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计划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17篇

时间:2022-12-19 18:20:07  来源:网友投稿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17篇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关于加快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17篇,供大家参考。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17篇

篇一: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探索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2019年,我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五年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8410张,累计床位数达55828张(含社区养老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3张。一是顶层设计逐步完备。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构建起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框架,民政部评价我市系列文件“国内最具含金量”。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投资企业及老年人等对象推出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价格优惠等政策。二是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十四五”期间,全市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35.4亿元,养老机构建筑面积达95.02万平方米,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达10万平方米,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达4.5万平方

  米。各区均建设了虚拟养老院(含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配餐中心、银发餐桌、老年康复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服务供给大大增加。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体制机制,推动多元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截至2019年底,全市民营养老机构达250家、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达38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1428个。社区居家养老基本实现社会力量运营。全市养老产业突破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初步实现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打造出一批居家养老知名品牌,进入我市中高端养老服务市场。

  四是服务质量显著提升。201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医养融合”工作。到2019年底,全市护理型床位达3.3万张,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组建全科医生团队700多个,与258家养老机构、400多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书。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有效促进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提高。

  五是专业队伍初具规模。落实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222工程”,分批选送养老机构护理员到各职业院校、专业机构接受培训,大力从院校吸纳护理专业毕业生。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自然增长机制、分批纳入公益岗等激励政策,不断扩大和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规模和质量。截至2019年底,全市从事养老服务业人员已达5万人。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城市的关键时期,养老服务业发展既迎来重大历史机遇,又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2019年5月,就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集体学习;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对养老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及省政府发文推动,养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四五”期间,全市人口老龄化比例将在20%高位以上逐年增长,老年人口“增速快、寿龄长、空巢化、失能化”等特点更加明显,多元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但当前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仍存在诸多瓶颈,如:养老服务产业周期长,市场力量介入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资金投入面临持续压力;养老护理员队伍缺口较大;农村地区养老、精神关爱等养老服务供给还存在短板,等等。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十九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第十四次代会“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扎实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

  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以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健全完善符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体系,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实现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协调发展。2.政府主导,社会主体。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破除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市场。3.突出重点,统筹集约。以保基本为重点,统筹和均衡发展城乡和区域养老服务业;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统筹各种养老方式共同发展;以基本养老项目为重点,统筹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互动发展。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结合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际,既综合考虑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情况,又兼顾不同地域的特点和特殊因素,分类型推动各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发展目标

  以不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重点,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拓展为老服务功能,切实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到2025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辅助、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机制更灵活,政策更完备,设施更健全,队伍更稳定,产业更壮大,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协调发展,初步建成“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教育学习型城市、养老服务智慧型城市、老年产品研发集散基地”。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以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化团队为支撑、家庭照护为补充、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并与社区服务紧密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机构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服务项目”,整合家政、物业、餐饮、物流等服务资源,组织开展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推动现有公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由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承接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进行评估。推动居家上门服务所提供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衔接。2.完善社区照顾服务。社区无偿提供办公服务用房,引入各类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以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为核心,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纽

  

篇二: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十四五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建立完善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城市。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省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的占比达到8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75%。三、主要任务(一)加强健康教育。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及相关政策。鼓励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健康大学(课堂),引导各级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将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结合世界卫生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全国高血压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宣传主题,开展老年健康科普知识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依托村(居)委会、老年活动中心、基

  层老年协会和有资质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发挥地方特色文化优势,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自觉主动维护身心健康。

  (二)加强预防保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提供规范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对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以老年人群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将老年人营养改善作为健康城市行动合理膳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加强老年人群阿尔茨海默病和帕金森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重点慢性疾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和分类管理,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逐步降低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和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各类老年健康服务项目一站式、一体化融合服务机制。加强城乡社区适老化环境改造,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引导老年人家庭对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

  (三)加强疾病诊治。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

  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将老年医学科作为新建或新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必设科室。推动提升老年医学科床医比、床护比。推进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探索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方便老年慢病患者线上复诊,推动构建老年慢病患者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老年医疗质量管理,依托大型三级公立医院,组建省级老年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可负担的康复医疗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网络。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鼓励康复医院或护理院与养老院同址设院、毗邻建院、两院合一。鼓励发展“互联网+康复、护理服务”等,推动康复、护理服务从医院向社区、家庭延伸。推动开展中医药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逐步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能力状况评估及适合的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等照护服务。推动长期照护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扩大长期照护服务有效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

  务机构发展。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适宜的长期照护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护理中心。鼓励各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长期失能老年人的照护模式。优化照护队伍人员结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培养规范化养老护理员队伍,引导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理员数量。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

  

篇三: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半失能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优先满足劳动模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养老服务需求

  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为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障碍,打通“堵点”,消除“痛点”,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1—202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养老服务提升计划。到2025年,社区养老服务方便可及,机构养老服务更加专业,家庭照料能力明显提升,医养结合进一步融合,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充分、均衡、优质。

  (一)服务网络更加健全。中心城区每15万老年人口配建1个城市社区嵌入式家园,其他县(市)区每30万老年人口配建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和中心乡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100%;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100%,建制村农村幸福院覆盖率75%。“六助一护”(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和照护)服务全面推行,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

  (二)服务主体更加多元。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民营养老机构占比达80%以上,民营养老床位占比达80%以上。

  (三)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到3000人以上,为老服务志愿者达到5000人以上。

  (四)管理体系更加有效。全面建立以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养老服务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计划1.全面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建设要求。结合养老服务

  设施建设现状和需求,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编制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明确养老设施的建设规模、布局、公益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比例等内容。开展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清查整改规划未编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未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移交或未有效利用等问题,确保到2025年配建设施达标率100%。完善“四同步”工作规则,分期开发的项目优先建设配套;多个配建面积较小的住宅区可整合集中配建指标;探索实行党建、文化、卫生、体育、养老等“一栋楼”服务;民政部门先期介入新建住宅区养老设施规划布点,参与新建住宅区的规划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移交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无偿用于社区养老服务,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落实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各级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养老服务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落实相关划拨用地政策。存量商业服务用地等其他用地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调整户均面积、租赁期限、车位配比及消防审验等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各地依法依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

  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制定规范利用存量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的工作指引,明确实施路径,优化操作流程。支持国有企业布局养老服务。加大闲置设施整合力度,条件适宜的行政事业单位闲置用房按不低于20%的比例无偿用于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等方式,支持敬老院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逐步将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底,有意愿入住的特困人员100%实现集中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60%以上,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5.实施适老化改造工程。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做好老旧居住区公共区域无障碍改造,支持无电梯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加快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从2020年起,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统筹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户,每户按10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各县(市)区根据当地财力状况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市房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养老服务队伍水平提升计划6.发展养老服务专业教育。引导各类院校特别是职业院校(含技

  工学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在普通高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按规定落实减免学费、补助生活费等资助政策。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成立养老服务研究机构。引导市属高校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共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7.多渠道扩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规模。完善养老护理岗位入职和在职奖补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2025年前,市、县全面实行养老护理专业高校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基层特别是乡镇(街道)、社区(村)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鼓励引导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困难边缘群众、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见习期留用率达50%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以社区服务为平台、以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探索“结对帮扶”和“时间银行”等志愿服务,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

  每百张养老床位至少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8.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分级落实培训计划,落实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将消防安全纳入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所有养老护理员岗前都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具备消防安全技能。到2025年底前,全市培养培训养老院院长300人次、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300人次、养老护理员5000人次。推动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老人照护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市级人社部门应精准对接当地产业加培训者按规定提供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9.建立养老服务褒扬机制。按照国家和省表彰奖励有关规定,鼓励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劳模”“五一先锋岗”等表彰奖励范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支持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养老从业人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宣传。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三)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提升计划10.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

  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半失能、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优先满足劳动模范、退

  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养老服务需求。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向社会开放的床位,主要接收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和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落实公建民营养老服务设施管理相关规范,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率超过70%。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1.减轻养老服务税费负担。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等财税优惠政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得的收入,符合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规定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案实施期间,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对其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免征契税;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2.拓宽养老投融资渠道。畅通货币信贷政策传导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与政府性

  融资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增信支持。激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融入养老服务改革积极性,发挥资金优势,创新养老服务投融资服务模式。支持发展成熟的优质养老服务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3.做好养老政策指引和信息公开。建立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当地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养老服务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以及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和服务标准等。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四)养老服务消费能力提升计划14.发展长期照护服务。推动建立保险、福利和救助相衔接的长

  期照护保障制度,整合高龄津贴、护理补贴等,集中补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费用。建立健全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保障失能失智、残疾等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与补贴等政策相挂钩。推进商业机构发展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探索开展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5.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鼓励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适合老年人的日用品、食品、保健品、服饰等产品用品。发展适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在养老机构、社区设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租赁)站点。支持各地建设具有配餐、送餐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央厨房”。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采取老年餐桌、上门服务等形式,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五)养老服务质量提升计划16.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科学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

  单问责”责任清单,落实属地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健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行政处罚、抽检结果等信息,按经营性质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福建)”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并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7.构建高层次地方标准体系。对标国家标准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的福州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完善消防、食品、医疗、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上升为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8.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领域“规划、规则、规范”,促进养老服务整体提质、增效。支持养老机构承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鼓励养老机构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提供技术指导等,实现优势互补和信息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9.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较大规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可按规范开设医务室,或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同址或邻近设置。鼓励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增设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病科比例超过50%,养老机构和协

  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针对失智老年人的特殊照护需求,支持建立失智老年人照护机构。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0.发展“互联网+养老”。拓展信息技术在养老领域的应用,全市统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解决方案。根据国家有关部委要求,推动开展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和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推动养老领域共享经济发展。到2025年,打造10家以上满足养老院管理和养老服务需求、具有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智慧养老院”。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1.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访独居、空巢、留守、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鼓励养老机构开展老年教育活动,推进养教融合,丰富住养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发挥市、县两级老年大学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指导服务功能,丰富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学校(学习中心)的教育服务形式与内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委老干局,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召集,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

