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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9篇

时间:2022-11-15 09:5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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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9篇

篇一: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

欠薪行动情况报告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及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局高度重视,统筹推进,工作情况如下:

 一、加强学习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条例》为抓手,贯彻落实根治欠薪情况。

 二、加强宣传 通过全局和经营户 led 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 30 余条;在开展企业专项检查时,执法人员积极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内容,并通过询问企业负责人和员工核实工资发放情况。

 三、自查自纠 全局全面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自查,对每年的财务情况认真核实,经核查全局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下一步,全局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条例,进一步加大干部职工的教育学习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到位,切实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根治欠薪行动情况报告 2 根据国务院、省、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安排,从 11 月初开始,区解欠联席办在全区建设领域大刀阔斧地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根治欠薪的各项工作正有力有效快速推进。

 一、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 11 月 10 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 月 20 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 月 25 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 11 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 66 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 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 37 个,社会类项目 9 个,涉及农民工 4002 人,未支付工资 0.81 亿元,区解欠办将 66 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 40 个,一般欠薪项目 26 个,严重欠薪项目 8 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

 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 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 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 2 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二、工作成效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 66 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 26 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 18 个销号至 1 个,严重隐患由 8 个销号至 1 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 60.6%提升至 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 9652 万元,涉及农民工 1652 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下步安排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 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

 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xx 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

 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篇二: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最新版)

  一、依法规范使用农民工行为

  (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各类企业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制度,大力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报酬数额和标准、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内容,并严格履行。有关部门在各自责任范围内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依规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落实用工备案规定。

  (二)实行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须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名册。建设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专门负责用工登记、建立名册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农民工出工考勤和工作量记录、编制工资支付表、工资卡发放管理、工资支付记录等工作,其中考勤、包含工作量的工资支付表和工资支付记录应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住建、交通、水务、工信、旅游、教育、卫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三)加强企业用工监督。完善日常监管办法,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建设领域行业管理平台以及基层工会组织,对各类企业使用农民工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加大对在建工地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加强对总包、劳务分包、转包和开工各环节的用工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面加强建设工程管理

 (四)严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对无资金来源和资金不落实的,一律不予批准;各建设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筑业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发包,应当签订包括工资支付数额和方式的劳务分包合同,不得分包给个人及无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禁止将劳务作业再分包。

 (五)加强工程款管理,全面防范工程款拖欠和纠纷导致欠薪问题。严格防范工程项目有关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项目批准后抽逃、挪用资金以及拖欠工程款问题。推行施工过程结算,按合同约定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以及总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行

 业主管部门应监督施工企业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提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证明或该工程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六)全面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在建设领域大力推行工程担保措施,主要包括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筑业企业履约和分包工程款担保、劳动者工资支付担保等,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企业和投资人提供担保情况重点监督,防止发生新欠。

 (七)加强工程执法监督。切实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行建设,加强对工程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工程款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规开工、违规分包、层层转包和出租资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工程,从源头上消除拖欠隐患。

 三、切实发挥制度保障作用

 (八)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作用。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严格落实 xx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xx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人工费与其它工程款分账管理,专款专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企业开设的银行预储金账户向住建、交通、水务、工信、旅游、教育、卫计等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和人社部门备案。未缴存、未足额缴存或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下一个月工资的,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月足额通过银行发放,不得以其它方式发放。

 (九)继续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制度的基础上,交通、水务等其它工程建设领域要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其它行业要逐步推行,尤其是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要率先实行。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管理制度,两年内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在企业提供财产担保和不拖欠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减免措施,对曾经发生或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办法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四小企业按照两个月的工资数额缴纳工资保证金。

 (十)落实政府应急周 转金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设立应急周转金财政专户,应急周转金不少于 xxx 万元。对用人单位确实无力支付工资、欠薪逃匿或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工资保证金和预储金又不足以支付的,相关部门提出垫付意见,财政部门予以支付,发挥其兜底作用。应急周转金的追偿按《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相关要求执行,垫付工资动用的应急周转金由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追偿。

 (十一)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公安机关明确或成立专门机构处理劳动保障案件,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渠道,完善人社部门与公安机关以及其它案件处置部门的衔接工作,加强涉嫌犯罪案件的联合调查、案件会商和案件移送工作,对不配合执法、人数较多、数额较大、影响较坏的,个人携款潜逃的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查处,涉嫌欠薪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打击欠薪犯罪行为。

 四、全力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十二)全面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按照《中共 xx 市委办公厅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做好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明确负责机构和人员,设立接待窗口,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做到一次性告知和零障碍服务。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凡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统一归口由住建部门受理,人社部门不再重复受理。监控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发现重大问题苗头和线索,主动跟进、妥善处理。积极参与省、市联动处理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实现一地投诉,全网受理。

  (十三)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排查,及时发现、处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发挥专项治理作用,每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两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分别在夏收和秋季对全县各类招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排查隐患。将建设领域作为重点,集中检查集中整治,全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十四)积极处置欠薪争议案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加强执法和仲裁组织的协调联动,对存在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争议的,引导和告知农民工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决。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对拖

 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使农民工维权步入快车道。

  工程款(包含农民工工资的)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其中工程质量和作业量等事项引发的争议,可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定。协商无果或不认可评定方式与结果的,通过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

 (十五)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明确目标任务和处置措施,建立县乡两级防范体系。加强对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监控,加大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力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乡镇政府及公安部门要先行介入稳控,相关责任部门 x 小时内到场处置并及时报告。发生进京和赴省、市上访的,责任部门要迅速将上访人员接回并妥善处置。

