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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9篇

时间:2022-12-09 17:00:06  来源:网友投稿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9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XX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9篇,供大家参考。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9篇

篇一: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精神,根据《XX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XX 省县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XX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XX 市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县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进程,切实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确保 2022 年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X 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办园活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使教育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为 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2022 年实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并确保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成功。到 2025 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 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 84%,公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 70%。

 三、工作任务

 (一)多种形式并举,扩大普惠性资源

 1.落实三万人以上乡(镇、街道)新建第二所公办幼儿园和大村独立建园,补足配齐一批小区配套幼儿园。推进“十四五”教育事业规划中的 XX 县第二幼儿园、XX 县九驿龙庭幼儿园、XX 县佳鑫幼儿园、XX 县奢香利亚幼儿园等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建成后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县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2.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根据《XX 省教育厅 XX省财政厅 XX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XX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加大普惠性民办园占民办园的比重。采取优先选派教师参与各级各类培训学习、入园开展教研指导、农村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共享、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全员纳入集团化管理和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3.提升公办村级幼儿园保教水平。

 一是按《XX 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对所有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进行逐一核实,利用上级补助资金完善不达标的村级幼儿园办园条件,满足保教基本需求。

 二是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公办村级幼儿园的监管力度,提升公办村级幼儿园办园水平,保障农村适龄幼儿接受专业化、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确保 2025 年全县60%的公办村级幼儿园完成县级示范园创建。

 (二)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省定拨款标准,对评估认定且年检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普惠性民办园分年度以综合奖补的方式进行扶持。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

 (三)强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

 1.严格准入制度。所有民办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证,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持续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保障在园幼儿基本安全。

 2.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监测制度,强化校车检测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核与管理,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3.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登记和公示制度,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幼儿伙食费要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营利或结余,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对不合理的收费要坚决查处。

 4.严格做好分类评定工作。根据《XX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制度的通知》精神,由县教科局牵头,按照“依法办园,合理定位,发挥优势,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的原则,严格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等级类别评定工作。

 5.全面改善办园条件。由县教科局牵头,对照《XX 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对县域内公、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进行逐一核实,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指导现有不达标的公、民办幼儿园按时限完成办园条件的达标整改工作任务,满足保教基本需求。

 (四)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按照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要求,开展好“安吉游戏”推广工作,为幼

 儿创设自主学习空间,满足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观察探索、感知体验、享受快乐、全面发展的需要,促进全县幼儿园课程和教学模式改革。开展幼小衔接工作,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

 2.加强县级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建设。以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为主体,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立体教研指导网络。由县教科局牵头制定《XX县乡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以推进农村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提升村级幼儿园办园水平。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根据现有班级数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采取同工同酬的方式对缺编教师及时予以补充。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依法配齐配足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加强师资培训。要确保增加教师数量与提高师资质量同步发展,以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建立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公、民办幼儿园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培养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带动全县幼儿师资整体素质提升。

 3.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幼儿园园长应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并经园长岗位培训合格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担任。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任职。强化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

 四、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重大事项,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

 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成

  员:XXX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科局,X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 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

 各乡(镇、街道)要比照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重大事项,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经费保障

 1.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按在园幼儿 500 元/生/年的标准拨付。对评估认定且年检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普惠性民办园,采取以园为单位综合奖补的方式进行扶持,对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幼儿园限期整改达标后当年不享受补助,次年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次年纳入奖补;对整改不到位,次年仍不达标的幼儿园取消其资格,不再享受奖补,县财政局每年将综合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2.落实省定关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根据公办幼儿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工资差距测算公办幼儿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所需资金缺口,将缺口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实现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同工同酬。

 (三)师资保障

 按师生比 1:15 配备幼儿园专任教师。尚缺的专任教师以同工同酬方式,采取面向社会招考和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学前编外教师等方式解决。

 五、加强督导

 县政府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的联合考评范围,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进度。

