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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4篇

时间:2022-12-07 10:40:05  来源:网友投稿

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4篇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2022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4篇,供大家参考。

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4篇

篇一: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

省交通运输厅 2 2022 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2 版)》及全面实施全省营商环境“118”优化提升行动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省行业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先进地区一流营商环境标准,聚焦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出行环境,强力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人民满意交通,当好开路先锋、建设交通强省,在新征程中向着“两个确保”奋勇前进当好先行、贡献交通力量。

 二、主要措施及责任分工 (一)聚焦交通运输政务环境,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推动落实“我要开网约车”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依据全省第一批50 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推进“我要开网约车”“我要开巡游出租车”等交通运输行业事项落地实施,通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制定省级指导性办事指

 南,加强与大数据局沟通协调,做好行业政策解读,指导各地市推进落实具体工作,适时对各地市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牵头,运输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能力建设。制作“跨省通办”服务指南,通过交通运输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网上办理流程,公示业务咨询电话,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更多办事群众依托便民政务系统办理相关“跨省通办”业务。指导各地市成立“跨省通办”业务专班,将业务骨干优先调整到“跨省通办”工作岗位,第一时间受理、办结“跨省通办”业务。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牵头,运输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拓展道路运输领域电子证照应用。全面推进我省道路运输领域(3 类 9证)电子证照应用,完成手机端电子证照申请和亮证功能开发,制作电子证照专用章,开展试点城市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不断提升全省电子证照便利化水平。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牵头,运输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推进省厅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优流程”。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在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水运工程监理企业机电专项资质认定、道路货运经营许可、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事项中推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办理。继续采用“三提前一容缺”等方式推进高速公路“13445 工程”。按照省大数据局要求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相关事项“全域通办”。持续推进“双告知”工作。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执法局,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通信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主动评价率,对企业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依法依规推动整改解决,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 100%。持续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咨询投诉工作。各地各部门明确专责人员,及时接收、处理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咨询投诉,实现企业和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咨询投诉按期办结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执法局,交通中心、运输中心、高速中心、通信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交通运输市场环境,加快提升便利化水平。

 6.实施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采取全路网、桥隧分车型折扣方式,即在现行通车路段的通行费标准上,对 2 至 6 类货车实施差异化政策。对行驶 G59 呼北高速全线、S62 淮内高速刑集至淮滨段、S21 濮商高速淮滨至固始段高速公路的货车,在以上规定的差异化政策基础上实行通行费 8 折优惠。

 责任单位:厅财审处牵头,高速中心配合 7.深入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指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组织实施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36 个以上,适时启动省级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加快多式联运相关标准建设。鼓励企业提升现有标准质量、等

 级,积极参与地方、行业标准制定,推进我省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空铁公水物流信息和货物通关、装卸、配送等信息对接河南“单一窗口”。

 责任单位:厅多式联运办、交通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8.打造招投标公平竞争交易环境。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推进从项目审批核准到合同订立全过程信息公开,鼓励合同当事人及时公开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鼓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其他公共媒介向社会提前发布招标计划。推广非现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建立健全本行业招标投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采取增加抽查频次、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管。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依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厅规划处、财审处、建管处、交通中心、质检站,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全省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治理营运车辆“两证”不一致问题,督促客运企业自主选择车辆改装、车辆报废后更新、车辆类型等级降级后变更经营范围等整改方式,完成全省 993 辆“两证”不一致客车问题整改。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指导许昌市开展巡游出租汽车改革试点、平顶山开展公交行业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督促网约车平台清退已在平台注册的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新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持续巩固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成果,加快推进“司机之家”建设,切实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省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大件运输管理服务。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流程,提升许可专业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改善大件运输车辆检测通行条件。压实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和大件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大件运输车辆现场勘验,严格落实入口核查。建立许可审批、通行管理、执法检查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托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利用货车卫星定位、收费站称重检测、ETC 门架等相关数据,分析比对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情况,发现虚假申报、“大车小证”、办短跑长、未经许可擅自行驶、不按许可时间路线通行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厅执法局牵头,厅法规处、交通中心、高速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焦交通运输法治环境,着力提升保障水平。

