体都是公正的。

  司法作为使法治从"应然"走向"实然"的关键环节,是实行法治的保障,要求其公正是必定无疑的。

  因而,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有力保障。

篇十: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关于讨论“关于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意见

  全篇共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思想,共七大点44小点,立足我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情况,直面我省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中央的这份《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而我是来自基层最公安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对第35页最后一行中提到的对“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觉得提得很好。

  1.推进重点地区治安排查整治。要坚持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出租房屋、网吧、游戏厅等复杂场所,农贸市场、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广播电视等重点管线和部位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梳理治安突出问题,逐个制定整治方案,逐个组织专门队伍进行专项集中整治,落实整治责任,限期改变面貌。

  2.适时组织开展严打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等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活动,加大禁毒工作力度。

  3.抓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综治维稳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双线排查”,进一步加强学校内保工作,完善和增设安装电子视频监控探头,实行封闭管理,对外来人员实行严格入校登记和验证制度,防范恶性案件发生。

  4.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尤其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加强对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

  5.强化基层和谐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一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创建“四零”即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矛盾的平安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和整体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将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生力军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篇十一: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优品课件

  和谐社会与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

  就法律层面而言,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各级司法机构必须坚持公民的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有效防止司法腐败。各级司法机构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合法合理原则,二是及时高效原则,三是程序公正原则。

  建设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不仅需要政府有正确的、前瞻性的治国理念,而且还是一个需要全社会长期共同努力的工程。

  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这对当前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高扬公平正义的旗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何为公平正义?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指的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所谓权利公平,是指公民的权利不因职业和职位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其合法的生存、居住、迁移、教育、就业等权利得到同等的保障与尊重。所谓机会公平,是指公民能普遍地参与社会发展并分享由此而带来的成果。所谓过程公平,是指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活动的过程公开透明,不允许某些人通过对过程的控制而谋取不当利益。所谓结果公平,则主要指在分配上兼顾全体公民的利益,防止过于悬殊的两极分化,以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正义的内涵与公平存在若干重叠,但它更多的指向是社会的是非观及荣辱观。它呼唤社会正气,谴责歪风邪气,与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更是水火不容。公平正义是古往今来人们衡量理想社会的标准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价值取向。就当代中国而言,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处于十分关键的基础地位。没有公平正义,社会的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等等也都无法实现。因此,高扬公平正义的旗帜,从我国社会各个层面体现和推进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应该成为构建社

  优品课件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就政治与行政层面而言,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党和政府的各级组织要充分尊重法律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认真听取和妥善处理他们的利益诉求;在谋发展、搞建设时要综合考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众具体利益的平衡点,决不能顾此失彼,使一部分人大获其利而另一部分人深受其害,甚至失去生计;对过去一些不合理的制度与法规,要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加以清理和调整;任何一项政策措施出台前,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考虑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对个别部门出于私利侵害群众权利的行为要坚决纠正,严格防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的发生。总之,能否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能否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使社会的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应成为衡量党和政府各级组织是否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试金石。

  就经济层面而言,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政府应以更为有效的财政、税收等经济手段调节我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阶层之间业已存在的贫富差距,并使这一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而逐步缩小。具体地说,政府的财政应向农村、不发达地区和困难阶层逐步增加扶持力度,使我国正在规划实施中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开发中西部的战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得到财政上的切实支持和保障。政府的税收制度和政策同样应立足和着眼于对公民之间过于悬殊的收入差距的有效调节。要加强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税、奢侈品消费税等税种的监管与实施,对偷逃上述税费的行为处以重罚,确保应征税费的收缴入库。还要审时度势,对现行调节个人收入的税率进行微调,以限制过高的个人收入和财富的过分集中。总之,国民财富的一次分配应注重效率,二次分配则应注重和维护公平,从而使经济学意义上的公平逐步得到实现。