 对非法群访和采取过激行为讨薪,借讨薪之名讨要工程款、虚报冒领,无理无据多要工程款、工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严厉惩戒欠薪失信行为。建立工程立项与施工许可、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和工资支付等信息互通制度,纳入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及人民银行、工商、住建等行业的征信、信用信息公示、诚信信息系统和平台,推进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互认和共享。

  重点完善企业诚信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作为 xA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依据。落实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记入黑名单,依法清除出我县建筑市场,从重打击违法失信行为。

  五、提高执法维权服务能力

  (十七)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将劳动保障监察岗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发放范围。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装备,为开展执法维权服务提供必要支撑。

 (十八)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研究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管理功能,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向乡镇延伸。强化实际应用措施,充分运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研判和形势分析,提升预防预警功能。加强执法和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开展业务练兵,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政治思想素

 质和执法业务能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六、严格落实保障工资支付相关责任

  。

 (十九)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按照《xx 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xx 省委办公厅 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共 xx 市委办公厅 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文件精神的通知》等规定,分别确定建设单位、总包企业、其他单位或包工头的用工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并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工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企业欠薪的,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将工程(业务)发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的,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发包组织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项目经理、包工头等个人非法用工,且在支取款项后未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有关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支付,仍不支付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信访案件的责任主体。乡镇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四小企业,乡镇政府为责任单位;开发区内的建设项目,xx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责任单位;县城规划区内的无证违法建设项目,城管执法局为责任单位;县城规划区内有证建设项目,住建局为责任单位;工业企业及新扩建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信局为责任单位;交通、教育、卫计、旅游、水务等领域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问题,各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

 (二十一)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负责受理解决本行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处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交办案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受理处置建设领域以外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招用农民工发生的欠薪问题。住建部门负责牵头解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负责预储金、工资保证金征缴管理和施工现场信息公示,以及建筑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交通、水务和工信等部门加强行业管理,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的预储金和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工作,预防和受理处置欠薪问题。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和责任分工确定信访责任,受

 理和督办相关信访事项。公安机关负责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不配合执法、人数多、影响大,个人携款潜逃等案件,提前介入处置,受理和查处欠薪涉嫌犯罪案件。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组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督查。纪检监察部门对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按照责任分工受理、处置案件,工作推诿扯皮等行为进行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水利系统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方案二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平昌县水利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纪委办、财务股、水利股、水库股、水政股、信访股、巴中市双桥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友谊水库建设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库建设管理局、县江口水乡旅游风景区建设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资公司等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关于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规定,统筹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信访股,负责日常工作。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能职责。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强工程承包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各成员单位要适时对业务范围内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禁不具备施工资质单位或“包工头”进行工程建设作业。督促各建设施工企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落实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设施工企业必须设立劳资专管员负责登记农民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卡银行账号、工资发放、联系电话以及进场、离场时间等信息,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册和月工资花名册,并且“三册”情况要...

篇三: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

被拖欠工资了?来这个平台,举报不受限!

 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

 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欠薪维权渠道,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4 日正式开通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全面接收处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线索。

 具体操作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 )。

 在“人社服务”栏目中选择“根治欠薪”登录后可随时随地提交欠薪线索,不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

 二、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1、点击“欠薪线索投诉”图标

  2

 2、先点击红框示意位置登录

 3、点击红框示意位置,开始反映线索,选择工程建设领域或者非工程建设领域,点击下一步填写即可。

  3

 三、平台收到欠薪问题线索后,将自动流转至欠薪地人社部门进行核实处理。

 1、人社部和各省级人社部门将通过平台,对欠薪线索处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欠薪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的重大欠薪线索,人社部将会同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直接挂牌督办。

 2、不是农民工朋友,如果遇到欠薪问题,也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反映!

 

篇四: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

2022 年 开展追讨欠薪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县委安排,xx 镇党委决定从 2022 年 1 月 9 日至春节前在全镇组织开展追讨欠薪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把追讨欠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任务目标

 确保所有欠薪案件于 2022 年春节前全部“清零”。

 三、任务重点

 以镇内工程建设领域和用工企业为重点,对欠薪问题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一是全面加快“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和其他渠道接收欠薪举报投诉的分类核实处置,做到案结事了。

 二是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全面清查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源头化解欠薪风险。

 四是全面强化欠薪违法惩戒,配合县劳动监察大队用好用足行政、刑事、信用等惩戒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特别是恶意欠薪从严惩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 1 月 月 3 13 日前)。成立镇追讨欠薪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研究制定追讨欠薪专项行动方案。大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重点摸排阶段(1 1 月 月 9 19 日前)。根据欠薪形势特点,加强欠薪预警监测监管,对镇内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精准摸排,及早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定人定责、盯住不放,防止隐患“发酵”。对已排除风险隐患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回头看”,持续关注、动态监管,防止问题复发。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化解欠薪隐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三)全面追讨阶段(1 1 月 月 8 28 日前)。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及时更新欠薪举报投诉受理信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确保欠薪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督促在建工程项

 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欠薪的,严查制度落实、责任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形成共识。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信群等传播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二)摸排核查,清除隐患。要坚持早预防、早介入、早化解,聚焦重点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隐患排查化解。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施工企业、镇内各中小民营企业和新业态就业群体开展自查自纠,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历史欠账梳理盘点,建立台账管理、分类精准施策、强化部门责任,加强联动,快速化解处置。

