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5篇

时间:2023-12-31 19:32:02  来源:网友投稿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5篇

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总结例文党建强,发展强,已经成为经过实践检验的社会共识。将党的建设贯穿全过程、各领域,筑牢红色根基、厚植组织优势,发展道路才能越走越宽广,人民生活才会越来越幸福。惟其艰巨,方显力量。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极不平凡、极为重要的一年,XX以“专精特新”为鲜明导向抓好基层党建,激励全区4000多个基层党组织和50000余名党员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在XX全域充分彰显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建成为引领XX稳中求进,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法宝”。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文章5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篇1

  xx年,营口市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xx振兴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xx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xx—2025年)》,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工作部署,聚焦“强基础、补短板、健机制、防风险”工作目标,稳步提升参保群众待遇,保障好群众就医用药,依法管好用好医保基金,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医疗保障工作

  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干部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坚持大抓党建、大抓基层,持续深化党建引领基层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严格纠治“四风”,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二、继续做好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继续完善医疗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力量和组织保障。全面落实现行医保扶贫政策,做好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和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身份标识,按救助政策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精准度,重点促进稳定脱贫人口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提升稳定脱贫人口参保率。按要求向民政、乡村振兴部门提供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分类预警信息,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完善医保经办服务,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统筹发挥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

  三、积极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xx年版)》、《xx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xx年版)》,清理规范与待遇清单制度不相符的政策措施,与国家、省政策平稳衔接。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清理特殊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倾斜待遇、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做好职工医保退休一次性缴费政策衔接。

  四、建立健全我市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持续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稳妥化解改革中的风险与矛盾。加强政策宣传,正面引导,营造良好改革氛围。优化经办服务,开展业务培训,保证便民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密切关注舆情,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营政办发〔xx〕23 号)文件,确保新制度落地落细: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完善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交换比对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分类做好救助对象资助参保工作;完善医保信息系统,优化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提升救助对象就医购药和待遇享受的便捷性;加强对新制度运行情况的跟踪与分析,做好舆情监测和预警应对方案,及时解决制度运行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新制度顺利运行。

  六、持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机制,推动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全民参保责任制,细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层层压实责任。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全面摸清我市参保底数,加强参保人员数据比对,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形成本辖区全民参保计划数据库。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重点做好未参保人员的精准推送式宣传,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加强和改进在校学生、新生儿、退役军人、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参保缴费工作。完善参保缴费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落实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推行“基层办”“线上办”“掌上办”,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缴费渠道。

  七、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

  持续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第2号令、第3号令规定,强化医保“两定”机构协议管理工作。落实省定点评估和绩效考核细则以及医保协议范本,深入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加强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分中心协议管理部门建设,明确职责、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建立规程,按要求持续做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签订及档案建立工作,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项目电子档案。各级经办机构要对全市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定点情况真正做到底数清、申报材料完整、公示备案及时、监督管理到位,并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协议签订挂钩,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制度。要落实新版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八、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巩固DIP支付方式改革国家试点成果,全力做好迎接国家DIP支付方式改革评估工作。推动落实xx省DIP付费经办规程和《营口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xx-2024年)行动计划》,实施全省统一的DIP病种及系数分值。扩大日间病房治疗按病种付费范围。推进实施ICPC门诊疾病诊断编码。严格落实全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目录统一全省支付政策。不断完善经办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国家DIP软件管理系统和医院自我管理系统使用,重点实施智能化数据监控和行为监控,提升结算清单填写标准和质量。最大程度发挥医疗保障效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营口效应。

  九、健全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落实xx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xx年版),修订完善我市异地就医管理政策,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结算管理服务和经办流程,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子系统建设,将本地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定点范围。加大手工报销时限的整治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要求的30个工作日办结,探索开展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试点。

  十、全力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

  落实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两个确保”、门诊专项保障等政策,按规定严格费用审核,严格按规定报财政补助,加快预结算速度,减轻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垫付医保资金的压力,并按期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加强监管协同和政策解读,促进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平稳转段。

  十一、扎实推进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工作

  医保行政部门要制定本辖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对象、内容、时间、责任、要求,统筹行政和经办机构力量,按时完成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针对不同类型监管对象特点和易发频发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并结合营口地区实际加强对检查检验、康复理疗、手术植入耗材、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以及异地就医结算等工作中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监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十二、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体系建设