  就法律层面而言,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各级司法机构必须坚持公民的权利平等和司法公正,有效防止司法腐败。具体地说,各级司法机构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合法合理原则。我国法律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蕴含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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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正义的精神,所以任何司法活动都必须严格符合法律的规定。同时,基于各地情况的千差万别和社会迅速进步的客观需要,我国法律赋予执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是必要和合理的,但这一权力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绝不允许被滥用而损害公平正义。我们应清醒地看到,虽然近年来各地测评的情况显示人民群众对各级司法机构执法的满意度有了一定提高,但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以致近年来涉法涉诉的信访大幅增加。群众评价是衡量执法水平的最高标准,因此各级司法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断提高以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二是及时高效原则。经验告诉我们,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可以把一个人、家庭或企业拖垮。即使受害人最后赢得诉讼,但公平正义已大打折扣了。在前段时间轰动全国的佘祥林“杀妻”冤案中,当事人佘祥林蒙冤坐狱长达十年后才获昭雪,就是这方面的一个深刻教训。因此我们的司法机构必须以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及时高效地处理每一件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体现公平正义。三是程序公正原则。在所有的司法活动中,只有通过法定的程序让人民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只有让诉讼的过程成为当事人感受公平正义的过程,以程序公正确保实体公正,才能增强公民与社会对法律裁决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例如,随着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大规模的改造和重建,在人民群众集中关注的房屋动拆迁问题上,如何按照有关法规给予补偿安置,就不仅涉及法规的条款本身,还涉及到法规实施的整个过程。如果这一过程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如评估、听证、公示、时限等等,就很可能影响到法规的公正,使群众产生种种不应有的疑虑,甚至激化成新的社会矛盾。欣悉最近上海市政府出台了阳光动迁的若干程序性规定,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就是一个值得推广的极好范例。总之,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司法机构肩负着坚守这道防线的神圣而不可推卸的职责。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司法队伍的建设,并坚决地把极个别徇私舞弊、执法不公的人员清除出去,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就文化与社会层面而言,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主要体现在政府应大力组织和引导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广告、网络等各种媒体资源,倡导公平,弘扬正义,对各种形式的社会不公和邪恶现象给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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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揭露和谴责,坚决扭转一些地区舆论不公、正不压邪的现状,以净化我们的社会环境。例如,对进城务工人员即农民工在就业、保障及子女教育等方面存在着的一些不公正的做法已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为此专门作了研究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但部分地区目前仍然存在有悖中央精神的一些忽视农民工文化权利的现象。这种状况必须引起重视,并迅速加以改变。此外,政府还应发挥各种社会团体、各类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它们共同为在全社会营造公平正义的氛围而各展其长、各尽其力。可以预期,政府在文化和社会层面上的所有这些举措一定会有助于我国社会构筑起公平正义的伦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社会和谐的进程。

  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和正义观

  为了使公平正义的治国理念在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得到正确理解和贯彻,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和正义观。

  我们应该认识到公平正义是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共识和认同,使这些制度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并得以顺利实施;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受益,才能有效地整合社会各种资源和力量,实现全社会的团结与合作;在为实现国家整体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才能使全体人民看到希望,并自觉自愿地为这一目标贡献聪明才智。

  我们还应该认识到公平正义具有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公平正义的历史性表现在它受一定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包括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发展状况的制约,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都是不同的。公平正义的相对性则表现在它总相对于一定时期社会某种不合理的规则或现状而言,不存在绝对不变的衡量标准。因此我们决不能把科学的公平观与平均主义划等号,也不能把科学的正义观与绝对正义划等号。从公平正义的历史性出发,我们应充分考虑到当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既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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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为,努力在现有条件下大力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又量力而行,不超越目前的发展阶段,能做的先做,不能做到的等条件和时机成熟后再做,逐步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从其相对性出发,我们应充分认识到在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途径,仍然是努力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物质生活水平,从而为实现更高水准的公平正义奠定必要的物质基础。

  建设一个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不仅需要政府有正确的、前瞻性的治国理念,而且还是一个需要全社会长期共同努力的工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过程中,我们要在致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提高我国整体实力的同时,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文化、道德、法制等素质,使他们具备追求公平正义的意识、参与公平正义的能力和依法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我们坚信,在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政府与全体社会成员的良性互动,一定能最终在我国建成一个公平和正义得到彰显的和谐美好的新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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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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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改革热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攻坚克难。以下是店铺整理的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欢迎大家阅读。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我作为人大战线上的一名新兵,面对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深感压力很大责任很重。人大工作法律性、政策性、知识性很强,特别是科教文卫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只有自觉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在真学、真懂上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努力学习人大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通过近期对四中全会公报和人大业务工作的学习和了解,我有以下三点初浅体会,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加深了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中全会指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

