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十大领域专项整治方案6篇扫黑除恶十大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1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十大领域专项整治方案6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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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广大群众举报犯罪,提供线索。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虽然我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进展,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
表现在,一是摸排工作不深入,全市尚未发现涉恶团伙、涉恶集团三人三起以上的案件;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形式和内容单一,宣传覆盖面不广,距离家喻户晓还有不小差距;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
对这些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切实把问题解决到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绝对性胜利。
一是深入摸排,掌握线索。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各种情报信息系统,对110警情、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涉恶人员、嫌疑对象等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组织交通、城建等行业部门,成立行业治理专班,重点围绕林、沙、交通、建筑、征地、拆迁等领域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因工作不力、排查不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而被群众举报或被上级督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舆情。坚持团结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优势。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在对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采取现金奖励和勇敢市民荣誉评定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程度挤压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
扫黑除恶工作方案2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近期,--市--街道组织各社区多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全覆盖多渠道宣传此次活动共悬挂条幅70条,发放海报1.2万张,安装扫黑除恶版面240块,充分利用街道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各村广播喇叭等推介形式,对扫黑除恶活动有关政策、辖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及进展情况进行宣传。同时,张贴举报电话,设立4730006民心热线,向每家每户公开分管负责同志和社区、部门负责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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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全面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举报渠道,营造全民扫黑除恶的舆论氛围,确保宣传效果进社区、进村庄、进网络。
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宣讲作用成立普法讲师团,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在7个社区开展了7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法制宣讲会,受益干部群众600余人次。通过专题宣讲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确认知能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确保专项斗争取得成效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也使辖区居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有了更全面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范能力。扫黑除恶工作方案3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恩阳区住建局召开了扫黑除恶动员会,落实我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将区住建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总结如下。一、强化领导,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阳振辉同志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城建科、建管科、信访办、财务科、人事科、村镇科、审批科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骨干力量为成员,恩阳区住建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科,切实形成扫黑除恶整体工作合力,为该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二、领导重视,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局党组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并明晰了建设领域黑恶势力重拳打击范围、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并全程跟踪处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局党组特别要求,针对建筑施工行业、要加强情况信息预警,密切留意企业动态,发现问题苗头要立即上报和及时制止,并要求我局全体人员提高警惕,增强风险意识,避免发生涉及我局职能管理范围的涉黑涉恶事件。局党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要从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工作,敢于打击、敢于斗争。
2020年市场监管扫黑除恶治乱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和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决战决胜,保质保量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既定目标,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市场监管职能方面及协作其他部门监管的行业乱象。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针对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存在的乱象,充分运用市场监管职能,依法严峻打击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传销、价格欺诈、黄赌毒、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无照经营等市场乱象,不断挤压黑恶乱象的生存空间,着力铲除市场乱象产生的土壤。切实加强综合治理以及部门协作,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誉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不断探究"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信誉化、社会化'监管模式。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全覆盖、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同发力的新格局。加强宣扬引领,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长效机制,夺取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全面胜利。二、任务分工
(一)开展欺行霸市等专项整治。依据市场监管职能分工,结合疫情防控监管中发觉的问题,着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击市场交易中强买强卖、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等欺行霸市行为;重点对辖区内偏远地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各类商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商品交易场所可能存在欺行霸市的经营主体进行摸查,收集、整理各类欺行霸市线索;对涉及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城乡供气等行业欺行霸市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应准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把网络空间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领域,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有针对性开展网络商品和服务信息定向监测。主动开展"网剑'专项行动,加大对提供同城快送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力度。协作县委网信办开展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格式条款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突出民生痛点,聚焦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和行业进行规范,继续加强房地产业、汽车消费类、住房租赁等行业不公平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加大合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以办案促监管,以执法促规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各监管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