  持续夯实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基础。做好《xx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xx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培训工作。开展好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参与国家医保局安全规范年短视频大赛。坚持重大案情曝光是常态、不曝光是例外的原则,加大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

  十三、持续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工作

  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扩大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品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450个,高值医用耗材国家和省级集采类别达到15种以上。指导经办机构做好集采药品结余留用测算工作。

  十四、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将探索在总量范围内结构调整,逐步理顺比价关系。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数据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为鼓励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简化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报备流程,即报即批。三是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医药价格监测和药品供应保障信息监测工作措施,对国家和省际联盟集采药品不能及时供应的中选企业进行约谈,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十五、持续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

  加快推进医保信息平台各项子系统全面深化落地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建设,认真履行相关安全制度规范,切实保障数据安全。持续推进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增加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渠道、丰富使用场景,实现就医服务全环节无接触医保结算。加快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建设,实现就医实时网上医保结算。充分发挥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的医保互联网服务。

  十六、加强医疗保障法治建设

  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化建设,完善法治体系建设,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提升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领域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参与度,全面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十七、积极推进七项创新工作

  一是规范门诊慢特病政策及经办流程。完善我市门诊慢特病政策,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新政策落实到位、新流程平稳运行。二是推进“两个示范”医院建设。通过“两个示范”创建活动,全力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打造医疗保障服务品牌,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管理水平,健全管理模式、建立互动机制、改革示范先行、发挥宣传作用,不断总结推广,形成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管用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推动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建设。推深做实“优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逐步实现“市县有厅、乡镇有岗、网点有站”和“15分钟医保服务圈”的目标。四是适时扩大日间手术和日住院试点和病种范围。持续落实《营口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日间手术和日住院医保支付工作试点方案》。进一步完善日间手术医保信息化改造,按要求适时扩大病种范围、手术术式等事项,优化医疗流程,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医疗安全,促进日间病房治疗支付工作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五是做好处方流转试点工作。省局拟将我市列为处方流转工作试点市,按照工作要求,要组织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完善信息化建设,建立管理机制,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能够有效流转。六是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推行日常监督与稽核“网格化”,加快推进基金监管信息化子系统的落地应用,对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逐步扩大到医药机构能够自我监控管理。建立DIP支付大数据监控与智能审核评估系统,确保对全量医保支付基金开展智能审核,建立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有机结合的医保基金监管新模式。七是以解决“看病贵”为突破口,不断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药品和医用耗材流通企业的供应配送情况实行每季度考核,规范企业行为,降低配送成本,减轻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篇2

  xx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国、全省医保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开展“强基增效年”活动,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完善基层建设,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作风能力,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共同富裕、助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一、坚持党建统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强化党的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抓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文明单位复查有关工作。坚持党建带群建,做好新时代群团、统战工作。

  2.持续提升作风能力。巩固拓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成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培养、使用、管理上下功夫,提升医保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推动“实干家”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倡树“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塑造过硬作风。

  3.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洁教育,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强化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风险管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二、主动担当作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措施落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打造高效便捷医保服务环境,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5.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落实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支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创建。扩大中医日间病房试点医疗机构范围和试点病种,规范中医日间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管理,对开展DRG支付方式改革的中医医疗机构给予倾斜支持。完善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付费政策,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服务等项目价格。

  6.支持重点优势学科和医疗新技术发展。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支持重点优势学科发展,支持医疗新技术、新服务、新药品创新应用。扩大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品种覆盖范围,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大力培育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7.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国家、省部署,及时优化调整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落实医保目录特殊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规定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结算、清算等工作。

  三、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优化群众医疗保障质量

  8.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稳步提升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调整提高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落实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目录。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保障,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提高至75%,扩大门诊统筹报销目录。扩大门诊统筹签约机构范围,将门诊医疗服务纳入医xx点机构协议管理。同步完善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普通门诊用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建立门诊费用统计分析制度,加强门诊费用监管。积极宣传引导,加强舆情监测处置,确保改革平稳落地。按照省统一部署,稳妥推进职工医保省级统筹相关工作。

  9.开展长期护理保险提质增效行动。建立长护险多元筹资机制,增加居民长护险财政补助筹资渠道,夯实制度运行基础。强化长护险费用总额预算管理,更好发挥基金使用绩效。规范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确保参保人公平享受待遇。加强定点护理机构管理,促进定点护理机构合理布局、均衡配置、服务可及。培育照护服务队伍,提升照护队伍专业水平。强化多维度监管机制,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持续推动长护险提质增效。