 (三)明确责任,化解矛盾。结合隐患摸排和历史欠薪举报投诉情况,确定重点企业和项目,建立包保关系,每周通过实地督查、电话访谈等方式,对企业在劳动用工、施工单位在落实制

 度、农民工在工资支付等方面问题,落实包保、明确责任。由镇治欠办牵头协调,各村(社区)、经济发展办、项目办、交通办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各用人单位、施工单位巡查指导,对存在问题的,要综合施策、紧盯不放,确保各类问题在属地化解。

 (四)源头治理,隐患未然。要对在建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程款(人工费)拨付、资金监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交通、水务、城建、财政等成员单位要积极履行监管责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全流程监管,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项目办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建筑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的,要及时予以纠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五)强化预警,健全制度。人社所要做好与项目办、交通办对接工作,及时有解掌握我镇在建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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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快速处置,维护稳定。进一步畅通欠薪维权绿色通道,积极受理欠薪投诉举报,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涉及线索、六安市政府热线线索、信访线索,县劳动监察大队反馈线索快查、快处、快办。对难以化解的复杂疑难欠薪案件,要采取领导包案的方式,加强提级办理。人社所对全镇欠薪投诉进行统一受理,并按属地、行业分流交办,快速处置化解。

 (七)实施打击,联合惩戒。加大违法惩戒力度,形成有效

 震慑。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惩处。对可能涉及恶意欠薪的,镇申请县公安局、法院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房产、车辆情况;对查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镇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欠薪违法行为符合“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条件的,应列尽列,予以曝光。

 (八)追责问效,落实责任。坚持齐抓共管,压紧压实各单位政治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历史遗留案件和重大疑难欠薪隐患,敢于较真碰硬,不遮掩、不护短,对案件落实“双交办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进行跟踪问责;对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冲击道德底线恶性极端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追讨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此次专项行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镇成立追讨欠薪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政治责任,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抓,每天了解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重点摸排隐患,防范欠薪风险。持续开展追讨欠薪专项行动,加大欠薪隐患再排查力度,摸清辖区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发现企业欠薪苗头,建立隐患台帐,实施分类监控,动态掌握,全面排查欠薪隐患。

 (三)加强工作协调,推动部门联动。进一步落实建设领域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加强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协作联动,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卡发放工资等长效机制,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平台建设,从源头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四)严格监察执法,实行联合惩戒。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对恶意欠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做好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配合工作,对欠薪责任人形成强大法律震慑。同时落实重大欠薪违法行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向社会公布制度,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紧盯线索平台,畅通维权渠道。公布欠薪投诉举报电话,让广大农民工投诉有门,确保投诉案件及时受理、快速处置。同时,紧盯《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对《平台》中反映的欠薪问题和线索,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全程跟踪处理到位,严格按照《平台》要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六)聚焦新就业形态,保障劳动者权 益。加强网络主播、电商、外卖、快递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开展用工指导,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防范用工风险,完善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对新就业形态的监管,排查化解各类风险矛盾,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稳定发展。

篇五: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

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表态发言两篇

  篇一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20 年,XX 市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市和谐稳定大局。

 一、强管理,广排查,严执法,工作有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谋划,强化工作保障。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治欠保支工作推进方案,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合作,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

 (二)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对我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至今,我市对 XX 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多次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治欠效果,我市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

 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由我市治欠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对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两个监管”制度推行有序,源头防治成效显著。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民工保证金三方监管实施,抓实治理欠薪重要手段。目前,我市 XX 个在建工程项目已全部落实了农民工保证金三方监管,监管金额 XXX 余万元,监管实施率达到 100%全覆盖。同时,我市对新建项目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户四方监管模式,实施工资支付过程全程监管,极大程度上避免了用人单位拖欠工人工资情况发生。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巡查企业近 XXX 家,排查欠薪隐患 X 起,协调处理拖欠工程劳务费投诉事件 X 起,涉及劳动者 X 人、X 万元;快速调处欠薪案件 X件,为 X 名农民工追回薪酬 X 万元。

 二、主动查找分析,深挖问题根源 虽然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工作中进一步去改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 )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是开发商通常使用开盘后购买者付款的资金来支付建设过程中的进度款。原因是今年

 疫情以来,受疫情影响,商品房销售受到较大影响,部分开发商资金回笼不足,导致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及工人工资。

 (二)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

 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对部分零星使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原因是施工方对零星用工管理不规范,没有完全落实实名登记,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三)工资结算 问题。在建施工项目大部分施工班组工人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原因是劳务公司或者施工班组长对施工全过程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施工班组长(小工头)违规保管工人工资卡。施工班组长以需要向总包备案登记为名,要求工人将工资卡及密码交由工头集中管理。原因是农民工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保护意识差。像这种情况,总包已经按时将工资发放到工人工资卡,但工人却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处理起来难度极大,甚至无法下手处理。

 三、真抓实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农民工欠薪问题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问题,我市将继续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对存在问题追根溯源,认真制定

 整改方案,全力以赴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做好宣传发动,提高维权意识。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展向在建工地的农民工进行《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农民工理性维权、合法维权意识。

 (二)开展摸底排查,做好正面引导。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指导建筑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深入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督促建筑企业落实“一金七制度”保障措施,规范用工管理。

 (三)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对于在建项目的用人单位中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隐患的,及时督促用人单位进行有效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落实专人进行跟踪和督促;对于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四)保持高压态势,抓好巩固提高。由治欠办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在 X 月份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消除各类隐患,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突发性事件,保持打击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定期对清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查摆不足,确保清欠工作落地见效。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二 2019 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 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 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19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2 月 3 日,我区对 33 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 21 个,其他项目 12 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