  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就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第二、强化了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根本要求的认识。公报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更好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实践。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使人大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开展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要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敢介入,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要从法治层面调整和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第三,增强了对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紧迫性的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人大工作者也提出了新的考验。我们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只有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同时要具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克服困难,努力掌握依法履职所必备的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特别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和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更要学习好人大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使人大各项工作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

  勇于改革创新,增强创造活力,推动人大工作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切实担当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二:

  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改革热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攻坚克难。

  面对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第一年的良好开局,进一步坚定了全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凝聚起深化改革的广泛共识,增强了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必胜信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手段。公正司法是核心。全民守法

  是目的。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都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在学习了会议公报后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我国下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最大范围凝聚了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强了改革信心,意义重大、令人振奋。公报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把改革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增强参谋服务工作能力,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州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十三: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关于讨论“关于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的意见

  全篇共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思想,共七大点44小点,立足我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情况,直面我省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中央的这份《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阐述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

  而我是来自基层最公安派出所的一名普通民警,对第35页最后一行中提到的对“深化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觉得提得很好。

  1.推进重点地区治安排查整治。要坚持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出租房屋、网吧、游戏厅等复杂场所,农贸市场、建筑工程等重点领域,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广播电视等重点管线和部位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梳理治安突出问题,逐个制定整治方案,逐个组织专门队伍进行专项集中整治,落实整治责任,限期改变面貌。

  2.适时组织开展严打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尤其是食品药品等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活动,加大禁毒工作力度。

  3.抓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综治维稳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双线排查”,进一步加强学校内保工作,完善和增设安装电子视频监控探头,实行封闭管理,对外来人员实行严格入校登记和验证制度,防范恶性案件发生。

  4.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及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尤其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车幼儿、学生的人身安全。加强对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

  5.强化基层和谐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单位、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企业、平安家庭等一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创建“四零”即零发案、零犯罪、零事故、零矛盾的平安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建设覆盖面和整体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部门、将会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生力军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篇十四: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

  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XX年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欢迎大家参考!

  20XX年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一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个舞台上,今天我在这里的演讲题目是:法律就是秩序。

  有人说,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的确,法律和我们每个人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似乎它给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却给

  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毋庸置疑的益处。正如交通公益广告中说的那样:"没有红灯的制约,便没有绿灯的畅通。"

  有人说"法律"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我认为,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唯有知法才能守法,唯有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社会才能更和谐,人生才能更平安!所以,即使为了追求良好的目的,即使位高权重,也不能违反法律。

  我们敬爱的周总理是守法的典范。有一次,总理去开会,在路上,司机违反了交通

  规则,交警批评司机却耽误了总理开会的时间。同车去的干部想和交警交涉,总理严厉制止说:"这怎么行?交通规则是政府颁布的,政府总理应该带头遵守。总理不遵守,就是带头破坏制度".直到交警放行,总理一行才离开。

  守法必先严于自律,这是一种行为操守,更是一种道德修养。

  我们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取得了累累硕果,原来很多对法律一无所知的人,如今都能运用法律来寻求一个说法,就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一样,普通人的法律意识正在不断增强。但让守法成为一种习惯,确实还有相当漫长的道路要走。

  在现实生活中,像成克杰、胡长清等腐败分子无视党纪国法,恣意践踏法律,给整个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案例,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说。就让我们反思一下自己,每次过马路,我们是否都走斑马线?每次开车,我们是否都能做到不超速、不抢行?在我们很多人的思想中,遵守不遵守交通法规仿佛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或许正是我国许多城市交

  通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我们生活在法制国家,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一个普通的公民,我们应让法律在心间长驻。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20XX年依法治国主题演讲稿二

  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普法工作的重大意义。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