  10.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统一救助类别,将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监测帮扶对象等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落实困难人员参保补贴政策。提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医疗救助标准,加强高额医疗费用预警,保障各类救助对象及时享受待遇。

  11.落实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政策。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参保人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不断提高生育保险保障水平。

  12.优化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加强对承保公司的指导,完善权责分担机制,优化保障方案,建立连续投保奖励机制,探索延长保障期限。探索实施区市投保率考核机制,支持地方财政为困难群众投缴惠民保。

  四、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医保基金保障绩效

  13.强化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出台医保基金分区域分业务板块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建立医保基金支出模型,强化总额预算刚性,健全合理分配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医保基金预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

  14.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扎实推进按DRG付费改革扩面提质,医保基金覆盖率达到90%以上。落实国家CHS-DRG2.0版分组方案,完善协商谈判机制,适时调整本地细分组方案及权重。上线国家DRG分组付费中心,建设和完善结算清算、统计分析、数据监测、考核评价等本地化功能模块,进一步提升DRG付费经办管理质量和水平。

  15.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签约医疗机构病种、治疗方式、费用结构特点,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完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按人头付费机制,选择部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按门诊病例分组付费(APG)改革试点。

  16.优化长期住院支付方式。完善急性后期医疗康复医保支付政策,推进稳定住院康复PDPM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跟踪评估精神疾病分段支付试点实施效果,提升按床日付费精细化管理水平。

  17.推进紧密型医共体按人头总额付费。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稳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按人头总额付费,加强对纳入总额付费医共体的运行数据监测和业务指导。

  五、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耗材集采改革,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

  18.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定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与省规并轨三年工作计划,动态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口腔、康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过协议管理,规范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药品耗材收费标准。“三位一体”全面落实口腔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口腔种植体集采结果落地、牙冠挂网价格调整工作。

  19.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实施国家、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xx年底药品集采品种累计达到500种以上,医用耗材达到25类以上。依托供应监测系统,保障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的供应配送,强化对医疗机构的考核督导并定期通报。

  20.加强国谈药品使用管理。实施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做好国谈药品落地和使用工作,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管理,压实定点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定期通报定点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国谈药品情况,定点医疗机构院内结算国谈药品金额达到40%以上。加强国谈药品电子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将处方流转药品费用纳入开具处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月结算管理。

  六、健全医保基金监管体系,确保医保基金使用安全规范

  21.建立与DRG付费相适应的审核、稽核模式。实行智能监管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事前、事中、事后医疗费审核,重点审核稽核高靠分组、分解住院、转嫁费用、治疗不足等行为。完善DRG稽核监管办法,制定违约执行标准,建立违规情形知识库,定期开展DRG付费稽核。

  22.开展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综合运用专项检查、交叉互查、自查自纠、集中宣传月等方式,锁定重点医疗项目、药品耗材、医疗机构、参保患者开展专项稽核检查,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实施精准打击,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

  23.拓展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10月底前,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系统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100%覆盖,实时提醒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规则,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24.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信用监管系统。依法依规做好信用信息记录、公示、评价、应用、异议申请和信用修复等,对行政相对人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激励惩戒。

  25.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与公安机关的联合办案机制,与纪检部门的线索移交机制,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闭环监管机制,加大部门协同监管力度。5月底前,会同财政部门出台落实省局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相关文件。

  七、完善经办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26.开展医保全民参保行动。全面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和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数据质量,实现参保信息实时动态管理,有效开展精准扩面。创新完善多种参保缴费途径,推进参保缴费方式“统模式”改革。

  27.便捷异地就医结算。巩固拓展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扩大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医疗机构数量达到600家以上,积极探索异地就医费用手工报销线上申报办理。

  28.推进医保政务服务标准化。全面落实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做好“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启用及事项的认领、梳理和发布工作。完善“好差评”服务评价体系,全面落实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29.提升医保基层服务能力。扎实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下沉,基层医保服务站点达到2400家以上,实现五级医保服务网络全覆盖。指导各区市高标准抓好基层服务点建设,统一标牌标识、政策解答、医保服务规范,提高基层医保服务水平。实施“医保明白人”培育工程,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名“医保明白人”,讲好医保政策、做好医保服务,传递医保好声音。

  八、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精细管理,夯实医保高质量发展基础

  30.实施医xx点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实施全市医xx点医药机构、定点护理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细化协议管理模式,实行差异化分类监管。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做好新增定点评估工作。