 并以此作为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不按时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弄虚作假等行为或未如期实现目标任务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六、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

篇二: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健全保障机制,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普惠性公共服务水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55%。

 2.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3.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4.加大普惠性幼儿园财政投入、补助、扶持力度,推动普惠性幼儿园持续发展。

 5.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管,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

 6.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提升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保障,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1.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全面落实党的领导,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市委教育工委统一领导和指导幼儿园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应对学前教育需求高峰的幼儿园布局规划,切实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到2025 年,城区新增 5 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建园必须为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继续加强乡镇中心园建设,巩固办园成效,提供有质量的教育。建立以优质园为引领的普惠园发展共同体,整体提升普及普惠质量。

 3.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按时按标准拨付;落实幼儿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

 4.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XX 市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加大幼儿教师补充力度,加强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民办园要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

 5.构建学前教育教研网络。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全市幼儿园的学前教育教研网络,以园本教研、联片教研、名师工作室、课题研究为手段,切实解决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增强保教工作的科学性。

 6.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加强源头监管,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做好幼儿园年检工作,定期向社会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动态监管,落实相关部门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和监管责任,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办园行为督导,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持续开展 3—5 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二)提质增效,实现幼儿园健康持续发展 1.明确育人目标。充分发挥幼儿园党组织作用,保障正确办园方向,厚植立德树人基础,认真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改善办园条件。全面对照《山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XX 市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充实完善玩教具、幼儿图书、游戏材料、生活设施、安保消防、卫生保健、食堂、办公设

 施设备,进一步改善幼儿园园舍环境,合理布局空间,创设有利于幼儿生活、学习、成长的安全丰富、温馨适宜的环境。

 3.园务管理科学化。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端正办园思想,规范办园行为,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档案,加强科学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幼儿园文化建设和课程建设,重视家园共育和社会参与,共同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注重内涵提升质量。幼儿园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建立良好师幼关系。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珍视幼儿生活和游戏的独特价值,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建立家园校协同沟通机制,引导家长与幼儿园和小学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衔接工作,形成科学的教育生态,坚决克服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4.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配备幼儿园教师;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加强培训和教研活动,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杜绝发生严重地违反师德师风的事件。

 5.安全卫生常抓不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三防”建设,强化幼儿园安全能力建设,加强师幼安全教育,定期组

 织安全演练,实现岗位安全职责全覆盖,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家园沟通与联系,保障幼儿在园安全健康。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规定,在卫生和健康部门指导下,做好适龄幼儿入园体检、在园幼儿定期体检、预防接种证查验、传染病预防和健康教育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 年 3 月-2021 年 7 月)

 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各幼儿园要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和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发展氛围,凝聚合力,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 年 8 月-2022 年 12 月)

 各部门要履职尽责,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对标整改完善,联合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各幼儿园要根据本方案目标任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市教科局根据督学包片责任区,加强过程性督导,定期召开总结会、观摩会,扎实提升普及普惠水平。

 (三)自评完善阶段(2023 年 1 月-2023 年 3 月)

 各单位、各部门围绕目标任务,开展提升普及普惠水平落实保障措施方面的自评,各幼儿园围绕提质增效持续发展方面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开展自评。XX 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通过查阅文件和档案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问、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全面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

 (四)评估申报阶段(2023 年 4 月)

 汇总自评情况,保证指标完成、政策落实、幼儿园保障保教质量、社会认可度须高于 85%的情况下,形成自评报告,上报 XX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XX 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组,由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教科、发改、财政、人社、民政、卫生和健康、自然资源、住建、公安、市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配合,合力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难点,特别是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小区配建幼儿园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幼儿园安全保障,无证园治理等问题,突破难点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国家学前教育政策,宣传学前教育工作的典型经验,宣传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真正让普及普惠发展成果体现在幼儿园的面貌变化上,体现在孩子们的成长中,以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三: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1 -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重点任务清单 项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