 11.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清理存量政策长效机制,按要求对存量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提高增量政策审查质量,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公路建设、道路水路运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海事管理等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建

 立行业免罚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贯彻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实施细则,完善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对监管事项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做到全部认领。制定本部门和跨部门年度抽查计划、抽查方案和实施细则等并做到全部落实。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牵头,厅建管处、财审处、运管处、安监处、执法局,交通中心、高速中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纵深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按照部、省信用信息目录调整安排,规范完善我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拓展信用承诺应用,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信用评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规范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公示、发布工作,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按月报送联合惩戒案例和成效清单。推进交通运输“信易行”工作。开展道路运输领域信用监管示范创建,在道路运输领域率先构建高质量信用监管机制,形成全流程信用监管闭环。

 责任单位:厅法规处牵头,厅规划处、建管处、运管处、安监处、执法局,交通中心、运输中心、质检站、高速中心、通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巩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督促全省各级交通执法机构扎实落实省厅出台的《关于推进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治理的意见》。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执法满意度第三方评估。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执法绩效评价制度,提升评价质量和水平。严格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禁令》《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风纪规范》,严格执行“八不准、六严禁、四必究”工作纪律。加大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有效规范执法行为,有力提升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厅执法局牵头,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进河南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依托河南省综合交通服务大数据平台,汇集行业内部和外部数据,推进行政审批及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为行业监管和服务提供数据支撑。构建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建设不见面办案等系统,降低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

 责任单位:厅通信中心牵头 16.发挥 12328 热线电话服务监督作用。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和我省行业治理实际,制定管理细则、优化升级系统、重塑处理流程、完善通报机制,提高全省 12328 热线服务能力和业务办理效率,做到“接诉即办”,提升群众满意度,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厅通信中心牵头 (四)聚焦交通运输出行环境,持续提升基础能力。

 17.拓宽公路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全力实施高速公路“13445 工程”,加快推进 58 个、3579 公里项目建设。建成安罗高速上蔡至罗山段、沿太行高速新乡段等 13 个项目,新增高速公路里程 800 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 8000 公里以上。推进在建普通干线公路 2600 公里建设;加快推进 G107 和G310 等干线公路建设;加快建设 G240 杨集、G209 王官、S304 白罡、G230 封丘等黄河大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交通

 强国试点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 5000 公里以上。持续提升高速公路、国省道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责任单位:厅规划处、建管处、交通中心、高速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水运基础设施水平。加快推进沙河漯河至平顶山航运工程、唐河省界至社旗航运工程(省界至马店段)等在建项目建设,畅通出海水运通道。积极推进淮河淮滨至息县航运工程息县段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省交通中心牵头 19.提高公共交通服务品质。做好郑州地铁新开通 3 条运营线路安全评估工作,加快编制出台《河南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出台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动态评估办法,加快城市公交枢纽场站、首末站、停靠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进一步提升公交站点 500 米覆盖率。全省各地除保留应急保障公交车辆外,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 100%。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运营,新增 1000 个行政村实现农村客运公交化。做好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推进网约车经营合规化进程,合理推动我省网约车平台发展。

 责任单位:厅运管处牵头,运输中心配合

  20.持续强化扬尘治理。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印发行业 2022 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以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提升三年行动、普通国省道路况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持续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和施工扬尘管控。

 责任单位:厅科技处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理念,以优化提升行动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方案内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节点,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各项举措,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高效完成。

 (二)强化协调联动。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与各地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担负起牵头任务的协调推进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涉及工作的研究谋划,会同牵头部门共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大局意识,积极主动沟通衔接,互相支持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各项工作落细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导通报。省委、省政府把营商环境专项提升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查事项,省纪委在全省开展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驻厅纪检组、厅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行业营商环境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市和部门进行通报,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予以宣传,全面提高整体工作实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增强优化行业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形式,加大对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及时总结提炼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行业营商环境舆论氛围。