  31.实施数字医保规划。深化医保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医保数字化转型,推广应用医保就医资格“空中认证”和医药机构“电子地图”,为参保人提供无接触的就医购药和医保经办服务。

  32.加强医保基金精算分析。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精算分析,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制度和监控体系,构建基本医疗保险收支预测模型,对基金收入、支出、结余进行精算预测,加强精算成果应用。

  33.建立健全医保统计指标体系。理清数据底子,规范统一基础信息资源,源头修正数据质量问题,助力医保决策科学化、管理精细化。

  34.全面推进法治医保建设。开展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按照省部署要求修改xx医保权责清单,加强医保法治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医保法治化建设水平。开展xx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35.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和信访维稳。组织参加行风在线、网络问政等活动,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确保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用好医保短信服务平台,优化医保电话咨询服务,医保咨询电话接通率保持在95%以上。

  36.加大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用好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合作媒体、医药机构等宣传渠道,深入社区、医院、企业,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宣传。加大医疗保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公开数字平台,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37.规范政务运行。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清单制管理,压实责任,上墙公示,定期督查。强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严守安全发展底线。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篇3

  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是xx亚运会举办之年。xx市医疗保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再展雄风、再创辉煌”的志气勇气豪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努力推动医疗保障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地健康发展,在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中展现头雁风采,为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幸福xx建设、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贡献医保力量。

  一、坚持党建统领,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坚定走好“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教育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到我市医保改革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局系统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坚决做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有部署,xx见行动”,医保必落实。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闭环落实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贯彻落实情况的“回头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医保领域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三)着力深化党建品牌创建。进一步深化完善“智慧医保·护航一生”局系统党建品牌,将其作为全局党建统领、全局工作开展的主抓手、主平台,持续发挥牵引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深化完善“一支部一品牌”,压实责任链条,筑牢基层基础,丰富品牌内涵,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四)切实强化清廉医保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等“五张责任清单”和医保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紧盯医保资金申请、审核、稽核、拨付、清算等全流程运行主线,统筹推进基金监管、定点管理、药械招采、公共服务、数据管理等领域清廉建设,推动构建全流程闭环管控,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治,促进政治生态建设整体提升。

  二、坚持共同富裕,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在发展中持续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五)全面做实市级统筹。认真开展市级统筹质量评估工作,找准摸清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式交办、销号式管理”,确保此项工作全省领先,为省级统筹奠定基础、提供经验。落实基金收支质量考核,增强全市医疗保障基金抗风险能力和使用效率。

  (六)持续深化浙里惠民保建设。指导支持“西湖益联保”健康可持续发展,力争投保率和赔付率协调平衡,产品基本成熟定型,初步建成“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百姓有感”的惠民保xx模式。全年投保人数力争超过500万。全面评估第一个运行周期工作成效,组织开展第二个周期承保单位招投标工作。

  (七)稳妥推进医保领域共富改革。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分别达到85%、68%。认真谋划、稳慎推进xx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和个人账户改革,巩固提升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实现医保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落实出生缺陷儿童全生命周期医疗服务保障工作,配合落实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八)基本建成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健全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机制、三重制度保障机制、医药服务保障机制、综合救助兜底保障机制,减少入库因病致贫返贫存量人数,进一步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强化部门多跨协同和制度重塑,探索多渠道筹集建立医保暖心无忧专项基金、困难家庭和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封顶等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不低于82%,重点救助对象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66%,减轻参保人员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负担。

  (九)继续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按照“职工+居民”全覆盖的模式积极做好政策储备,为国家局扩大试点做好准备。指导桐庐深化试点工作,完善资金筹集、经办标准、待遇供给等,确保当年参保人数不低于40万人;指导淳安探索商保和长护的结合运作,出台制度方案、确定经办模式、启动参保缴费,确保当年参保人数不低于1.5万人。

  三、坚持守正创新,协同高效推进精细化管理,让群众享受更多质优价宜的医药服务

  (十)深入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完善总额预算管理工作,继续推进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健全完善DRGs分组、评估、交叉评审等相关配套管理措施,住院同病同价同组数不少于80个,进一步优化床日付费管理办法,积极推行中医激励政策。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相关政策。积极发挥医保杠杆作用,助力基层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十一)扎实做好药械集采工作。狠抓xx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实落地。高质量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地实施等工作,落实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确保集采结果规范使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口腔种植服务综合治理工作,制定相关服务项目价格,落实耗材集采工作,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负担。