 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 2019 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 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 2019 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 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 2019 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 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 20 余起,解答咨询群众 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

 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 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篇六: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

mdash;1— 附件 广东省“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核处指南(试行)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1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已支付完毕。

 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并在线索办结前已将全部欠薪支付完毕。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经 XXXX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XX 公司已于20XX 年 X 月 X 日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2021 年 X 月 X日,XXX 在接受 XXXX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询问时称欠薪已全部支付完毕。

 针对留言问题进行回应,事实逻辑清楚,包含涉案单位(项目)和反映人劳动关系等基本信息,准确定性是否欠薪,核实处置情况要与核处结论相吻合,具体承办单位应向反映人核实是否已支付。

 用人单位仅支付部分工资时,如劳资双方就剩余款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达成一致,应以序号 5“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已支付完毕或达成还款协议”作为核处结论;如未达成一致,需要得到明确处理结论后方可提交办结。

 2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准备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后,因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或已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对 XX 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单位补发上述工资。因该单位逾期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目前该案正在 XX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中。

 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的,说明按法律、法规规定应申请强制执行的日期。

 已申请强制执行的,说明受理法院及受理日期。

 人民法院已裁决强制执行的,说明裁决日期。

 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因用人单位无可执行财产等原因执行不能,应以序号 8“仲裁裁决、司法判决和有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难”问题作为核处结论。

 如人民法院裁决不予强制执行,应根据裁决书,重新整理资料后再次申请。

  —2—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3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处理后,因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限期整改指令)或拒不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接收并立案。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对 XX 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或限期整改指令),要求该单位补发上述工资。欠薪单位 XX 公司拒绝支付工资,该行为已涉嫌犯罪,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 X日将本案件移交公安机关,XX 公安机关已于 20XX 年 X月 X 日立案。

  因被反映单位欠薪后拒不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而作为欠薪逃匿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的,也按此结论提交办结。

 案卷移交公安机关后,因缺乏证据等原因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的,不能按此核处结论提交办结,应继续按序号 1 或 2 的指南办理,或在补充证据后再行移送。

 如人民法院裁决不予强制执行,应根据裁决结果,重新整理资料后再次申请。

 4

  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准备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同时符合序号 2“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准备或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序号 3“立案处理—经查存在欠薪,尚未支付,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两种结论的适用情况。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XX 市 XX 区人社局已于 20XX 年 X 月对 XX 公司下达行政处理决定,要求该单位补发上述工资。因该单位逾期未履行上述行政处理决定,目前该案正在 XX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中。因 XX 公司欠薪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件于 20XX 年 X 月 X 日移交公安机关。

  —3—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5

  协调等非立案方式处理,已支付完毕或达成还款协议。

  经查确实存在欠薪,通过协调,用人单位已足额支付工资。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经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协调,XX 公司已于 20XX年 X 月 X 日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2021 年 X 月 X 日,XXX 在接受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询问时称欠薪已全部支付完毕。

  核实处置过程中承办单位应向反映人核实是否已支付。

 如果经协调,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在平台办结反馈信息“解决欠薪人数”及“欠薪金额”中按实际发放工资人数和数额填写;如尚未支付工资,在平台办结反馈信息“解决欠薪人数”及“欠薪金额”中填“0”。

 违法行为发生或终止时间超过2年的欠薪问题线索,如通过协调已支付工资或达成还款协议,建议以此结论提交办结。

  经查确实存在欠薪,通过协调,用人单位已与反映人达成一致,约定还款日期,并需告知反映人,如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反映人可再次向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反映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经查,XXX 反映的欠薪情况属实:XX 公司在 20XX年 X 月至 20XX 年 X 月期间拖欠线索反映人工资 XXXX元(非工程建设领域)或 XX 项目建设单位为 XX 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 XX 公司,分包单位为 XX 公司,反映人 XXX 是 XX 班组的工人,从 XX 年 XX 月到 XX 年 XX月在该项目工作,被拖欠 XX 元工资(工程建设领域)。经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协调,XX 公司与反映人 XXX 达成一致,于 2021 年 X 月 X 日前将上述欠薪支付完毕。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已告知反映人 XXX,如 XX 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可再次向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反映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4—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6

 应当或者已经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已告知反映人。

  经调查存在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发生争议等情况,反映人尚未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调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应当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诉求。

 经查,用人单位主张因反映人 XXX 在工作期间给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应扣发工资 XXX 元;反映人 XXX认为应足额发放工资,现用人单位与反映人 XXX 就工资的具体数额存在较大争议(或者用人单位与反映人之间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较大争议等等)。20XX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反映人表示接受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的解释和告知,同意通过劳动争议程序处理。

 具体承办单位应充分调查后,确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争议的,才能按此结论提交办结。同时,要掌握双方争议焦点,在填写核实处置情况时要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争议的核心内容。

 反映人明确拒绝劳动争议程序的,不能按此核处结论提交办结,应加强协调处理。既拒绝劳动争议程序又拒绝协调或协调不成功的,可按序号10 核处结论提交办结。

 反映人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立案。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案号为:……,并于 20XX 年 X 月 X 日裁决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XXXX 元)。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继续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应在平台核实处置情况中说明受理仲裁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名称及时间。