  (二)加大财政支持。建立完善稳定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证本级留成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养老服务的比例符合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梳理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提升财政支出精准化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把养老服务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财政补助和遴选相关试点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推进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

  

  

篇四: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业4大发展方向

  “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到老有所养的重要基础工程。”随后,文章又对这句话作了扩充说明:

  “落实《建议》要求,必须针对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逐步建立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面向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制度,探索建立面向社会大众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要鼓励出入相友、守望相助,加强邻里互助、农村互助幸福院、“时间银行”等互助性养老探索;要拓展服务形态,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配合、融合发展;要丰富服务内容,大力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和医疗健康服务的综合需求;要强化服务保障,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推动、要鼓励、要拓展、要丰富、要强化......听起来就很有紧迫感,由此看来,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领域“动作会很多”,力度会很大。

  把目光转到重点上:从业务发展层面来讲,上面这段话可以说是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四个发展方向:一是基本养老,二是社区居家机构融合发展,三是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四是综合监管。接下来我们逐个分析。

  方向之一:基本养老服务+普惠养老服务部长在文章中明确指出,落实《建议》要求,必须针对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逐步建立以失能照护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健全面向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制度,探索建立面向社会大众的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老龄化催生出了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亟待扩大养老服务供给。现在养老服务供给还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尤其在城市,一些服务质量高、价格比较合适的床位,存在一床难求的现象。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多种措施,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总的考虑是充分发挥家庭、企业、社会等多主体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推进“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按照“政府支持、社会运营、合理定价”的基本思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吸引城市政府和企业自愿参与,扩大普惠性养老的服务供给。

  在提供基本服务方面,十四五期间,政府将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同时会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方向之二: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配合大家注意,这是最高层关于养老服务体系的最新表述。

  201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2016年国务院颁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建设“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以上的政策文件中提到了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居家”“社区”“机构”三个节点,三个节点的划分是以场所为依据。

  这一区分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在实践中却容易造成相互割裂,致使各养老服务主体缺乏互动与合作,进而影响了养老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供给。而养老服务需求呈现出的多样性、多层次性、个性化特征,决定了推进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三种方式的融合发展成为必然。

  在实践中我们也知道,只做居家和社区养老,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即居家和社区养老缺乏有效的营利模式,作为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服务商,多数都是依靠政府补贴生存,很难走上良性的发展轨道。有一些做得好的居家和社区服务商,虽然赚了喝彩,但因不能养活自己,最终面临关门停业。而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找到很好的解决方案,这也直接影响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中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这比之前“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有了巨大的进步,说明中央已经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向。

  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就是要发挥家庭、社区和机构各自优势,促进各种养老服务方式融合发展。居家养老的优势在地点,即让老年人身处自己熟悉的环境中;机构养老的优势在服务,即向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养老服务;社区养老的优势在平台和连接,即一边连接着对其有充分信任感的老年人,一边连接着各种养老服务供应机构。

  未来五年,在实操层面,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政府和企业将会在资源投放上重点采取两类措施:

  一是引导机构通过连锁化运营等方式进入社区,并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使老年人在熟悉的家庭环境中得到专业机构提供的服务。二是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老年人养老需求为导向,整合社区周边的养老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从而使社区从直接服务提供者转变为连接需求与供给的平台,进而充分调动社区周边相关机构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满足社区老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可见,社区居家养老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发挥大型养老机构的带动辐射作用。这对于大型养老机构而言,是机会,就看怎么把握了。

  方向之三:医养康养相结合毫无疑问,医养康养相结合,比之前的医养结合有了更多的内涵。

  医养康养相结合,就是要兼顾服务对象的共性和个性,在为不同健康状况的活力、半失能、失能老人提供不同服务项目,充分考虑到老年人健康状况的动态变化,设计具有可选择性的养老服务包,让老年人无论是在家里、在社区、在养老机构都能得到较好的服务,满足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健康管理等需求,实现老有所养、健康安居、生活幸福。

  医养康养怎么结合?未来在政府层面和实践层面如何推进?我们认为,接下来可能会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动”:

  其一,政策升级

  在现有医养结合相关政策基础上,继续完善持续的医养康养相结合优惠政策,积极拉动社会机构投资医养康养产业和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扩大老年卫生健康服务供给,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支持医养康养服务与文化、旅游、体育、教育、健康、养生、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丰富健康安居与养老服务的新模式新业态。

  其二,试点升级

  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将会出台政策鼓励建立一批医养康养相结合的试点机构,积极探索“以健康促进养老”的新模式,加快做实、做成、做好家门口的健康安居照护服务工作。依托社区和村居基础设施,立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探索建立一批医养康养结合试点机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近提供集康复、护理、照护、疗护,以及家庭病床为一体的健康服务,重点解决本地失能、失智,经济比较困难的高龄老年人群在家门口的健康安居问题。

  其三,服务升级

  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提升服务水平是关键。我们判断,未来的“动作”会包含以下几点:一是医疗机构要开通老年人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方面优待老年人。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发力,在老年人体格检查、生活方式、健康状况评估等方面强化落实服务。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在老年健康、康复、护理能力建设等方面会得到加强。四是在居家健康照护服务方面,家庭病床、家庭医生在治疗、康复、护理、转诊等服务作用将得到夯实。

  其四,人才升级

  医养康养专业人员的专业化培养和有关人员的培训会得到加强。政府、企业和高等院校的产学研的结合进程会加快,落实医养健康服务产业从业人员的定点定期培训,提升医养康养服务业从业人员理论、从业技能和思想道德水平。

  其五,技术升级

  主要体现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应用到医养健康产业,鼓励制造企业加大智能医养健康服务相关产品研发生产,积极提升我国医养健康服务业智能水平。支持医养健康服务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医养健康知名品牌,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的医养健康产业集群,培育规模效应,利用新科技推动医养健康产业的转型升级。

  方向之四:综合监管,强化顶层设计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对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作出部署。

  这意味着,养老服务行业“宽进严管”的时代来临。

  实际上,近几年的政策、文件及标准和措施,都在强化顶层设计,养老服务行业制度体系日趋完备。

  “十三五”以来,我国养老服务顶层设计日益完善,密集出台了数十项政策文件,初步确立了以法律为纲领、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主体、部门专项政策和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

  为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第三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及日前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基础性政策文件。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重点围绕土地使用、税收优惠、金融支持、设施建设、扩大供给、促进消费、人才培育、科技发展等方面,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多项实施性政策措施。

  为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针对设施建设、服务质量、服务安全、等级评定等方面,有关方面制定出台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多个国家和行业标准。

  根据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民政部设立养老服务专职管理机构——养老服务司,还建立了由民政部牵头、多部门组成的养老服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门协调统筹更加顺畅,养老服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篇五: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养老,先让老人“老有所为”

  作者:郭鹏来源:《民生周刊》2020年第15期

  一个身体健康的退休老人,每天的生活节奏是什么样子?

  “早上起床后,做饭吃饭、收拾卫生、出门买菜、看孙子、喂孙子、睡午觉、带孩子小区遛弯、准备水果、做晚饭吃晚饭、跳广场舞……”

  近日,《民生周刊》记者随机采访了北京、河北、辽宁等地的退休老人,得到了上述答案。退休之后“无所事事”,是很多退休老人的心声。

  近日发布的《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20)No.11》(以下简称《社会保障绿皮书》)认为,这正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十四五”时期必须打通的“堵点”、消除的“痛点”之一,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在让老年人老有所为上,欠缺太多。

  在《社会保障绿皮书》课题组看来,养老服務体系建设的其他“堵点”“痛点”还包括: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之间仍不协调、医养结合方面仍需下功夫等,以至于无法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7月中旬的一天午后,在河北廊坊燕郊开发区某小区居民楼下,记者见到了正在和邻居聊天的刘阿姨。有七八个老人随意地站在单元门前聊着家常琐事,七八个幼童在一旁喊着、闹着。

  刘阿姨退休前是一名教师,退休后,老两口就从内蒙古老家来到燕郊,帮女儿照顾孩子,老家的房子闲置至今。

  刘阿姨说她和老伴目前的生活还算是分工有序,但是每天无外乎就是买菜、做饭、干家务、带孩子。

  “我年轻的时候爱打羽毛球,经常游泳,每年会争取出去旅游一趟。”刘阿姨回忆自己退休前的生活,“充满了热情和激情,总想着退休了就会有更多的时间来享受生活,但是现实却并非如此。”

  刘阿姨说给女儿看孩子,她和老伴也是心甘情愿,看到孩子他们也很开心,“但是日子长了,总觉得生活过于单一无趣。”刘阿姨还坦承,虽然目前的精力大多用在孩子身上,但是即便有了时间和精力,“也真不知道该干点啥!”