  (十二)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在省局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工作,调整完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助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健康发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的有序开展。

  (十三)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移动支付。在全市范围实现在线诊疗、在线支付、药品配送到家的就医购药服务,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医药费和慢性病治疗费用纳入“互联网+医保”直接结算,全市开通“互联网+医保”移动支付定点医药机构不少于26家。

  (十四)持续优化中药饮片价格管理。加强中药饮片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健全完善中药饮片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中药饮片加成政策,规范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价格管理,助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

  (十五)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支持分级诊疗模式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并落实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签约服务费政策。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医共体牵头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合理提高医保基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额控制指标,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四、坚持问题导向,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坚决守好人民群众“救命钱”

  (十六)精准强化协议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定点准入评价评估流程、优化定点机构考核评分体系,实现医保服务协议电子网签平台在智慧医保系统的上线运行。制定协议动态管理方案,实施准入退出动态管理。研究定点医药机构区域布局规划。

  (十七)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年”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围绕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专项飞行检查。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推进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强化数字赋能,拓展智慧监管应用场景,用足用好数据分析,切实提升基金监管效能。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举报渠道,综合提升监管质效。

  (十八)有效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落实飞行检查工作制度和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办法等规定,提升基金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大力推进“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参保人员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国家试点工作,协同推进医保医师信用管理、协议管理和行政监管等综合监管、医共体行业自律等机制建设。

  (十九)严格落实基金绩效考核。强化基金预决算编制审核,探索建立医保基金预算绩效全流程管控体系。以基金绩效评价优化预算管理、加强风险预警,促进医保基金稳健运行。

  五、坚持人民至上,促进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办理医保更便捷更高效

  (二十)迭代升级智慧医保功能。严格按照“四统一”原则,推动系统全线贯通和应用落实,积极承接“医保基金在线监管”“浙里舒心医保”等全省试点应用场景建设,加快打造一批可示范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一地创新,全省共享”。

  (二十一)落细落实数据专区建设应用。推进医疗保障专网建设,建立医保数据共享资源池,持续推进数据统计分析利用。落实网络及数据安全防护,加强数据保护,提高数据的使用度、贡献率和安全性。优化医保信息系统运维,做好定点医药机构运维管理。

  (二十二)优化升级线上服务场景。聚焦“医保小智”、智能零报、“视频办”等数字化服务场景完善提升,形成7×24小时服务矩阵。完善智能审核、智能统计、大数据分析等功能,提升电子票据应用,进一步推进“视频办”医保业务办理模式,不断推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更加优质均衡、便捷高效的发展。

  (二十三)加强改进线下服务。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以经办机构服务下沉、“医银”“医商”联合经办、委托医院协助办理、线上服务自助办理等网格化布局,高质量建设“15分钟医保服务圈”。完善经办规程和经办标准,合理设置权限,优化软硬件设施,推进服务示范点建设。

  (二十四)做强做优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扩大结算范围、拓展备案渠道、加强信息协同,积极融入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建设,推动异地就医服务高品质和多元化升级,异地结算医疗机构开通率达到50%。着力提升省外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全市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医院不少于110家,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65%,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便捷度。

  (二十五)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优化调整医保疫情防控政策,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工作,全力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大局。做好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按时完成资金上解、费用清算、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动态调整疫情防控药品耗材等价格,切实保障好群众就医问药,最大程度保障群众生命健康。

  六、坚持唯实惟先,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实干担当的医保干部队伍

  (二十六)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医疗保障工作全过程,实现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措施。

  (二十七)全面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切实提升干部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政治站位、大局意识和理论修养。扎实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专班学习、一线锻炼、跟岗培养等方式,切实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医保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十八)着力强化干部关心关爱。突出实干实绩导向,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落实容错免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有为者敢为。发挥工、青、妇、团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组织动员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红色领杭、奉献亚运”系列活动。

  (二十九)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聚焦医保领域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健全完善信访化解长效机制和医保政策“五进”宣传常态化活动机制,切实提升医保服务效能。加强保密规范管理,提升档案工作能力,综合实施绩效考核,确保完成平安创建各项目标任务。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篇4

  xx年,xx市医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省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全力做好xx年医疗保障重点工作。