 时限

 一、加强公 办 幼儿 园 教师 队 伍建设

 1.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尽快核定全县幼儿园所需专任教师编制数和教职工总数

 县委编办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3 月 15日前

 2.积极向市委编办汇报协调,争取把我县在市教师周转池的编制,划归我县补充解决幼儿园专任教师编制严重不足问题

 县委编办

 县教育局

 3 月 20日前

 3.在编制未解决前,采取编外聘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全县幼儿园教师实际缺额,在今年秋季开学前招聘补充到位。今后,出现编制空缺时,优先从符合条件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中招录

 县人社局

 县教育局

 县委编办

 8 月底前

 4.摸清幼儿园临时聘用保育员等工勤人员情况,按照 1430 元/月/人最低工资标准补贴至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负责根据各幼儿园办园情况予以分配

 县财政局

 县教育局

 4 月底前

 5.通过转岗培训,将乡镇中小学富余教师调整补充到幼儿园任教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8 月底前

 6.拟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规划,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4 月底前

 项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

 - 2 - 时限

 二、补充普 惠 性学 前 教育资源

 7.结合县情实际,科学编制全县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并列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县 规 划 中心

 县教育局

 县住建局

 3 月底前

 8.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所有新建小区必须按照标准配建幼儿园等要求,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小区配套园建成后,移交县教育局统一使用、管理

 县 自 然 资源局

 县 规 划 中心

 县住建局

 县教育局

 长期

 9.对新建成的小区配套园,安排财政资金及时进行装修、核定教职工人数、招聘配齐专任教师,全部办成公办园

 县财政局

 县委编办

 县教育局

 县重点工程处

 县人社局

 在 新 建幼 儿 园建 成 交付3个月内

 10.对人口集中、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明发、金鑫国际、红石雅居等区域,探索采取利用小区及周边可用场所补建、闲置房屋或购买房产改建、在职业学校配建学前教育实训基地等方式增设学前教育资源

 县 规 划 中心

 县教育局

 县重点工程处

 县安居中心

 县城投公司

 8 月底前完成

 11.对开发商自持产权的小区配套园(**),通过采取补贴、置换、回购等方式,逐步举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

 县 自 然 资源局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县安居中心

 县城投公司

 长期

 - 3 - 12.对高租金拍租的民办园,采取重新招租或租补分离的办法降低收费,逐步举办成普惠园,切实提高城区普惠园占比

 县教育局

 县财政局

 县城投公司

 4 月底前

 项目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

 时限

 三、保障幼 儿 园安 全 卫生

 13.按照托育机构卫生许可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未取得卫生保健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培训指导、改造提升、检查验收,确保园园达标

 县卫健委

 县教育局

 4 月底前

 14.对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投入使用的幼儿园,进行逐一消防检查,根据实际做好消防设计或专家论证,制定整改方案,尽快落实整改任务。对无法通过整改且安全隐患较大的幼儿园,要坚决予以停用,确保师生安全

 县住建局

 县消防大队

 县教育局

 4 月底前

篇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1 -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政府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办好每所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期盼。

 二、总体目标 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落实政府保障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为目标,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幼儿教师素质,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到 2023 年成功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三、主要任务 1.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持续提升“三率”即学前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占比率。

 2.提高政府保障程度,完善幼儿园专项规划,保障学位

  - 2 - 供给;落实幼儿园经费政策,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工资标准。

 3.提高保教质量水平,提升办园条件,优化设置,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 85%以上的班额符合规定);按标准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确保师生比不低于 1:1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彻底消除幼儿园保教“小学化”现象。

 4.提升社会认可度,力争学前教育社会认可度逐年提升,2023 年达到 85%以上。

 四、主要举措 (一)提高认识,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完善县域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陇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年度幼儿园建设规划,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二)加强投入,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 5%及以上标准并逐年提高比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和扶持政策。确保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分类收费定价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