篇二: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

1 -

 XX 镇人民政府 2022 年上半年“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2 年上半年,我镇在县营商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部署,以《XX 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XX 县 2022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等为参照,抓改革、促活力,改作风、优服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促进镇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我镇 2022 年上半年“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 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1 1 、持续 强化组织保障。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各站所长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组,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制定《2022 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 2 - 全面有力有序开展。

 2 2 、全面优化办事流程。一是全面梳理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修改办事指南及材料清单,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口头和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所办理事项的条件、材料、程序、时限和需要补充所携带的材料等,可一次办理的,绝不拖到两次,能当天办理的,决不拖到第二天。

 二是登记准入宽松化。围绕宽松准入、激发活力、扩大总量、提高质量这个目标,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返乡农民工、贫困户等群体创业,着力扶持民营经济、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及小微企业落户进展,有效促进市场主体较快增量。

 三是按照“便民、利民、高效、实用”的原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完整、准确、方便、快捷的网上办事体验,有序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和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不断完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等功能。

 3 3 、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认真贯彻落实《XX 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XX 县2022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用足用活政策,镇经济发展办协调联动,紧密配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指导和协助兄弟果业、麦邦智慧养老、老秦人食品、金捷瑞旅游开发、羊讲生猪养殖等企业及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土地手续、环评手续、施工许可及水电气保

  - 3 - 障等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推动了项目顺利落地。

 4 4 、做好硬件环境建设。为镇区创业者提供优良环境。重点开展了基础设施建设、集镇街道景观提升、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实施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麦邦智慧养老、镇区道路硬化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面提升镇域创业承载能力。

 5 5 、大力提升保障水平。一是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对外来务工子女开拓绿色通道,与镇内学生一视同仁; 二是加强卫生计生和妇幼保健服务,关爱计生特困家庭;按时发放低保金、救助金、优抚金、重残补、高龄孤儿和残疾人生活补贴等;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了辖区内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户等,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三是制定了全民阅读等一系列文化惠民活动实施方案,镇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全年免费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

 6 6 、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是深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仔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的项目实事求是,照实填报,重复清理,发觉问题马上整改,保质保量做好各项清理工作。

 二是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实行组织党员活动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7 7 、强化工作作风转变。持续优化企业进展环境,通过集

  - 4 - 中学习,强化工作人员准时服务、优质服务、有效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在镇区权限范围内的事尽可能地削减办事层次和环节,力争关心企业早办事、快办事、办成事。同时,能够准时主动将省、市、县有关优惠政策送达企业,做到宣扬、讲解到位,主动引导企业创业创新,鼓舞企业树立信念,构建进展平台。

 二、特色亮点工作 1 1、 、按照县政府明确的经济发达镇赋权目录清单,有效承接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镇党委、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全力做好赋权后的业务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各项改革平稳推进,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

 2 2 、加强理论学习,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服务政策,牢固树立为企业服务的宗旨意识,增强为企业服务观念,一切从企业的发展和群众的利益出发,始终把企业所需、所求和所急作为第一要务,把企业满意作为第一追求,用实际行动贴近企业、走进企业,切实做到情为企业所系,权为企业所用,利为企业所谋。

 3 3 、强化宣传促进优化提升。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宣传车、悬挂横幅标语,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

  - 5 - 全县工作部署、改革举措及亮点成效,及时广泛宣传涉企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随时了解掌握、报送推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帮助企业发展的正面典型。

 三、存在问题 1 1 、解放思想不够,工作措施有待加强。在“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整体的营商环境,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方法措施有待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2 2 、担当意识不足,工作作风不扎实。一些干部对优化营商环境认识不深,对经济转型发展信心不足,在新常态下,还有许多不适应,“脸好看、门好进、事难办”,互相推诿扯皮的作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四、2022 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 1 、强化政务透明度,严把信息质量关。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结合网络媒体,继续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质量。严把上网信息质量关,保证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认真落实保密规定,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进一步完善监督审核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制度。