  如何养老,近年来一直是社会比较关注的热点话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业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特别是自《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根据民政部的数据,截至2019年年末,全国共有养老机构和设施17.77万个,养老服务床位754.6万张。

  但目前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养老服务的总体质量和水平仍不能令人满意,养老服务的供给与老年人的需求仍然存在脱节等问题。

  因此,《社会保障绿皮书》撰稿人、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青连斌认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打通“堵点”,消除“痛点”,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而老年人无所事事,正是其中一个“堵点”和“痛点”,其背后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和政策体系仍存在短板。

  青连斌认为,面对我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及其挑战,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了健康老龄化规划。

  “老年人不仅需要健康、长寿,而且需要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和公共事务,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他们仍然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发展进步的积极贡献者。”青连斌称,必

  须适时把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和政策体系从健康老龄化转向积极老龄化并落地实施,老年人不仅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也要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助理院长高云霞在接受采访时称,积极老龄化非常重要,因为大部分老年人仍然健康且充满活力,他们自我价值的实现和社会交往也会促进其健康,所以,确实需要从养老服务规划方面出台更多扶持政策,比如鼓励开办老年大学、支持老年人就业创业。

  考虑到自己和老伴儿年纪越来越大,女儿和女婿的生活也需要单独空间,近一年多,刘阿姨老两口开始考察附近的养老院,但始终没找到“瞧上眼的”。

  刘阿姨还有另外一个打算,那就是等外孙长大后,老两口就回老家的县城。在她看来,老家的房子足够他们居住,而且近些年社区养老设施也愈加齐全,能满足自己的饮食需求、医疗需求、家庭卫生需求,“在家里就能养老”。

  根据青连斌的研究,在“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实际上是放在机构养老方面,为此出台了包括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等激励措施,支持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增加床位供给。“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养老服务的政策思路有所调整,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得到重视,新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高云霞认为,在东方文化背景下,老年人还是倾向于生活在熟悉的环境中,在社区就近养老,在“十二五”期间我国以机构养老为主背后的原因在于长期以来养老服务发展的惯性所致,毕竟我国的养老服务是从机构起步,机构养老在专业化服务体系方面也是走在前列,由此形成机构养老为主的地位。但是从北京的“9064”(到2020年实现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机构养老)和上海的“9073”(90%家庭自我照顾,7%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机构养老)等地方实践却说明,居家和社区养老才是社会发展的趋势,未来应成为养老服务体系的主流。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颁布以来,各相关部门配套出台50多件具体指导性文件,涵盖了养老服务各个领域,“养老服务政策框架基本确立”。

  青连斌认为,“十四五”期间,需要打通的一个“堵点”是,必须从以前重机构、轻居家转变到打牢居家养老的基础上来,满足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国家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方面出台许多政策,关键是落实到位”。

  在高云霞看来,从制度供给的角度看,在各地实践和国家政策的基础上,亟须通过立法对居家养老的地位予以制度化明确,同时从人财物等方面健全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体系。

  

  

篇六: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

  《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法治保障,强化组织协调,落实评估考核,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相关指标,推进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

  《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即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为老服务多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并明确了养老服务床位总量、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等9个主要指标,推动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规划》部署了9方面具体工作任务,包括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践行积极老龄观,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热点解读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映并反作用于物质。面对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需求结构转变的现实,国家提出建设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规划;规划的提出对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有重要指导意义。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高度重视老龄化问题的解决,彰显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体现了我国人权事业的进步。

  ●我国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加强社会建设是政府的基本职能。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是政府职责所在,有利于进一步发展经济、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防范化解老年人生存危机,提高养老水平,实现老年人与其他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新时代需要新发展理念。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发展产业集群银发经济、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体现,对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意义重大,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命题视角请从民主集中制的角度说明,党的领导对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提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一方面,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能调动各方面在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能够形成统一意志,保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正确方向,集中力量办成大事。

  

  

篇七: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国家“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的规划与展望

  【编者按】

  近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它主要阐明了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对于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纲要》设专节进行了安排,是指导未来五年内国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要求,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具体内容。(注:本文斜体字内容为《十四五规划纲要》原文)

  【所处章节】

  在第45章“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这样的一句总括性表述:制定人口长期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政策,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该章分为如下三节:●第一节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第二节健全婴幼儿发展政策●第三节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由上可见,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人口战略中的重要一环。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然度过晚年,是响应国家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规划的重要目标。

  【原文解读】

  《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布后,本团队综合了各方面信息,结合实务经验进行梳理,对文件原文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部分,作如下解读:总体要求

  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解读:1.区别“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两业要协同发展。养老事业是社会性事业,由政府提供基础性保障。养老产业是市场的事,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发展,由市场发挥主导性作用。政府在制定法规政策时会各有侧重。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不能割裂发展,会形成交叉。养老事业在某些方面要借助养老产业的

  发展成果。养老产业也可以为养老事业的发展服务。两方面要相互补充,协同发展。

  2.普惠型养老服务是未来发展的重点。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其中的大多数退休工资不高,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是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客观需要,也是将来养老产业的主要市场所在。

  3.家庭养老功能是未来老年人养老的重要支撑。《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在接下来的政策上会在子女休假、社区服务等方面有所体现。作为养老产业的市场主体可以在如何为家庭养老功能的实现上做文章,为子女提供父母养老的支持性产品、服务。

  4.养老服务体系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在十二五、十三五时期,国家提出的养老服务体系是“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纲要》对此进行了完善,提出了“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对比来看,这一变化还是非常巨大的。可以看出两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是,提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对居家、社区、机构的作用不再着眼于其地位,而且着眼于作用的协调性。这是从量的要求到质的要求的转变。二是,提出了医养康养相结合。十来年养老服务发展的实践表明,养老服务市场选择了医康养相结合。无论是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还是养老机构的服务,都需要医养康养相结合。有医疗需求的,要医养结合起来;健康活力长者,要康养结合起来。

  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社区养老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资源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强化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

  解读:

  1.十三五期间,社区居家养老网络基本建立,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各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形式化依然存在,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与供给仍存在不匹配的情形。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需进一步完善。

  2.近年来政府在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符合条件老年人室内适老化改造。接下来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的项目还有很多。从事适老化改造的企业可以以适当的方式介入。

  3.“社区嵌入式养老”目前被证明也是一种比较符合老年人客观需求的模式,而且可以实现以点带面,辐射到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

  公办养老、共建民营、护理型养老、医养结合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支持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强老年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

  解读:

  1.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的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对公建民营的管理,既存在疏于监管,也存在管得过死两种极端情形。

  2.失智失能老年人对护理服务的需求是刚需。未来国家政策的导向是鼓励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所以养老服务机构在立项时,应考虑国家的政策,按照国家的政策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可行性研究。

  护理人才培养、提升护理床位占比、失能失智老人、困难老人、综合监管

  加大养老护理型人才培养力度,扩大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满足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和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解读:

  1.《十四五规划纲要》以55%的明确数额要求提升机构护理床位占比,意味着能够提供满足更多老年人护理需求的养老机构未来几年还会有继续扩张的前景。

  2.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要求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这是在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对养老服务监管的新举措。养老服务企业应当依法依规经营。

  强化老年人保障、发展银发经济

  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力结构变化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逐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促进人力资源充分利用。发展银发经济,开发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

  解读: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养老服务、老年用品、老年旅游、老年保健品等行业日益枝繁叶茂,但我国老年人所享受的生活与先进国家还有明显差距。为实现老年人的幸福感,实现国家对养老行业的期待,全国养老人对老年人的爱心和奉献,奇思妙想和推陈出新才是点亮这一美好明天的关键。

  【专栏:“一老一小”服务项目】

  专栏是规划纲要文件中用于列举具体发展目标的一种形式。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节中,特设了专栏“‘一老一小’服务项目”,涉及养老的有如下三项:

  ●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措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支持500个区县建设连锁化运营、标准化管理的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提供失能护理、日间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等服务。

  ●养老机构服务提升

  支持300个左右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性养老机构、10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支持城市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医养结合措施。

  解读:

  这是国家层面为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设定的目标,会有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有这些资源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积极争取。

  

  

篇八: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中建设一批社区医院社区护理中心社区护理站将家庭病床设置拓展待居家失能老人拓展至养老机构以互联网护理服务国家试点城市为契机推进居家护理增加互联网签约服务收费项目将居家医疗服务纳入医保项目

  《杭州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序号单位

  意见汇总

  采纳情况

  1“.设区市和50万人口以上县市的主城区每1名老年人1公里范围内有1家养老机构。”建议删除理

  由是该项目标不具有可操作性。

  2.“在完善特困、低保低边等政府保障对象兜底保障的基础上,确立普惠型为导向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发展方向。”建议修改为“在完善特困、低保低边等政府保障对象兜底保障的基础上,确立长期照护

  保障制度发展方向。”“到2025年,初步建立开放、体现福利梯度、引入使用者付费机制,体现公平

  可持续发展的普惠型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议修改为“到2025年,初步建立开放、体现福利梯度、

  引入使用者付费机制,

  1

  市财政局体现公平、可持续发展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理由是国家正在对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进行

  采纳

  试点,是否以普惠作为发展方向建议待试点结束后由国家明确。

  3.“在现有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基础上,逐步建立以老年人能力评估为服务需求测算依据,依经济、社会

  等身份确定可享受人群的更精准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建议修改为

  “在现有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基础上,逐步建立以老年人能力评估为服务需求测算依据,依经济、社会

  等身份确定可享受人群的更精准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4.通过“财政补贴等形式,支持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鼓励普通老年人家庭进行日常

  生活设施适老化,……”建议修改为“支持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改造鼓励普通老年人家庭

  进行日常生活设施适老化改造,……”。5.“实施与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挂钩的技能和岗位补贴、津贴等政策;建立一线专业照护人员指导

  工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与服务价格、绩效工资等挂钩奖励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职业吸引力。”建议修改为“建立一线专业照护人员指导工资,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探索职业技能与服务价格、绩效工资等挂钩奖励制度和与职业技能等级、工作年限挂钩的技能和岗位收入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

  职业吸引力。”6.“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段落中,删除所有“普惠型”的表述。理由是我市支持养老服务业发

  展,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本身就是为了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市场中的服务供给是服务所有老人的,

  但是在文中强调“普惠型”容易使其他针对老年人的补贴政策方向形成歧义;7.“市财政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增加投入,多渠道筹集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

  确保每年55%以上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业发展。”建议修改为“各级财政要根

  据经济社会和老龄化的发展,通过彩票公益金等多渠道筹集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优化财政投入结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要达到60%以上,建立农村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实现财

  政补贴由补供方向直补需方转变,……”建议修改为“优化财政投入方式,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

  金的财政补贴由补供方向直补需方转变……”

  (五)探索农奴采纳养老服务新途径。1.实施“党建+农村幸福颐养”。......将农村养老

  2市农业农村局服务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推进范围,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建议删除“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理由:实施农村养老服务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不宜