  一、围绕制度建设主线,落地四项政策

  一是有序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坚持保障基本、平稳过渡、统筹推进原则,积极稳慎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是落细落实“浙里病贫共济”项目成果。积极配合省局优化完善病贫共济四个机制,加强与市级部门的沟通配合,构建纵向接力、横向互补、多跨协同的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最大效用发挥各部门政策和资金效益。

  三是严格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全面系统梳理医保历史政策制度,在年底前完成“三重保障框架”外的制度的清理规范,基本实现决策权限清晰合规、制度体系统一规范、保障标准合理均衡。

  四是建立健全分级诊疗配套医保制度。根据国家和省分级诊疗的精神,建立健全我市分级诊疗相关医保政策,不断完善符合我市四省边际桥头堡定位的转诊支付办法和便民服务措施,提高医保基金的可及性和医保服务的便利性。

  二、聚焦重点领域,推进三项改革

  一是协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形成支付方式改革的“组合拳”。不断优化疾病分组、病组点数、医疗机构系数等核心要素管理。积极深化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进一步做实住院DRGs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按人头包干和按APG点数相结合的医保付费改革,构建医保支付总额预算管理闭环,建成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二是深化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改革,擦亮“共富型”医保制度集成创新的“金名片”。发挥医保经办服务优势和“一站式”结算平台作用,加强对商保公司的指导和考核,优化代扣代缴参保方式,加大服务创新力度,提升“惠衢保”品牌美誉度。

  三是积极实施市级联合带量采购,练好集采工作的“基本功”。在全面积极落实国家和省集采成果的同时,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市级带量采购工作。创新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通过落实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和推进口腔种植牙医保限价惠民等方式,让老百姓有更多机会享受到“实惠医疗”。

  三、着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水平,抓好五项创新

  一是高水平推进“互联网+医保”。加快扩大“互联网+医保”定点范围,大力推进医保线上支付,全面支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持续提升数字化经办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互联网+医保”基金监管,稳步实现“互联网+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全县(市、区)覆盖。

  二是升级优化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国家试点内容,推动信息授权共享共治。依托医保全生命周期健康守护平台,丰富更多授权场景,构建以医保支付为主线,以个人健康信息数据库和参保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为基础的就医信息查询、个人健康管理、第三方应用查询、支付方式改革、基金在线监管等多领域应用。在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及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进个人医保信息的合理使用。

  三是争创“医疗费用无零星报销示范市”,实现零星报销一站结算。以全国无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为终极目标,先行分阶段在市内、四省边际城市和xx省落地应报未报医疗费用的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和“免申即享”流程,实现智能采集、智能审核、智能结算和智能拨付“四智一体”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一站式”结算。

  四是深化颗粒化成果运用,开展窗口办件和信访投诉“双减量”专项行动。持续深入开展颗粒化梳理工作,通过系统植入,利用数据驱动服务,不断优化提升经办标准和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窗口办件和信访投诉双下降30%的目标。

  五是探索建立医保明白人制度。组建包括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人、各乡镇(街道)宣传干部、行政村(社区)网格员的“医保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医保工作队伍宣传员、服务员、调解员、监督员作用,让群众在身边、家门口就能“找得到人、问得清楚、办得成事”。

  四、建设清廉医保,推进五项机制

  一是推进智能监管机制。持续优化升级 “三智融合”医保云管家平台,切实提高监管实时性和准确性。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第三方监管、自查自纠等监管办法,建立起全流程、全闭环的医保监管模式。

  二是健全监管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联动作用,强化“一案多查、联合惩处”工作机制;完善医保信用评价体系,通过部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推动医保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作用,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测、问题可监测;发挥第三方监管常态化工作机制效用,提高基金监管绩效。同时探索开展长三角跨区域、四省边际城市异地协调监管。

  三是完善医药价格治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行为,切实提高线上采购率。加强部门协同,打造大数据监管多跨场景应用,为医保信用评价提供精准依据,把好省级平台准入、退出的“前沿关口”。协同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推进对集中采购药品耗材返利等违规行为的监管,从源头上切断利益输送的链条。