 已有仲裁结果,应在核实处置情况中说明。

  —5—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7

 应当或已经提起诉讼的,已告知反映人。

 应当提起诉讼指反映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果,尚未提起诉讼的情况。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案号:……),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 20XX 年X 月 X 日下达仲裁裁决书,裁决认定该单位不存在拖欠 XXX 工资行为/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受理(案号:……)。XXX 对仲裁决定不服。

 20XX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诉求应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对于反映人既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又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其诉求的情况(如反映人持有用人单位欠条,但尚未提起诉讼),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不得以“符合人民法院立案条件”为由,要求反映人必须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反映人已经提起诉讼的,无论人民法院是否已做出判决,以此核处结论提交。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 XX 公司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 人民法院于 20XX年 X 月 X 日下达判决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XXXX元)。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向 XXX 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告知其应继续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诉讼后已有判决结果,应在核实处置情况中说明。

  8

 仲裁裁决、司法判决和有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执行难”问题。

 人民法院已对仲裁裁决、司法判决进行强制执行,但因用人单位无可执行财产等原因执行不能,反映人尚未收到工资。

  经查,XXX 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 XX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XX 人民法院于20XX 年 X 月 X 日判决该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XXXX元,并于 20XX 年 X 月 X 日裁决强制执行,但因用人单位无财产执行不能。

  在核实处置情况中注明执行裁定书文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决定书文号。

 9

 经查不存在欠薪情况。

  经过调查取证,确有充分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不存在欠薪问题。

 经查,未发现 XX 公司存在拖欠 XXX 工资问题。20XX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告知反映人上述调查情况,反映人接受告知。

 如反映人不认可调查结论,应告知其救济途径。

  反映人反映问题时存在欠薪,但用人单位在承办单位接到本线索前已补发工资。

  在 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开始调查本线索前,XX 公司已于 20XX 年 X 月 X 日通过银行转账(或微信、现金等)形式足额支付反映人 XXX 全部工资。

  —6— 序号

 核处结论选项

 适用情况

 核实处置情况填写范例

 核处过程注意事项

 10 无效线索。

 反映人提供的信息无法锁定具体的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

  经多次向反映人了解情况,反映人不能提供可以锁定具体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的信息,导致调查协调无法开展。20XX 年 X 月 X 日,XXXX 单位(具体承办单位)告知反映人可在掌握具体用人单位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后另行反映,反映人接受告知。

  选择核处结论为“无效线索”应格外慎重,必须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况,必须做好对反映人的沟通解释工作,沟通情况应在“核实处置情况”中体现。

 通过各种联系方式,均无法联系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导致调查工作无法开展。包括反映人电话无法接通、被反映单位的用工所在地和注册地均无人值守、被反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负责人无法联系等具体情形。

  20X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经 X 次拨打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且经工作人员 X 次实地走访,被反映单位的用工所在地和注册地均无人值守,无法开展调查协调工作。现有材料无法证明欠薪问题。

 选择核处结论为“无效线索”应格外慎重,必须符合相应的适用情况。反映人和被反映单位的电话都要多次拨打,原则上分别不少于 5 次,拨打电话时间跨度应在三天以上。

 既要拨打电话也要上门实地核查,...

篇七: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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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用精品文稿 全市“ 根治欠薪” 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目录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 2

 (一)抓实三个“层面”实行立体治理 ............................................................... 2

 (二)突出三条“主线”拓宽治理渠道 ............................................................... 3

 (三)紧盯两大“重点”严格风险防控 ............................................................... 3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4

 (一)欠薪问题尚未根除 .................................................................................. 4

 (二)保障制度难以落实 .................................................................................. 4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 4

 (一)进一步明晰治理责任 .............................................................................. 4

 (二)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 .............................................................................. 5

 (三)进一步抓实制度整改 .............................................................................. 5

 (四)进一步强化部门制约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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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 市“ 根治欠薪” 工作情况 总结 汇报 今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欠薪”工作,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有力遏制农民工欠薪现象,有序规范用工行为,有效通畅欠薪处理渠道,确保了清欠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全市未因讨薪引发恶性事性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一、主要做法和工作成效 (一)抓实三个“ 层面” 实行立体治理 一是搞好工作部署,确保“根治欠薪”目标明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根治欠薪”工作要求,我们先后出台了《20XX 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计划》《20XX 年度治欠保支工作要点》等文件,并将“根治欠薪”工作纳入各责任单位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根据部门职责分解细化各单位的目标任务,确保“根治欠薪”工作有的放矢。二是注重任务落实,力促“根治欠薪”有序推进。通过定期调度、开展督查,全面掌握“根治欠薪”工作的进展情况,并采取下发督办函、召开专题会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促使“根治欠薪”工作严格按既定计划推进。三是抓实部门协作,形成“根治欠薪”强大合力。市农民工工资清欠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职能,多次召集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题会议,形成了多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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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突出三条“ 主线” 拓宽治理渠道 一是坚守日常监管“底线”。落实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发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有效前移监管处置平台;发挥人社部门监督检查职能,着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二是筑牢依法治理“红线”。始终保持“根治欠薪”的高压态势,多次组织发改、财政、公安、司法、工会等部门开展欠薪排查处置联合行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清欠、人力资源市场整顿、禁止使用童工、定期书面监察、根治欠薪行动等 X 项专项检查,共对 XXX 多家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XXX 件,立案查处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X 起,为 XXX 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 XXX 余万元。三是畅通投诉举报“快线”。依托专用投拆举报热线及市长热线、“12333”热线等多种渠道,广泛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 XXX件,均已处理到位。