  采纳

  在规划中作为乡村振兴考核指标来体现。

  1.建议“2.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章节与“1.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合并。理由:

  1.两部分内容重复;2.增加服务供给不属于养老服务体系内容。

  2.建议附件1中项目所有区县市根据新的行政区划调整。

  3市发改委3.建议第七部分“促进养老服务新业态发展”增加鼓励家政服务企业、物业企业发展养采纳

  老服务的相关内容。理由:1.杭州出台了《关于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

  动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41号);2.住建部出台了《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

  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2号)

  4

  市人社局建议删除“将一线工作的高级护理员、国家省级护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列入杭州市各类采纳

  人才。”这句表述。

  一、原文第12页“1.率先建立普惠型长期照护制度”中“依法依规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试

  点,完善制度设计和运营机制,做好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衔接和制度整合;鼓励探索

  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满足不同人群需求,建立多元保障制度体系。”建议修改为“依法

  5

  市医保局依规拓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制度设计和运营机制,做好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衔

  接和制度整合;鼓励探索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满足不同人群需求。”

  二、原文第19页专栏四,第四点“4.加大医疗医保改革配套。”中“建设一批社区医院、

  社区护理中心、社区护理站,将家庭病床设置拓展待居家失能老人,拓展至养老机构,

  以“互联网+护理服务”国家试点城市为契机,推进居家护理,增加互联网+签约服务收

  费项目,将居家医疗服务纳入医保项目。出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政策”。建议修改为“建设一批社区医院、社区护理中心、社区护理站,进一步完善家庭病床服务,以“互联网+护理服务”国家试点城市为契机,推进居家护理,探索制定社会力量参与居家护理的政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逐步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6上城区民政局

  无意见

  7下城区民政局

  无意见

  8拱墅区民政局

  无意见

  9西湖区民政局“设区市和50万人口以上县市的主城区每1名老年人1公里范围内有1家养老机构”标准太高,建议再科学研究后定制。

  10滨江区民政局

  无意见

  11萧山区民政局

  无意见

  12余杭区民政局

  无意见

  13富阳区民政局1.“确保每个镇街至少有1家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发挥区域服务支撑和辐射

  采纳采纳

  作用。”建议改为:到2025年,确保每个镇街至少有1家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发挥区域服务支撑和辐射作用。2.“十四五”养老服务重点建设项目中增加富春国际颐养中心。

  14临安区民政局

  无意见

  15桐庐县民政局

  无意见

  16淳安县民政局2022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指标太高,农村县市无法达到,建议改为“城市每万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工作者数”为15人。

  17建德市民政局

  无意见

  钱塘新区18

  社发局风景名胜区19

  社发局

  无意见无意见

  采纳

  

  

篇九: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十九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第十四次代会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扎实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探索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2019年,我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五年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8410张,累计床位数达55828张(含社区养老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3张。一是顶层设计逐步完备。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构建起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框架,民政部评价我市系列文件“国内最具含金量”。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投资企业及老年人等对象推出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价格优惠等政策。二是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十四五”期间,全市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35.4亿元,养老机构建筑面积达95.02万平方米,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达10万平方米,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达4.5万平方

  米。各区均建设了虚拟养老院(含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配餐中心、银发餐桌、老年康复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服务供给大大增加。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体制机制,推动多元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截至2019年底,全市民营养老机构达250家、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达38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1428个。社区居家养老基本实现社会力量运营。全市养老产业突破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初步实现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打造出一批居家养老知名品牌,进入我市中高端养老服务市场。

  四是服务质量显著提升。201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医养融合”工作。到2019年底,全市护理型床位达3.3万张,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组建全科医生团队700多个,与258家养老机构、400多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书。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有效促进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提高。

  五是专业队伍初具规模。落实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222工程”,分批选送养老机构护理员到各职业院校、专业机构接受培训,大力从院校吸纳护理专业毕业生。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自然增长机制、分批纳入公益岗等激励政策,不断扩大和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规模和质量。截至2019年底,全市从事养老服务业人员已达5万人。

  (二)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城市的关键时期,养老服务业发展既迎来重大历史机遇,又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2019年5月,就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集体学习;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对养老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及省政府发文推动,养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四五”期间,全市人口老龄化比例将在20%高位以上逐年增长,老年人口“增速快、寿龄长、空巢化、失能化”等特点更加明显,多元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但当前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仍存在诸多瓶颈,如:养老服务产业周期长,市场力量介入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资金投入面临持续压力;养老护理员队伍缺口较大;农村地区养老、精神关爱等养老服务供给还存在短板,等等。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十九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第十四次代会“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扎实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

  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以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健全完善符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体系,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实现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协调发展。2.政府主导,社会主体。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破除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市场。3.突出重点,统筹集约。以保基本为重点,统筹和均衡发展城乡和区域养老服务业;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统筹各种养老方式共同发展;以基本养老项目为重点,统筹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互动发展。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结合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际,既综合考虑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情况,又兼顾不同地域的特点和特殊因素,分类型推动各区养老服务业发展。(三)发展目标

  以不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重点,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拓展为老服务功能,切实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到2025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信息为辅助、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机制更灵活,政策更完备,设施更健全,队伍更稳定,产业更壮大,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协调发展,初步建成“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教育学习型城市、养老服务智慧型城市、老年产品研发集散基地”。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以社会力量为主体、专业化团队为支撑、家庭照护为补充、居家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并与社区服务紧密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机构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服务项目”,整合家政、物业、餐饮、物流等服务资源,组织开展以“助餐、助医、助浴、助洁、助急”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推动现有公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由符合资质条件的机构承接服务,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服务对象及服务内容进行评估。推动居家上门服务所提供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衔接。2.完善社区照顾服务。社区无偿提供办公服务用房,引入各类专业化、社会化的养老服务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以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为核心,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纽

  带,打造社区养老服务资源平台,集聚区域各类资源到社区提供为老服务。

  3.完善机构养老服务。通过新建、改建、租赁建设等方式,稳步增加机构养老床位数。重点支持民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的养老机构。引导新建养老机构向养护型发展,鼓励现有养老机构通过与医疗机构合作等方式,向养护型养老机构转变。优化福利院、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功能,优先保障失能、半失能等困难老人服务需求,稳步提升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集中供养率,同时拓展其社会寄养、日托照料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等功能,逐步向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二)推动养老服务内涵发展4.推广医养融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养融合”工作,推进医护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开展上门基本医疗服务、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试点,将符合条件具备医疗服务资质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推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积极构建“养老院+医院”模式的医养联合体,让入住养老机构老人享受“医院式”专业、周到的医疗保健服务。具备“医养一体”条件的养老机构,可与其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参照病房模式对养老床位进行管理。

  5.推进老年精神关爱。建立完善老年人精神关爱建设软、硬件标准及服务评价制度,以街(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为平台,推进老年精神关爱体系建设。大力支持各类老年人组织发展,加大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等服务。挖掘在宁高校心理学教育资源,组建老年人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鼓励社区与高校合作,开设“长者课堂”、“长者学堂”,定期在社区开展老年心理咨询、心理讲座等活动。支持老人自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文化旅游等活动。

  (三)强化养老服务综合支撑6.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将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纳入新农村建设体系。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提供养老服务。加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建设,在公园、绿地、广场等空间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采取政府资助与个人支付相结合的方式,实施面向高龄老人、失能老人无障碍设施及宜老居家设施改造。建设健身步道、百姓健身房等,为老人提供健身场所。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街(镇)、社区开设老年活动中心(室)。7.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服务管理人才队伍,对全市养老机构、AAA级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负责人进行多层次、多类别

  的专业培训,市、区两级实施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养老志愿服务及培训的常态机制,探索“时间银行”做法。建立养老服务领军人才队伍,设立“养老领军人才”荣誉称号,打造一批由养老领军人才领衔,成熟、稳定、高效的养老创新创业团队。建立养老服务专家人才队伍,组成养老事业“专家库”。建立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队伍,逐步建立适应城市养老服务需求规模稳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推动养老服务国际人才队伍建设。

  8.提升信息支撑能力。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养老服务“大数据”服务,全面推进养老信息服务建设,建立标准统一、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智能化养老服务网络。向社会开放城市养老服务网站,掌握全市养老市场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与各区供需对接;建立老年人电子商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信息服务、业务咨询、政策宣传、网上业务办理等服务。全面建设市、区、街(镇)三级上下贯通、左右通联的“虚拟养老院”。

  (四)推动社会养老发展9.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把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作为重点,实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零门槛”登记,广泛引入专业养老组织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机构。按照“规模经营、打造品牌”思路,鼓励社会组织采取连锁经营方式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鼓励个人和机构开设城市小型托老所,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城乡居民开展邻里互助式社区养老照护活动。

  10.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强化养老产业组织建设,建立政府监管组织、社会推动组织、行业发展组织、中介服务组织协同推进的老龄产业发展组织格局。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产业集群。依托行业协会、高校及专业研发公司举办面向国内外的“城市国际养老产品创意设计大赛”。打造“养老产品一条街”,开展养老产品交易,打造区域性养老产品集散地。积极发展养老产品电子商务,定期举办“城市老年产业博览会”。

  11.扩大对外合作交流。加强和扩大与境内外养老服务业的交流合作。将养老服务人才培训纳入市政府对外培训交流计划,并引进国外先进养老机构在城市设立系列培训机构。积极引进境内外先进的养老服务理念和成熟的养老经验,定期举办“亚太养老论坛”等国际国内学习交流互访活动,促进城市养老管理水平提升。建立与国际信息标准化相兼容的数据处理系统,提升我市信息化养老水平。引进国外康复护理、产品设计研发等技术,在研究、开发、生产、服务等方面进行国际合作,提升养老技术水平。

  (五)加强养老政策保障12.土地供应政策。养老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民政部门认定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应采用招