  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

  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

篇十五: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发言稿

  作为学习会,我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和思考中,选了两个小题,跟大家交流。

  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理念”对大家来说可能是一个新词,可能对外国人来说也是一个新的中国名词。因为我在电子版的英汉大辞典里输处“理念”这个词,没有出现相应的英语词语。可能在十年以前,大家在报纸上也看不到这个词,我国的所有辞典当中,我只中《辞海》只有此还中有这个词,但解释是:理念,旧哲学概念,柏拉图哲学中的“观念”通常译为“理念”。康德、黑格尔等人哲学中“观念”指的是理性与概念,同时也译作“理念”,所以那个名词跟我们现在讲的“理念”是不相干的。我国国家真正出现“理念”这个词是在20XX年的《中国现代汉语词典》,出现了一个一栏“新名词解释”,出现了“理念”这个词,它的解释:1、信念;2、思想观念。我国的学者、专家,包括我们法院的领导,在使用这个词的时候,“理念”和“观念”两词也是并用的,当然现在这段时间用“理念”这个词的多,用“观念”的少。所以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所谓“理念”,就是人们在认识规律过程当中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追求,是支配人们思想和行动的意识形态和精神指导。罗干同志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质,概括为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从中可以看出理念的重要性。正如罗干所讲的,历史证明正确的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用于指导实践,就会产生巨大的物质力量。而一旦指导思想发生偏差,实际工作就会必然走偏方向,就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巨大损失。现实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乃至我们经常讲的一些法制笑话,归根到底都可以从“理念”上找到原因。过去我们都讲“现代法治理念”,实际上“现代法治理念”这个概念一般指的是西方发达国家通行治理国家的方式、治理国家的理念,但是这个词存在很多问题。首先,“现代法治理念”的基本含义并不十分清楚,缺少制度规定性,谁也说不清楚它的内涵和外延。什么是“现代西方法治”,对此国外的学者们进行过阐述,中国的学者也作了研究,并作了一些概括,但迄今为止,无论西方学者们的阐述还是中国作者们的概括,都是从特定角度出发,缺乏对西方现代法治进行总体清理,并缺乏结合实际的变化,将法治的研究置于动态的泗礁,结果不是理论上以偏概全,就是脱离实践,独守一家之见,读者不仅对五花八门的理论感到扑朔迷离,而且对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也迷惑不解。从我国学者的研究当中可以看出来,“现代法治理念”这个名词,实际上含义不是很清楚的。同时,西方存在不同的现代法治模式和不同的理念,各种理念汗牛充栋,并且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我国的一些学者实际上对西方现代法治理念的认

  识并不全面,或者说很不全面,却到处推行以偏概全,还以为是灵丹妙药的所谓西方现代法治理念,并将此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结果把我们的思想搞乱。在司法理念上同样也是如此。另一方面,现代法治理念中包含了西方各国一些与我国实际情况不相符的问题,不加分析地引进也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这也可以从几方面进行分析:一、如果有人推崇司法独立,强调西方的三权分立,大讲西方法院怎么怎么独立,但我们有些同志没有注意到,这种西方法治的独立实际上相对的。比如法治楷模美国,他推崇国家利益直上原则:在国家利益面前,什么都要让步,不惜发动战争,不惜屠杀他国人民,宗旨只有一个,为了我的国家利益。可以把成吨的炸弹仍掉别国的领土上,只要国家利益需要。最典型的例子我们还可以知道:中国一个代表团到美国访问,当地×××分子向当地的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说代表团的团长迫害×××。我国外交部向美国发出照会,指出这样做会影响中美两国关系,美国联邦政府就以“国家利益”为借口,这个案子如果开庭审判的话,会影响中国和美国的关系,为了国家利益,要求这个案子由法院撤诉。联邦法院就把这个案子撤掉了,这就是典型的国家利益至上,可以影响法院的司法权,所以法治也是相对的。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历史源远流长,都有自己的文化。他们的观念、思维方式、道德标准、价值取向、行为规则,乃至社会制度、法律制度等等都是根植于他国文化上的,西方现代法治理念也是根植于他的文化当中的,与中国的东方文化有很大差距,所以他们管理国家的方式我们也不能照搬过来,因为可能到我国会收到文化排斥。从这个意义上讲,西方的法治对我们也不是灵丹妙药。三、任何一个事物,如果要适用必须都结合自己的国情和实际情况。西方法治理念同样也是如此。我们如果要学习西方先进的制度和理念,同样也要结合中国的实际,适应中国的文化发展和社会需求。最典型,我们讲的当事人举证原则——“谁诉讼,谁举证”,这是一个很好的司法原则。但是中国有十亿农民,很多农民还处于贫困中,缺少法律知识和文化,我们就不能简单照办,什么都要当事人举证,典型的是过去有一段时间,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我们竟然要求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原告人——被害人家属,提供被告人家中有财物的证据。被告人在浙江作案,老家在贵州、云南,要被害人的家属,一个老农民提供被告人在云南有财产的证据,然后我才能判。这就是典型的受西方法治理念的影响,显然是不现实的,根本就不利于保护被害人利益。再一个方面,法治是一个发展过程。西方现代法治历经数百年,到现在为止仍是冲突重重,问题重重,远没有达到完善的地步。中国的法治不过百余年时间,真正搞“法治”还不到二十年,因此我们不能指望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走完西方国家几百天经历的法治历史,有的学者提出,这就需要我们有耐心,不能因为法治暂时碰到困难而灰心,丧失对法治的信心,甚至重新回过头去重走人治的老路。所以说,法治实际上是一个理想和过程,这种理想存