  - 3 - (三)加快建设,大力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加快建设体育路幼儿园、东城幼儿园及南岸新城幼儿园,确保如期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北坡幼儿园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把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镇整体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对照幼儿园等级标准,进一步保障园舍改造、设施设备添置等经费,确保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要求。

 (四)多措并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逐步补充编制,使师生比达到编制标准;按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规定,将保育员、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全面落实幼师队伍绩效工资、奖励工资政策;建立并有效实施幼儿园园长和幼儿园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和支教力度;选派优秀公办教师到民办幼儿园挂职,实施全县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不断增强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养。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任职。

 (五)部门联动,落实监督责任。教育、公安、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齐抓共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全面落

  - 4 - 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对幼儿园的办园条件、班额情况、教师配备、幼儿园管理、保育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督导评估。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各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建立党建指导员委派制度,真正实现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继续分类治理,推动“低、小、散”幼儿园整治。

 (六)强化管理,不断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教育环境和课程内容,并将其作为幼儿园晋级一票否决项;做好“幼小”双向衔接,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科学做好入学准备。

 鼓励幼儿园开展争优创先活动,支持县幼儿园、秦源幼儿园创建省级示范园,鼓励各幼儿园争创市级一类园。建立省示范园、市一类园、乡镇薄弱园之间的结对帮扶和发展“教学研共同体”联片教研等工作机制。实施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切实推动城乡幼儿园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薄弱幼儿园的发展。

 五、工作步骤

  - 5 - (一)自查自纠阶段(从即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精神,对标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形成整改台账,制定《陇县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实施方案》,制定路线图,明确镇、部门、幼儿园创建工作任务。

 (二)整改落实阶段(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8 月)

 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抓住问题倒排时间,明确阶段性完成指标、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整理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指标档案资料,接受 2023 年 5 月份市初步审核,并在 6 月底前向省教育厅提出评估申请,做好迎评工作。

 (三)自查评估阶段(2023 年 10 月至 2023 年 11 月)

 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总结成绩,对于不达标指标,责令限期完成。

 (四)迎接评估阶段(2023 年 12 月)

 做好成果巩固、查漏补缺、提质升格等工作。完成达标情况自评报告、迎评汇报材料和申请验收报告,做好迎接国家督导机构认定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县人

  - 6 - 社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及各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推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和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 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和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专人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推进各项项目建设实施。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责任制,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落实。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政府把该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镇、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的范围,严格进行考核。教育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依法加强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适时监督、评估、检查、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四)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要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宣传部门要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夯实宣传工作阵地,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篇五: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1 -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5 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进程,切实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确保 2025 年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增强办园活力,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使教育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为全面建设美丽新万载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 2 -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率。到 2025 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到 60%。

 (二)年度发展目标 ——2021 年,新建 3 所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小区幼儿园 1 所,村级公办幼儿园 2 所。启动新的一轮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认定 60 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 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2%,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 53%。

 ——2022 年,新建 4 所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小区幼儿园 1 所,村级公办幼儿园 2 所,乡镇第二公办中心幼儿园 1所。认定 20 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 9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3%,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 55%。

 ——2023 年,新建 4 所公办幼儿园,其中新建小区幼儿园 1 所,村级公办幼儿园 2 所,乡镇第二公办中心幼儿园 1所。认定 20 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 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4%,公办在

  - 3 - 园幼儿占比达 57%。

 ——2024 年,新建 4 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南部新城区新建小区幼儿园 1 所;新建村级公办幼儿园 2 所,乡镇第二公办中心幼儿园 1 所。认定 16 所民办幼儿园为新的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 9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 96%,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 59%。