 2 2 、贯彻落实新理念,助推经济新增长。在推动企业进展

  - 6 - 上,强化绿色环保理念,引导企业明确进展方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同时,深入讨论开放性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以观念的转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注重引进外延型企业,对接优势资源,推动现有企业走出去,进一步提升镇区招商、养商、安商、引商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能力。

 3 3 、动真碰硬治环境,长效机制促进展。力争措施硬,措施和规定必需铁;力争督查硬,督察必需坚持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严格督查,狠抓落实,敢于较真格,敢于硬碰硬。对工作中发觉的问题,要依据法律法规严厉处理从严打击,通过打击一批、震慑一批、教育一批,使营商环境建设深入人心。同时,建立完善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制度,促进各项经济工作不断进步。

  2022 年 6 月 8 日

篇三: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

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XX 省营商环境创新 2022 年行动计划》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总体水平为目标,对标最高标准、最优水平、最佳实践,深入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着力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服务最便利的营商环境,力争我市营商环境竞争力在全省持续争先进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领域(总牵头协调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持续优化企业开办“1545”服务模式。持续推进体现泰山高度、XX 速度的“1545”企业开办服务模式,新开办企业全

 流程(名称申报、企业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银行预约开户、社保登记、医保登记、公积金登记)业务办理只经 1 个环节、自选 5 种方式、实现 4 零成本、获享 5 项服务;符合要求的,只需 1 小时办结。(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人行 XX 中心支行)

 2.提升银行开户效率,降低银行开户成本。6 月底前,探索企业账户账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收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发送的企业开户预约信息、完成账户开立后,根据企业授权,在线反馈企业账户账号。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账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对风险较低的企业推行简易开户。推动商业银行免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费。鼓励商业银行对市场主体取消或降低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手续费用。(牵头部门:人行XX 中心支行)

 3.推行分类注销改革,探索推广代位注销模式。按照“能并联的并联,能即办的即办,能网上办的网上办,不能即办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手续和流程”的要求,对市场主体按照简易类、普通类、强制类、审慎类实行分类注销改革。对因市场主体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已经注销或者被撤销,导致其出资或者管理的企业、相关企业分支机构难以办理注销登记的,探索

 实行代位注销模式,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6 月底前,明确代位注销适用情形、程序、申请材料,拓展特殊市场主体退出路径。(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XX 海关、人行 XX中心支行)

 4.探索制定新业态新模式准入准营标准。6 月底前,开展食品新业态许可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明确新业态范围,建立审管联动机制。9 月底前,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业态制定准入准营标准,为经营者发放经营许可或办理经营备案。(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5.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8 月底前,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办理不涉及新办许可证的信息变更,实现集中统一办理。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

 6.推广电子证照联展联管联用。6 月底前,推进电子证照领用,以电子营业执照为基础,将市场主体的各类电子证照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涉企电子证照、电子

 印章“一照汇集”,联管联展联用。依托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实现营业执照和各类许可证线上申领、下载展示、验证使用。9月底前,推进所有涉企信息归集“一企一档”、共享共用。(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7.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集成改革。将企业全生命周期关联性强的高频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进入一个平台、办企业所有事”。6 月底前,制定出台标准化服务指南;8 月底前,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XX 银保监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8.健全清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长效机制。6 月底前,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9 月底前,清理取消对企业注册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总牵头协调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1.实施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在土地供应前负责完成对收储地块周边道路网内地块的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地块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9 月底前,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机制,按规定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2.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2 月底前,持续优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功能,拓展我市系统数据资源覆盖面。优化提升工程审批管理系统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功能,及时共享相关成果,主动告知企业建设与评估要求,不得要求企业重复评估。(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3.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根据项目类型,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分别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10 月底前,建立策划生成项目库管理