  在于过程当中,人们只有接近,但不能完全实现这种理想,所以法治是没有终点的行程。——这是我国国家一个比较有名的学者提出来的,还是比较符合实际情况的。在我国现阶段,泛泛地讲现代法治理念不行,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内在要求的结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胡锦涛同志将“现代法治理念”改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即是对我国法治理念的准确地位,又是对前一个时期理论上的混乱作的拨乱反正,具有重要的意义。现代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主要反映在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我就不展开讲了。

  第二,刑事司法的人权理论。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兑现“三项承诺”,必须在刑事司法领域当中坚持依法保护人权的理念。

  1、人权是法治的根本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实现法治就是为了保护人权不被侵犯。人权这个名词写入宪法,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中国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人权的认识进一步地深化,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权理念。虽然过去我们没有讲人权这个词,但并不等于我们不讲“人权”,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三座大山,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实际上就是为了解决人权问题,为了人民当家作主,这就是最大的人权。所以有的学者把对宪法的修改说成是“人权入宪”这种话,并不准确。因为我国宪法中已经规定了好几十项“人权”,不能叫“人权入宪”,而是把“人权”这个词这个概念直接引用到宪法当中。但是我们讲的人权与西方世界讲的人权是不一样的,无论从内容上讲还是从本质上讲都有很大的差别。

  2、我们讲的人权是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人权。在理论上,对刑事司法人权的保护,一般的理论界的讲法是仅针对被告人的。这个说法我认为是不准确不全面的,随着人权理念的发展,人权的概念早已发生变化,现在已经涉及到各个领域,成为人的基本权利。我国历来主张全面的人权,在刑事司法领域也是一样。人权在刑事司法领导不再单纯地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也包括被害人、证人、辩护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内容上已经更加广泛。我们如果把西方司法领域的人权概念引用过来,会带来问题。我国世界对证人专门的保护体系,对被告人也有专门的法律保护,包括改变容貌,改变身份,24小时提供保护等等,而我们国家没有这一切。如果刑事司法当中仅仅保护被告人的权利,显然是不够的。所以单纯讲保护公众的人权,不讲保护被告人的人权;或者只讲保护被告人的人群不讲公众的人权,都是片面和不准确的,都不符合我国的人权理念。作为刑事法官我们应该正确把握人权的基本内涵,在刑事活动中切实保护人权。保护人权包括很多方面,我这里只举一项,被告人的人权是不用说的,是刑事人权的保护重点。有两项

  我想讲一下:一是被害人权利问题。我们在审案中发现,有的被害人家属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提出要求精神赔偿。我们审委会讨论时,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案子,但是他没有提死亡补偿费。结果我们下面有的法院说,精神赔偿不能赔,死亡补偿你又没提,根据民事案件“不告不理”的原则,就简单地赔了几万块钱拉倒。上诉到高院,我们高院也有同志提出来,说:精神赔偿提了,没有依据,驳回了,而死亡赔偿金又没有提,没有提出我们又没有办法判。这里就涉及到一个理念的问题,怎么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保护被害人权利?我们应当告知当事人,法律规定可以获赔什么东西。告了以后当事人仍旧坚持那样,那是当事人的问题;没有告知,则说明我们法官理念上有问题,说明我们司法为民的理念不牢固。另外,还有对证人的问题,很多文章强调,要保护被告人权利,保护被告人沉默权,但又反对证人的沉默权,证人不能沉默,知道就得说,不说就是违法,这里头也涉及到理念问题。涉及到的例子很多,讲起来时间很长,我就不展开讲了。在刑事司法当中的处罚权,定罪量刑也是人权问题,畸轻畸重都涉及到人权问题,不仅涉及到被告人的人权,也涉及到被害人的人权,涉及到公众的人权,所以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我们不能简单地来讲人权保护谁。

