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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标准最新3篇

时间:2022-11-17 15:1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三期标准最新3篇三期标准最新 2022年某街道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管理考核办法新编为深入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检查、考核、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期标准最新3篇,供大家参考。

三期标准最新3篇

篇一:三期标准最新

22 年某街道关于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管理考核办法新编 为深入推进我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检查、考核、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要求,规范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街道列入考核范围的试点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引导强化广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二、考核对象:

 白马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试点小区(金石新城、浅湾小区一、二、三期、浅湾小区四期)的物业服务管理企业。

 三、考核主体:

 街道分类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辖区内物业企业管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核内容和标准:

 根据我街道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计划,具体按:1.工作机制、2.基础工作、3.目标任务 4.宣传督导、5.分类设施、6.分类收运、7.队伍建设、8.分类投放、9.分类实效、10.奖惩机制等十个方面工作的履行情况进行分别考核。

 (具体标准以检查考核测评表为准附件2)。

 五、考核方式:

 1、实行日常巡查抄告、月考核、季度汇总兑现考核奖补资金,年度评优等方式,街道分类办结合各级督查通报的问题,采取不定期、不定时进行检查考核。

 2、考核采用百分制,每月总分为 100 分,市、区两级督查抄告占得分 30%,街道分类办日常检查考核占得分 70%进行考核。

 3、季度分数汇总,作为当季考核奖补资金兑付依据,每季度考核成绩年底进行总评,依次排名得出街道年度优秀管理物业企业,作为评比先进和兑现奖励的依据。

 六、奖惩措施:

 (一)设立考核奖金与诚信保证金 1、考核奖金:根据《弋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专项用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资金补助,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运行等工作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奖励引导、公开透明”原则。

 2、奖补资金的对象为街道开展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依照实际开展垃圾分类居民户数确定奖补基数,街道按照最高 120 元/户/年的标准进行奖补。

 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需向街道交纳相应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保证金,数额:以垃圾分类亭每座 2000 元标准核定进行缴纳,街道对于未缴纳保证金、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街道对物业公司不予考核奖励。

 (二)奖补标准

 1、按照市、区两级督查+街道分类办、属地社区日常巡查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季度综合汇总,考核平均分高于合格标准的物业企业给予奖补,具体成绩以得分高低分档发放奖补。88 分(含 88 分)以上按每季度 30 元/户标准拨付,80-88 分(含 80 分)按每季度 25 元/户标准拨付,75-80 分(含 75 分)按每季度 15 元/户标准拨付,70-75分(含 70 分)按每季度 10 元/户标准拨付,70 分以下不予奖补。

  2、街道按照试点小区规划建设垃圾分类亭,要求每个分类亭至少配备 2 名桶边督导分拣员,主要负责桶边现场分类、分拣指导及单元楼周边暴露垃圾的拾捡工作,确保能够面对面对居民垃圾分类工作日常劝导和宣传引导,鼓励居民养成主动分类的良好习惯。

 街道以每个分类亭每月 1000 元的标准作为督导员补助资金,要求所有桶边督导员年龄控制均在 60 周岁以下,具有初中文化学历、身体健康、熟悉业务,上岗工作时间(早时 7-10 点、午时 14-17 点)应统一配备工作服、帽子、红袖章、手套、证件及必备的劳动工具,在规定时间负责桶边值守, (日常检查未在岗发现一次扣除 200 元),并对居民投放情况进行监督,现场做好各类工作台账记录,在检查发现督导员有顶替、工作照片、电话信息等不符的、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直接扣除 300 元。(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物业企业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购买社会保险,无法购买社会保险的人员应当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所聘人员合法

 权益。制定管理措施,如发生安全事故、劳资纠纷、治安问题等,均由物业服务企业自行承担)。

 3、月度检查考核和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街道分类办、社区进行汇总反馈给物业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完成,每项按双倍分值进行扣分,检查将落实第三方代为整改,所需费用在奖补金和保证金中扣除。

 4、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服务不到位,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一次扣1000 元,导致到街道上访一次扣 2000 元,被市、区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一次扣 3000 元,因物业企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小区垃圾分类亭基础设施设备、宣传氛围被破坏丢失等现象,除维修恢复外一次扣 1000元,垃圾分类督导员、志愿者及服务人员数量达不到核定的规定标准,每月按缺额人数每人 1000 元标准在考核兑付资金中扣除,次月未整改到位双倍扣除。

 5、落实定时定点标准化四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实现专人管理,小区未执行垃圾分类撤桶并点模式,检查发现一处扣除保证金 500 元,在当月考核直接定性为不及格。