 机制,对入库项目的排放、能耗、水资源、资金等要素由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统筹。(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4.完善土地供应前基础配套设施。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完善地块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储备土地的,将项目必需的水、电等市政公用管线接至地块红线边界,明确接入点位。研究出台将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的文件,11 月底前,实现供应土地具备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能源局、国网 XX 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水气暖信专营单位)

 5.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在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基础上,9 月底前,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实现“一套图纸”多部门在线使用,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质量。12 月底前,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四风”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审批管理系统监测分析,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9 月底前,编制公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现场勘查等特殊程序清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中介超市应用,规范中介服务管理。9 月底前,出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帮办服务规范。(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7.推进水电气暖信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推动共享营业厅建设,由水电气暖信相关专营企业共同协商制定共享营业厅建设方案,统筹共享营业厅网点布局,推动设施、人力、数据等各类资源共享,实现多企业业务协作办理,提升企业为民服务效能,打造便民、快捷、高效的服务模式。9 月底前,实现水电气暖信“一次办多事”。(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能源局、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国网 XX 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办公室、水气暖信专营单位)

 8.优化环保事项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通过“点对点”跟进服务、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等方式,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进一步提高排污许可证

 办理效能,通过开展“线上办理”“跨省通办”,减轻企业负担。6 月底前,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办理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压减到20 个工作日。对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的企业,在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时开辟绿色通道,同时,由技术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企业有序开展申请工作。(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9.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探索审批与监管协同路径,6 月底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守信激励、失信制约,9 月底前,建立企业信用和审批、监管联动机制。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

 10.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建立基于工程风险程度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对重大风险源和危险源辨识。11 月底前,启动我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1.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11 月底前,推动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根据省级出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规程。(牵头部门: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人防办、市大数据中心)

 12.简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文件。11 月底前,督促全市所有产业园区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年度监测报告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功能区管委)

 13.推进财产登记前“一件事”集成服务。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作为一件事,制定统一工作标准、规范,优化办理流程。10 月底前,推广高频事项办理场景,形成一张表单,印发零基础申报指南。(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获得电力领域(总牵头协调部门:市能源局)

 1.推广“物流式”办电服务。推广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的“物流式”办电模式,

 提供工程典型设计、造价咨询、比选服务。依托用电报装服务质量“好差评”体系,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国网 XX 供电公司)

 2.提升重点项目接电效率。5 月底前,建立 13 条重点产业链包保服务机制,常态化走访省市重点项目,提前规划配套电网建设。9 月底前,完成电力业务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贯通,供电企业及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立项等信息,提前启动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准备工作,对具备条件的“一键报装”,免申请办电。充分考虑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统筹推进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国网 XX 供电公司)

 3.压减接电环节。5 月底前,由供电企业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办理环节压减至 3 个环节,配套电网工程建设时限压降 15%以上。(牵头部门:国网XX 供电公司)

 4.降低办电成本。对 2021 年 3 月 1 日以后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及改扩建项目,延伸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与储备

 土地相关的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实行定额管理,6 月 1 日前,制定定额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国网 XX供电公司)

 5.深化政企协同办电。5 月底前,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企业码”等信息在供电领域的应用范围,落地 7 类、17项电力业务办理免提交证照证明措施,电子证照调用率不低于50%,打造“无证明”极简办电模式。(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中心、国网 XX 供电公司)

 6.打造“电水气暖”联合办理新模式。推动电力营业厅上线“电水气暖”联合报装服务,建设共享营业示范网点。拓展电水气暖联合服务场景,政务服务大厅将电力业务加快并入“电水气暖”报装联办事项,实行统一集中规范管理。5 月底前实现线上线下“电水气暖”联办“一表申请、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 XX 供电公司)

 7.提高供电可靠性。加快实施高耗能配变不停电改造,8月底前,推广复杂不停电作业和带...