  3、死刑二审开庭要解决的问题要解决的就是人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在讲到死刑二审开庭意义时讲到五个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控制和减少死刑。我们在政法委汇报的时候,政法委提出来,提高高院汇报的事情很重要,但是我们之前都不知道你们为什么要二审开庭,政法委都不知道,你们应该向司法各家的领导说清楚,也应该向你们下面法院的领导说清楚,为什么要二审开庭?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20XX年我们国家要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根据这个公约,我们要向全世界公布我们的死刑数字,而现在我们的死刑数字很大。所以中央在听取最高法院汇报以后强调:我们要保留死刑,但要控制死刑,慎重地适用司法,我们要依法治国,并不是杀人越多越好。构建和谐社会,死刑数字一定要逐步降下来。这是中央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涉及到我们国家最后公布死刑数字以后,我们在人权斗争当中怎么样处于一个主动的地位。所以死刑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最高法院想通过二审开庭压缩一部分死刑,然后最高法院再收回核准权,争取在20XX年以前把死刑数量降到一定的范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决策,我们很多同志不知道,也不可能说,最高法院不可能在公开场合说这个事情,但是作为我们来说,死刑案件二审开庭是最高法院控制减少死刑的一个手段、一个步骤,它的意义非常深远,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政治形象,关系到我们国家的信誉,关系到中央的决策能不能够实现,所以我想借这个机会,也跟同志们把这个事情沟通以下。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

篇十六: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一、引

  言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党建设的目标。《决定》分析了中国共产党面临的三大历史任务和存在的五大问题,总结了六大经验,科学、及时地作出了加强五大执政能力的对策。《决定》不仅对我党的执政能力从战略的高度加以规划,从理论的层面进行了系统阐述,而且从战术角度具体提出了全面推进的步骤。它对于我党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完善执政方略、改进执政方式、巩固执政基础、完成执政使命意义深远。

  作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员,笔者更加关注“依法执政”概念的提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依法执政理念是对依法治国方略的进一步深化,是依法治国的核心。而与“依法执政”相临近的另一个范畴——依法行政又是依法执政的最经常的体现。本文正是想通过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关系的厘清以阐明三者的内在联系,以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一点理论上的贡献。

  二、依法执政是执政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依法治国理论的进一步深化

  (一)依法执政与依法治国的涵义

  所谓依法执政,按照《决定》的精神,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它主要体现在:1、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2、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3、督促、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种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4、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5、以保障司法公正为目标,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法制保障。

  所谓依法治国,或者法治是一个古老的概念,从古希腊时期就曾经为柏拉图以及亚理士多德详细阐述过,归根结底,其核心就是要确立法律的无上权威。法治与人治是一个相互对立的范畴,法治讲求用没有感情的、理性的法律来代替喜怒无常的君主以确立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法治与民主不可分割,法治是民主的外在表现形式,没有民主,所谓的法治只能流于空谈。亚理士多德认为法治实质是摆脱个人欲望,求助理智统治的社会制度,是一种最优秀的治国之道。他指出:“人在达到完美境界时,是最优秀的动物,然而一旦脱离了法律和正义,他就是最恶劣的动物。”“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他在比较研究了一百五十八种政体之后得出结论说:“最高统治权的执行者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少数人,又可以是多数人。这样,我们就可以说,这一人或少数人或多数人的统治的要旨是照顾全邦共同的利益,则由他们掌管的公务团体就是正宗的政体。反之,如果他或他们掌管的公务团体只照顾自己一人或少数人的私利,那么就必然是变态政体。”因而,他说:“应由多数人来治理国家??似乎是很正确的??。”“相对于一人之治来说,法治(TheRuleofLaw)更为可取。”“法治应当包括两重意义: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二)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国理念的进一步深化