 (三)紧盯两大“ 重点” 严格风险防控 一是主攻工程建设“据点”。严格贯彻执行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湖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重点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推行维权信息公示牌、用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有效规范了全市 XX个在建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时整改了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不规范、薪资支付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力堵行业监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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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结合工作实际,对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电力等欠薪高发行业部门下达了工作交办函,责令各单位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限期办结欠薪案件,完成指定工作任务。截至 X 月底,对 XXX 余家用人单位 20XX 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进行了评价和劳动保障定期监察检查。

 二、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 一 )

 欠薪问题尚未根除 工程项目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用工秩序混乱、管理多元乱象;政策性关闭煤矿、烂尾楼工程项目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仍然存在。

 ( 二 )

 保障制度难以落实 工程建设领域人员流动大、用工管理复杂,一些企业对加强监管抱有抵触情绪,劳动合同制、实名制系统、工资专用帐户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工资支付保证金制等根治欠薪制度难以彻底落实。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 一 )

 进一步明晰治理责任 重点抓好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严格考核问责,兑现绩效考核中关于农民工工资清欠项目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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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 )

 进一步抓好执法监管 以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为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等源头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 三 )

 进一步抓实制度整改 加快“根治欠薪”工作制度建设,健全欠薪预警机制,畅通农民工维权途径,全面落实根治欠薪各项制度措施。

 ( 四 )

 进一步强化部门制约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开展联合惩戒,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实行黑名单制度,努力形成不敢欠薪、不能欠薪、不想欠薪的社会氛围。

 根治欠薪工作事关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的稳定大局。前段我市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的标准要求和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严格对照国家、省、市治欠保支工作的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发力、奋发作为,努力实现 20XX 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

篇八: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调度会上的讲话 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广阔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不仅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特别是当前我们正处在稳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工作的核心就是千方百计促进老百姓稳定增收,牢牢守住不让一个群众返贫的底线,而务工收入对老百姓来说已经成为稳定增收的〞铁杆庄稼〞,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极易引发、给稳定的社会大局造成影响;往大了讲,直接关乎党委政府的形象和社会公平正义,直接表达一个地方领导干部社会整治管理能力的上下和是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所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就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也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具体表达。

 前面,*常务副市长对全市未办结的欠薪案件、未化解的欠薪隐患以及标准化工地建设、陇明公平台应用方面存在的不足现场进行了交办,并对办结时限、工作标准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同意。这些问题,会议通报到了县区、单位、工程和企业,谁多谁少、谁轻谁重,都很清楚。市政府在上周第*次常务会议上已经作了专项研究安排,刚刚也看了各县区和各部门的汇报材料。总体感觉,经过多年的一直不间断整治管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这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存在的不足依旧很多,

 有些还很严重,我感觉归纳起来主要有四大方面:第一个是重大隐患比拟突出,主要是三条地方高速和恒大房地产的问题。第二个是问题整改没有见底,目前还有*个欠薪案件未办结,*月份排查问题还剩*个没整改到位,有些因为办理不及时已经造成群体访、越级访;随着排查工作的继续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还会出现。三是根底支撑比拟乏力,表现在两大方面:标准化工地质量不高,工资表代签现象普遍存在,〞硬伤〞比拟多,近期调研的*个工程中有*个存在问题,占比高达*%;陇明公平台应用率低,全市录入*平台的工程*个,通过平台发放工资的仅占*%,安定、通渭、漳县、定西高新区不到三分之一;通过平台实名制考勤的仅占*%,*在*%以下。四是失信惩戒作用发挥有限,各县区普遍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失信惩戒的震慑作用没有发挥出来。造成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就一条——思想认识没到位、责任落实没到位,包括人社部门综合协调责任、县区属地管理责任、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等等,都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基于这些认识和把握,我们综合判断,目前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总体平稳,但形势发展变化较快、隐患风险较多,特别是受疫情侵袭、年关将近等因素影响,整体形势仍然严峻,引发的可能性较大。所以,大家决不能满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进一步深化

 认识、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朝着基本无拖欠这个目标继续努力,最终实现根治欠薪。

 下面,我重点围绕解决当下突出问题、着眼长远根治欠薪、力保实现四个目标〔力保不发生较大规模<*人以上>群体性越级上访、力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力保欠薪线索平台办结率排名〞全省中间偏上〞、力保省上年终考核实现〞保六争五〞〕,着重讲三点意见:

 第一,欠薪隐患问题要坚持全面排查、专人盯办、快速化解。关键强抓三件事:第一个是现存隐患要抓紧化解。*月份排查出的*个欠薪隐患还有*个没有化解,是谁的责任、什么时候完成,刚刚已经交办的非常清楚,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快进度,综合运用提醒、语境、约谈、处分等措施,催促建设单位尽快筹集资金、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催促施工单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两周内要全部解决到位。第二个是新的隐患要继续排查。结合季节性特点和当前发展形势针对性开展排查,各县区和人社、住建、交运、商务、文旅等部门围绕在建工程停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行业受疫情影响等问题,继续深入排查梳理重大欠薪隐患,尽快摸清底数,每个隐患都要做到〞五清楚〞(欠薪工程清楚、欠薪金额清楚、涉及人数清楚、各方责任清楚、根治措施清楚〕,并逐个建立台账,催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部销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坚决谨防越级上访。三是重大隐患要专人盯办。目前主要有