(二)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持续保持传销高压严打态势,有效发挥我县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等成员单位的亲密协作,加大打击力度,严峻打击传销行为;依据上级部门关于打击网络传销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对网络传销的早监
测、早干预、准时发觉违法行为,落实好"四步工作法'(即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当后),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多项职能,对网络传销行为形成综合监管、强力打击的态势,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主动利用新闻和网络媒体,加大宣扬报道力度,实行多种形式对查处的传销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揭露其违法本质,不断提高群众抵抗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
(三)开展恶意哄抬价格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结合疫情管控工作,严查防控肺炎应急药品、防护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市场领域价格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四)开展禁黄赌毒等综合整治。按照市场监管相关职能,以查办案件为抓手,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协作各地扫黑办、禁毒办、"扫黄打非'办开展扫黑、禁毒和扫黄打非综合整治。一是主动会同协作公安、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重点对网吧、酒店、KTV、酒吧、书店等经营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加大涉黑涉恶违法案件的执法稽查力度,深入排查黄赌毒等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准时组织查办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爱护伞'、"关系网',发觉涉嫌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准时向县局扫黑办报送《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登记表》。三是在登记注册环
节严格依法做好涉黑涉恶重点行业和领域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限制。落实"紧盯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相关部门提供的黑名单予以公示,实现"一处违法、到处受限'。(责任单位:各监管所,执法稽查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等相关职能科室)
(五)开展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整治。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德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对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各监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六)开展虚假广告整治。强化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监管。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剧烈、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为整治重点,特殊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广告整治,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广告监管的通告》(﹝2020﹞2号)精神做好防控疫情类广告监管。通过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查办大案要案、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件,不断提升广告监管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各监管所,广告与价格计量监督管理股)
(七)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在全县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殊是可能滋生黑恶势力如非煤矿山、餐饮、娱乐、环保、运输等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严厉查处可能存在涉黑涉恶以及生产安全隐患、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等无照经营行为。对在查处过程中发觉的涉黑涉恶可疑线
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为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现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打击重点工程建设、农业农村、水利资源、交通运输、教育、自然资源、市场流通、基层基础等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三、任务目标聚焦全乡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针对主管部门对本行业、本系统涉黑涉恶认识不清,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打击、整治力度不强,致使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有可乘之机等问题,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压实各单位监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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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排查梳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铲除利益链条和腐败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法治XX”提供有力保障。
四、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共性责任单位及职责任务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是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行动的总牵头单位。乡纪委、综治办、扫黑办、派出所、司法所作为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行动的共同责任单位,在各重点领域分别承担以下职责任务:1.乡纪委。负责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背后腐败问题,及时核查处理移交案件线索,加强日常执纪监督,推动落实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2.综治办。负责重特大案件的协调会商,统一执法思想,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3.扫黑办。负责集中行动的调度协调、督查督导,按照“双档案”的有关规定,建立八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行动工作档案等。4.派出所。负责及时核查处理移交案件线索,组织精干力量,迅速查清黑恶势力的全部犯罪活动和全部犯罪证据,及时提请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审查起诉。5.司法所。负责加强对律师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律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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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严格落实生效判决执行工作,确保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罪犯。
工程建设领域整治重点1.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垄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和建筑沙石料供应,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恶意阻拦施工。2.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以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限定条件或退出竞争,强迫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转包,交易过程寻衅滋事、恶意投诉。3.在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恶意拖欠、暴力讨薪、聚众滋事。4.违规进行渣土运输,不按指定地点乱倒建筑垃圾等扰乱渣土市场管理,采取威胁、恐吓、盯梢、尾随等手段阻挠正常渣土施工、运输、消纳,把控渣土运输行为的。5.在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煽动闹事、使用武力、强揽拆除工程、恶意竞标、阻拦施工等。农业农村领域整治重点1.牲畜屠宰方面,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2.农业产业和扶贫领域方面,农业项目建设实施和农业产业扶贫领域涉黑涉恶违法违纪行为。3.村级资产管理方面,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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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4.农资市场监管方面,垄断农资市场、欺行霸市、虚假
宣传、经销不合格农资产品等。水利资源领域整治重点1.在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方面,恶意阻扰、敲诈勒索、
非法占地、侵吞挪用补偿款等费用的。2.在水务工程建设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欺行
霸市、垄断材料供应、恶意阻拦施工、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恶意拖欠、暴力讨费、非法上访的。