  比较这两个概念我们就会发现,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其核心内核是一致的。依法治国的最根本要求就是要确立法律的无上权威,就是要确立一个摆脱个人欲望,理智统治的社会制度。而依法执政则要求执政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使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执政党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由此可见,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只要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确确实实的实现了依法执政的既定方针,所谓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也就不难实现了。

  如果说党的十五大只是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那么,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执政则是对这一理念的进一步深化,是对依法治国方略核心问题的反思,它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进和创新,它必将成为社会主义中国走向文明、法治的一个里程碑。从历史的梳理来看,依法执政的提出是依法治国理念在新的历史时期的深化。应当承认,古老、博大的中华文明不是不存在缺憾,缺少法治的人文、思想基础就是其中一个巨大的缺憾之一。

  尽管也存在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们提出的“独任法治”的呐喊,但那也只是昙花一现,并未真正影响中国的法治进程。

  中国意识到并主动开始推进法治进程是在西方列强船坚炮利的威逼之下进行的,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

  但遗憾的是,在当时举国迷茫、兵荒马乱的情势下,中国没有能够、也不可能抓住历史的机遇实现自上而下的宪政改革。我们党执政以后,由于政治与军事的巨大胜利使我们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忽视甚至完全抛弃了法律的作用。在1958年8月召开的协作区主任会议上,毛泽东主席就曾经说过:“??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一套,还是马青天那一套好,调查研究,就地解决问题??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的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它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刘少奇也提出:“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为办事的参考。”由于极端忽视法治,推崇人治,结果十年“文革”最终爆发,给中国的革命和建设事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后来,邓小平同志在总结“文革”的经验教训时明确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实行人治最大的弊端,是把国家的安危、人民的幸福寄托在个人或少数人身上,决策没有基本法律依据和民主程序规则,个别人可以恣意决定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将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1996年初,江泽民同志就依法治国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全面深入阐述了依法治国的意义、内涵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进一步确立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随后写进了宪法。从中国法治进程的脉络,尤其是我们党执政以后的治国理念的变迁来看,我们党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邓小平同志显然已经认识到了法律制度的重要性,但并没有正式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江泽民同志适时的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并将其载入宪法,显然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对于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下如何实现依法治国却并没有进行深入的理论考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依法执政理论的提出可以说正是在前三届中央领导集体取得的巨大成果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核心性的决策。它实际上表明,我们党已经意识到,要实现依法治国,在现阶段,关键是依法执政,只要实现了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实现也就水到渠成了。

  三、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应该说依法行政并非什么新鲜名词,其含义就是要求政府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履行自己应负的职责,合理的运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就是要求行政机关自身的设立(包括职能的确定、组织设立、权力来源)、行政机关的运行(尤其是行使抽象或者具体的行政权力)都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并遵守相应程序,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法律的监督,违法行政应承担法定责任。

  依法行政的产生与民主法治、分权制衡不可分割,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民主法治原则在行政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依法行政作为一个原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由于国情的差异和对法治的理解不同,依法行政原则的表述也不尽相同,例如:英国称为依法行政,法国称为行政法治,日本称为法治行政等等,但是政府行政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在法律之下进行则是共同的。与西方建立在深厚的法治传统基础上不同,我国提出依法行政口号是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产物。从1984年彭真同志提出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要依法办事,到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都要依法行政,再到党的十五大进一步强调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直至1999年依法治国理论的提出,依法行政走过了一条不平常的道路。作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更是现代政府管理模式的一场深刻革命。

  我们通过对依法行政原则的历史和理论考察就不难发现,依法行政原则所要求的法律至上、权利本位、社会自治、程序法治等理念正是依法治国战略在行政领域内的应有之义。

  在现阶段的中国,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目前之中国,是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的中国,在中国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程中,由于传统的党政不分、政府包揽一切的思维和理政模式不会在一夜之间销声匿迹,行政权的过分强大在我国仍然是不容回避的事实。据统计,在我国大约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法律和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处于举足重轻的地位,可以说,没有依法行政也根本谈不上依法治国。

