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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3篇)

时间:2022-12-18 20: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今年1-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3篇)今年1-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13  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基础,xx乡四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今年1-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3篇),供大家参考。

今年1-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3篇)

篇一:今年1-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篇13

  为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基础,xx乡四举措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并对全乡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召开党政扩大会、领导小组会、部门协调会等会议,集中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加强普法教育,建立宣传发动、摸排研判等长效机制,通过专题会、微信群、QQ群、LED显示屏、入户宣讲等多层次开展宣传,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悬挂标语8幅,发布“扫黑除恶”信息10条次,营造法治环境。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畅通线索来源渠道,设立线索举报电话、举报箱,保证了信息渠道的畅通;开展常态化巡查,充分利用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治安巡逻队等队伍,由乡派出所统一指挥,形成全天候、全区域巡查,为信息掌握提供了保障。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由乡纪委牵头,成立督查组,既督查各工作责任人落实情况,也督查是否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况,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篇二:今年1-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三篇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以下是xx和大家分享的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三篇的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送你的参阅。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1

  继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现将我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我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并制定印发了《2022年xx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各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此外,我乡还确保每月至少召开1-2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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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广泛宣传,壮大声势

  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资料,在各村村委会、人口密集处等地广泛张贴扫黑除恶横幅及标语共计35条。同时在人口密集、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举报箱、张贴扫黑除恶举报公告,发动广阔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此外,还走村入户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发放宣传单、宣传袋、宣传手册等资料2600余份。通过村村响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群总知晓率90%以上。

  (三)定期走访,积极摸排

  乡扫黑办盯准各村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联系各村网格员、调解员、村社干部一起对辖区内阻挠工程工程施工、恶意欠薪等建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及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摸排走访,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xx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并且走访、摸排的同时再次对他们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教育,通过谈心教育的方式引导他们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检举揭发,全方位了解各村治安、黑恶势力等情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乡范围内对黑恶势力形成人人喊打的气氛。每月定期收取并汇总各村摸底排查表及举报台账,及时向区扫黑办上报摸排信息。

  (四)部门联动,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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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派出所、卫生院、工商等单位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行业秩序的行为,对于摸排到的线索,及时向上级部门反应。目前,我乡暂未发现相关黑恶势力线索。

  (五)整顿组织,加强建设

  我乡现有1个软弱松散村党支部,对此,成立了专门的整改小组,针对该党支部存在的问题,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合实际,因村施策,开展整改工作,加大对我乡软弱松散村党支部的整治力度。该党支部已整顿完成,并于2022年12进行验收合格转化为一般党支部。

  (六)自查自检,落实措施

  针对我乡前期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背后存在的原因,梳理解决问题的方法,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七)整理台账,保存痕迹

  乡扫黑办对各村扫黑除恶档案进行检查指导,指明问题,提出解决方法,要求结合扫黑除恶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整理相关工作台账,进行完善,逐步标准乡、村两级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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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宣传形式和内容比拟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

  (二)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方案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气氛。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区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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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严查基层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2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2022年**12日,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发动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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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热门思想汇报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防止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三、广泛宣传,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我局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小区物业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向建筑施工企业及小区居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参与方式,公开举报方式和奖励规定,有效提升扫黑除恶效果。截至目前,共悬挂横幅80条、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的小区达8个,催促各建筑工地悬挂条幅150副。

  四、积极摸排,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局审批科、监察大队、建管科、建管站、信访科等单位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对违建抢建、阻挠房屋征收、阻挠工程工程施工、恶意欠薪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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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领域容易出现黑恶案件领域进行细致排查。范文写作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箱和联系电话,便于广阔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社会群众投诉举报。

  五、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积极与区打黑办加强对接,做好资料收集与上报,使我区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住建工作环境,促进我区住建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开展。

  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王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持把扫黑除恶做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全面摸排深挖,依法重拳出击,坚决打赢这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屡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那么,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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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保证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气氛。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平安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气氛。并在全镇刷写扫黑除恶内容的宣传标语80余条,张贴《关于在全县开展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和《范县公安局关于有奖举报涉黑除恶犯罪线索的通告》的宣传资料80余份,召开各级各类会议10余次,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120幅,设置LED宣传屏2个,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开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三)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镇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动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

  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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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镇各级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协调联动下,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良好开局,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缺乏,主要表达在:

  〔一〕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全民配合意识有待一步提高。当前,广阔群众对此次专项斗争的认识停留在知晓上,并为积极主动参与其中,对辖区内的突发事件和局部违法案例,群众并未主动举报。

  〔二〕摸底排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前期摸底排查主要集中农村,对局部企业、农贸市场、娱乐场所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排查力度欠缺。对危害群众利益的乡霸村霸街霸市霸和宗教恶势力震慑、打击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乏,下一步我镇将积极整顿,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