篇四:营商环境整治提升年

真贯彻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 X 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函〔X〕15 号)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扎实开展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全镇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围绕打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以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精准严实的韧劲和定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效能建设,创新服务手段,提升办事效率,严格责任追究,集中整治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对外招商引资“洼地”和项目建设“高地”,切实为加快“六镇”建设营造一流营商发展环境。二、整治目标牢固树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理念,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主题年”活动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产业园区项目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广大干部为基层、群众和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力打造审批最快、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六最”营商发展环境,进一步开创全镇经济社会追赶超越发展新格局。

 三、整治重点1.政策落实方面。重点整治对中央和省、市、县、镇支持扶持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落实不到位、执行打折扣、宣传解读不及时,致使一些好政策落实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全力推动市上印发的《促进全市产业园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X 发〔X〕9 号)、《X 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X 发〔X〕10 号)、《X 市市级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实行分类授权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发〔X〕11 号)、《X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X 办发〔X〕45 号),以及县上出台的《X 县县域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X 政发〔X〕63 号)、《X 县加强县级行政服务能力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X 办发〔X〕53 号)、《X 县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二条禁令”》(X 办发〔X〕8 号)等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2.项目落地方面。重点整治当前项目建设过程中前期审批效率低、招投标不规范、项目责任部门推进不力、项目建设环境保障不力、资金拨付滞后、监督验收走过场,以及项目报建规费征收管理中落实政策不到位和乱收费等问题。着重通过对照项目落地建设各环节重点工作,逐项研究制定易操作、有实效、管长远的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机制,列出工作清单,建立项目台账,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施策、对症下药,全力确保项目落地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3.企业运营方面。重点整治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久拖不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滥用行政力、欺行霸市、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认真对照“百人百企”包抓活动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及时研判分析经济形

 势、企业运行状况,帮扶企业把脉会诊,理顺发展思路,协调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企业投资发展活力,不断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注入动力。4.政务服务方面。重点整治政务服务窗口办事过程不够透明、不按流程标准办事等问题,以及跨部门、上下协调方面问题。自觉对照“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从严贯彻执行“最多跑一次”、“一枚印章管审批”等行政效能提升工程,大力度压减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综合施策打好解决重审批、轻服务组合拳,全力以优质政务服务打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5.难点突破方面。重点整治招商引资时乱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承诺事项不兑现、不履约,以及市场主体对相关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市场秩序、司法保障等方面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要求,围绕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突出重点、细查深剖,精准发力、整改提升,着力汇聚社会各界亲商尊商、优商安商、聚商兴商的强大正能量。四、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为主题的大讨论,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的决策部署、出台的改革举措,在讨论交流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二)自检自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聚焦整治内容,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近年来本辖区本系统营商环境、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设立问卷调查、组织民营企业家召开座谈会、组成专题调研组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集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问题清单、原因清单、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解决时限,实行台账管理,挂牌办理。(三)集中整治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及自检自查情况,对问题清单上的问题做到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一件一件销号。对企业反映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具体问题,要采取领导分包、限时办结等方式加以解决。(四)督导检查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镇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对各村、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五)总结巩固阶段(X 月 X 日—X 月 X 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照集中整治目标任务和企业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一项一项对照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认真开展“回头看”、再整治,着力推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整治工作成效。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推进组,由镇长熊彦成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远军、副镇长徐剑锋任副组长,镇国土所负责

 人李铮、市管所所长司新国、国税所所长赵继宏、地税所所长张锋、城建站干部张永兴为成员,统筹推进全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整治工作。(二)扎实推动整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作为深化“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推动,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在抓好本村、本单位整治行动的同时,做好全镇专项整治的指导推动。(三)从严督导问责。镇纪委采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村、各相关单位集中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查找不深入、问题解决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村和单位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各村、各单位要严格对照逐级负责、跟踪督效的要求,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和问责力度,全力推动本辖区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四)注重氛围营造。坚持开门搞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吸引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注重发挥好“X”政府便民服务平台作用,及时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大张旗鼓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毫不留情曝光一批反面典型,着力构建全社会共同优化营商环境保障项目建设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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