  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供地,对单位自有用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13.补贴优惠政策。完善面向老人养老服务组织、养老从业人员的补贴政策,适时整合各类补贴政策,提高补贴的实际效果和服务的可及性。经民政部门许可的非营利性组织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养老院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半收取。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养老机构水、电、气费用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减免,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免收一次性接入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当地居民用户终端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有条件的区应加大优惠力度。

  14.投融资政策。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保物范围,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经审核认定后可以抵押。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通过投入资本金、项目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吸引信贷资源和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业务试点。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外资进入我市养老服务业,享受内资同等补贴政策。四、保障措施

  (一)积极改革创新。积极倡导养老服务混合所有制形式,采取公办民营、公建民营、公民合作等方式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改

  制。发挥政府“保基本、建机制、抓监管”作用,积极推动各类养老组织在公平市场环境下开展经营活动,加强自我调适、自我发展能力,推进健康、可持续的社会养老发展。

  (二)强化组织协调。将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养老服务业体系建设,市各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协作、联动推进,形成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整体合力,整体应对人口老龄化形势。

  (三)探索多元投入。政府将养老服务投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市场化发展吸纳民间资本投入,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引导家庭和个人养老服务消费,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捐赠、慈善捐助等,探索设立养老服务基金等形式,构建养老服务事业多元投入和分担机制。

  (四)加强监督评估。加强各类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组织的监督管理,定期实施检查评估,开展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各项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与等级评定、政府补贴、奖惩实施等相结合,并充分运用于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监督功能。

  (五)营造良好诚信环境。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养老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化系统,将养老组织诚信建设纳入信息管理平台,同时加大对养老组织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促进养老组织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篇十: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曲靖市十四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果

  曲靖市争取到36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

  近日,曲靖市争取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2年中央预算内资金3600万元,用于支持富源胜境养老服务中心、马龙区王家庄养老服务中心、马龙区马过河养老服务中心三个项目建设,对健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可新增养老床位300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165张。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是践行“老有所养”的十四五规划要求的具体实践,可有效改善全市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提高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兜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

  曲靖市发展和委员会将进一步抓住“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站位全局、谋划长远、协调服务、强化管理,高质量服务全市服务体系建设。

  

  

篇十一: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

  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木规划。一、发展形势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努力探索养老服务产业

  发展,全市养老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2019年,我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五年间,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18410张,累计床位数达55828张(含社区养老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3张。

  一是顶层设计逐步完备。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构建起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框架,民政部评价我市系列文件〃国内最具含金量〃。面向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投资企业及老年人等对象推出财政补贴、税费减免、价格优惠等政策。

  二是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十四五〃期间,全市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资金35.4亿元,养老机构建筑面积达95.02万平方米,城乡社区居家养老设施达10万平方米,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达4.5万平方米。各区均建设

  了虚拟养老院(含居家呼叫系统)、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

  老年配餐中心、银发餐桌、老年康复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三是服务供给大大增加。创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体制机制,推动多

  元力量广泛参与养老服务。截至2029年底,全市民营养老机构达250家、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达38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1428个。社区居

  家养老基本实现社会力量运营。全市养老产业突破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初步实现集团化、规模化经营,打造出一批居家养老知名品牌,进入我市中高端养老服务市场。

  四是服务质量显著提升。202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医养融合〃工作。到2029年底,全市护理型床位达3.3万张,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组建全科医生团队700多个,与258家养老机构、400多家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书。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有效促进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提高。

  五是专业队伍初具规模。落实全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222工程〃,分

  批选送养老机构护理员到各职业院校、专业机构接受培训,大力从院校吸纳护理专业毕业生。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自然增长机制、分批纳入公

  益岗等激励政策,不断扩大和提升养老服务队伍规模和质量。截至2019年底,全市从事养老服务业人员己达5万人。

  (二)发展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城市的关键时期,养老服务业发展既迎来重大历史机遇,又而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2019年5月,就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集体学习;全面深化

  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对养老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及省政府发文推动,养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四五〃期间,全市人口老龄化比例将在20%高位以上逐年增长,

  老年人口“增速快、寿龄长、空巢化、失能化〃等特点更加明显,多元多样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迫切。但当前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仍存在诸多瓶颈,女口:养老服务产业周期长,市场力量介入积极性不高;养老服务资金投入面临持续压力;养老护理员队伍缺口较大;农村地区养老、精神关爱等养老服务供给还存在短板,等等。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而贯彻十九大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市第十四次代会〃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扎实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统筹发展养老事业和产业,加快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使养老服务业成为保障民生、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木原则

  1.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

  以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健全完善符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体系,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

  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实现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协调发展。

  2.政府主导,社会主体。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

  由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的,政府不再直接承办。破除制约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深度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市场。

  3.突出重点,统筹集约。以保基本为重点,统筹和均衡发展城乡和区

  域养老服务业;以居家养老为重点,统筹各种养老方式共同发展;以基本养老项目为重点,统筹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互动发展。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口老龄化发

  展趋势,结合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际,既综合考虑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情况,又兼顾不同地域的特点和特殊因素,分类型推动各区养老服务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以不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为重点,加强养老设施建设,拓展为老服务功能,切实提升社会养

  老服务保障水平。到2025年,全而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

  为补充、信息为辅助、社会为主体、法制为保障,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机制更灵活,政策更完备,设施更健全,队伍更稳定,产业更壮大,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协调发展,初步建成“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教育学习型城市、养老服务智慧型城市、老年产品研发集散基地〃。三、主要任务

  

篇十二: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建设,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推进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2025年年底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产品日益丰富,行业要素支撑不断增强,老年宜居、老年友好环境初步形成。

  1.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0%以上,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2.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10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失智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面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加完善,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普惠养老、符合实际的互助养老全面发展,家庭养老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

  3.服务质量安全明显提升。以信用管理为基础,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养老护理员入职培训率达到100%。

  4.产业融合发展更具活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更加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加快融合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服务名牌和产业集群。

  5.老年友好环境持续优化。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孝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支持老年人融入并适应智慧社会的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6.发展要素支撑进一步增强。养老服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规划、土地、设施、财政、税收、融资、人才、技术、标准等支持政策更加完善有力,财政投入持续加大,要素集聚效应更加明显,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

  1.健全政府兜底养老保障制度。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做到愿进全进、应养尽养,到2022年底,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明确老年人轮候前提条件和排序原则。

  2.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制度。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及定期更新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为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依据。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定期对独居、空巢、

  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探视与帮扶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

  3.健全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加快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性需求。全面实施职工护理保险制度,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并逐步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保险产品。

  (二)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1.健全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县级层面,至少建有1处以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年底前,实现街道全覆盖。在乡镇层面,新建或依托现有乡镇敬老院发展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5年年底前,乡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村(社区)层面,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2025年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在家庭层面,为符

  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2.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支持面向家庭照护成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加强已建成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推进老旧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改造。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融入适老化标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基本生活环境。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养老顾问”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规划、政策咨询、资源推介等服务。

  

篇十三: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依托省绿色生态和中医药资源优势,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努力打造具有省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新增有效供给床位5万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000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200个,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30%,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二、主要任务(一)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行动

  1.落实配建要求。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设施任务,完善“四同步”工作规则。配套养老设施有明确产权人的,交付产权人;属于业主共有的,交付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托管。已交付使用的养老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凡存在缓建、缩

  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等问题的,整改到位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2.提高运营水平。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支持养老院连锁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小微服务网点,所设床位同等享受相应补贴政策。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与社区医疗、康复、文体等设施资源共享,为短期无人照顾或术后康复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鼓励将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委托专业组织运营。

  3.支持居家养老。2022年底前,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家居环境改造。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建设老年宜居社区。鼓励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务。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站点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助餐送餐等为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提供上门照料和家庭喘息服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照护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纳入当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二)开展公办养老院转型升级行动

  4.突出公益属性。制定公办养老院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院要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

  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承接被取缔养老院收住老年人临时安置任务,在此基础上允许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收益用于支持院内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5.增强护理能力。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支持福利院改造成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福利院,委托民办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具备条件的敬老院集中收住特困失能老年人。支持空白县(市)新建突出护理功能的福利院。各市、县(市)至少建有1个床位300张以上500张以下的护理型养老院或突出护理功能的综合养老院。

  6.实施公建民营。鼓励将公办养老院或院内部分服务设施优先租赁给具有护理服务经验、实力较强的企业或组织运营。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院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采取“一院两制”的养老院,应统一政府供养老年人和社会代养老年人基本服务标准。

  7.优化乡镇养老院建设布局。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镇敬老院建设标准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探索将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敬老院予以改建或重建。对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敬老院改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互助养老设施。(三)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行动

  8.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养老服务项目筹建指南,建立养老服务项目库,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清理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落实外资发展养老服务国民待遇。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非营利性养老院在县级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县(市、区)区域增设营业场所可实行“一照多址”。对已经在其他地方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企业,不得强制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设立子公司。将消防设计、人防设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院,主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养老服务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或依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后,按规定向消防部门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乡镇敬老院及利用闲置公共设施举办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养老院,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2020年12月底前由省民政厅提请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集中研究处置。属地县级政府可依据省政府决定依法出具会议决议、函件等替代有关证明材料。

  9.推动战略合作。推动养老服务与金融机构、知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探索在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康复辅具配置(租赁)服务。编制养老服务项目投资指南,公布供需信息和扶持政策清单,引进一批品牌养老服务企业。各设区市重点培育至少2个品牌化、

  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联合体。积极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四)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行动

  10.构建服务网络。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乡镇敬老院为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各地借鉴新余市“党建+颐养之家”等经验,选择基础设施较好、群众意愿较强、志愿服务活跃的地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机制和个人缴费、社会捐助、财政适当奖补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鼓励设立专项运营资金,开辟适量种养基地,破解持续运行难题。