3.侵占破坏水库、河道、灌区、污水处理、供排水管线等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的,违法开采水资源、破坏泉水保护和水土保护设施的。
4.煽动闹事、聚众滋事、非法侵入水务工程管理单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采取谩骂威胁、打击报复等方式阻扰水政执法、暴力对抗水政执法的。
5.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对涉水违法行为和人员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的。
交通运输领域整治重点1.客运行业中,恶意竞争客源,如途中揽客、车站抢客、半路甩客,站内强买强卖,超员营运等乱象。2.货运行业中,非法营运、超范围营运、超限营运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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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串标、围标、恶意中标等干扰交通建设招投标市场的行为。
教育领域整治重点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2.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3.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贷款行为;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行为。4.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学生欺凌行为。5.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6.为吸毒、赌博、涉黄、欺行霸市等黑恶行为充当“保护伞”的。自然资源领域整治重点1.在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2.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面,采取暴力等方式胁迫征地、阻挠征地、敲诈勒索、侵吞挪用土地补偿款等费用的。3.在土地整治、旧村改造、矿山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招标中,恶意竞标围标、限制竞争、强揽工程等;在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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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恶意竞标围标、扰乱市场秩序等。
4.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方面,非法开采、勘察、破坏矿产资源等。
5.在履职方面,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
市场流通领域整治重点1.拒不配合烟草专卖部门检查、以暴力方式妨碍执法检查,或以各种方式要挟、恐吓、威胁烟草专卖执法人员。2.非法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烟、走私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3.借助黑恶势力或使用暴力、恐吓等手段,大量囤积卷烟,强买强卖,操纵价格,破坏市场秩序。4.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超许可范围和地域范围非法经营卷烟,数额巨大,扰乱烟草市场秩序。基层基础整治重点村基层基础领域。少数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未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个别地方对村“两委”成员存在教育管理不紧、不细、不实问题;个别村居干部以村委会集体名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等问题。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严密组织部署。务必保持清醒头
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八项重点领域整治实施方案一、工作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厅、市局关于扫黑除恶的部署要求,按照依法严惩、标本兼治、行业标杆的要求,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长效常治上下功夫,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整治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长期存在的乱象和顽疾,使重点领域监管得到加强,行业治理制度得以完善,有效净化行业环境。
二、整治工作内容(一)整治旅游包车非法经营。一是组织打击异地旅游包在金非法从事班线营运。二是组织整治辖区内“一日游”非法经营的黑车。重点打击非法经菅的组织者、牵头者,特别是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地区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具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黑恶势力等。对非法经营车辆及时抄告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文旅、市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工作,加大查处整治工作力度,建设安全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整治时限:长期坚持,持续改进责任单位:县运输管理所(二)整治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一是整治普通国省干线道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闯卡、拒检、绕道、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保车”逃费,大件运输车辆未按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整治货物装载源头装卸作业,严查严控“百吨王”车辆,超限率控制在1.5%以内。三是强化联合治超机制,落实检测点公安、交通联合派驻工作制度,推进公路超限检测站电子抓拍系统建设和建设货车专用通道,建设改造动态称重检测系统,提高系统检测精度。
整治时限:长期坚持,持续改进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站(三)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一是整治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非法运营、站外带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包车不按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未按照要求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两客一危”企业、承担二级维护作业的维修企业、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和汽车客运站车辆例检等车辆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三是全面落实省、市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严管严控工作要求,积极发挥检查卡口作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
旅客运输。四是规范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整治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不到位、实名制售检票不规范等问题。
整治时限:6月份责任单位:县运输管理所(四)整治出租车和网约车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整治巡游出租汽车司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平台公司按照要求落实车辆和驾驶员审查规定,确保网约车驾驶员符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二是强化客运市场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网约车和非法营运车辆。
整治时限:6月份责任单位:县运输管理所(五)整治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一是组织对有粉尘装卸作业的港口码头专项检查,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监测。二是组织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做到400总吨以上船舶防污设施做到“应用尽用”,组织本县籍400总吨以下船舶防污改造、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改造。三是开展内河干线航道沿线非法码头整治“回头看”。四是督促交通工程建设工地落实防尘措施。
整治时限:9月份责任单位:县航道管理站(县港口管理局)、县地方海事处、县农路办、县项管办(六)整治船舶超载运输。一是督促港口码头禁止给船舶超载装货。二是协调沿线船闸管养单位不得给超载船舶过闸,超载船舶100%强制卸载,运输管理单位、船舶检查单位不得给超载船舶年审证件等,加强源头管控,构建信息共享和联动惩戒机制,落实“先纠正、再处罚、后放行”的整治要求。
整治时限:长期坚持,持续改进责任单位:县港口管理局、县地方海事处(七)整治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一是重点整治工程招标投标中恶意竞标、串通投标行为,认真处理投拆举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二是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实现公路水运重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三是加强建设工地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未有效管、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施工作业,责令停工整改、挂牌督办。
整治时限:6-10月份责任单位:县公路管理站、县航道管理站、县农路办、县项管办三、整治工作安排时间:2022年5月-11月,共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5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县局根据省厅、市局方案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任务。
(二)第二阶段(2022年5月中旬至10月下旬):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各执法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主动牵头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联合整治本行业领域乱象,深挖黑恶势力团伙。县局扫黑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