 ——2025 年,新建 3 所公办幼儿园,其中南部新城区新建小区幼儿园 1 所;村级公办幼儿园 2 所。学前三年入园率达 98%以上,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 60%。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大力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服务半径等因素,合理布点。一是继续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凡城镇单个小区800 户及以上必须配建 1 所不低于 6 个班的幼儿园,800 户以下采取统筹合建的方式配套建设。到 2025 年,预计配建或合建小区幼儿园 5 所,可增加学位 1440 个。二是在办好每个乡镇(街道)1 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同时,拟在黄茅、株潭、潭埠三个人口较多、经济较为发达的的乡镇建设集镇第二公办园,按每园 360 个学位计算,可增加学位 1080 个。三是加快村级公办园建设,常住 2000 人口以上行政村须建 1所村级公办幼儿园,2000 人以下联合办园。至 2025 年,计

  - 4 - 划新建 10 所村级公办幼儿园,每所幼儿园按一轨制 90 名幼儿规模计算,预计可新增学位 900 个。到 2025 年通过多措并举,预计公办学前教育可新增学位总计 3420 个。

 2.启动第二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21 年启动第二轮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加大普惠性民办园占民办园的比重。采取优先选派教师参与各级各类培训研究、入园开展教研指导、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共享、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全员纳入集团化管理和综合奖补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卫健委、市监局等部门配合,每年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普惠性达标评估与认定。

 (二)全面提升保教保育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研究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十项规定》等规定,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科学做好“幼小衔接”。实施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深入推进省、市级示范园建设,推动各园持续改善办园条件。充分发挥幼教协会作用,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大力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生活化和园本化,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好人文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建立幼儿园保

  - 5 - 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一支立足实践、熟悉业务的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

 2.加强学前教育教学教研。配备学前教育县级教研员,建立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立体教研指导网络。推进集团化办园管理资源中心建设,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发挥优质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探索城乡村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提升村级幼儿园办园水平,幼儿园教研水平整体得到提升。

 (三)强化学前教育规范管理 1.严格准入制度。所有民办幼儿园必须获得办学许可证,完善和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2.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制度。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监测制度,强化校车检测和驾驶人员的资质审核与管理,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3.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严禁人为抬高成本,高价收费。幼儿伙食费要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营利或结余,不得挤占、克扣和挪用。幼儿园不得以

  - 6 - 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对不合理的收费要坚决查处。2021 年 12 月底前,由县发改委牵头完成公办幼儿园新的收费标准定价调整工作。

 4.全面改善办园条件。对照《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对县域内公、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进行逐一核实,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指导现有不达标的公、民办幼儿园按时限完成办园条件的达标整改工作任务,满足保教基本需求。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加大公办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编制配备,采取同工同酬的方式及时补充编外教师。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齐配足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幼儿园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2.加强师资培训。要确保增加教师数量与提高师资质量同步发展,以适应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大力开展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的幼儿教师培训,建立每五年一周期的幼儿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加强公、民办幼儿园骨干园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培养一批名园长和名教师,带动幼儿师资整体素质提升。

 3.加强园长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标准,幼儿园园长应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管理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并经园长岗位

  - 7 - 培训合格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担任。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报备制度,民办幼儿园园长应具备规定的任职条件,并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任职。强化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升办园理念和管理水平。

 四、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教育、编办、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卫健、市监、自然资源、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加强分工协作,定期总结工作推进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凝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强大合力。各乡镇(街道)要比照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关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重大事项,破解学前教育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2.经费保障 一是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按在园幼儿按标准足额拨付。二是从 2021 年开始,对评估认定且年检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普惠性民办园,按照省级补助标准进行拨付扶持;对年检考核不达标的幼儿园限期整改达标后的幼儿园当年不享受补

  - 8 - 助,次年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次年纳入扶持;对整改不到位,次年仍不达标的幼儿园取消其资格,不再享受扶持。

 3.师资保障 按每班两教一保配备,尚缺的专任教师以同工同酬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学前支教志愿者解决。

 五、加强督导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的综合考评范围,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进度。并以此作为县政府对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不按时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弄虚作假等行为或未如期实现目标任务问题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问责处理。