  11.健全运行机制。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村民理事会等组织自主管理作用,培育农村互助服务队伍,鼓励农村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照护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建立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信息台账和探视巡访制度,定人开展日常探视巡访,提供援助服务,让老人舒心、子女安心。(五)开展多方联动能力提升行动

  

篇十四: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十四五养老服务业体系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依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省养老服务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始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聚焦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建设为主线,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普惠养老服务、推进互助养老服务、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面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供给市场更加丰富、富有活力,老年宜居、老年友好环境初步形成,养老服务发展整体水平大幅度提升。——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进一步完善养老法规政策体系,完成市级养老条例立法,推动贯彻执行,养老体系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与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政策有效衔接,形成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养老服务体系。

  ——服务设施网络更加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60%以上,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覆盖率明显提高,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60%以上,失智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爰服务体系全面建立,面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面推广,面向中低收入老年人的普惠养老全面发展,县域化养老服务模式深入推广,家庭养老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

  ——服务质量安全更加可靠。以信用管理为基础,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护理人员年度职业技能培训至少开展1次。

  ——养老产业规模显著提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加快融合发展,服务模式和产品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养老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发展,产业规模显著提升。

  ——老年友好环境持续优化。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孝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支持老年人融入并适应智慧社会的环境更加优化,老年人社会融入、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

  "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主要指标指标

  2020年实际值2025年目标值

  1.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60%

  ≥60%

  2.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100%

  3.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

  100%

  4.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

  70%

  100%

  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33%

  ≥60%

  6.每千名老年人配有社会工作者人数

  0.3

  ≥1

  7.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56%

  100%

  8.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

  —

  ≥60%

  9.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

  86%

  100%

  10.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

  <100

  明显增长

  11.老年大学县级覆盖率二、主要任务(-)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制度

  100%

  100%

  1.健全政府兜底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明确老年人轮候前提条件和排序原则。加强特困老年人兜底服务保障,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现愿进全进、应养尽养,到2022年底,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以上。充分发挥公办民营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益属性,在满足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的前提下,重点为失能经济困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残疾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

  2.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完善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制度,为满足相应资质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依据。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标准,及时补充更新。建立健全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爰制度,定期对独居、空巢、农村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探视与帮扶服务,特殊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o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

  3.健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具有特色的长期护理保障政策,明确对象范围、筹资渠道、护理服务范围、待遇支付水平、费用结算方式、经办管理方式以及失能评估方法和标准等。全面实施职工护理保险制度,总结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经验,完善不同失能等级和护理模式管理服务标准,并逐步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城乡居民,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加快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满足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刚性需求。丰富健康保险产品供给,

  引导商业保险机构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及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保险产品。专栏1:养老服务制度保障工程1.加强对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并保持在60%

  以上。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残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2.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发布、老年人能力评估、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特殊老年人巡访关爰等制度,特殊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o建立对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

  3.构建由长期护理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组成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全覆盖。

  (二)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1.构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在县级层面,至少建成1处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底前,实现街道全覆盖。在乡镇层面,以农村敬老院为基础打造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增加服务社会老年人功能,多村联合建设中心食堂,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送餐等上门服务,2025年底前,乡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村(社区)层面,发展农村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

  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

  覆盖。在家庭层面,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探索开设"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鼓励设立老年协会、老年志愿服务队等群众性养老服务组织。

  专栏2: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工程1县级层面至少建有1处以特困失能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敬老院,2022年底前县级敬老院覆盖率达到100%。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需求,重点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2.街道、乡镇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街道、乡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底前实现街道全覆盖,2025年底前覆盖60%以上乡镇。3.村(社区)层面,发展农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设施,2025年底前实现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全覆盖。4.家庭层面,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2.优化机构养老资源布局。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企业,盘活存量资源,提升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引进连锁化运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企业,落实同等优惠政策,培育具有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本土连锁运营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盘活养老机构存量资源,加强资金补助力度,优先支持新增护理型床位,提升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2025年底前,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提高到60%以上。聚焦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加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供给,鼓

  励单独建设认知障碍照护机构,或在养老机构中设置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提供日常生活照护、自理能力训练、社会融入参与等专业服务。

  3.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鼓励以失能老年人为重点,以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为主体,托管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连锁运营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管理、技术等规范,明确上门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合同范本,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医疗机构、家政公司、物业企业等参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提供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助洁、助浴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村)助老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建设,引导市场主体针对老年人特点开发餐饮产品并建立配送体系。

  4.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制定支持子女赡养照顾老年人的政策措施及优先优惠政策,强化家庭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巩固家庭养老功能。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I,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已建成住宅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完善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养老、适老、助老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融入适老化标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基本生活环境。集中利用三年时间,对市区所有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

  老年人,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分期分批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养老顾问"制度,为老年人提供养老规划、政策咨询、资源推介等服务。5.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布局。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统筹城乡、整合

  资源、优化供给、补齐短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优化发展布局,增强护理功能,2022年底前,全市建设改造护理型床位不低于2000张,全部达到二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标准。优化拓展敬老院服务功能,开展特困人员供养、失能老年人托养、居家上门、对下指导等服务,升级成为镇域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养老设施,鼓励专业服务组织连锁化托管运营,打造政府扶得起、村里办得起、农民用得上、服务可持续的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实施“建+养老”模式。加大岚山县域一体养老模式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县域一体、城乡统筹、协调推进的养老发展路径,打通农村养老的"最后一公里"让更多农村老年人获得实惠。

  6.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完善升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服务驿站、服务项目"三位一体"运行机制,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服务于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并向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延伸服务。完善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创新"互联网+养老"智慧养老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丰富产品供给,精准对接需求和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着力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在充分发挥现有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作用的同时,培育整合更多的线下服务实体,完善服务内容和方式,引导更多的加盟企业、机构、社会组织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提供紧急呼叫、

  生活帮困、居家上门服务、主动关怀、医疗保健、休闲娱乐、老年教育、定位服务、食品服务、居家安全等服务。

  7.支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型"服务包",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机构。引导养老机构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享受政府补助以及无偿或低偿使用场地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以普惠为导向确定服务价格并向社会公开。加大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鼓励企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点布局,培育发展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企业。有序稳妥推动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加快养老与房地产、医疗、保险、旅游等融合发展,积极发展旅居养老、生态养老、以房养老、康养小镇等养老模式,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服务等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专栏3:养老服务机构优化提升工程1.优化结构。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刚性照护需求,大力发展护理型床位,加大认知障碍照护服务供给,提升专业照护能力,2025年底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2.优化机制。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企业,增强发展活力,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支持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托管运营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机构,连锁运营辖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家庭养老床位",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3.优化供给。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

  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机构。培育发展一批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企业。有序稳妥推动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

  (三)推动医养康养深度融合1支持举办医养结合类养老机构。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涉及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已具备的上述相应资质直接进行登记备案,已经具备法人资格的可以依据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不需另行设立登记新的法人。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敬老院"两院合一",推动医养健康服务资源深度融合发展。2.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落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加强老年失能预防,推动失能预防关口前移,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障碍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开展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一社区诊疗康复服务。2022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政府办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和治未病科比例大幅提升,占比分别达到75%和100%。

  3

  .健全医养康养结合机制。支持养老机构建设医务室、护理站,对养老机

  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符合条件的按规定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按照方便就近、互利互惠的原则,推动未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2025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覆盖率达到100%o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整合现有卫生服务中心(站)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

  专栏4: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工程1,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到2025年底前实现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o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与养老院融合发展,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

  2.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社区养老设施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深度合作、邻近设置。

  3.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

  (四)加强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1•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信用体系。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进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对失信主体,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并加入失信养

  老服务机构"黑名单"。探索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与"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结合,根据养老服务机构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通过强化信用

  约束和激励机制,切实提升养老

  服务诚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服务发展环境。

  2

  .强化标准规范引领作用。强化养老服务标准贯彻实施,分级分类培育标

  准化示范机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

  100%。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主体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养老服

  务标准体系,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发布养老服务和产品团体标准,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制定具有

  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机制,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作为养老服

  务监管、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奖补重要依据。

  3.健全综合监管机制。健全职责明确、分工科学、协同密切的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各

  司其职、各尽其责,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

  为基础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与消防、市场监管、医疗卫生等部门联合监管、联合

  执法、联合惩治,全面加强对安全质量、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用地建设等方面

  的监管力度,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托省养老管理平台,加强与户籍、

  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强化数据整合、共享与应用,形成全市养老服

  务大数据,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规划、加强行业监管、在线审批管理提供支撑。加强对非

  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审核监督,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监督机制。

  (五)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1,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大力宣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民族

  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动敬老孝老宣传教育活动进学

  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大力开展“敬老月"

  "敬老文明号”等敬老助老主题宣传教育实践和评比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

  形成敬老、孝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2.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发展群众基础好、积极健康向上、引领作用明显的老年群体组织,充分开发和释放老年潜能,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参加的教育、文化和体育活动。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在线老年教育,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2025年底前,区县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开设老年课堂、建设学习点,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的学习服务。依托"终身在线学习"平台等平台和直播大课堂,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加快老年教育优质学习资源和师资队伍建设。

  3.引导老年人扩大社会参与。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活动。参加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2025年底前,全市至少打造15个以上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4.建设惠及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会。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有效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各类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在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好帮助老年人应对工作。推进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鼓励企业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

  5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健全老年人优待制度体系,全面落实各类老年人

  优待政策,实现与省内其他市互认。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

  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意识。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重点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强化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和地持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心理、康复、护理、营养、社会工作、养老理论研究等专业人才。支持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l+x证书制度试点,加大对养老服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推动校企合作,将养老服务列为校企合作优先领域,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2.强化在职人才培训I。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鼓励培养"养老顾问"、养老职业经理、养老护理员师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各类涉老人才。2022年底前,全市培养培训100名养老院院长、IOOO名养老护理员、500名养老社会工作者,2025年底前,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o大力

  培养为老年人服务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025年底前,每千名老年人至少配有1名社会工作者。