(三)第三阶段(2022年11月上旬):认真组织总结。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依法管理,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11月初,请各相关单位向局扫黑办报送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四、整治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紧扣三年行动目标和XX县“无黑县”、“五无行业”创建要求,进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持之以恒扎实开展重点整治工作,确保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交通运输服务环境明显改善。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整治合力。要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联合执法等手段,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形成重点整治强大合力,有效遏制黑恶势力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滋生空间。
(三)坚持依法整治,提高活动成效。要结合交通机构改革提升执法能力建设的需要,组织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整治工作成效。
全市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重点》和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做好教育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的涉及教育领域有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挖掘摸排问题线索,彻底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
二、整治内容
集中整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多发的地区、街道、社区等,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远离黑恶犯罪,督促各地加强义务教育简短防辍保学工作,防止学生失学辍学,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侵害未成年人。
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加强对各类学校,特别是初中、中职校及高校聚集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娱场所等问题,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行动,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突出问题。
集中整治扰乱教育教学,侵害师生权益
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敲诈勒索,向学生索要财物,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三、步骤安排
深入组织摸排开展集中整治
各地各校要根据已经掌握的摸排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整治。对已经露头、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案必查。
巩固整治成果
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各地各校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各责任部门职能作用,合力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扫黑除恶斗争和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涉及教育领域有关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发布整治工作的进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包括举报、电话、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在内的多渠道举报体系。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及时反馈,传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加强检查督查。要对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线索摸排是否覆盖到位,突出问题是否整治整改到位,调查研究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要对第三责任、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长期没有起色,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从严问责。
排查问题台账及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安稳处。
全市教育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重点》和教育部思政司《关于做好教育领域有关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的涉及教育领域有关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挖掘摸排问题线索,彻底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二、整治内容(一)集中整治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犯罪,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加强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多发的地区、街道、社区等,强化未成年人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认识,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意识和法治观念,远离黑恶犯罪,督促各地加强义务教育简短防辍保学工作,防止学生失学辍学,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侵害未成年人。(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二)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加强对各类学校,特别是初中、中职校及高校聚集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解决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文娱场所等问题,开展护校安园扫黄打非等行动,打击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集中整治扰乱教育教学,侵害师生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敲诈勒索,向学生索要财物,黑恶势力参与渗透的体罚、虐待、性侵、欺凌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加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和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三、步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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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组织摸排(2020.7-8)各地各校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再排查再摸索,深入排查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任务标准和时限要求,建立问题台账。根据排查情况移交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处理。
(二)开展集中整治(9月-11月)各地各校要根据已经掌握的摸排发现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整治。对已经露头、证据确凿的违法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有案必查。巩固整治成果(12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挖整治与长效常治相结合,各地各校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健全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各责任部门职能作用,合力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扫黑除恶斗争和整治成效。四、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涉及教育领域有关问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情况,及时发布整治工作的进展,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等信息,提升群众满意度,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构建包括举报、电话、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在内的多渠道举报体系。对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案件线索逐一进行核查处理,及时反馈,传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加强检查督查。要对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对线索摸排是否覆盖到位,突出问题是否整治整改到位,调查研究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内容进行自查自纠,要对第三责任、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长期没有起色,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倒查,从严问责。排查问题台账及工作总结于12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安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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