篇六: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县创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确保在 2028 年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国家评估认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XX 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统筹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政策保障机制不够完善、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积极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到 2027 年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四方面均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标准。2028 年成功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二)年度目标。从 2022 年起,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逐步达标”创建原则,县域学前教育公民办幼儿园分年度推进规划为:

 1.2022 年达标 X 所:XX 县幼儿园、XX 幼儿园。

 2.2023 年达标 X 所:XX 镇中心幼儿园、XX 镇中心幼儿园。

 3.2024 年达标 X 所:XX 镇中心幼儿园、XX 镇 XX 幼儿园。

 4.2025 年达标 X 所:XX 镇 XX 幼儿园、XX 镇 XX 幼儿园、XX 镇 X 幼儿园。

 5.2026 年达标 6 所:XX 镇 XX 幼儿园、XX 镇中心幼儿园、XX 镇 XX 幼儿园。

 鼓励条件成熟的幼儿园提前实施达标规划。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投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 1.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把普惠性幼儿园和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 XX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年度幼儿园建设规划,安排财政预算,保障幼儿园建设合理用地,有序扩充学前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

 2.师资配备及班额普遍达标。根据我县学前教育发展实际,从 2021 年起,对照标准逐年持续为公办幼儿园补充幼儿教师,解决公办园专任教师数量不足、优质师资匮乏、整体水平较低等问题;2027 年前达到规定班额发展目标。(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3.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落实《XX 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居民住宅区的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根据《XX 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配建工作,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实施运转。(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教体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

 4.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着力补齐城镇新增人口集中地区及镇村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扶持农村偏远地区开设 70 人以下的民办小规模幼儿园。(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

 5.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扶持力度。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制定出台《XX 县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暂行办法》等文件,修订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对成功创建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办园规模进行一次性奖补。严格按照省级标准落实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分类奖补等措施,确保年检合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同等级公办幼儿园相同的生均公有经费补助;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大力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二)强化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科学设置教师编制。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消除中小学占用公办园“有编不补”的情形;确保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 1:15。(牵头单位:县委编办;配合单位:县教体科技局、县人社局。)

 2.严格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在教师调配上优先保障偏远乡镇中心园持证教师人数,确保到2027 年县域内专任学前教育教师持证率达到 100%。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严格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3.提高编外人员待遇。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2021年开始,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平均工资力争达到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逐步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差距;民办园教师参照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发放标准执行,并及时缴纳各类保险。(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三)强化管理,不断规范办园行为

 1.推动“低、小、散”幼儿园整治。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等方面的审核。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持续分类治理。(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镇人民政府。)

 2.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幼儿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不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坚决查处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现象。(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管局)

 3.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预警机制。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建、卫健、市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病、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管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

 (四)科学保教,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

 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确保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消除“小学化”和“保姆化”。(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建设。以县教研室为主体,推行“大学区”管理制,构建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和教研制度。充分发挥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引领及省、市、县学前教育教学能手的帮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促进全县公(民)办幼儿园同步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3.强化监管提升等级。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年度考核(年审)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管,以升类创建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提升保教质量,逐步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 3 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牵头单位:县教体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管局、各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2021 年 1 月—2021 年 12 月)

 成立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

 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

 (二)工作推进(2022 年 1 月—2026 年 12 月)

 进一步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 9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9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8%以上。规划实施 6 所公办幼儿园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和民办幼儿园升级扩容改造,持续改善办园条件。聚焦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四方面工作,围绕评估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县级督导评估工作。

 (三)整改提高(2027 年 1 月-2027 年 12 月)

 持续深入开展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规范办园行为督导工作,对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对标补短,查漏补缺,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加强各部门工作联动,强力整改提高。强化幼儿园内涵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等进一步提高。监管制度日趋完善,办园条件和班额配置达标,幼儿教师配齐配足,教师待遇保障落实,保教质量明显提升。接受省市级教育督导部门的过程督导和回访督导。

 (四)评估验收(2028 年)