  3.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会同人社部门,定期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授予"市技术能手”称号。建立从业人员褒扬机制,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和谐

  使者"选拔,不断健全完善奖励机制,对在养老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4.培育敬老志愿服务队伍。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在校生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相关专业技能学生社会实习、社会爰心人士志愿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有效对接。支持开展面向老年人的慈善捐赠、慈善信托等慈善公益活动。试点推广"时间银行",实行"订单式"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陪伴聊天、陪同购物、服务缴费、陪同就医、法律援助、智能设备培训等服务,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提升志愿服务的持续性、规范性与有效性。

  专栏5: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1.加强学历教育。鼓励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支持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制度试点。2.加强在职培训。2022年底前,全市培养培训100名养老院院长、1000名养老护理员、500名养老社会工作者,2025年底前,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的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o3.加强评价激励。定期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奖补制度,继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和谐使者”选拔工作。4.加强志愿服务。试点推广"时间银行",建立志愿服务储蓄、回馈、激励与评价机制。

  (七)发展壮大养老产业

  1.大力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

  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推进养老服务向专业化、产业化、连锁化、集团化方向迈进,优先培育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打造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形成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行业品牌。持续推动"积分养老"普及应用,引导更多的银行、企业、老年人接受、认可"积分养老",拓展养老服务模式。

  2.扩大老年产品供给。围绕老年人生活起居、安全保障、保健康复、医疗卫生等需求,加快适老化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居家养老监护、无障碍科技产品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产品的研发,促进老年产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支持依托乡镇(街道)、社

  区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嵌入式康复辅具器具销售和租赁网点,提供用品展示、预约使用、指导教学、售后维修、回收利用等一体化服务。持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一

  批示范企业、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区县,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规模化应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

  专栏6:养老产业提升发展工程1.实施"养老+行业”行动,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打造"没有围

  墙的养老院"。2.推进养老服务向专业化、产业化、连锁化、集团化方向迈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

  竞争力的行业品牌。3.持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一批示范企业、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

  区县,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规模化应用。

  (八)加强养老要素支撑1.加强规划引领。市、县根据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老年人分布以及变动等情况,由民政部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明确养老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用地规模和数量功能,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立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住区“四同步”机制,新建城镇居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城镇居住区未配套建设或者建设的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加强用地保障。各区县应当根据养老服务需求,分阶段供应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价格,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福利用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级别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70%确定;基准地价尚未覆盖的地区,出让底价不得低于当地土地取得、土地开发客观费用与相关税费之和。鼓励利用商业、办公、工业、仓储存量房屋以及社区用房等举办养老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详细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可在五年内实行继续按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适用过渡期政策。3.加强财税支持。市、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务需求,逐步增加对基本养老服务的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留成的福彩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落实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因难以计量等操作性原因无法执行的,探索应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予以解决。

  4.加强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积极推动"积分养老”新风尚,引导更多的银行、老年人参与积分养老探索实践。鼓励银行机构结合养老行业特点,优化信贷服务,推广"养老保障贷"等信贷产品,并适当给予利率优惠;围绕老年客户群体需求,不断丰富理财业务品种。

  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养老服务工作领导体制。强化各级政府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要将养老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强力推动工作。建立完善并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作用,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养老服务工作人员。(二)深化改革创新。聚焦养老服务发展的难点、重点、堵点问题,强化改革思维,破解发展难题。以整体解决县域养老问题为目标,统筹要素资源,强化改革集成,深化巩固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建示范效果,积极抓好推广应用,力争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普及。鼓励争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全面开展服务体系创新、业态模式创新、要素支持创新、适老环境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三)实施评估激励。建立养老服务发展指标监测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2023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

  的区县或部门予以激励,对推进工作不力的区县或部门,督促整改落实,依法依纪约谈问责。

  

  

篇十五: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新时化老龄工作和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出台的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高度重视,强调“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今年发布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在全社会倡导积极老龄观,引导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树立积极老龄观,有助于推动实现全社会健康老龄化,这也是我们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

  积极老龄观意味着“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这两个“积极看待”深刻揭示了积极老龄观的内涵,是我们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谋划老龄事业发展的逻辑起点。这就要求我们要更加积极、辩证地看待老年人与人口老龄化,更好维护老年人权益、彰显老年人价值、发展老年经济,着眼社会服务全方位、劳动就业全领域、市场供给全链条,将积极老龄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老龄事业的顶层设计更加完备,许多重大改革措施相继落地,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老龄工作基础仍然比较薄弱,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生活照

  料等保障和服务还有待完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在树立和坚持积极老龄观上重点发力,通过深化改革创新,破解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将积极老龄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老龄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障老年人权益。积极老龄观要求秉持老龄友好观念,将老年人在健康、财产、劳动、赡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维护好,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为老年人实现全面发展夯实基础。一是要持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制度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引,完善和细化涉老婚姻、赡养、财产处置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明确老年人权责边界,为实现老年人权益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要推动涉老社会服务模式创新,在法律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等方面创新机制、提升质量,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三是要处理协调好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在代际传承、利益分配、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关系,充分保障老年人权益。

  彰显老年人价值。积极老龄观要求体现老年人价值,充分认识老年人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价值,为具备条件的老年人继续从事社会生产、参与社会活动、开展社会交往提供充分条件。一是要建立起覆盖全年龄段的终身教育体系,基于各自技能需求及自我发展需要,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加完善的教育支持。要针对老年群体的切实需要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同时根据老年群体自身特点,在教学形式、时空安排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全面提升教学质量。

  二是要积极扩大老年群体再就业规模,探寻适合老年人的灵活就业模式,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群体提供就业岗位、培训支持,特别是在学校、医院、社区等公共服务场所发挥老年群体作用,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群体参与创新创业团队等。三是要充分发挥老年群体在社会建设中的优势,引导鼓励老年人充分利用所学所长,以志愿服务等形式参与社会治理,特别要发挥好老党员、老干部的带头作用,构建“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模式,拓展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满足老年人需求。积极老龄观要求突出老年人的多样需求,着眼不断扩大的老年群体规模及其全方位多层次需求,有效推动各类资源精准化、科学化配置,以更高效率、更高品质满足老年群体需求。一是要以更高标准满足老年人基础性需求,不断完善养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发展。二是要着眼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满足老年人的多元需求,促进市场多元化发展,尽快建立健全精准对接老年人需求的市场供给机制,让老年人的需求得到充分表达和满足。三是要加强养老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智慧养老服务,积极挖掘潜在老年需求,将关键支持技术转化为现实成果,推动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提升老年消费便利,打造宜居主动的适老环境。

  还要看到,人口老龄化绝不仅仅是老年人的事情,更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着力深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推动积极老龄观

  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一方面,要加强人们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要着眼于老年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认知效能和文体活动等方面,全面提升老年群体健康水平,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另一方面,要统筹考虑群体老龄化问题。要以群体视角,将全社会老年群体纳入老龄产业发展规划中,打造长效化、可持续的养老储备体系,在社会层面为积极应对老龄化提供条件,这样才能为实现个体幸福美好的老年生活夯实基础。

  

  

篇十六: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规划编制的背景

  “十三五”时期,广州市作为全国唯一一个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等5项国家试点的特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9064”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大养老格局基本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民政部批复支持广州发挥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先行示范作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绩效考核被评为优秀;多个经验做法被中央改革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委深改委等复制推广。但也存在优质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医养结合不紧密,人才队伍需进一步增强等短板。面临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家庭小型化“五化叠加”,大多数家庭和个人的支付水平仍然有限等挑战。预测“十四五”时期,我市户籍老年人口将突破200万,但老年人口增长曲线相对平缓,健康活力老年人数较多,养老服务现实压力相对较小,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逐步从低层次的生存型需要升级为对美好生活的更高层次需要,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是我市实现从“老有所养”向“老有颐养”的转型,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窗口期,《规划》立足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聚焦补齐短板和破解瓶颈问题,

  谋划我市“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发展重点,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全面形成与本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大城市大养老”模式,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产品丰富优质,要素支撑更加有力,宜居环境持续改善,综合监管科学有效,以“大供给、大平台、大保障、大监督、大产业”充分发展为特征的“大养老”服务格局全面形成,基本养老服务人人可及,多元化、个性化养老需求有效满足,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打造国内领先的“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

  三、规划设置了那些指标?

  围绕上述目标,《规划》设置17个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0个,预期性指标7个,支撑总体目标的实现。1.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街镇覆盖率100%2.村居颐康服务站村居覆盖率100%3.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75%4.基本养老服务床位占比70%5.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

  6.医养结合机构170个7.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85%8.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9.社会力量提供的养老服务占比90%1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国家标准达标率100%11.认知症障碍照护床位4000张12.人均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面积0.25平方米13.全国有影响力、规模较大的养老服务龙头企业和社会组织10个14.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率100%15.星级以上养老机构占养老机构总数的比例50%16.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完成率100%17.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覆盖率100%

  四、“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主要任务有哪些?

  五项主要任务推动以“大供给、大平台、大保障、大监督、大产业”充分发展为特征的“大养老”服务格局全面形成。(一)提升养老服务“大供给”能力。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宜居环境,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推进“医养康养”服务发展,积极发展老年教育。

  (二)构建养老服务“大平台”体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智慧养老平台,将信息技术引入养老服务各个领域,实现广泛参与、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系统整合。做大做强广州公益时间银行等,积极探索互助养老服务。(三)提升养老服务“大保障”水平。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强化医疗保障支撑,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落实养老服务扶持优惠政策,打通养老服务发展瓶颈。(四)建设养老服务“大监管”体系。坚守养老服务安全底线,完善综合监管机制,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对养老服务主体的服务活动进行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五)推动养老服务“大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加强跨境合作,重点推动中医药健康养老、辅具用品、智慧养老、老年宜居、老年旅游健康等养老产业发展。

  五、“十四五”时期我市养老服务重点项目有哪些?