 街道按照小区规划建设分类亭数量,以每一个分类亭每月 200 元补助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负责小区垃圾清运必须具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生活垃圾清运资质、合同、健康证)方可进行补助,杜绝出现有积存垃圾、垃圾满溢、污水外溢、混装混运等现象,要求垃圾收运封闭式车体,达到分类收运车辆标准、标识清晰、干净整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要加大收运力度)。

 (三)惩罚方式 街道分类办下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未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按照不少于 1000 元的标准在当季考核奖补资金扣除。

 1、在市、区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和不及格的单位,取消该季度奖励考核经费,每低于合格标准 1 分,扣除保证金总额的 10%直至扣完为止,扣除保证金需在次月前补缴齐全,方可进入次月考核。

 2、在市、区季度考核中连续两个季度排名末位和不及格的单位,由街道对物业企业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并上报区分类办、住交局进行备案处罚,纳入企业信用服务等级评价,同时扣除当季度督导员、清运费等补助资金。

 3、资金管理,垃圾分类奖补资金,各物业企业严格落实用于垃圾分类工作事项,要做到专款专用、独立账户、使用流向清楚,街道分类办每季度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资金管理混乱,街道将拒绝拨付补助资金。

 4、一票否决,在文明创建、城市管理、垃圾分类示范点考核迎检中,被抽检到的小区因管理服务不到位,工作不作为,被大幅度扣分的,导致街道考核分数排名倒数第一,视作当月考核不合格,扣除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的全额保证金。

 (四)宣传引导 1、为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切实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分类小区要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年度物业企业要制定居民分类投放积分奖励方案,建立一户一档资料,对投放正确率、积

 分高的、配合支持的家庭,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物质奖励兑换制度,同时街道将补助 1000-1500 元资金作为鼓励。每季度至少组织 1-2 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专项工作会议及业务培训会,要针对性每月对小区 10%居民开展入户上门宣传,至少每月报送 1 篇图文信息,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创新,在市级媒体以上每发布垃圾分类宣传报道(今日芜湖、芜湖新闻网等主流媒体)的物业企业考核中直接奖励稿件员 200 元,图文信息被市、区媒体录用及协助配合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根据考核细则作相应加分。

 2、为奖励先进,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全年四个季度考核成绩均 85分以上(含 85 分),主动配合街道部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街道设置年度优秀管理奖,奖励金额为 40000 元,其中(15%用于奖励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5%用于奖励垃圾分类资料报送员,15%用于奖励直接从事垃圾分类参与此项工作的在岗员工,剩余奖励资金由物业企业用于在垃圾分类工作建设中)。

 七、考核结果运用:

 1、每季度召开专项考核会,请小区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做经验交流和表态发言

 2、街道检查考评结果,每季度考核情况报送区分类办,同时建议其在行业和政府职能部门网站进行公示。

 3、在市、区季度考核中连续两季度排名末位和不及格的单位,被一票否决物业服务企业,由街道对物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上报区相关部门,同时建议解聘该物业企业从事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4、对年度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除获得考核奖金外,另予推荐参加各类物业评先评优。

 5、年度成功创建区级以上示范荣誉的小区物业企业,按区、市、省级示范级别分别奖励 3、4、5 万元。

 八、本考核办法 2022 年度元月 1 日起实施,具体情况由街道分类办负责解释。

篇二:三期标准最新

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第 1 页目录第一部分 释义..............................................................................................................2第二部分 声明..............................................................................................................3第三部分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4一、法律依据........................................................................................................5二、事实依据........................................................................................................6第四部分 正文..............................................................................................................7一、项目建设单位................................................................................................7二、项目情况........................................................................................................8(一)项目基本情况....................................................................................8(二)项目审批文件....................................................................................9三、项目资金情况..............................................................................................11(一)项目资金来源..................................................................................11(二)项目资金用途..................................................................................11(三)项目收益..........................................................................................11(四)项目融资与收益平衡......................................................................11四、项目公益性..................................................................................................12五、项目法律风险评估......................................................................................13六、中介服务机构..............................................................................................19(一)会计师事务所..................................................................................19(二)律师事务所......................................................................................19七、结论意见......................................................................................................19

 第 2 页四川英特信 律师事务所关于 郫都区川菜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 的 法律意见书英律服专(2 2 021 )第【 1211 】

 号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就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分 第一部分 释义除非特别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以下词语具有下列特定含义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主管部门 指 成都市郫都区川菜产业城管理委员会建设单位 指 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发行 指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发行项目/本项目 指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

 第 3 页《实施方案》 指《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实施方案》《评估报告》 指《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财务评估报告》本所 指 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预算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管理办法》 指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元 指 人民币元第 二 部分 声明1、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陈述、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不对以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日后可能出现的解释、调整及修改对本法律意见造成的实质变更与影响负责。2、本所律师已就本次发行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审慎调查,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