 全面提升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广泛宣传普及普惠工作成效,提高社会认可度。对省市级督导评估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回头看,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按时申请并接受国家评估认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各涉教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重大事项,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明确各镇、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出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相关文件;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列入有关部门和镇的年度考核任务,县考核办、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工作督查,及时推进有关部门、乡镇及幼儿园创建进度,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整改清单,明确职责和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领导具体抓,加强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责任制,按时上报创建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到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县政府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宣传部门及各镇各校要将传统媒体与

 新媒体相融合,夯实宣传工作阵地,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为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篇七: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1 -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及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标对表,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 2022 年度顺利完成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创建时间 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从 2021 年 1 月开始,到 2022 年 12 月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创建工作,切实强化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市学前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

  - 2 - (二)明确目标任务 《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涵盖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等三个方面 17 项指标 37 项评估要点。所有指标和标准要求均需达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评估指标体系,逐条逐项查找分析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拿出切实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项项过、园园过,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责任落实 要定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国家抽查认定过程中,凡存在任一抽查县明显不达标、群众对学前教育投诉举报多、负面反应强烈、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则终止对该省(区、市)当年的评估认定工作。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等,对创建工作大局造成重大影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篇八: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提升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遵循学前教育规律,以“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为核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强化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我县 2028 年顺利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评估认定。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学前教育布局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在 XX 县城区总体规划指导下,与城市发展水平相协调,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盘活用地资源存量,提高幼儿园建设用地标准,完善学前教育设施空间布局体系,实现学前教育现代化。

 2.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城区第四、第五、第六幼儿园项目进度,确保在 2023 年 9 月建成办学,新增学位 1350

 个。及时对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完善改造,增加学位供给,不断完善乡镇公办幼儿园设施设备,确保学前教育设施系统良性、稳定、有序发展,在规划期内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设施的需求。

 (二)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1.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本着“建一所、优一所”的原则不断加大幼儿园发展的支持和保障。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 XX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将学前教育投入列入 XX 县财政预算,新增财政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2.继续拓宽学前教育投入机制。努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优化学前教育发展制度环境,制订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鼓励民办幼儿园提升等级、提高质量。

 (三)规范办园行为 1.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幼儿园资源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2.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监测制度,落实教育、公安、环保、交通运输、住建、卫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等方面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幼儿园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安全保卫和消防制度,确保在园幼

 儿安全健康成长。

 3.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分类收费定价机制。建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幼儿伙食费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不得盈利或结余,不挤占、克扣和挪动。幼儿园不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收取额外费用,不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坚决查处不合理的收费和乱收费。

 (四)全面提升保教保育质量 贯彻实施 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深入研究幼儿的学习方式和特点,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坚决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禁搞“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省定编制标准核定公办学前教育教师编制。严格准入,加强培训,合理分流,着力提高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比例。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2.强化教师培养培训。科学制订定向委培学前教育高端领军人才,支持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加学历进修,到 2025 年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 80%,制订幼儿教师队伍培训规划,

 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和农村幼儿教师全员培训。通过开展多元化教研、园本教研等途径,全面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加强幼儿教师的从业规范和师德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资质合格的幼儿教师队伍。

 (六)加强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1.每三年对县域内所有幼儿园进行一轮督导评估,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责任督学实行任期聘任制和定期交流制度,每届任期 3 年(可以连聘连任),每 3 年轮岗交流一次。

 2.督学加强对幼儿园责任的监督,对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幼儿园,教育督导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幼儿园对督导结果有异议,可向教育督导部门反映。教育督导部门每月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教育等有关部门要重视督导结果和责任督学建议,将其作为对幼儿园综合评价、主要负责人考评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幼儿园评优评先和等级评定及复评方面,应当充分听取责任督学的意见。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2 年 6 月以前)

 县教体局逐项开展自查,认真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二)任务落实阶段(2022 年 9 月—2024 年 12 月)

 明确评估具体任务、推进路线和时间节点,认真梳理汇总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按月汇总工作进展。同时积累、整理、上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自查自评材料。