  (一)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项目。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居村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辖区面积

  较小、常住老年人数较少的社区可临近合设)。形成“1+N”服务网络,增加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型优质养老服务供给,为街镇所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助餐配餐、家政+养老、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医养结合、辅具租赁等服务。(二)家庭养老床位项目。在必要的适老化和智能化家居改造的基础上,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纳入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根据需求提供紧急援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与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照顾服务。至2025年,全市各区均提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有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率达到100%。(三)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以户为单位,支持对全市有改造需求的居家老年人现有住宅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家养老环境。到2025年底符合条件并有家庭适老化改造意愿的老年人家庭全部完成改造。(四)家庭护老者培训计划项目。以实训式的“集中教学”和“个体辅导”等方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提供支持性服务,缓解居家照护压力。鼓励发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群体的家庭养老支撑作用,定期为护老者提供心理慰藉、技术指导等。全市每年培训1000人。

  

篇十七: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指引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把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转化为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强大动力努力构建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每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彰显的初心使命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老龄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根据《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健康行动实施方案》、《区

  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区卫生健康事业发

  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一、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区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4.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8.66%;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10.47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3.30%。"十三五"时期,我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基本养老、基本

  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居家、社区、机构、医养结合等养老服务方面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是推动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投资6000余万元兴建区级养老服务中心,招标养老

  服务团队承接公建民营兜底保障;引进国有企业旅游集团兴建康宁园,落户健康产业园;吸引意向单位养老服务中心进入区养老服务市场,增加养老床位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建

  设i匚中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医院建设老年护养院;投资507.9万元对敬老院进行了提升改造,合并整合了11所敬老院。

  二是促进医养资源融合发展。推广康宁园、老年护养院、养老服务中心"医养护"

  三位一体养老模式;政府投入800余万元扶持公建民营养老院开展医、养、康、健服务,

  与区医院建立"医联体"合作关系;推动乡镇敬老院和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医疗服务合作协

  议,为老人提供就近诊治通道。

  三是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在302个新建村级服务中

  心设置"六室一校一台"曰'可照料场所,实现全区村级全覆盖;推进老年人主餐服务,在

  试点乡镇镇35个社区全面建设老人家食堂;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标准。

  四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不断增加,全区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57.28万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缴费状态11.1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1.97万人。

  五是健康老龄化稳步推进。稳步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

  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老年健康管理率达到80%。

  六是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尊老爱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期间,我区老年人口规模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老龄问题由个体、家庭问题向群体、社会问题转变,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是老年人

  口基数大,增速较快,老年人口结构发生变化。预计到2025年底,全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15.6万,占全区户籍总人口的25%。二是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

  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处于试点阶段;三是养老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四是为老服务和产品有效供给不足,老龄事业供给仍以传统模式为主,供给水平相对较低;五是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日益凸显,在出行、就医、消费等日常生活中无法充分享受智能化服务带来的便利。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指引,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把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转化为全社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强大动力,努力构建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发挥老年人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让每位老年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彰显的初心使命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坚持保障和改善老年人民生,牢固树立尊敬老年人、服务老年人的事业发展理念,做好老年人物质保障、月艮务保障、健康保障和精神关爱,不断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

  坚持对老龄事业的坚强领导,在区委集中领导下统筹谋划老龄事业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切实发挥政府在制定政策、落实政策、兜底保障、加强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力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3•坚持人人参与,促进共建共享树立终身发展理念,宣扬老有所为,鼓励老年人积

  极面对老年生活,参与社会发展,参与志愿服务,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始终保持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老年人及其家庭在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共建共享美好新生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多层次养老

  保险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城乡统筹、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完善,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一)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持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

  务,充分发挥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到2025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1

  万人。

  2.健全医疗保障制度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调整机制。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逐步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补助标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病种、按人头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措施。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老年人意夕附害保险。

  3.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保障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需求。积极贯彻实施《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多渠道、动态筹资机制,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

  理提供基金或服务保障。

  4.完善社会救助及其他保障制度

  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应保尽保。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功能,帮助老年人解决因突发性问题而面临的基本生活困难,保障其正常的基本生活。

  (二)建成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1.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已建成的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为周边高龄、空巢、失智、失能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以"老人家食堂"为媒介,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总结镇首批试点经验,逐步向城区、农村地区铺开,解决高龄、失能老年人"吃饭难"问题。统筹利用各种资源,通过搭建平台、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发展,形成T+3+N"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开展特

  殊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建立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

  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到2022年,失能老人均能得到社区有效帮扶,特殊困难老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清单,按照普惠优待、分类保

  障、供需对接的原则,重点保障困难老年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与老年人需求融合发展。

  2•推动养老机构全面发展

  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养老服务有关标准,大力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化、标准化

  建设,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完善安全、月艮务、管理、设施等标准,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持续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进质量隐患整治工作,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自律和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和

  委托管理、月艮务外包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到2022年底,要通过公建、公建民营、公助民办等方式,至少建立或确定1-2家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

  为主的区级层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

  3.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

  统筹城乡照料中心建设,推动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探索适合农村的综合养老服务模式。通过邻里互助、亲友相助、志愿服务等模式,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

  方式,大力发展农村照护服务和互助养老。到2022年,社区曰'可照料机构覆盖率不低于90%。稳步推进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提质升级,发挥其辐射、支撑作用。鼓励专业养

  老服务机构利用优质设施和资源为农村留守、经济困难、孤寡、独居老年人提供品牌化、专业化的延伸服务。

  4.构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

  推广"互联网+养老"的智能居家养老模式,建设以互联网、广电网、电话网和移动

  无线网络为基础,以养老数据中心为支撑,以热线、门户网站、微信和手机APP为手段,

  以线下实体服务为依托,建设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管理有效融合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将居民、服务人员、服务组织、运营组织、民政助理员、社区网格员紧密联系起来,实现区、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数据共享互通,打造“虚拟养老院",形成区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生态圈。

  5.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

  在城区老年人口密集处,建设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重点设置生活照料、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和康复护理、曰'可托老、短托临托,并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辐射联动。对乡镇敬老院进行提质升级,打造连片辐射、医养照护康养相结合的"枢纽式为老服务综合体”,对周边农村日照中心形成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养老机构带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到居家养老服务的"大带小,小到家"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6•推进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充分发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优质医疗资源,推进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医养结合,引入日本的养老理念和发展模式,发展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服务,强化高端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康宁园二期项目建设,重点发展中医养生、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服务,完善集预防、治疗、康养为一体的中医特色康养服务体系,打造地区和全国养老产业创新发展示范区。

  (三)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

  树立大健康理念,增强老年人"治未病"和"早预防"的观念,大力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

  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宣传。到2025年,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率达到80%。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体检和健康指导服务。到2025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老年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群重

  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

  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

  2.加强疾病诊治能力和康复护理服务

  提高综合性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鼓励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设置

  治未病科室。到2022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50%,到2025年,进一步巩固发展老年医学科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强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诊治,提供专业就医路径指导。着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为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服务和特需上门服务。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推广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

  3.加强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

  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为失能老年

  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并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及其照护者每年提供至少1次的健康

  服务,包括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同时将失能老年人信息录入信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长期照护的失能老人。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公众尤其是老年群体了解和接受安宁疗护理念,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等进行安宁疗护服务试点。

  4.深化医养有机融合

  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规范医养签约服务合作,推行《医养结合机构管

  理指南(试行)》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

  提升行动,继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保持医养签约服务覆盖率100%.扩大医养结合

  服务队伍,培训专业养老护理人员,鼓励护士和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执业,允许并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简化审批手续。

  5.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各级医疗机构在就诊、检查、取药等环节执行老年患者优先制度。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适老化

  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到2025年,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

  构标准进一步完善,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

  6•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

  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在医疗领域的积极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以高血压、糖尿病等为重点,加强老年慢性病在线服务管理。

  (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1.积极营造孝亲敬老的社会环境

  引导全社会准确把握老龄社会的到来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发展

  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正确看待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规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及时、科学、综合应对老龄社会的共识和观念。把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利用中国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敬老爱老活动。

  2.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结合市民文化艺术节活动和老年人特点,组织开展各种老年人积极参与的群众文化品牌活动及全民阅读活动,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互帮互助的活动。从老年人文化需求出发开展巡演展演和慰问演岀。积极推进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的文化服务场所、养老服务机构等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向老年人开放。丰富老年教育课程内容,推动信息技术融入老年教育教学全过程。

  3.助老跨越"数字鸿沟"

  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在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服务事项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服务方式,扩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产品供给、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4.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大力推进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到

  2022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涉老设施的占有比

  例,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提升适老设施改造升级水平。实施老年友好社

  区建设工程,到2025年,建成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五)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开展适合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法治宣传活动,鼓励老年人学法、懂法、用法,增

  强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坑蒙拐骗等非法侵害的

  能力,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重点做好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

  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3.引导老年人树立科学的消费理念,鼓励合理消费,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

  涉老诈骗行为,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将欺老、虐老的行为在"信用"网站曝光。

  (六)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倡导终生教育理念,鼓励老有所学、学有所用,扩大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老年人对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各类兴趣爱好等需求。办好区老年大学和乡镇(街道)、村(居)老年学校,加强老年教育课程、教材的引进与研究,推动全区老年教

  育提质增量。到2025年,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达到80%,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50%。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的领导。坚持对老龄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证。区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督促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落实任务目标。(二)完善投入机制。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老龄工作实际情况,多渠道筹资,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倡导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三)壮大人才队伍。加快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特别是养老护理员、老龄产业管理人员的培养。拓宽养老护理服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

  员薪酬待遇。(四)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普及老龄政策和法律法

  规。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广泛宣传老龄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提升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五)严格督促检查。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确保规划落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实施方案,细化相关指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

  

  

相关热词搜索: 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体系建设 养老 服务

版权所有:安华文秘网 2009-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安华文秘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安华文秘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粤ICP备091171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