  四、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内涵大不一样,但依法执政是

  依法行政的前提,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日常体现

  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政”字虽一,但含义相去甚远。前者的“政”准确的理解,应为政务之“政”;后者的“政”则为政权之“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主体明显不同,一个是执政党,一个是执政党执政后依法成立的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其应付的行政职责;而依法执政则要求执政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能凌驾于民意之上。依法执政的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相对更加宏观;

  依法行政的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相对更加具体。依法执政是我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转变进程中治国理政的战略性调整;

  而依法行政则是从战术的角度来贯彻执政党的执政方针。

  尽管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内涵大不一样,但二者之间也存在内在的密不可分的联系。第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的前提,没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也就无从谈起。首先,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是时代的产物,是人民的选择。我党执政以后,对是否应该依法执政以及是否应该严格贯彻依法执政的问题曾有过曲折,历史证明,没有我党的依法执政,整个社会主义事业都会陷入危机和困境。以党代政、党政不分正是“十年文革”时期的一大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政府根本不可能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其次,人民政府是一个基本由我党员、干部组成的政府,是我党执政方针、政策和理念贯彻的主要渠道,如果没有这些党员、干部的从依法执政的战略高度来行使其职权,整个政府运作必然会陷入失范状态,依法行政只能是空中楼阁。第二,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重要环节,是依法执政在行政领域内的经常化和具体化。依法执政相对于依法行政而言,是一个上位概念,更加宏观,它必须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的具体的运作才能得以贯彻。

  正如我们指出的那样,现阶段的中国,尚处于一个行政权过分庞大的转轨时期,立法、行政、司法三者的关系并未能真正得以理顺,立法、司法两头过小的“纺锤型”状态还不可能在一时片刻之间得到合理的改观,因此我党的依法执政的战略方针更多的要依靠各级人民政府去落实和贯彻,从这个意义上说,依法行政是依法执政的最为重要的环节,是依法执政的经常化和具体化并非言过其实。

  五、结

  语

  总之,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执政理论的提出是对我党依法治国战略的进一步深化。而由于现阶段政府施政的特点,实际上依法行政正是依法执政的日常体现。三者既有根本的内涵差异,又有深层次的内在联系,只有理解了这种区别与联系,我们才能够更好的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执政理论的精髓,更好的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当然,这种理解不一定准确,还望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篇十七:治国理念第四卷领导讲话稿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战略目标。“法治中国”是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丰富和深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理性路径选择。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我作为人大战线上的一名新兵,面对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深感压力很大责任很重。人大工作法律性、政策性、知识性很强,特别是科教文卫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我只有自觉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在真学、真懂上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与努力学习人大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通过近期对四中全会公报和人大业务工作的学习和了解,我有以下三点初浅体会,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一、加深了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集中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和国家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四中全会指出:“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这就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

  第二、强化了对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三者有机统一”根本要求的认识。公报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大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更好地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实践。顺应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使人大制定的法规、作出的决议决定、开展的各项工作充分体现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既要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回避、敢介入,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又要从法治层面调整和平衡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权益的忠实维护者。

  第三,增强了对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紧迫性的认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对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人大工作者也提出了新的考验。我们每一位人大工作者只有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同时要具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克服困难,努力掌握依法履职所必备的各种知识,才能更好地肩负起时代赋予的职责使命。所以,我们要进一步学

  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成果,特别要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和同志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同时更要学习好人大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使人大各项工作反映民情、集中民智、体现民意。要勇于改革创新,增强创造活力,推动人大工作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切实担当起时代赋予的重任。

  依法治国理论学习交流发言稿二:

  XX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迈入了全面深化新阶段,必将极大地激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改革热情,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前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攻坚克难。

  面对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沉着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了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第一年的良好开局,进一步坚定了全国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凝聚起深化改革的广泛共识,增强了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必胜信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手段。公正司法是核心。全民守法是目的。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

  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都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在学习了会议公报后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我国下一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前进方向,最大范围凝聚了改革力量,最大程度增强了改革信心,意义重大、令人振奋。公报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这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办公室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全会精神指导和推动实际工作,把改革精神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本职工作当中,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增强参谋服务工作能力,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推动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全州的改革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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