 第 4 页3、本所律师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项目建设单位的承诺和保证:项目建设单位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口头或书面说明,不存在任何隐瞒、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等与客观事实不符之处。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均为真实的,并已履行了进行该等签署和盖章行为所必需的法定程序及获得合法授权。除非项目建设单位向本所出具特别的书面说明,否则其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均系截至目前最新有效的文件,不存在任何与之相反或者矛盾的其他有效文件。项目建设单位保证上述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如为副本或复印件正本或原件相符。4、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对专项债券对应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非法律事项发表任何意见。本所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实施方案及评估报告中对任何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5、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资料提供部门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发行人申请和发行本项目专项债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分 第三部分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一、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 5 页3、《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4、《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办法》;5、《财政部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 号);6、《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5 号);7、《财政部关于试点发展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品种的通知》(财预[2017]89 号文);8、《财政部关于做好 2018 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61 号);9、《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72 号);10、《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3 号);11、其他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和专项债券的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及依据。二、 事实依据1、《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20-510124-47-03-498182】FGQB-0437 号);2、《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01-510124-04-01-751493】FGQB-0016 号);3、《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路东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郫发改项目[2021]29 号);

 第 6 页4、《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110-510124-04-01-939987】FGQB-0371 号);5、《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说明》;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51012400000148);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51012400000179);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151012400000187);9、《关于项目预审控价评审报告办理情况的说明》;10、《资本金落实情况的说明》;11、《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实施方案》;12、《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财务评估报告》。基于上述,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行业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就本项目出具法律意见如下:第 四分 部分 正文一、项目 建设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及建设单位向本所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成都蜀都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 7 页后者为前者的全资子公司,前者对后者具有管理权支配地位,双方财务实现并表。经核查,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如下: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名称 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4698887132K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住所 成都市郫都区安德镇安平东路 235 号法定代表人 徐良注册资本 (人民币)20500 万元整成立日期 2010 年 01 月 12 日控股股东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持股 100%)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信息)与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工程管理服务(不含投资及资产管理类咨询服务);农业项目综合开发;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第 8 页本所律师认为:本项目建设单位 为成都蜀都川菜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成都市郫都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实际控制的国有公司。其 依法设立,至今有效存续,具备主体资格。二、项目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本次涉及的郫都区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及道路配套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子项目: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永安路东段项目、纵十二路新建工程。1、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投资建设项目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成都市郫都区川菜产业城,本项目占地约 60.29 亩,规划总建筑面积 78645.59 平方米,包括新建3 栋厂房、1 号塔楼-办公及科研楼、2 号塔楼-倒班楼及公寓、商业配套、食堂及展示区。其中:3#厂房建筑面积 18989.28 平方米,4#厂房建筑面积18989.28 平方米,5#厂房建筑面积 23621.96 平方米;1 号塔楼—办公及科研楼建筑面积 4841.88 平方米,2 号塔楼—倒班楼/公寓建筑面积 4188.88 平方米,商业配套、食堂及展示区建筑面积 7910.43 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103.88平方米(包括门卫室 50.84 ㎡,垃圾用房 53.04 ㎡);机动车停车位 114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315 个;绿化面积 4368.08 平方米。2、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

 第 9 页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道路起点起于安德街镇安唐路同国道 213 线和寻香大道一段交叉口处,沿现状成灌路展线,路线与多处规划、既有道路平面交叉后止于蜀韵路。工程建设内容:对寻香大道一段(安唐路至蜀韵路)约 2.6 公里长的市政道路进行改造,宽度 40 米,同时实施约 60000 平方米地面景观铺装工程,约45000 平方米的建筑立面风貌改造以及强弱电迁改下地工程等。3、永安路东段项目项目位于安德街道川菜产业园内,项目直接影响区为川菜产业园,间接影响区域为安德街道。本项目主要针对工程中包含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景观工程。4、纵十二路新建工程新建市政道路长约 1364 米,宽 24 米,两侧绿带宽各 5 米。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配套管网工程、绿化工程、沟渠工程等。(二)项目审批文件根据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包括四个子项目: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永安路东段项目、纵十二路新建工程,四个子项目建设地点均在川菜园区内,具有一定的项目相关性,各项目现已取得的审批文件情况如下:子项目一:川菜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项目1、本项目已完成《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的填报,完成立项;

 第 10 页2、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本项目属于工业项目,不涉及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子项目二:寻香大道一段改造工程1、本项目已完成《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的填报,完成立项;2、本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履行了相关环评批复手续。3、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可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子项目三:永安路东段项目1、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安路东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完成立项;2、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可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3、本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履行了必要的环评手续。子项目四:纵十二路新建工程1、本项目已完成《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的填报,完成立项;2、本项目已取得成都市郫都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说明,可不办理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3、本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履行了相关环评批复手续。本所律师认为:

 第 11 页项目已完成 投资备案或 可研报告的批复...