  四是筑牢医保数据安全机制。完善数据需求管理规范,推进数据有序共享,提高数据归集、治理、应用效果,健全智慧医保系统决策支持专区运维体系。加快推进历史数据清理工作,对重复、冗余、无效的医保历史数据进行集中筛查和有效整理,开展老系统转入数据和征地数据开展集中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五是强化干部能力提升机制。对标“两勤两专”,进一步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和作风建设机制建设。围绕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经办服务管理等重点工作领域,全面梳理医保知识库,开展全员练兵比武,为干部搭建学习实践的平台。做细做实“模块化”绩效考核,加强对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效转化的检验。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篇5

  xx年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聚力实干争先主题实践,以“闻风而动、闻过则喜、闻鸡起舞、事不过夜”的工作作风,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解决好医疗保障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以实际成效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一、主要目标

  xx年全县医疗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一是基本医保扩面提质,基本医保依法覆盖全民,参保率稳步提高;二是市级统筹落地落实,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和省待遇清单全面落地,落实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做好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确保医保扶贫“两个xxx%”不漏一人;三是惠民商保稳步发展,加强新一轮“xx健康保”宣传力度,确保参保人数达xx万以上,赔付率达xx%以上;四是基金运行安全稳健,持续推进医保治理集成改革创新,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基金支出增幅控制在x%以内,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盈余;五是“阳光经办”全力推行,扎实推进医保经办政务公开,抓好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阳光化,提升医保在老百姓心中的公开度、辨识度。六是“两定”单位评星定级,强化医保信用体系运用,为“两定”单位打分评星,促其优化服务。七是异地就医结算高效推进,力争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xx%,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医院xx家。八是“七优享”工程暖心惠民,确保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县域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职工达到xx%,城乡居民达到xx%,将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提升至xx%。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人民至上,全力搭建高效经办体系,体现医保服务温度

  1.巩固扩大参保覆盖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突出新生儿、返乡大学生、复退军人、低收入群众等重点群体,力争做到应保尽保,稳步提高参保率。(责任单位:医保中心、政策法规科)

  2、打造“阳光经办”医保服务品牌。全力推进医保经办政务公开,抓好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基层医保经办人员定期上挂学习机制,推动医保服务城乡均等化。开通医保语音咨询热线,缓解电话咨询难点。探索门诊代配药机制,发挥家庭签约医生作用,做好代配药管理。(责任单位:医保中心)

  3、持续推进医保服务数字化。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制,扩大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报销范围,推动跨省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达到xx%,跨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医院xx家。推进医保移动支付建设,确保医保电子凭证使用率超xx%,靶向探索智慧药房、移动药柜销售新模式,促进“医保+互联网”发展。(责任单位:医保中心、政策法规科、基金监管科、药价招采科)

  4、提升“智慧医保”服务效能。尝试将医保零星报销OCR系统接入“智慧医保”,实现智能审核,有效提升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医保中心、基金监管科、药价招采科)

  (二)坚持系统观念,持续完善多层次保障体系,叠加政策保障厚度

  5、全面做实医保政策“市级统筹”。实施以“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为标准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医保中心)

  6、推动完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重点研究商业健康保险的顶层设计及支持政策、商业健康保险与医保保障效能的叠加、商业健康保险服务能力和保障效率,充分发挥商业健康保险作用,实现需要保障的人被保障、迫切需要的医疗服务可保障的目标,加强新一轮“南太湖健康保”宣传力度,确保参保人数达xx万人以上,赔付率达xx%以上。(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其余各科室及医保中心)

  7、推进困难群众精准救助。聚焦医保救助“两个100%”,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继续推进困难人群资助参保工作,建立与民政部门信息推送机制、线上困难群众数据交互机制和定期核查机制,落实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完善“慈善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基金”,对特困、低保、低边等对象实施“数据精准排查即时封顶救助”,重点救助对象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救助比例达到xx%,全年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xx%。(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医保中心)

  8、落实打造“浙有善育”金名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浙有善育”相关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引导,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补发生育津贴,进一步提升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障待遇,促进优生优育,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医保中心、政策法规科)

  (三)坚持守正创新,纵深推进综合医改实践,凸显集成改革力度

  9、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围绕“三医联动”,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多方协商、科学合理确定总额预算,将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医防融合逐步纳入支付方式改革框架,做好测算慢病医疗费用,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助推医共体建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10、修订完善付费绩效考核办法。关注老百姓的就医自费率,调整部分病组指标分值,进一步完善对各健保集团和其他开展住院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办法,提高“三医联动”协同性,有效降低高额医疗费用。(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医保中心)

  11、开展“两定”单位“星级评定”活动。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考核办法与医保信用评价体系相结合,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等多维评价机制,为“两定”单位打分评星,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努力提升医保服务的可及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医保中心、基金监管科)