 (三)重点攻坚阶段(2025 年 3 月—2027 年 12 月)

 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各幼儿园根据 XX 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完成指标、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问题整改到位,整理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指标档案资料。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评估,向市教育督导机构报送自评报告,提交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表、创建工作汇报、相关政策文件汇编材料、社会认可度调查实施方案(含问卷)及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结果分析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 XX 县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体局,由县教体局局长邬君荣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相关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完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机制体制,按时上报

 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到位。县教体局要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重大事项,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相关文件;要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列入有关部门、各乡镇场年度考核任务,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及时加强督查,促进创建工作任务高效落实,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三)营造良好氛围。

 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作用,浓厚创建工作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知晓率、参与率与支持率,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强大合力。

篇九: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实施方案

 必须深刻认识环境变化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树立底线思维,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攻坚克难、改革创新,推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一、 系统提升公共服务效能 紧扣服务设施布局、生产供给、服务享有、要素保障等关键环节,科学谋划、改革创新,系统推动公共服务提质增效,不断增强公共服务体系对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支持能力。

 (一)统筹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科学设定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选址应贴近服务对象,与服务半径和服务对象数量、年龄结构等因素有机衔接。幼儿园和小学、社区养老托育设施、卫生站(室)等服务频次高、服务对象活动能力弱的设施,应适度控制设施规模、合理安排设施密度。人员居住相对分散的偏远农村地区,因地制宜、统筹布局固定服务设施和流动服务设施,流动服务应明确服务时间和地点并保持相对稳定,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便利性。

 (二)构建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优化布局结构,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公益属性,提高治理效能,促进新时代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聚焦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公共服务需求,引导事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统筹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事业编制资源,加大对人口集中流入地区统筹调剂力度,解决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编制急需。原则上能够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再直接举办事业单位提供。

 (三)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

 推进新技术创新应用。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鼓励支持新技术赋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鼓励支持数字创意、智慧就业、智慧医疗、智慧住房公积金、智慧法律服务、智慧旅游、智慧文化、智慧广电、智能体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公共服务与互联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培育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性平台和行业垂直平台。探索“区块链+”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运用。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帮助老

 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推动更多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健全公共服务要素保障体系

 完善财力保障制度。落实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力度。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财政、融资和土地等配套优惠政策。规范购买流程,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承接主体,实行竞争择优、费随事转。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管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综合利用债券、保险、信贷等方式,为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五)强化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

 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二、 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紧紧围绕供需矛盾突出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领域普惠性规范性服务供给,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一)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扩容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将需要独立占地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场地建设布局纳入相关规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服务设施,建成一批示范性服务机构。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儿的照护服务需求。加大对农村和脱贫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推动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有机衔接,提高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能力和效果。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家庭提供更高质量更加精准的家庭教育指导,更好满足家长科学育儿的迫

 切需求。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二)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

 降低服务成本。统筹用好规划、土地、投资、税收、金融等多种支持政策,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帮助降低服务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扩大服务供给。

 三、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普及三年学前教育。继续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补齐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板,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根据适龄人口变化情况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完善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规划布局,及时修订和调整居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推动城市居住区、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保障普惠性资源供给。完善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办好公办乡镇中心园,通过依托乡镇中心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严格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保障制度,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

 四、 基本原则 界定科学、权责清晰。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突出社会公平,科学界定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明确政府和社会、个人的权责边界,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合理增加公共消费,保持适当的民生支出力度和效度,保障民生改善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负担能力,既要关注回应群众呼声,统筹各渠道资源,稳妥有序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又要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吊高胃口、不过度承诺。新增公共服务事项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

 政府主导、分类施策。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强化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不断织密民生保障网,立足社会公平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吸引社会参与,不断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鼓励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厘清政府权责边界,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保障职责。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放管结合,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挥好各类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公益团体等市场主

 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广泛参与公共服务。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格局。

 资料来源:《“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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