篇三:三期标准最新

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2 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3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 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波动较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86,228.15 万元、-23,809.84 万元、294,479.43 万元和-53,479.26 万元,近三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未来不能排除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可能,将会对发行人业务稳定运营及扩张产生不利影响。

 (二)受限资产规模较大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 36.26 亿元,占发行人 2021 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7.39%,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17.59%。主要为因融资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质押定期存单及汇票保证金。若发行人出现极端情况,需要变卖资产偿还债务,受相关资产对其他债务优先偿付限制影响,变现收入不能直接用于偿还本期债券,存在一定风险。

 (三)对外担保规模较大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 135.19 亿元,占 2021 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65.59%,担保对象主要为区域内国有企业,并存在部分对民营企业的担保。尽管发行人对外担保制定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措施,但仍存在因被担保方不能按期偿还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一旦被担保公司出现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发行人担保的债务,发行人将面临偿付风险。

 (四)资产负债率较高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8.08%、55.09%、57.99%和57.93%,资产负债率较高,发行人的整体偿债压力较大。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发行人负债规模可能增加,偿债压力可能增大。若下游市场或融资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4 环境发生重大波动,将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开展,进而对发行人债务本息的偿还造成压力。

 (五)有息债务规模较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 2,088,149.72 万元、2,218,575.90 万元、2,606,301.88 万元和 2,620,402.98 万元,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77.97%、89.54%、91.59%及 91.82%。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较大,且以长期负债为主。截至 2022 年 3 月末,发行人长期有息负债规模为 2,069,726.44 万元,占 2022 年 3 月末有息负债总额的比重为 78.99%。发行人长期有息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构成,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将面临一定的有息债务兑付风险。

 (六)应收类款项金额较大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合计余额分别为 1,374,114.18 万元、1,522,871.99 万元、1,466,045.90 万元和1,601,201.38 万元,应收类款项规模较大。发行人应收账款主要由代建基础设施业务、土地整理业务形成的应收款构成,应收账款责任方主要为国有企业或政府部门,信用程度较高,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发行人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款项。总体来看,发行人应收款项回款风险较小,但不排除部分债务人拖欠款项而给发行人带来损失。

 (七)发行人利润依赖政府补助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发行人政府补助规模分别为 17,077.09 万元、17,251.23 万元、21,866.63 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6.81%、28.10%、39.98%,由基础设施维护建设及公用事业运营专项补贴构成。整体看,公司净利润对政府补贴的依赖程度较高,如果未来政府补助收入减少,则有可能给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影响。

 (八)期间费用较高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合计分别为 26,556.33 万元、19,129.07 万元、21,273.47 万元和 5,132.26 万元,三项期间费用占发行人营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5 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6.41%、5.49%、4.69%和 4.67%。2019-2020 年度期间费用较高,主要是因为财务费用金额较高;近年发行人融资成本偏高,发行人正致力于寻求多渠道融资方式优化资本结构、最小化财务成本。

 (九)毛利率存在波动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分别为 22.93%、18.73%、13.27%和 8.49%,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因公司业务受政府政策、房地产市场行情等宏观因素的影响较大,未来发行人营业毛利率可能出现波动风险,有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带来影响。

 (十)企业再融资存在风险 为实现发行人战略发展目标,发行人陆续开发建设多个项目,对资金的需求较大。除了利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外,发行人还需对外融资,融资可能面临若干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未来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国内外金融市场状况;相关融资政策;投资者信心和需求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发行人的融资能力。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无评级。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072,428.29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 59,972.89 万元(2019 年度、2020年度及 2021 年度发行人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算术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项“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的规定以及上交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通知》中进行竞价交易的标准。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附有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6 的票面利率。

 (2)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3)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1 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披露,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

 (4)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2)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现,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2)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及其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3)发行人承诺回售登记期原则上不少于 3 个交易日。

 4)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5)发行人承诺按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7 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6)如本期债券持有人全部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3)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1)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登记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权并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摘牌等相关工作

 (4)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登记期,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 。

 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登记期终止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 3 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公告 ,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登记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登记期间至少为 1 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登记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三)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

 (四)本期债券不符合质押式回购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中进行竞价交易和质押式回购的标准,本期债券无评级,不符合质押式回购条件。

 (五)遵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8 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六)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公司聘任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若发生本募集说明书第十一节“一、违约情形及认定”中约定的违约情形,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八)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其他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如皋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 9 目录 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3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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