  〔一〕在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的同时,积极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进行有奖举报,让广阔人民群众真正能够参与进来提供更多的有效线索,从而更好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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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扫黑除恶工作应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时不松懈,确保镇域社会和谐,治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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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今年1-9月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3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稳固;事关进展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实现的成败。以下是帮大家的关于扫黑除恶工作开展的情况汇报(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什么是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案件是指犯罪分子在“十二黑”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触及的罪名为7+12类案件。“十二黑”是指:黑旅游、黑场所、黑建筑、黑物业、黑保安、黑物流、黑中介、黑贷款、黑传销、黑开采、黑出租、黑窝点。涉及的7+12类罪名是:强迫交易、成心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成心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抗拒、阻碍国家公职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2、涉黑案件的特征(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根本固定;(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屡次进展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涉恶案件的特征(一)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者首要分子,骨干成员根本固定。(二)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屡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干扰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成心伤害、组织容留妇女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一定的公开性和暴力性。(三)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一般无合法经济,经济实力较弱,没有大的经济实体,保护伞和关系网不明确,层次较低。、4、黑恶势力的外在表现(共29条)(一)佩戴夸张金银饰品炫耀的人员和以凶兽纹身等彪悍,跋扈人员从事违法活动的。(二)态度蛮横、粗暴,随身随车携带管制刀具或棍棒的。(三)昼伏夜出,在夜宵摊等公共场所成群结伙、惹是生非的。(四)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开发商征地拆迁,以摆队形、站场子等形式威胁、恐吓征地拆迁对象的。(五)控制土方、砂石、钢材等材料市场价格,存在明显不符合市场规律经营行为的。(六)在一定范围内独揽建立工程商品供应的。(七)强行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八)在各类市场中,为争夺业务而追逐、拦截、恐吓当事人,并经常更换从业人员的。

  (九)在娱乐场所中存在卖淫嫖娼、赌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十)以承受他人委托为名讨要债务,采用贴身跟随、逗留债务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债讨债的。

  (十一)KTV、酒吧等场所以内保人员身份,在处置场所内发生纠纷时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十二)在纠纷、伤害类警情处置中,报警人称有社会闲散人员参与其中的。

  (十三)无关人员刺探、干扰、阻挠公安机关案件办理的。(十四)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以所谓个人影响力私下调停各类纠纷的。(十五)有赌博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前科,且当前无固定职业或稳定经济、屡次反复出入境的。(十六)在医院、私人诊所等医疗机构接诊过程中,发现有刀伤、枪伤等可疑情形的。(十七)外来人员以亲缘、地缘为纽带拉帮结派,排挤他人在一定区域从事美容美发、足浴等经营的。(十八)以管理费、卫生费等为名,向经营业主强行摊派或收取费用的。(十九)在娱乐场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员”,频繁更换效劳场所的。(二十)在宾馆、浴室,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发小卡片,为客人提供色情效劳的。(二十一)在广场、商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张贴追讨债务、私人调查、贷款担保等小广告的。

  (二十二)在工程建立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方恶意串标或投标人相互勾结进展围标的。

  (二十三)因各类纠纷引发砸玻璃窗、损坏门锁、随意喷涂、破坏监控等情形的。

  (二十四)无正当经济却驾驶豪车,经常出入酒店等高档消费场所的。

  (二十五)在一定范围内屡次向企事业主,经营户强行推销茶叶、红酒、礼品高附加值等商业行为的。

  (二十六)以过生日、搬家、公司开张等各种理由摆酒宴客,强行索要礼金的。

  (二十七)在酒店、娱乐场所长期挂单、强行消费的。(二十八)本地人员突然异常举家搬迁或下落不明的。(二十九)其他需要关注的异常情况。

  “保护伞”主要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和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罚等行为。

  保护伞查处范围:一是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国家公职人员收受贿赂、利益输送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等行为。三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为黑恶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帮助逃避打击等行为。四是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办案等失职失责问题或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一)出资分红型: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

  (二)纵容包庇型: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

  (三)阻挠查处型: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防止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疑心,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消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露,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

  (四)站台撑腰型: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牟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

  (五)打击报复型: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六)有案不查型: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有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七)通风报信型: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分的。(八)开脱罪责型: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九)枉法裁判型:捏造事实、消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的。(十)追赃不力型:成心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

  (十一)串通案情型:是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

  (十二)违规吃请型:是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其家属财物或承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过等考核成绩的。

  (十三)违规减刑型:是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

  (十四)帮人说情型:是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

  (十五)打击不力型:是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

  1.对照“十五条”不触碰涉黑涉恶保护伞的高压线。防止由于自身不作为,被动作为,是行业内出现黑恶犯罪,被追责问纪,成为黑恶势力犯罪“白伞”。

  2、在一案“三查”中防止被追责。中央要求在涉黑涉恶案件中,一查犯罪主体,二查背后的保护伞,三查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视责任。为此提醒我们要:一是党委应该定期学习中省市扫黑除恶文件,领会精神。二是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工作。三是建立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并做好记录,工作留痕留底。积极作为,发现问题线索收集证据,移交,报告

  3、如何在食品药品领域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我们的工作经历,我们建议可否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三年内行业内的行政处分案件开展案件回头望。重点是在“职业医闹”、黑传销,黑窝点、黑作坊等领域开展线索摸排工作。例如聚众兜售

  保健品的案件,往往他们以合法公司为幌子,有组织架构,有骨干分子,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形成固定势力范围,非法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国家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这些就是涉黑涉恶的重要线索。再比方,一些厂家和公司利用或者借助国家公职人员职务便力,以高价介入酒店、娱乐场所的酒水、食品等供应的,这也是这次扫黑打击范围。我们公安机关在回头望中,对以往5000多个案件进展了梳理,就从中发现了近50余条涉黑涉恶的案件。二是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线索摸排工作。我们的做法是充分利用舆论载体,全方位,立体式,不连续,全天候方式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气氛,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从社会生活的一线中广辟线索。三是建立本行业,本部门专案特情耳目。扫黑除恶是党和政府一项重要工作,群众举报奖励经费有专项保障。我们要充分用好、用足经济杠杆的作用,引导广阔群众积极投身和参与这场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来,更好地发挥群众的顺风耳、千里眼作用,让举报群众有实惠、有干劲,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无立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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