 两个:一个是三条高速,其中定临、通定两条高速,市上已协调建设银行各支持*亿元贷款予以解决,目前还没到位,市交运局要盯办落实、加快进度;陇漳高速由市交运局会同相关单位抓紧研究资金筹措方案,确定贷款合作银行,务必于*月前解决到位。各县区还要积极筹措政府资本金,同步撬动银行发放贷款,从根本上解决好三条高速欠薪问题。二一个是恒大悦龙台,责任在安定区和市住建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尽快核实欠薪金额、人数,分类研究解决,其中对*月*日前拖欠的,催促施工单位自行筹资解决;*月*日以后拖欠的,从市住建局监管账户拨付资金,*月底前务必解决到位。同时,要催促施工单位足额补齐三期工程工资保证金,后续再发生欠薪问题就要马上能够兜底。

 第二,重点欠薪 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加快清仓、全部见底。重点是两类案件:第一个是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要分类施策、精准化解。对涉及金额小、人数少的一般性欠薪案件,要催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涉及金额大、人数多的欠薪案件,要实行政府领导包案,由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逐个销号。对重大恶意欠薪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刻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对企业清偿确有困难的,属地政府要做好兜底保障,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等措施,先让农民工拿到工资,谨防矛盾激化。第二个是欠薪线索平台投诉案件办理要各方联动、随

 接随办。目前全国欠薪线索处置平台、*省根治欠薪线索反响平台的办结率都排在前列〔共办结国家欠薪线索*条、办结率*%,办结省上欠薪线索*条、办结率*%〕,但问题是办结率和排名都不稳定,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市上已发布《致广阔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倡导通过两个平台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等〞不见面〞形式线上反映欠薪问题,从数据来看,农民工现场投诉减少,投诉、网络平台举报明显增多。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落实政府领导包抓、行业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具体办理机制,真正做到随接随办、高效办理,力争办结率〞稳定全省中间偏上〞。

 第三,解决根本问题要注重夯实根底、健全机制、压实责任。要着重夯实〞两个根底〞、完善〞四个机制〞、压实〞五方责任〞,加快形成〞不敢欠〞〞不能欠〞〞能清欠〞的工作局面。

 夯实〞两个根底〞:第一个是夯实标准化工地建设根底,对专用账户不标准、保证金未足额缴纳、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代签字现象等突出问题,要尽快整改到位。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所有在建工程逐户排查,严格按标准和标准整改完善,力保年底考核时不出问题。各级人社和住建、交运、水务、教育、卫健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催促在建工程落实标准化建设要求,*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第二个是夯实陇明公平台应用根底,目前实名考勤数据上传、平台发放工资两项指标比拟靠后,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差距,强化措施,迎头赶上。

 特别是住建部门要尽快催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将实名考勤和〞陇明公〞平台及时对接连通,务必于*月*日冬季工程停工前实现考勤数据全部实时上传。人社部门总牵头,催促在建工程全部通过陇明公平台发放工资,*月底必须到达*%。

 完善〞四项机制〞:第一个是首问责任、盯办落实机制。市人社局要统一公布市县两级受理举报和办事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提供高效便捷维权效劳,做到专人负责、投诉有门、处理及时、结果公正。第二个是优先调解、〞绿色通道〞机制。调解仲裁机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要优先调解、优先开庭、优先裁决;法院要进一步畅通立案〞绿色通道〞,纳入速执程序,优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三是联合惩戒、刑事衔接机制。人社、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要协同发力,加快构建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直通车〞,尤其对涉嫌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案件,要依法从重从快审理,严厉打击,形成强大震慑。人社部门每个季度要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划入〞黑名单〞的企业及负责人要应列尽列。发改、财政、交通、公安、市场监管、人行等部门要依据失信企业和责任人员信息,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资质审核查验、融资贷款、高档生活消费、出行等方面严格限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企业,要采用暂停投标、限制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惩戒措施,切实提高欠薪企业的违法本

 钱。四是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人社局牵头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要求,对定西高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发展改革、教育、卫健、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直包抓县区的单位〔人社、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运输、水务、工信〕、工程建设单位也要分别进行考核打分,并提高根治欠薪工作在政府履责考核中的比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建立突出问题约谈问责机制,市政府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对欠薪问题突出、制度落实不力的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市直包抓单位及有关企业负责人按季度考核并进行约谈;因欠薪问题引发*人以上和极端事件的县区,根治欠薪工作考核直接评为 C 级,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压实〞五方责任〞:即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主管监管责任、市直单位包抓责任、人社部门协调指导责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第一个是各县区政府对本辖区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主要责任,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所有工作、所有问题全部责任到每一个人、要求明确、措施具体,切实把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第二个是住建、交运等行业部门要将根治欠薪和工程质量一并纳入日常检查考核,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案件。三是*个市直包抓单位〔人社包抓岷县、发改包抓陇西、财政包抓漳县、住建包抓渭源、交运包抓通渭、水务包抓临洮、工信包抓安定〕,每季度要对包抓县区根治欠薪问题进行一次专项调研,随时进

 行催促指导。四是人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及时研判形势,汇总反映问题,研究分析问题,催促解决问题。五是发改、财政、工信、国资等部门要大力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和国企工程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问题;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重点案件要及时受理,快立、快办、快结;其他成员单位也要认真履职、密切协作,一起努力根治欠薪。