  12、全面落地药械集采。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努力提升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按时结算率,其中,其他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按时结算率达到xx%。建立药械采购、使用和结算情况督导监测制度,不断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并配合市局开展集采药品、医用耗材专项检查。(责任单位:药价招采科)

  13、探索常规药品价格季度公示机制。探索建立医xx点零售药店常规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与发布机制,通过医保行业协会定期开展跟踪、采集、汇总、分析和公布工作,保障群众对药品价格知情权、监督权、选择权,引导药品经营者合理制定药品价格,建立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药品零售环境。(责任单位:药价招采科、医保中心)

  14、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调控公立医疗机构种植全流程价格,督促完成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并广泛发动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与集采。加强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行为日常监管,将价格调控监测与经办日常稽核相结合,对种植数量大、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开展抽查。实施口腔种植专项治理“回头看”,将专项治理“回头看”与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相结合,联合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治理合力,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引导民营医疗机构承诺响应全流程价格调控,形成覆盖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局面。(责任单位:药价招采科、基金监管科、医保中心)

  (四)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构建立体监管体系,彰显医保监管精度

  15、构建联动监管网络。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员队伍、互联网视频监控、“连心桥”恳谈会、部门联动执法、行业协会等作用,着力构建社会舆论监督、大数据智慧监管、部门联动监管、区域协同监管等全方位无死角的基金监管“天眼”工程。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以“检验检查、康复理疗”为重点领域,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反欺诈中心)

  16、锻造过硬执法能力。开设“医保执法微课堂”,以“专家授课、案例剖析、实战演练、经验分享”为契机,切实加强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办法。(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医保中心)

  17、强化基金监管宣传。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开设普法知识专栏、投放普法宣传广告、报送安全规范年短视频作品,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加强典型案例曝光,提高举报投诉渠道知晓度,落实举报奖励措施,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办公室)

  18、延续高压监管常态。根据省飞检通报规则,不定期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或经办机构飞检问题自查自纠,并完善基金监管飞行检查的后续回头看、结果处置、成果应用等程序,落实基金监管闭环管理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坚盾”行动,完成对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协议情况xxx%现场稽核检查。加强基金运行状况监测,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当期结余、累计结余进行动态监测和风险处置,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反欺诈中心)

  19、全面推进行业自律建设。县域内全面推行医保行业自律建设,开展医共体医保行业自律考核评估,选树优秀单位,进一步促进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医保医师执业安全。建立医保信用评价体系,推行信用管理,加快提升医保综合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基金监管科)

  (五)坚持固本培优,全面抓好自身能力建设,展示医保品牌亮度

  20、坚持思想政治统领。坚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医疗保障工作的生动实践。(责任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2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治能力,着力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开展业务培训,继续运用医保红管家“微课堂”为工作人员“充电蓄能”。增强法治素养,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弘扬“善其身惠民生”的医保精神,传播“修魂修业修行为民惠民便民”的医保文化,持续开展“最美医保人”评选活动,积极创建“巾帼文明岗”和“青年文明号”,着力培养一批“胸中有大义、心里有人民、肩头有责任、身上有本领、脚下有定力”的新时代医保干部。(责任单位:党支部、办公室)

  22、加强清廉医保建设。定期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纪、以案示法,形成震慑的高压态势。扎实开展医疗保障系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xx省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突出医保经办结算、药械招采、监管执法、医保信息数据安全等关键领域,系统构建风险防控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提质降费专项治理工作,打造“清廉医保”品牌。(责任单位:办公室、党支部)

  23、深化医保品牌影响力。以“医保红管家”党建服务主品牌为依托,提升医保文化涵养,全领域开展医保文化宣传活动,在成人学校老年课堂开设“医保政策一刻钟”,在两定机构开展“暖心医保一件事”,在医保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并将医保政策嵌入“数字化门牌”试点项目,实现“门牌扫一扫医保政策全知晓”,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医保政策好声音、便民惠民好举措,打响“暖心医保”口号,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政策保障“千万家”。(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医保中心)

相关热词搜索: 全市 工作要点 医疗保障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汇总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有哪些 2024年度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汇编 2021-2024医疗 市2021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1年医疗保障工作 2021年医疗保障工作计划 2022年医疗保障 市医疗保障局十四五规划 2020年医疗保障通知

版权所有:安华文秘网 2009-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安华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安华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091171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