篇九: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有用吗

  2022.04 25 24 维权

  劳动法苑一、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一)引导平台企业直接用工。鼓励平台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加快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对于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平台企业或用工合作企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规范平台企业灵活用工。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制定发布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驾驶员书面协议通用示范文本。对于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其他情形,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三)加强平台企业用工监督管理。平台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不得违规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严禁采取诱导、强迫等方式,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化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平台企业采用加盟商、代理商等外包方式合作用工的,应当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用工合作企业,并对合作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进行监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将经营劳务派遣、外包等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用工情况作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的重要指标,引导平台企业优先选择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的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开展合作用工。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权益(四)保障劳有所得。督促企业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准时率、在线率等考核要素,不得片面按照最高效率、最低成本设置“最严算法”。督促企业合理管控工作时长,对于连续高强度工作的劳动者,及时发出疲劳提示,并在一定时间内暂停派单。主动指导工会组织、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和劳动者代表等就定员定额、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开展集体协商,充分听取工会、劳动者代表意见建议,并将结果公示告知劳动者。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应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在高温、大雪、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下连续户外工作的,应适当给予补贴。引导企业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水平。(五)推动应保尽保。全面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外省和省内跨地区流动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通过信息比对,对不符合以单位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引导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拓宽网上服务渠道,积极开发网上办事功能、手机应用软件,实现参保缴费、关系转移接续等网上办、掌上办,提高社保服务便利性。(六)实现病有所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或用工合作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依法为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就业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设立必要的待遇等待期外,取消养老保险关系、户籍等参保限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执行当地统一政策。非本地户籍劳动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参保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加快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三、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安全(七)强化职业伤害保障。直接用工的平台企业,承接合作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加盟商、代理商等外包企业,应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适时启动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按要求逐步实现制度全覆盖。平台企业要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切实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条件,配备防护装备,配齐劳保用品,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意识、安全标准、防护知识、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劳动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等特殊条件下预警预报和停止作业、安全避险等具体劳动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主动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九)实施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根据新就业形态特点,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加强平台用工信息收集,积极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个性化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及时发布职业薪酬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化的劳动保障、税收、市场监管等政策咨询服务。(十)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实施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扩大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依托线上培训平台或培训机构,对通过企业平台提供服务获取收入的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应培训补贴。对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积极组织开展有影响力的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竞赛。(十一)提供多渠道工作生活服务。统筹各类资源,加快推进综合服湖北: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2〕11号)

 工友

  2022.04 25 24 维权

  劳动法苑一、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一)引导平台企业直接用工。鼓励平台企业直接用工,提高自有员工比例。加快电子劳动合同信息平台建设,大力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对于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平台企业或用工合作企业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规范平台企业灵活用工。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制定发布快递员、外卖送餐员、网约车驾驶员书面协议通用示范文本。对于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其他情形,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三)加强平台企业用工监督管理。平台企业招用劳动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不得违规收取财物,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严禁采取诱导、强迫等方式,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化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平台企业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平台企业采用加盟商、代理商等外包方式合作用工的,应当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用工合作企业,并对合作企业保障劳动者权益进行监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和用工合作企业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将经营劳务派遣、外包等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用工情况作为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评选的重要指标,引导平台企业优先选择诚信守法、规范经营的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开展合作用工。二、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权益(四)保障劳有所得。督促企业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订单数量、准时率、在线率等考核要素,不得片面按照最高效率、最低成本设置“最严算法”。督促企业合理管控工作时长,对于连续高强度工作的劳动者,及时发出疲劳提示,并在一定时间内暂停派单。主动指导工会组织、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和劳动者代表等就定员定额、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开展集体协商,充分听取工会、劳动者代表意见建议,并将结果公示告知劳动者。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应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在高温、大雪、强降雨等恶劣天气下连续户外工作的,应适当给予补贴。引导企业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劳动报酬水平。(五)推动应保尽保。全面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外省和省内跨地区流动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通过信息比对,对不符合以单位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积极引导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拓宽网上服务渠道,积极开发网上办事功能、手机应用软件,实现参保缴费、关系转移接续等网上办、掌上办,提高社保服务便利性。(六)实现病有所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或用工合作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依法为劳动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就业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除设立必要的待遇等待期外,取消养老保险关系、户籍等参保限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执行当地统一政策。非本地户籍劳动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参保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加快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三、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安全(七)强化职业伤害保障。直接用工的平台企业,承接合作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加盟商、代理商等外包企业,应依法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适时启动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按要求逐步实现制度全覆盖。平台企业要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切实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企业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主体责任,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条件,配备防护装备,配齐劳保用品,确保生产作业安全。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意识、安全标准、防护知识、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劳动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恶劣天气等特殊条件下预警预报和停止作业、安全避险等具体劳动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四、主动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九)实施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根据新就业形态特点,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加强平台用工信息收集,积极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个性化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及时发布职业薪酬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等,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便捷化的劳动保障、税收、市场监管等政策咨询服务。(十)开展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推进实施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和就业促进项目扩大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依托线上培训平台或培训机构,对通过企业平台提供服务获取收入的各类就业重点群体开展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相应培训补贴。对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开展岗前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按规定自主开展技能等级认定。积极组织开展有影响力的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竞赛。(十一)提供多渠道工作生活服务。统筹各类资源,加快推进综合服湖北:关于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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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 27加强裁审衔接和典型案例指导,落实国家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等法律政策适用标准,梳理发布典型案例,依法依规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做好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十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查处投诉举报案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纳入日常巡查、专项执法检查、书面审查、诚信评价重要内容,重点治理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充分发挥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平台功能,实时精准预警,及时发现、快速处置涉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持续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对企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况实行联合激励惩戒。(十六)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各级人社、发改、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医保、法院、工会、邮政管理、网信、公安、司法、教育、住建、文旅、体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带薪年休假是指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者每年可以享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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